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居住證、積分一年一辦,到期如何續辦
上海居住證、積分一年一辦,到期如何續辦
上海居住證、積分一年一辦,到期如何續辦?歡迎和我一起來看看下文!
上海居住證如何簽注?
問:進一步簡化居住證簽注手續,方便持證人辦理簽注,經信息系統自動比對,持證人實際居住地與已登記居住地址一致且符合簽注條件的,實行系統後台自動簽注,居住證有效期限自動延長一年。 那麼收到居住證簽注已通過的提醒簡訊,持證人是否需要辦理卡面有效期限更新手續?
答:持證人如需更新卡面有效期限,可持證到就近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 更新卡面有效期才能辦理後面的積分。
問:收到居住證簽注未通過或不符合自動簽注條件的提醒簡訊,持證人應如何辦理簽注?
答:持證人可持證前往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咨詢辦理。
上海居住證積分如何續辦?
問
我去年8月15日按照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的條件成功辦理了一年有效期的.居住證積分,現在一年有效期快到了,到人才中心續辦積分流程是怎樣的?
答
持證人至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對即將到期的《上海市居住證》進行簽注。為保證居住證數據傳送,持證人於有效簽注3個工作日後至網上進行積分確認操作。持證人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後按照以下流程辦理積分確認:
1、工作單位未發生變化的:持證人或單位登陸系統,點擊“申請積分”,修改個人信息。
工作單位已經發生變化的:持證人登陸系統,點擊“申請積分”,修改個人信息。
2、單位為持證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審核無誤的,點擊“提交申請”按鈕。
3、申報信息未發生變化的,用人單位只需將網上填寫並列印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遞交至單位注冊地所在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
申報信息發生變化的,對應居住證積分標准,用人單位將相應的積分申請個人書面材料和網上填寫並列印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遞交至單位注冊地所在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
用人單位人事專員憑單位介紹信和本人身份證前去辦理。
4、如材料齊全,受理點將受理相關材料,並出具收件憑證。
5、受理點調集申請人檔案,調檔後,進入審核程序。
6、積分核定完成後,將通過簡訊形式通知單位或持證人積分情況。單位也可以通過上網登錄,了解積分申請進度和結果。
7、根據通知的時間和地址,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可持有效身份證件至區(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機構使用《上海市居住證》積分列印設備自助列印。
單位和申請人須為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持證人超過60天未辦理簽注手續的,至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重新辦理《上海市居住證》。
;2. 上海居住證到期續辦好,積分到期怎麼續辦,需要什麼材料!
到期之後30天還沒辦好的話,就要重新辦理了。
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1、來滬就業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2、來滬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3、來滬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4、來滬就讀、進修的,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2)上海如何刷新積分居住證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
1 、材料提交社區服務受理中心
攜帶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
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居住證信息系統中登記信息、拍照,並出具《居住證》受理回執。
2、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定
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就業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核定。
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通過居住證信息系統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經核定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出具書面意見,交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 、公安部門核定
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投靠、就讀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核定。
符合辦理條件的,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4 、審核通過同意簽注 各部門審核通過後予以簽注,簽注期限自《居住證》受理或簽注之日起1年計算。
為方便來滬人員,做到一次辦理,對投靠、就讀的持證人辦理簽注時,通過居住證信息系統與實有人口信息資料庫的比對屬實的,符合條件的實行當場簽注。
對就業、投資、開業人員,一是通過公安、人保對有效期限屆滿人員信息提前比對、數據交換,實現當場簽注。
在互聯網上開通了預約簽注,經比對核定同意後,再通知本人到社區辦理當場簽注。對居住地址發生變化或對網上比對結果有異議的,本人應當提供書面證明材料,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申請人在辦理簽注時,應提供在滬居住地址信息和就業信息。經人保、公安部門核定同意後,給予簽注。
3. 上海居住證積分如何申請
滿足以下就可以,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的居住證持證人,在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時,申請當月應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可通過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滿足標准分值的人員可委託用人單位提出申請。教育可以快速積累積分,選擇好的機構可以事半功倍,而學牛網近年來對上海市人才政策、居轉戶政策及子女入學、轉學、中高考政策的頗有研究,專業為境內來滬人員提供積分提升方案咨詢和積分方案實施,並為境內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提供在滬入學,轉學來滬、在滬轉學等多項服務。
4. 上海居住證積分辦理流程和資料
1、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2、《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3、勞動(聘用)合同;
4、承諾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諾無違法犯罪記錄的材料;
6、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磁卡。
(4)上海如何刷新積分居住證擴展閱讀: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人條件:
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的居住證持證人,在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時,申請當月應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可通過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滿足標准分值的人員可委託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3、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於積分申請對象。
5. 上海怎麼申請積分居住證
持證人需要申請積分的,可通過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達到標准分值的,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委託用人單位向注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申請積分。(1)持證人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2)《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3)勞動(聘用)合同(4)持證人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5)持證人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材料(6)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磁卡。除上述積分基本申請材料外,持證人還應提供與《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對應的材料。
6. 上海居住證積分辦理流程
上海居住證積分的辦理流程如下:
1、上海居住證積分的辦理需要申請人登錄本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積分模擬打分;
2、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時,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3、用人單位進行網上注冊,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審核;
4、審核通過填寫積分申請表,核定完成後遞交至單位工商注冊地;
5、領取居住證積分通知書。
7. 上海居住證怎麼更新
以下手續需由聘用單位人事專員憑單位介紹信、人事專員身份證原件(留復印件)進行申報,其他單位及個人不能申報:
一、單位變更(用人單位需經網上注冊並經受理點審核通過)
1、申請人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合同離截止日期應有2個月及以上有效期;
3、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或非企業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4、前一家家單位退工單原件及復印件;
5、信息變更後當場領取《<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並同時更新居住證卡內信息;
6、居住證申請人變更工作單位,請至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變更。
希望可以幫到你。
滿意請採納,謝謝~
8. 上海居住證積分有效期怎麼更新
1、居住證有效期各地不一。通常是1年有效期,有固定居所和工作單位的,是5年有效期。也有十年有效期的,如上海、深圳等地。
2、比如上海居住證就分為A證和B證,B證最長有效期是10年。
3、居住證有效期的查詢,一是直接查看居住證,居住證上寫有有效期限;二是登陸當地公安信息網進行查詢。
9. 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辦流程
法律分析:積分申請基本流程:
01來滬人員至現居住地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上海市居住證》。
02來滬人員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積分模擬打分。
03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時,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04用人單位首次申請時應按照《海市居住證請積分用人單位注冊登記須知》進行網上注冊,並至單位注冊地區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審核單位信息。
05已審核通過的用人單位登錄上網,為申請人進行網上注冊,並填寫《海市居住證分申請表》(注冊時將取得個人賬號和密碼,供申請人後續申請積分和網上查詢使用)。
提示:為保證居住證數據傳送,申請人領取《上海市居住證》3個工作日後,用人單位再為其網上注冊創建積分賬號。
06單位為申請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審核無誤的,列印《海市居住證分申請表》,並點擊「提交申請」按鈕。
07單位將積分申請材料遞交至單位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區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
08如材料齊全,受理點將受理相關材料,並出具收件憑證。
09受理點調集申請人檔案,以學歷申請積分的,需進行教育經歷的核實,隨後進入審核程序。
10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核定完成後,將通過簡訊形式通知持證人積分情況;單位也可以通過上網登錄,了解積分申請進度和結果。
11根據通知的時間和地址,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可持有效身份證件至區人才服務中心領取《海市居住證分通知書》,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機構使用《上海市居住證》積分列印設備自助列印。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