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問一下鴨子是啥
是家禽,又是俗稱男人陪女人的稱號
『貳』 我老公現在是男妓,我該怎麼辦
他可能是為了掙錢養家吧,你知道了就好好談談,讓他找個正當的工作,畢竟這是違法的行為,將來對孩子和家庭影響太大,對社會造成很大的不良影響,很可能會有牢獄之災!
『叄』 為什麼古人叫丈夫「相公」
相公」是男扮女裝的小旦,原則上「賣藝(唱戲)不賣身」,但歷代文獻也指出多種「賣身不賣藝」的例子。「玩相公」要花錢,只有富裕的男性才消受得起,而當時經濟不獨立的女性、貧窮的男性沒有能力消費,所以「玩相公」成為公子哥兒的男同性戀文化。有人大罵相公腐敗變態,也有人主張相公是「陰陽同體」的前鋒。人們匆匆忙忙給相公貼標簽,卻未必進一步思索相公在歷史中的流變。如果冷靜一點,有些耐人尋味的問題就會浮現。
在進一步談論小說中的相公之前,要先談定位曖昧的「相公」一詞:這個詞有時「貴」有時「賤」,有時「貞節」有時「淫盪」。這種高下對立,和「靈」「肉」對立相關:重視靈魂的相公被視為高尚,兜售肉體的相公就被鄙為下流。在十九世紀的「相公大全」《品花寶鑒》已經在題目點出「品」(品評高下)的執迷:全書不斷「品評」相公的高下,賣藝的空靈少年是「紅相公」,賣肉的情慾男妓是「黑相公」。類似的區分也套用在歷代妓女身上:低級妓女賣身,高尚妓女不賣。
一般認為「相公」這個詞的前身是「像姑」── 長得像姑娘的男孩──但「像姑」的性暗示強烈,所以被發音類似的「相公」取代。但是,原本沒有性暗示的「相公」終究還是被貼上性的標簽:「相公」在李碧華的小說《霸王別姬》里就是罵人用詞。
綜觀二十世紀的小說,相公先被當成負面教材,後來又轉型為正面教材。在二十世紀早期,相公還沒翻身。當時的文豪,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的作者吳沃堯以及魯迅,雖然並沒有在小說中描繪相公,但還是忍不住找機會寫上幾筆。吳沃堯在一九一○年去世之前,發表了一篇〈滬上百多談〉,列舉上海一百種奇觀,其中包括「珊家園多小屁精」,而「小屁精」就是罵相公的詞。
因為~~
相--->是相親的意思
公--->老公、丈夫的意思
所以古代即稱為相公~~!@@
相公~~
『肆』 上海的真華路1110號東方夜宴音樂會所招聘真的假的
要是去了就喊你交這樣費,那樣錢的,基本可以認定為是騙錢的,當然就不要交錢了,找個借口走人吧,騙子都是很能說的,一分鍾都別多呆。記住,正規酒吧是不會招學徒的。
『伍』 為什麼說也有男人賣身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很多年前就有了,有稱少爺的,其實就是鴨子或男妓。主要在大型高檔的夜店包廂。找這些男妓的大多都是些年齡大點,有錢,慾望不能宣洩的少婦,貴婦。她們和男妓親嘴,讓男妓給自己口交,因為對這些男妓來說,也是個體力活,遇個40多,50多的,不吃葯還硬不起來,所以一晚都至少都上千的,搞爽了,很捨得給這些男妓花錢
『陸』 「出賣色相的男妓數以萬計」,兩宋時男色服務有平民化嗎
兩宋時期的男色服務並沒有平民化,雖然兩宋時期的男色服務發展的很快,即便當時的朝廷明令禁止男色服務,但是因為兩宋時期的商品經濟很發達,所以男色服務可以躲過朝廷繼續發展下去。而且因為男色服務帶來的宏觀收入,所以當時的很多平民百姓都會想要去妓院,利用自己的男色為自己賺取高額的費用。
不過,即便男妓的收入高,但是因為對自身的要求也比較高。因此,即便當時有成千上萬的男子願意當男妓,但是男妓還是沒有平民化。而男妓服務也是只為那些達官貴人,或者是富商服務的。畢竟,在妓院消費的話,費用是很高的,而且對於平民百姓來說,即便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卻無法負擔男色服務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