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動產證多久可以辦下來
法律分析:不動產證一般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能辦下來。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遞交申請材料、申請權籍調查;屬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初審後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審核;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核准並將登記事項記載於登記簿即可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 辦理不動產證幾天可以拿到
法律分析:不動產證一般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能辦下來。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遞交申請材料、申請權籍調查;屬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初審後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審核;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核准並將登記事項記載於登記簿即可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3. 不動產證要多久時間能辦下來
不動產證一般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能辦下來。
申請不動產證需要以下材料: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和復印件;
4、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證明,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質檢合格證或竣工驗收備案表或質監部門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證明,個人自建房屋需提交建設單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證明);
6、房屋測繪報告,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7、房屋地址證明,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民政部門出具的房屋地址證明);
8、經適房、單位集資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還需提交發改委或軍區的立項計劃和省或市或軍區房改辦的批文,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不動產證辦理流程如下:
1、開發商進行初始登記。初始登記的時間是交房後的60天內,開發商需要將房屋產權資料送到房管相關部門,由房管相關部門做初始登記,時間周期約20-60天;
2、購房者填寫《不動產權登記申請表》。初始登記確定完成後,購房者就可以去房地產登記中心填寫《不動產登記申請表》。填好後,需由開發商簽字;
3、取映射圖(表)。購房者可向開發商申請領取測繪表,到相關部門申請房屋面積測繪;
4、測繪後,大約一個月後就可以領取不動產證件。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房地產開發用地應當以出讓方式取得;但是,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可以採用劃撥方式的除外。
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者劃撥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對下列事項提出書面意見,作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者劃撥的依據之一: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性質、規模和開發期限;
(二)城市規劃設計條件;
(三)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要求;
(四)基礎設施建成後的產權界定;
(五)項目拆遷補償、安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