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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官要考哪些

發布時間: 2022-12-15 11:37:50

㈠ 有經驗的員額法官老師們給點建議,入額面試都考些什麼呢

根據去年流程,初任法官遴選考試分為三個階段:1筆試。2庭審面試。3遴選委員會面試。

我的感受是法學理論筆試需要花費最多的時間來鞏固基礎知識,最為考驗功底。相對來說,文書寫作和庭審面試有一定的技巧性,需要突擊練習。

而遴選委員會面試,更多考查的是一名「准法官」的態度修養和綜合應變能力。



01關於筆試:

100篇優秀裁判文書搜索方法: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站——通知通報——點擊更多——標題搜索:優秀裁判文書,再根據案號登錄C2J法官智能輔助辦案系統即可搜索到相關文書。

02關於庭審面試:

庭審百問等搜索方法: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站——右上角點擊舊版網站——最右排法律法規查詢欄目——點擊綜合實務技術匯編——點擊民事實務技能匯編、民商實務技能匯編、刑事實務技能匯編。

關於庭審流程的相關參考文件:《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一審庭審程序指引》《上海法院民事案件庭審程序性告知要點指引》《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規范庭審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

03關於遴選委員會面試:

理論上說,關於遴選委員會面試:遴選委員會具有一票否決的權力,但是實際淘汰的人數比例較小,因此在這一階段我的感受是「但求無過」很重要。去年遴選委員會面試分為兩部分,自我介紹以及回答一個案例問題。

㈡ 初任法官必須通過什麼考試

初任法官應當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十二條擔任法官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者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其他相應學位,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六)從事法律工作滿五年。其中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學位,或者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別放寬至四年、三年;

(七)初任法官應當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2)上海法官要考哪些擴展閱讀: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室公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一次有效。

通過考試的人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統一頒發相關證書,並可以從事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等崗位的工作。

㈢ 考法官的具體要求都有哪些

報考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職位除滿足招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必須取得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具體情況以《招考簡章》中職位的具體要求,只要符合該職位要求即可報考。

成為法官,一定要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只要是本科畢業就可以考;第二,要參加公務員考試,報考法官職位,通過考試、政審;第三,在法院工作兩年或其他法律職業從事兩年法律工作。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產生,在司法機關(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是司法權的執行者。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二十三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體健康;

(六)高等政法大學、高等學校法律系本科畢業法學學士學位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具有法學專業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其中擔任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應當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獲得法學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或者非法律專業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具有法學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一年,其中擔任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應當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㈣ 初任法官必須通過哪幾項考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三章第十二條規定,初任法官必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原國家司法考試)並依法取得的證書。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原國家司法考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所應具備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從事法律職業的能力。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分為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兩部分,通過客觀題考試後再次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 。

一、客觀題具體考試內容包括:

試卷一: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憲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中外法制史、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經濟法;

試卷二:國際私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商法、經濟法;

客觀題滿分為300分,及格分數線為180分,通過的考生分數保留,兩年內有效,可報考主觀題考試。(即考生當年如果沒有通過主觀題考試,次年參加考試免考客觀題考試,只需參加主觀題考試;如果第二次仍未通過主觀題考試,第三年則需要重新參加客觀題考試。)

二、主觀題具體考試內容包括:

只考一張試卷,除了不考國際公法、國際私法以及國際經濟法(簡稱三國),其他的內容均在考試范圍。

主觀題滿分為180分,及格分數線為108分,通過主觀題考試後,方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有關規定申請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4)上海法官要考哪些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三章第十二條規定,擔任法官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者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其他相應學位,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6、從事法律工作滿五年。其中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學位,或者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別放寬至四年、三年;

7、初任法官應當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㈤ 初任法官必須通過哪幾項考試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一次有效。通過考試的人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統一頒發相關證書,並可以從事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等崗位的工作。

從2018年開始,國家司法考試將改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只是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需要通過該考試,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顧問、法律類仲裁員也需要參加並通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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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法官還要接受市法官、檢察官遴選(懲戒)委員會面試考核。

面試考核內容包括自我介紹和案例分析,其中,自我介紹主要圍繞工作實績進行自我陳述;案例分析要求候選人針對一個案例給出司法意見、闡述理由並回答面試小組成員的提問,主要測試候選人在基礎理論、實踐經驗、能力素質和分析表達等方面任職的匹配程度。

遴選進一步搭建起公開、公平、公正的全市統一遴選平台,積極探索司法人員員額動態管理,進一步統一遴選標准和程序,以人均辦案量為參照,員額向辦案量大的基層區院傾斜,努力實現全市統籌、競爭擇優、人隨案走、良性流動,使優秀的青年法官助理和檢察官助理能夠脫穎而出。

根據中央要求,通過遴選的初任法官、檢察官將全部由相關區人大常委會任命,均到基層法院、基層檢察院任職。

㈥ 要做法官都需要什麼

要做法官需要以下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報考國家司法考試並且通過。
2、通過國家或者地方公務員招考筆試、面試被錄用。大城市和發達地方的法院新進法官一般要求法學碩士以上學歷。並且應當符合《法官法》所要求的全部條件。
3、被法院錄用之後,經過一兩年或者幾年的法院實踐工作,通過各高級人民法院組織的初任法官資格考試,通過法院審判委員會任命,可被任命為「助理審判員」。可以坐堂問案了。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至少應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
4、有助理審判員職稱,再工作一些年頭,有一定資歷,通過人大的人命程序,可晉升為「審判員」職稱。

㈦ 初任法官必須通過哪幾項考試

國家司法考試。

國家司法考試為國家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國家司法考試前身為律師資格考試,自2002年改為司法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

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成績一次有效。參加考試的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分數核查。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一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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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法官審核程序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負責本轄區初任法官的審核工作。基層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任命和提請任命法官,應當在履行幹部管理手續和法律手續之前,報請高級人民法院審核。

報請審核的人民法院,應當報送審核請示、《人民法院任命法官審核表》和《××人民法院擬任命(提請任命)法官名冊》,同時,將擬任命法官人選的國家司法考試合格證書、學歷證書、法律工作經歷和法律專業知識的相關證件和資料一並報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審核。

2、高級人民法院收到審核請示後,應當盡快審核,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審核意見。審核意見應當以書面形式答復。

3、報請審核的基層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高級人民法院審核意見,履行幹部管理程序和法律手續。

4、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應當嚴格按照幹部管理的有關政策,按照法官法的有關規定對擬任下一級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的人選進行認真考核,中級人民法院應將考核情況上報高級人民法院備案。

5、高級人民法院應當建立任命和提請任命法官審核工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