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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網上入學登記需要帶什麼

發布時間: 2022-12-09 19:34:36

㈠ 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官網地址

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官網地址: https://shrxbm.shmec.gov.cn/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19〕10號)精神,小學招生入學工作依據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健全招生工作的管理機制和運行機制,加強學校管理,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面向全體學生,辦好每一所學校,滿足適齡兒童的入學需求,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二、工作原則

(一)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十三五」期間區域教育布局調整和常住人口的變化,結合優質均衡發展區的創建要求,對本地區教育事業發展作出整體規劃。根據本實施意見和區域內常住人口分布情況,按照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和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二)進一步規范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管理,強化服務意識。按市教委要求, 繼續應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shrxbm.shmec.gov.cn),實施小學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范管理,嚴禁各小學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擅自跨區域招生。

(三)各校成立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學習有關教育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依法治教的觀念,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與法規,規范學校辦學行為,杜絕招生中違規現象。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對各校加強管理、指導、監督和檢查,同時接受社會的監督。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黃浦區教育局和學校網站公告、「校園開放日」、在社區張貼《招生通告》等形式,公布招生工作政策及轄區內適齡兒童的入學信息登記時間、地點,以及入學驗證時間、地點及攜帶所需審核的各種證件,加強與社會的溝通交流。按時向幼兒園升入小學的適齡兒童發放《入學信息登記表》,作為入學的憑證。

(五)各小學應嚴格按照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在招生過程中,嚴禁以創辦特色為名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並按照測試成績分班;嚴禁將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各小學應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

(六)根據「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提供的本區入學適齡兒童數據,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平均班額原則上為35人左右,最大班額原則上不超過40人。

三、工作安排

(一)入學信息登記

1、各小學、幼兒園要根據招生入學工作要求,做好相關設施設備的配備和技術支撐工作,合理安排相應的工作人員,確保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工作順利進行。

2、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

3、2月25日前,家長須對兒童在讀幼兒園提供的姓名、證件號碼、戶籍、居住等信息進行比對確認,如與實際情況不符,應到公安部門或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補辦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所持的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應與父母所持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4月8日—4月23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在我區指定地點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4月23日為全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之後不得更改入學信息。家長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後,須在4月23日前按照規定樣式上傳適齡兒童的照片,作為入學報名、公辦小學驗證或民辦小學面談活動(以下簡稱面談)的重要依據。

(二)公民辦小學報名驗證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6日—5月3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6日—4月28日。

1、公辦小學招生,對於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或承租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對口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黃浦區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的機會(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2、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繼續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截止日為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

3、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於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5號)等要求,,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8年7月1日至6月30日,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6月30日)在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區教育行政部門受理來滬人員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8月10日。

4、5月18日—5月19日為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日。各報名驗證點對已完成公辦小學報名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對。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等相關材料證明。

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

各街道的指定登記點學校要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的有關證件進行核對,通過居住證讀卡機對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證件和有效期限進行核對;通過信息系統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5、5月20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發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參加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時間為6月15日—6月16日。

(三)民辦小學招生

1、公布招生簡章。區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指導與管理,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核准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並將各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以及區政府網站教育頻道上公布。嚴禁民辦學校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

民辦學校應在核定的招生計劃與范圍內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跨區招生。學校依法自主招生的簡章及公告,須在3月12日前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招生程序、面談范圍、收費標准、「三個承諾」(不提前開展報名和面談等工作、不收取各種特製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任何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掛鉤)等。民辦小學不得提前組織面向幼兒園大班幼兒的招生宣講或變相遴選學生。

2、實施網上報名。4月26日—4月28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願,每個適齡兒童最多可填報2所民辦小學。家長必須於4月23日前,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按規定要求上傳適齡兒童本人近期照片,未上傳照片的兒童將不能參加民辦學校面談。

3、規范面談程序。5月17日前,民辦學校要將面談方案(包括面談方式、面談題目等)密封並加蓋密封章封存後,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查。民辦學校僅組織一輪面談,嚴禁組織兩輪及以上的面談。要規范面談程序和方法,面談應結合本校辦學理念與辦學特點,通過活動考察、面談交流等方式,從行為習慣、學習習慣、團隊合作、實踐能力、身心素質、興趣愛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選擇符合條件的學生。民辦學校應安排面談全程錄音錄像,作為履行規范招生的證據。嚴禁學校利用面談進行任何形式的學科知識考試或測試。嚴禁對報名民辦學校的學生家長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評、調研等活動。民辦學校的面談過程向市和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學生憑面談通知,攜帶戶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等證件參加民辦學校面談。民辦小學面談時間為5月18日—5月19日。

