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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積分多少可以高考

發布時間: 2022-12-25 19:02:19

⑴ 積分男120分可以高考嗎

可以,經上海市人保局認定的《上海市居住證》滿120分的,隨遷子女在本市就讀幼兒園、小學、中學可以享受本市戶籍孩子同等待遇,確保在公辦學校就讀。並且,初三畢業可以參加上海市的中考,有機會就讀上海的公辦高中,還可以在上海參加高考。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是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設置的全國性統一考試,每年6月7日-10日實施。參加考試的對象是全日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招生分理工農醫(含體育)、文史(含外語和藝術)兩大類。 中國有1300多年科舉考試的歷史,這一制度曾顯示出選拔人才的優越性,深深地影響了東亞各國。1905年,清廷出於發展新教育、培養實用人才的需要,廢除了科舉制度,轉而引進西方的學校考試制度。中國現代高考制度的建立,就有這樣兩個重要來源:一是科舉考試制度所形成的傳統考試思維和價值,二是西方現代考試制度的模式和手段。1904年,清政府在張之洞等人的主持下頒行了《奏定學堂章程》。1905年,科舉考試制度壽終正寢,從此我國現代高考制度登上了歷史舞台。1936年,全國已經有100多所大學,當時的高考制度是各所高等學校自主組織命題,學生可以選擇報考多所大學,也可能同時被多所大學錄取。

⑵ 上海居住證積分達到多少孩子可參加中高考

達到居住證積分總分標准120分

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介紹《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相關情況中,第一部分有關明確持證人待遇方面提及:積分達到標准分值的持證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介紹《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相關情況

⑶ 上海居住證積分滿120分小孩可以中高考嗎

上海居住證積分滿120分小孩可以參加中高考

⑷ 在上海外地戶口滿積分,小孩可以參加高考嗎

可以的。
上海有規定,高中教育階段:15~18周歲。
1.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可按上海考生標准參加高考享受高等政策優勢
,並且擁有擇校權。
2.持居住證未達到120積分,可參加三校生高考進入部分大專,二本院校。
3.無居住證:必須回戶籍所在地高考。
滿足以上的條件,孩子就可以接受高中教育並高考了。

⑸ 連續在上海工作滿15年的孩子應該可以高考等同於積分120分

積分滿120分跟連續在上海工作滿15年不是等同關系,如果在上海連續工作15年,沒交社保沒有學歷職稱,積分就不能滿120分,孩子不能在上海參加中考和高考。相反有些人在上海工作沒幾年,因為學歷高有職稱,很容易積滿120分,孩子就能在上海中考和高考。孩子有上海戶籍或家長積分滿120分是孩子在上海參加中考和高考的硬性規定。

⑹ 上海居住證積分滿120分小孩可以中高考嗎

可以。

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准分值人員,其隨遷子女在本市參加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考試並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可在本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准分值人員連續持有《上海市居住證》3年,其子女為本市高中階段畢業生的,可在本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持《上海市居住證》且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持《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3年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的人員,其隨遷子女參加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並具有本市中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的,可選擇在本市參加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試和「三校生」高考(專科層次)。





(6)上海積分多少可以高考擴展閱讀: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的相關要求規定:

1、各區政府在加強人口綜合管理和服務的同時,做好隨遷子女入學工作,明確責任,健全機制,形成合力,確保工作平穩有序。

2、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上海市居住證》證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和積分等管理工作,進一步健全本市靈活就業登記制度,確保符合條件的來滬人員及時辦證、參加社保、辦理積分和登記。

3、各區教育部門在區政府的領導下,根據市教育行政部門年度招生政策,結合區域實際,科學合理制定本區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的具體招生操作辦法,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受教育的權利。

⑺ 積分滿120,孩子可以在上海參加高考嗎

可以在上海參加高考。上海教育部門規定要統籌做好隨遷子女和流入地學生升學考試工作。對符合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條件的隨遷子女凈流入數量較大的省份,教育部、發展改革委採取適當增加高校招生計劃等措施,保障當地高考錄取比例不因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參加當地高考而受到影響。對不符合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條件的隨遷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積極配合,做好政策銜接,保障考生能夠迴流出地參加升學考試;經流出地和流入地協商,有條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務。各地要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嚴格規范、公開透明地執行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防止「高考移民」。
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密切協作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招生考試委員會要統籌做好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人數合理調配資源,做好招生計劃編制、考生報名組織、考試實施以及招生錄取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公安部門要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及時提供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的居住等相關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提供進城務工人員的就業和社保信息。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總結和推廣成功經驗。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的宣傳解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
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第十五條 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第十六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後,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

⑻ 在上海外地戶口滿積分,小孩可以參加高考嗎

在上海,居住證積分120分堪比上海戶口!積分達到120分,非滬籍子女可以按照上海有關規定在上海參加中高考,想盡辦法湊分不如先了解清楚上海居住證積分細則!