4、分批招生錄取。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應當嚴格按照計劃數錄取新生。民辦學校招生實施按志願分批次錄取辦法。5月20日—5月21日進行第一志願錄取,5月23日—5月24日進行第二志願錄取。學生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簡訊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完成確認工作。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於5月27日完成,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行政部門。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按照有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

(四)本區戶籍中重度智障、聽障和視障的適齡兒童,納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完成網上信息登記,到區內指定的特殊教育學校驗證報名,特教學校做好初步測定、登記、上報手續,待參加全市組織的評估後,安排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五)校園開放日

3月9日—3月31日,全區公辦小學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4月13日—4月21日,區民辦學校可以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其餘時間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學生及其家長的校園開放活動。「校園開放日」向社區學生及其家長展示學校辦學理念、課程設置、師資水平、辦學特色等,參與學區、集團建設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資源,但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或面談,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長的聯系方式。

「校園開放日」活動一般面向符合本市義務教育小學階段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及其家長。公辦學校「校園開放日」活動面向對口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及其家長;民辦學校可面向區內符合入學條件(戶籍、居住)的適齡兒童及其家長。各學校應結合學校實際,提前完成「校園開放日」活動方案,通過學校網站、張貼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區和家長,同時報區教育行政部門。民辦學校要將「三個承諾」放在「校園開放日」活動通告(通知)、招生簡章的顯著位置,「校園開放日」期間將「三個承諾」通過書面形式發到每一位參與的學生和家長手中。各學校「校園開放日」活動的具體時間安排可以結合參加對象做出分時安排,防止短時間內的人員過度集中,做好安全預案。

(六)發放入學通知。在完成區域內適齡兒童入學安排、招生錄取等工作後,於8月15日前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9月5日前學生入學信息將對接到「上海市基礎教育學生信息管理系統」。

四、工作要求

(一)推進注冊制度。完善小學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向學生家長發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家長要關注持有證件的有效期,及時到相關部門續簽或補證。對不能提供有效證件的,暫不予以學籍注冊。學校應向家長告知不能注冊學籍所產生的後果。家長須向學校承諾及時前往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確保所持證件的有效性。

(二)加強監督管理。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小學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市教育行政部門關於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各項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區教育行政部門將聯合區相關部門,積極做好轄區內「校園開放日」活動和民辦學校面談期間的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加強校園周邊治安、交通環境、文化環境治理,防止在校園及周邊散發社會教育培訓廣告或其他宣傳資料。

(三)開展教育督導。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對學校經常性督導的優勢,對區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小學教育階段學校規范招生等方面進行過程性監控。區教育行政部門接受市級層面開展的巡查,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監督並指導學校履行依法規范辦學,逐步形成小學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的常態化監控機制。

(四)完善監察機制。區教育行政監察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招生監察工作機制,監督招生入學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協助解決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小學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制定民辦小學招生「三個承諾」監管方案,並向社會公布。

(五)落實問責制度。公辦小學在招生過程中,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拒絕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由區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經查實,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六)實施「雙減」措施。民辦小學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的,或以考試(測試)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或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或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或組織對報名的學生家長進行測評、調研活動的,或擅自在學校招生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並核減該校3年的招生計劃數,取消3年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㈡ 小學網上報名需要什麼材料

小學網上報名需要的材料:
一、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報名須登記。
1、《居民戶口簿》(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戶籍變更截止時間為2019年4月30日)。
2、《房屋所有(產)權證》。
3、《出生醫學證明》。
4、《預防接種證》。
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報名須登記:
1、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戶口簿》。
2、進城務工人員在本市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2018年4月30日前辦理)。
3、進城務工人員有效《勞動合同》及個人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的證明(2019年4月30日前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營業執照》(2018年4月30日前辦理)。
4、隨遷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和《預防接種證》。

㈢ 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官網:https://shrxbm.shmec.gov.cn/

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官網: https://shrxbm.shmec.gov.cn/

各區教育局、有關直屬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促進依法辦學、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現就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堅持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入學權益、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根據「十三五」期間區域教育布局調整、常住人口的變化,結合優質均衡發展區的創建要求,對本地區義務教育事業發展作出整體規劃。根據本實施意見和區域內常住人口分布情況,按照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和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三)繼續應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shrxbm.shmec.gov.cn),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范管理,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擅自跨區域招生。

(四)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教育管理部門、中小學校和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應通過本部門和學校網站公告、「校園開放日」、在社區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學信息登記時間、地點,以及入學驗證時間、地點及攜帶所需審核的各種證件。按時向幼兒園升入小學的適齡兒童發放《入學信息登記表》,向小學升入初中的學生發放「入學告知書」,作為入學的憑證。

(五)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提供的本區域入學適齡兒童數據,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合理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班級規模,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

(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按照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嚴禁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並按照測試成績分班;嚴禁將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

二、小學階段招生

(一)入學信息登記。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要求,切實做好人員培訓、設施設備配備、網路暢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關工作人員,確保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工作順利進行。

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

2月25日前,家長須對兒童在讀幼兒園提供的姓名、證件號碼、戶籍、居住等信息進行比對確認,如與實際情況不符,應到公安部門或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補辦或更正。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所持的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應與父母所持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各區指定地點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4月23日為本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之後不得更改入學信息。家長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後,須在4月23日前按照規定樣式上傳適齡兒童的照片,作為入學報名、公辦小學驗證或民辦小學面談活動(以下簡稱「面談」)的重要依據。登記點應當告知照片上傳的有關要求。

(二)公民辦小學入學報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6日-5月3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6日-4月28日。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公辦小學,以安排進入公辦小學為主,部分地區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可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

(三)統籌居住地入學。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繼續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截止日為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3月15日,各區公布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

(四)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有關要求,切實做好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入學工作。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於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5號)等要求,,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8年7月1日至6月30日,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安排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地區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可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

(五)公辦小學驗證。5月18日-5月19日為本市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日。各區指定的報名驗證點對已完成公辦小學報名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對。

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等。

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

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的有關證件進行核對,通過居住證讀卡機對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證件和有效期限進行核對;通過信息系統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5月20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發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參加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時間為6月15日-6月16日。

三、初中階段招生

(一)小學畢業信息核對。4月2日-4月13日,各區有序組織本市戶籍和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家長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戶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學關鍵信息進行核對,並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入學信息的聯系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家長應及時憑有效證件到學生就讀小學進行更正。4月13日為本市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

(二)回戶籍(居住)地就讀。跨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應在就讀學校參加小學畢業考試,畢業後可在學籍所在區就讀初中,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戶籍(居住)地所在區就讀初中。確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所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審核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期為4月13日。

(三)小升初入學方式。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做好本轄區內公辦初中學校(含寄宿制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公辦初中採取小學劃片對口、居住地段對口或「電腦派位」等方式安排學生入學。公辦寄宿制學校(上海市回民中學除外)限在本區范圍內招生。

(四)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實施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須於4月14日-4月15日,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的「小升初藝體特長生報名」欄目在線報名,限報名就讀意願區一所初中的一個項目,並於4月18日前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的「學生照片上傳」欄目中按規定要求上傳學生本人近期照片。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體育、藝術特色項目學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據體育傳統特色項目學校和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建設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地區體育、藝術類特長生招生辦法,建立健全特長生資格確認制度。通過「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公開體育傳統特色項目學校、藝術教育特色學校招生計劃、項目名稱。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收數應嚴格控制在本年級學生總數的5%以內。

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相關學校,應通過學校網站公布招生簡章,明確招收項目、計劃、招生辦法等。擬錄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名單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公示。體育、藝術特長生全市統一測試時間為4月20日-4月21日,特長生招生工作於4月28日完成。

(五)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學生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初中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後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六)來滬就讀六年級。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非本市戶籍學生,如需在本市就讀六年級的,須攜帶相關證件到戶籍或居住所在地區教育部門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截止日期為8月10日),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四、民辦學校招生

(一)公布招生簡章。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指導與管理,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核准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並將各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以及區政府網站教育頻道上公布。嚴禁民辦中小學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

民辦學校應在核定的招生計劃與范圍內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跨區招生。學校依法自主招生的簡章及公告,須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招生程序、面談范圍、收費標准、「三個承諾」(不提前開展報名和面談等工作、不收取各種特製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任何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掛鉤)等。民辦中小學不得提前組織面向幼兒園大班幼兒、小學畢業生的招生宣講或變相遴選學生。

(二)實施網上報名。本市民辦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4月26日-4月28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願,每個適齡兒童最多可填報2所民辦小學。5月6日-5月8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願,每個學生最多可填報3所民辦初中。完成民辦初中報名後,家長必須於5月13日前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的「學生照片上傳」欄目中按規定要求上傳學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傳照片的學生將不能參加民辦學校面談。