基礎指標
1、年齡分值 【沒有變化】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持證人年齡在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可理解為43周歲以下積分30分)

2、教育背景 【沒有變化】

● 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 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 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 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 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3、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沒有變化】

●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

●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

●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

●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於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

●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

持證人以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申請積分的,最近1年內累計6個月的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應不低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4、社保繳納年限【沒有變化】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並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加分指標
1、創業人才 + 120分

2、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120分

3、緊缺急需專業+30分【沒有變化】

持證人所學專業屬於本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積30分。

4、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沒有變化】

最高120分(連續3年,年納稅10萬或聘用上海戶籍人員10人,積10分)

5、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沒有變化】

最高12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 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低於1倍的,積25分。

● 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倍低於2倍的,積50分。

● 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低於3倍的,積100分。

● 持證人最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積120分。

6、其他沒有變化的加分指標

① 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環衛領域):持證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後開始計入總積分。

② 遠郊重點區域(臨港地區):持證人在本市重點發展的遠郊區域工作並居住,每滿1年積2分,滿5年後開始計入總積分,最高分值20分。

③ 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持證人為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生,積10分。

④ 表彰獎勵: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可積分,最高分值110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 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專項性表彰獎勵,積30分。

● 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綜合性表彰獎勵,積60分。

● 持證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積110分。

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政府表彰獎勵項目目錄,按照市政府批准並公布的表彰獎勵目錄執行。

⑤ 配偶為本市戶籍:配偶為上海市戶籍人員,結婚每滿一年積4分,最高分值40分。

減分指標
(一)申請積分時提供虛假材料:持證人3年內有提供身份、學歷、就業、職稱職業資格、婚姻、表彰獎勵等方面虛假材料的,每次扣減150分。

(二)行政拘留記錄:持證人5年內有行政拘留記錄的,每條扣減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記錄:持證人5年內有一般刑事犯罪記錄的,每條扣減150分。

一票否決
持證人有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記錄或嚴重刑事犯罪記錄的,取消申請積分資格。

希望家長們的積分能早日達標120分!

⑼ 外地戶口孩子在上海上學政策

一、學前教育階段(3-5周歲)




1. 上海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公辦幼兒園就讀,並且擁有擇校權;




2. 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但居住證年限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民辦幼兒園和極少數公辦幼兒園就讀;




3. 無居住證或有居住證年限不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少數民辦幼兒園、極少數公辦幼兒園就讀;




4. 有靈活就業登記證滿3年與持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其外地孩子入學享受的待遇一樣。




二、義務教育階段(6-14周歲)




1. 上海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義公辦、民辦(優質)學校就讀,並且擁有擇校權;




2. 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但居住證年限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公辦(極少數)、民辦(少部分資源相對較弱)學校就讀;




3. 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且年限不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公辦(極少數)、民辦(極少部分資源相對較弱)學校就讀;




4. 無上海居住證:無法正常入學或無法取得學籍。




三、高中教育階段(15-18周歲)




1. 上海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可正常參加中考進入上海高中,並且擁有擇校權;




2. 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只可報考上海市中專、職校、技校、國際學校;




3. 無上海居住證:必須回戶籍所在地中考。




四、高等教育階段




1. 上海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可按上海考生標准參加高考享受高等政策優勢,並且擁有擇校權;




2. 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積分:可參加三校生高考進入部分大專、二本(極少專業)院校;




3. 無上海居住證:必須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




五、上海居住證積分細則




1、年齡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年齡在43周歲以內為滿分30分;年齡在44-55歲每增加一歲,積分減少2分;年齡在56-60周歲,積分為5分。




2、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1)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2)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3)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4)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5)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3、技術職稱及技能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




(1)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




(2)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




(3)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




(4)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於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




(5)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




4、社保年限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並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⑽ 外地人在上海參加高考的條件

法律分析:外地孩子參加上海本地的高考需要滿足以下的條件:1、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居住證積分通知書;這個條件想要主要想要達到還是需要父母提前做好規劃;2、考生需在本市參加中考或父母一方連續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3、考生必須在本市高中畢業。如果能夠滿足上面的三個基本條件,外地戶口過來上海參考高中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法律依據:《關於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第一條 第二款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在滬報考:

(1)考生為積分達到標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參加中考或父母一方連續持有《上海市居住證》3年,同時須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2)考生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留學人員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須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3)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屬本市常住戶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證》,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並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畢業生或2020年已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

(4)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認定的駐滬機構工作人員,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並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畢業生或2020年已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

(5)考生為在滬定居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僑民,且為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6)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是在滬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在站人員,且考生為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7)考生屬在滬台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且為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8)考生為梅山、大屯、魯礦三地上海後方基地單位職工子女,且納入市教委鎖定名單,須參加本市中考且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