(三)規范面談程序。5月17日前,民辦中小學要將面談方案(包括面談方式、面談題目等)密封並加蓋密封章封存後,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查。民辦學校僅組織一輪面談,嚴禁組織兩輪及以上的面談。要規范面談程序和方法,面談應結合本校辦學理念與辦學特點,通過活動考察、面談交流等方式,從行為習慣、學習習慣、團隊合作、實踐能力、身心素質、興趣愛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選擇符合條件的學生。民辦學校應安排面談全程錄音錄像,作為履行規范招生的證據。嚴禁學校利用面談進行任何形式的學科知識考試或測試。嚴禁對報名民辦學校的學生家長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評、調研等活動。民辦學校的面談過程向市和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學生憑面談通知,攜帶戶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等證件參加民辦學校面談。參加初中面談的學生還須攜帶《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冊》。民辦小學校、民辦初中面談時間為5月18日-5月19日。

(四)分批招生錄取。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應當嚴格按照計劃數錄取新生。民辦學校招生實施按志願分批次錄取辦法。5月20日-5月21日進行第一志願錄取,5月23日-5月24日進行第二志願錄取,5月26日進行第三志願錄取(限初中)。學生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簡訊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完成確認工作。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於5月27日完成,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行政部門。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由相關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學生,由小學就讀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進入初中就讀;如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按照填表時所選擇的戶籍(居住)地,由相關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五、具體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生信息。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通過本單位網站和其他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

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向社會公布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與招生政策問答。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向社會公布如下信息:

1.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關於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及實施細則。

2.本轄區招生信息,包括學校對口招生的區域范圍。

3.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學校、招生項目、招生名額、招生條件、錄取辦法和錄取結果。

4.各類學校的辦學規模與設施等基本情況,包括:在校學生人數、學校佔地面積、校舍建築面積和專用教室數量、運動場地面積和設施設備、圖書館面積和設施設備及生均藏書量、實驗室及其數量等。寄宿制學校須公布其寄宿設施情況。

5.各類學校教職工人數、專職教師人數和師生比、中高級職稱教師數量和比例、教師學歷結構和達標比例。民辦學校還須公布學校教師隊伍中退休返聘教師的人數和比例。

6.公辦寄宿制學校、寄宿班招生范圍、招生名額、招生方式。

7.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面談范圍、錄取辦法、收費標准、招生承諾等。

8.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咨詢、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

學校應通過本單位網站的「信息公開」專欄,及時公開招生的相關信息。

3月9日-3月31日,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4月13日-4月21日,本市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可以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其餘時間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學生及其家長的校園開放活動。「校園開放日」向社區學生及其家長展示學校辦學理念、課程設置、師資水平、辦學特色等,參與學區、集團建設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資源,但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或面談,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長的聯系方式。各學校「校園開放日」要提前通過學校網站、張貼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區和家長,做好活動設計和運行方案,維護安全、有序的活動秩序。民辦學校要將「三個承諾」放在「校園開放日」活動通告(通知)、招生簡章的顯著位置,「校園開放日」期間將「三個承諾」通過書面形式發到每一位參與的學生和家長手中。

(二)發放入學通知。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在完成區域內適齡兒童入學安排、招生錄取等工作後,於8月15日前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9月5日前將學生入學信息對接到「上海市基礎教育學生信息管理系統」。

(三)推進注冊制度。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向學生家長發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家長要關注持有證件的有效期,及時到相關部門續簽或補證。對不能提供有效證件的,暫不予以學籍注冊。學校應向家長告知不能注冊學籍所產生的後果。家長須向學校承諾並及時前往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確保所持證件的有效性。

(四)加強監督管理。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市教育行政部門關於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各項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區相關部門,積極做好轄區內「校園開放日」活動和民辦學校面談期間的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加強校園周邊治安、交通環境、文化環境治理,防止在校園及周邊散發社會教育培訓廣告或其他宣傳資料。

(五)開展教育督導。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對學校經常性督導的優勢,對區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范招生等方面進行過程性監控,市級層面適時開展巡查,進一步督促區教育行政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監督並指導學校履行依法規范辦學的責任,逐步形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的常態化監控機制。

(六)完善監察機制。各區教育行政監察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招生監察工作機制,監督招生入學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協助解決本地區中小學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民辦學校招生「三個承諾」監管方案,並向社會公布。

(七)落實問責制度。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拒絕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經查實,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市教委將民辦學校招生違規情況、對違規現象的監督查處情況納入對區政府教育工作考核。

(八)實施「雙減」措施。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的,或以考試(測試)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或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或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或組織對報名的學生家長進行測評、調研活動的,或擅自在學校招生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並核減該校3年的招生計劃數,取消3年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2020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市教委統一規定,各類學校不得提前開展招生及相關工作。 ;

㈣ 小學報名需要帶什麼證件

戶口本、接種證、居住證明。

以上海長寧為例:

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或廉租房相關證明等。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以及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適齡兒童本人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等證件。

港、澳適齡兒童:適齡兒童本人有效的香港或澳門的居民身份證、在長寧區居住的有效居住證明(產權證或上海市房地產登記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長寧區公證處出具的監護人證明(此證明僅限不與父母同住的情況)、《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

台籍適齡兒童:適齡兒童本人及父母有效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證》原件、在長寧區的有效居住證明(產權證或上海市房地產登記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

華僑子女:適齡兒童本人護照、由長寧區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出具的《華僑子女來滬就讀身份證明》、在長寧區的有效居住證明(產權證或上海市房地產登記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長寧區公證處出具的監護人證明(此證明僅限不與父母同住的情況)。

在本市合法任職或就業的外籍人員的攜行子女:父母一方在滬任職或就業證件(外國人就業證、外國專家證)、父母一方在滬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許可證明、父母一方及適齡兒童護照、在長寧區的有效居住證明(產權證或上海市房地產登記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長寧區公證處出具的監護人證明(此證明僅限不與父母同住的情況)。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B證」的外籍人員子女、持有「上海市居住證B證」留學人員:適齡兒童本人護照、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證B證」或父母一方及適齡兒童在有效期內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在長寧區的有效居住證明(產權證或上海市房地產登記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長寧區公證處出具的監護人證明(此證明僅限不與父母同住的情況)。

具有本市戶籍的留學人員子女:適齡兒童本人護照、父母一方的戶口簿、《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具「具有本市戶籍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享受優惠政策證明》、在長寧區的有效居住證明(產權證或上海市房地產登記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長寧區公證處出具的監護人證明(此證明僅限不與父母同住的情況)。

(4)上海網上入學登記需要帶什麼擴展閱讀:

小學入學注意事項

(一)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就讀學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學校通過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將學生學籍信息上報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經其審核通過後,管理系統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自動為學生生成學籍號。學籍號實行一人一號,終身不變。

學生注冊後,學校及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管理系統及時核准學生學籍信息。

本辦法所稱注冊是指學生在學校注冊表登錄姓名,取得或核實學籍號。

(二)學生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注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持有關證明,在規定入學時間內到學校辦理延期入學注冊手續,延期時間不超過2周。

(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故不能按期到就讀學校辦理入學注冊又未辦理延期入學注冊手續的,由學校督促其入學;督促無效的,學校應報告學生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由其責令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送學生入學。

(四)普通高中學生未按期到就讀學校辦理入學注冊又未辦理延期入學手續的,除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五)學校新生入學編班或其他情況需要重新編班的,應根據招生錄取名冊或學生注冊花名冊進行隨機編班。

(六)凡年滿六周歲(年齡截止日期原則上以當年8月31日為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也可根據學位情況適當延遲至當年12月31日前)兒童依法注冊入學。

參考資料:小學-網路

㈤ 上海幼升小報名需要什麼材料

上海幼升小報名所需材料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准,列舉如下:
1、本市戶籍的兒童,家長: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提供《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等。
2、非本市戶籍兒童、家長: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

㈥ 外地小孩在上海上學要哪些手續和證件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1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1〕9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於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5號)等文件規定:
來滬人員適齡兒童隨遷子女,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房產證或租賃備案、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㈦ 辦理入學手續需要什麼

辦理入學登記手續需要提供的材料:
幼兒園
條件:年齡在3周歲以上的健康兒童。
材料:戶口簿、幼兒出生證、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疫苗接種單位查驗蓋章)。
小學適齡兒童辦理入學登記須提供以下材料(現場報名須出具原件及復印件):
1. 戶口簿;
2. 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
3. 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4. 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5. 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疫苗接種地點查驗蓋章);
6. 幼兒發展報告書。
以上1、2項材料在網上報名時拍照上傳,3—6項材料在領取入學通知書時提交驗核。
二、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入學登記須提供以下材料(現場報名須出具原件及復印件):
1. 戶口簿;
2. 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
3. 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4. 小學素質報告書(或學籍證明)。
以上1、2項材料在網上報名時拍照上傳,3、4項材料在領取入學通知書時提交驗核。
拓展資料:
1.小學入學條件:凡年滿6周歲(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免試就近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2.小學入學辦法:小學入學以適齡兒童、少年和法定監護人戶籍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為依據,就近入學。也就是說,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一同具有實際居住地的戶籍就可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3.小學辦理時間及程序:小學每年6月第一周教育行政部門在社區、學校和公眾信息網發布入學登記公告,並公布學校新生入學班數;第二周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記點報名登記;第三周公布入學登記名單。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入學登記情況和學校新生入學學位數,於7月15日左右完成劃片或微機排位工作,並將學生的姓名、就讀小學等重要信息在社區、學校公布;8月底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公辦小學根據各省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對口入學方案與招生計劃,免試就近招收年滿6周歲的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以及符合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政府委託的以招收隨遷子女為主的民辦小學,免試招收統籌安排的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讀。
4.入學工作基本原則
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促進本省區縣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構建面向適齡兒童、少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為目標,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按照招生入學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程序,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權益。

㈧ 上海市公辦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開始

適齡兒童如何進行公辦小學入學信息登記?

2017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年滿6周歲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所有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均須進行小學入學信息登記。

4月8日-4月23日為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日:

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家長可選擇確定在戶籍地就讀還是在居住地就讀的意願,事先請關注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

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攜帶相關證件,前往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為孩子進行入學信息登記,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

完成入學信息登記後,家長可通過手機獲取“上海基礎教育”發出的簡訊:“XXX家長:您好!您孩子的入學信息登記已經完成,您可以登錄www.shrxbm.cn查看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及您孩子的相關入學通知。登錄賬號為您孩子的身份證件號碼;初始密碼:XXXXXX。《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為您孩子入學報名的重要憑證,請妥善保管。【上海基礎教育】”

4月23日為本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統計截止日,之後不得更改入學信息。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如何就學?

根據本市有關文件的規定,2017年繼續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讀小學的.,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截止日為2017年4月23日)。

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

本市公辦小學如何進行報名驗證?

5月27日-28日為全市公辦小學報名驗證日。各區指定的報名驗證點對已填寫入學信息登記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對。

本市戶籍兒童: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等。

非本市戶籍兒童: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適齡兒童本人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等證件。

各區指定的報名驗證點將對適齡兒童家長攜帶的證件進行驗證,並通過居住證讀卡機對適齡兒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證件和證件有效期限進行驗證,通過有關信息系統對隨遷子女父母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就讀民辦小學如何進行網上報名?

2017年民辦中小學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並上傳照片的辦法,有意願選擇民辦中小學校就讀的學生,請家長及時關注民辦學校發布的招生簡章。4月24日-26日接受民辦小學網上報名;4月27日-29日接受民辦初中網上報名。報名時登錄“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 (www.shrxbm.cn),點擊“民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初中報名”進行網上報名。

進入網上報名頁面,會出現“報名指南”,提示家長要通過“報名登錄”“填報志願”“信息確認”“報名成功”四個環節方能確保報名成功。家長須仔細閱讀“報名指南”並點擊“我已閱讀民辦學校網上報名指南,知曉民辦報名步驟,同意民辦報名成功後不再修改民辦報名志願”後,方可正式報名。

民辦小學報名:家長需輸入孩子證件號碼和入學信息登記時所獲取的初始密碼登錄,當輸入信息正確時,自動跳轉到入學信息登記時所確定的區縣(戶籍地或居住地),進入民辦小學志願填報流程。每個適齡兒童可填報本區縣或者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小學2個志願。在填報志願前,應事先關注民辦學校招生簡章中關於面談對象的提示。

網上報名成功後,系統會提示家長在5月5日前按規定要求上傳學生近照,家長手機也可獲取【上海基礎教育】發送的報名成功、需上傳指定規格學生照片的簡訊。未上傳照片的學生將不能參加民辦學校面談。

上傳學生近照需點擊“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首頁左下角的“民辦報名學生照片上傳”欄目,輸入學生的“證件號碼”和民辦報名時使用的“密碼”登錄後,按要求上傳學生照片。

上傳學生照片的格式要求為:藍色背景、免冠近照、標準的一寸或兩寸報名照,家長可到照相館拍攝,也可用數碼相機、高清手機拍攝學生照片。照片應符合學生真實面貌,不可使用照片修飾軟體對照片進行面貌處理。

民辦小學面談時間及面談流程

全市民辦小學統一的面談時間為2017年5月6日-7日。參加民辦學校面談的學生,可憑民辦學校發送面談通知簡訊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的通知,攜帶戶籍證明、居住登記申請回執等相關證件;或本人《上海市臨時居住證》以及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證》等相關證件。參加民辦小學面談的還須攜帶《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等。

民辦小學通過面談的方式招收新生。由於民辦學校的功能是滿足市民多元教育需求,在不看“豪華簡歷”以及各類競賽證書的前提下,各學校會依據本校辦學理念與辦學特點,通過活動考察、面談交流等雙向選擇的環節,從道德行為、學習習慣、團隊合作、實踐能力、身心素質、興趣愛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側重地選擇學生。雖然選擇重點不同,但看重的是學生發展的綜合素質。因此,建議家長不要突擊“應試”,要根據學生的興趣愛好,理性選擇合適的學校,避免給學生造成不必要的負擔。

民辦小學如何進行錄取?

家長可憑孩子證件號碼和密碼,登錄“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查詢民辦學校錄取通知。如被錄取,民辦學校也會向家長報名時綁定的手機發送錄取相關信息。

民辦學校招生實施按志願分批次錄取。5月8日-9日進行第一志願錄取,5月11日-12日進行第二志願錄取。學生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回復簡訊或登錄“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及時完成確認工作。家長一旦完成確認後,該生即被民辦學校所錄取,不再被安排至公辦小學就讀。

2017年各區招生原則要點

黃浦:

對於該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或承租人為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學生報名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對口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學額時,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黃浦區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的機會(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根據本市有關文件規定,繼續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截止日為2017年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徐匯:

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繼續實行對口入學的辦法,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對於區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額為40人左右。

對於該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選擇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長寧:

2017年該區各公辦小學繼續對當年涉及入學的門牌號建立資料庫,與2015年、2016年資料庫進行比對,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的做法。

做好本市、該區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統籌安排入學工作。本市、該區戶籍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可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登記申請回執》(截止日為2017年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


㈨ 幼升小需要什麼材料

1、公辦、民辦入學資料

01、公辦小學必備材料

1.《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原件

2.父母一方居住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3.兒童居住證明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4.預防接種證原件及復印件

5.社保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6.兒童戶口簿地址頁、兒童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7.兒童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監護人戶口簿地址頁、父母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9.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是非常重要的證件,信息一旦確認,不能更改,同時也是驗證和審核入學資格的唯一憑證。僅此一份,一定要妥善保存。


02、民辦小學必備材料

由於今年也是民辦小學改搖號第一年,新的政策暫時還沒有出來。但是相信需要准備的材料應該是差不多的,以下的民辦相關政策都是2019年的,僅供大家參考哦~

1、進入民辦小學志願填報流程。每個適齡兒童可填報本區縣或者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小學2個志願。在填報志願前,應事先關注民辦學校招生簡章中關於面談對象的提示。

2、上傳學生照片的格式要求為:白色背景、近期免冠數碼照,像素272*354,解析度為300dpi,jpg格式。家長可到照相館拍攝,也可用數碼相機、高清手機拍攝學生照片,照片應符合學生真實面貌,不可使用照片修飾軟體對照片進行面貌處理。

3、攜帶戶籍證明、居住登記申請回執等相關證件;或本人《上海市臨時居住證》以及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證》等相關證件。

4、參加民辦小學面談的還須攜帶《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

5、家長可憑孩子證件號碼和密碼,登錄「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查詢民辦學校錄取通知。如被錄取,民辦學校也會向家長報名時綁定的手機發送錄取相關信息。

6、學生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回復簡訊或登錄「入學報名系統」及時完成確認工作。家長一旦完成確認後,該生即被民辦學校所錄取,不再被安排至公辦小學或公辦初中就讀。

7、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比如同屬人戶一致類,即排在此類靠後)為原則,由相關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03、隨遷子女必備條件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於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 5號)等要求,2019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滿足下列兩種情形之一:

第一種情形: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從2018年7月1日起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不含補繳);

第二種情形: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2019年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受理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8月10日。

區教育行政部門可結合本區實際,統籌安排適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安排進入公辦小學為主,部分地區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可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初中統一安排至公辦學校就讀,入學後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後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2、公辦、民辦小學入學途經

入學途徑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公辦,一種是民辦。


01、公辦小學大致錄取順位

本區戶籍人戶一致;

本市戶籍有本區房產的人戶分離;

居住證積分滿120分,有相應房產證的;

動遷戶;

本市戶籍無房產的人戶分離;

其餘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註:以上為浦東新區入學順位,各區略有不同,僅供參考。


02、民辦小學入學如何進行錄取

民辦學校招生實施按志願分批次錄取。

5月20日-5月21日進行第一志願錄取

5月23日-5月24日進行第二志願錄取

5月26日進行第三志願錄取(限民辦初中)

學生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回復簡訊或登錄「入學報名系統」及時完成確認工作。家長一旦完成確認後,該生即被民辦學校所錄取,不再被安排至公辦小學或公辦初中就讀。


3、入學必備證件

01、入學信息登記表

《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是兒童入學報名的重要憑證,獲取方式主要分為兩種:

一種針對在幼兒園的適齡兒童,家長需在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上海市幼升小入學報名告知書》。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家長可選擇戶籍地就讀或居住地就讀,事先可關注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

另一種針對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需攜帶相關證件,前往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為孩子進行入學信息登記,以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上海市幼升小入學報名告知書》。


02、兒童戶口簿和監護人戶口簿

戶口簿本身沒什麼好解釋的,是一定要有的,一般需要提供戶主頁和本人頁。這里要普及下「人戶一致」和「入戶年限」的概念。因為公辦小學入學是按照「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的原則來安排入學的。這是根據戶口來劃分,同等情況下,又會按照入戶年限長短劃分。

以下幾種情況都可以稱為人戶一致:

1、孩子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孩子同一戶籍,戶主與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的產權人一致。

2、孩子的父(母)和(外)祖父母與孩子同一戶籍,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的產權人可以是新生的父(母)或(外)祖父母。

3、居住在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安排居住的房屋的,孩子的父(母)及孩子戶籍地址須與單位產權地址一致,報名時需提供居住地單位的產權資料(原件或復印件)及入住後的水、電費單據才能予以確認。這個主要是說上海地區的老公房,這些房子只有使用權,但是提供產權資料也算是人戶一致。

4、孩子單獨戶口與房屋產權人一致。孩子單獨戶口的這部分需注意的是,有個別區域的部分公辦小學,要求孩子是不能單獨在一個戶口的,具體需要參考當年各區新政策。

入戶年限:

入戶年限是大家討論的比較多的部分,包括三戶口和兩戶口,公辦小學如何安排入學,入戶年限是怎麼樣的等。關於入戶年限的細則,有一些學校在公布歷年招生簡章的時候會提到,家長可以提前關注。


03、預防接種證(小白卡&小綠本)

上海市預防接種記錄卡俗稱小白卡,孩子上小學的時候入學必備材料。小白卡是記錄小孩子打預防針疫苗接種的白色小卡片,一般是保存在小孩子戶口對應的地段醫院里。


04、兒童出生證明

《出生醫學證明》的姓名與戶口本一致,這個在小學入學驗證的時候必須提供原件。如果遺失了原件的家庭可以補辦,補辦拿到出生證明需要15個工作日-1個月時間。如果在信息登記日沒有拿到補辦的出生證明,可以和幼兒園協商不提供。


05、房產證&房卡

房產證一般被用作戶籍地信息,房卡則記錄居住地房屋信息,兩者信息不一致,會涉及到比較復雜的問題,即「人戶分離」。

人戶分離指居住地和戶籍地不一致。上海所有有戶籍的學生按照其戶籍地都有一所可以對口的小學,並且根據戶籍和小學,有一所可以對口的中學。如果義務教育階段讀了這所小學,之後接著讀了這所中學,那麼你在小學階段和中學階段都屬於人戶一致。

但是,如果沒有就讀戶籍地對口的小學,而是根據居住地,或者其他方式,讀了其他小學,都屬於人戶分離情況。

在信息登記時,戶口本上的地址與實際居住地的地址不一致,又想選擇在自己填寫的居住地就讀,就需要辦理人戶分離居住地入學。


06、其他材料

由於戶籍性質和每個家庭情況的不同,在幼升小材料准備過程中,一般還會涉及到的材料包括:人戶分離回執、廉租房材料、父母居住證(一方)、租賃合同、兒童臨時居住證等。這些材料是否需要准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家長們也不必過於慌張,可以根據自家情況來確定。


4、各類人員子女入學證件

01、本區戶籍對口適齡兒童

希望能給予您幫助,望採納!祝您生活愉快!

㈩ 上海小學入學要求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發布的義務教育招生意見,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安排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地區確實無法安排公辦學校入學的,應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1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第五條 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等。
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