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多少長時間
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多少長時間
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多少長時間,女人是感性的動物,在婚姻上的很多問題都十分的看重,也相當重視婚姻之中的情感,女人在因為某些原因上出現想要離婚的念頭,那麼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多少長時間呢,接下來由我做一下相關內容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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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預約如何辦理
預定離婚歸屬於同意離婚,因此離婚的程序以下:
1、申請辦理。
雙方就同意協議離婚提交申請,申請辦理彼此理應持戶籍證實、第二代身份證、所屬單位、村委會或是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和結婚證書,親身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行政機關申請離婚。
2、核查。
結婚登記行政機關對離婚申請辦理依規開展嚴苛的核查,關鍵核查彼此是不是真實同意,是不是對兒女撫養、夫婦一方衣食住行艱難的經濟發展協助、資產及負債解決等事宜達到了協議書。
3、准許。
針對合乎《婚姻法》要求彼此同意離婚條件的,備案行政機關應在自審理申請辦理工作日內一個月內准許備案,並發送給離婚判決書,銷戶結婚證書。被告方從獲得離婚判決書時起即消除夫妻感情。
二、預定離婚必須哪些辦理手續
1、有效證件和證明文件:
自己的戶口本、身份證件;
自己的結婚證書;
彼此被告方相互簽定的離婚協議。
辦理離婚備案的上海居民、澳門居民、中國台灣居民、僑民、老外除理應出具前述第(二)項、第(三)項要求的有效證件、證 明原材料外,上海居民、澳門居民、中國台灣居民還理應出具自己的合理香港通行證、身份證件,僑民、老外還理應出具自己的合理護照簽證或是別的合理國際性旅遊有效證件。
2、未予審理的狀況
《婚姻生活登 記規章》第十二條辦理離婚備案的被告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結婚登記行政機關未予審理:
未達到離婚協議書的;
歸屬於無民事行為人或是限定民事行為人的;
其登記結婚並不是在中國大陸辦理。
預定離婚,就是指離婚的夫婦,得先填一個預定表,到預定時間後再宣布辦理。先開展預定,讓夫婦有一段時間平靜下來想一想,這婚是否一定需離。離婚預約規章制度推行至今,90後離婚明顯下降。
協議離婚只需雙方達成合議,攜帶相關證件到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手續,一般來講如無意外情況,當天即可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需要經過立案、調解、開庭、判決、送達等訴訟程序,耗時相對較長,根據不同情況可能需要三個月到一年的.時間。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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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的程序
1、起訴離婚要走哪些程序
就離婚問題,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你應該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並可委託律師代理案件。
起訴離婚應向人民法院,提交結婚證、身份證、起訴書以及證明你們婚姻關系破裂等證據材料,並書寫起訴狀一並提交。
2、應該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什麼情況應該離婚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3、離婚需要帶什麼東西
離婚需要帶什麼東西?離婚需要哪些條件?
離婚需要帶什麼東西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
4、離婚需要多久
離婚需要多久?離婚需要哪些條件?
離婚需要多久
離婚程序之離婚需要多久,現代社會時間最寶貴,那麼離婚需要多久呢?我國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這條法律所規定的婚姻自由制度包含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目前結婚非常方便快捷,大家充分體會到了結婚自由的優勢,但是離婚卻遠遠沒有結婚辦得如此快捷,很多時候,離婚如同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當事人大量的財力、精力損耗在離婚上。
5、起訴離婚需要多久
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離婚辦理所需准備材料有哪些?
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起訴離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
6、離婚調解需要多長時間
離婚必須調解嗎?要調解多長時間?離婚需要找律師嗎?
離婚調解,指以協助當事人正確處理離婚糾紛為宗旨而進行的調解,就調解的內容而言,可分為調和和調離,在實務中,一般都以調和為側重點,調解應當遵循自願,合法的原則,不得強迫當事人接受調解。人民法院的離婚調解即人民法院對已受理的離婚案件,依法律程序進行的調解工作。調解既可以在庭前也可以在庭審中進行。
❷ 離婚證辦理需要多久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只要材料齊全,到民政部門一般只要一天就能夠辦理完畢。如果是訴訟離婚,通常來說,法院採取簡易程序審理的話,一般從法院立案到最終作出判決的時間為3個月,可能更短,但是如果採用普通程序審理,審限一般為三到六個月。倘若案件進展不順利,遇到對方逃避離婚傳票無法送達或需要鑒定等情況,具體的時間就只能根據案件情況而定了。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又未能判離的案件,想要離婚一方的當事人只能在六個月後再次起訴。如果屬於是涉外案件,因為送達法律文書所需要的周期更長,可能需要的時間就會更多一些。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謝謝。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❸ 上海現在離婚需要一個月嗎
需要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辦理離婚是需要經過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的,在經過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過後,雙方都沒有撤回離婚申請,民政部門才給予發放離婚證。
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❹ 辦理離婚證需要多長時間
辦理離婚需要的時間如下:
1、如果是辦理協議離婚的,一般需要一個月,即當事人申請協議離婚後,仍要經歷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
2、如果辦理訴訟離婚的,原則上需要三到六個月,若離婚案件適用普通程序的,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如果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在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❺ 離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
民法典規定了離婚冷靜期制度,即: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30日期限屆滿後的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也就是說在民政局提出離婚申請後最快也要30日才能拿到離婚證。如果您對協議離婚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考慮訴訟離婚,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情況做出合法的判決。
離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
1、離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如果是協議離婚的,從提交申請材料婚姻登記機關到領取離婚證至少需要32天;
(2)如果是起訴離婚的,從立案開始到案結一般需要3-6個月。
離婚訴訟所需材料有哪些
離婚訴訟所需材料有如下:
1、訴狀;
2、身份證;
3、結婚證或結婚登記文件;
4、戶口本(有子女的);
5、出生證明(有子女的);
6、證據(原告根據訴訟請求提交,被告根據答辯目的提交)。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❻ 離婚證多久能辦下來
一、離婚證多久能辦下來
1、離婚證登記後需要三十天能辦下來。因為現行法律規定,申請離婚登記後需要經過三十天的離婚冷靜期,經過這個冷靜期後還需要夫妻雙方再到婚姻登記機關發給離婚在,此時婚姻登記機關審理認定符合離婚條件的,雙方才能拿到離婚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據》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訴訟離婚需要准備的材料如下:
1、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起訴狀;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
6、其他證據材料。
❼ 離婚證辦理需要多長時間
協議離婚需要時間:7天-30天左右。 協議離婚是最快的離婚方式,如果雙方協商完畢,雙方攜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往往在半小時內全部搞定。專業的婚姻律師接受委託後,從來不會直接向法院起訴,而是促成雙方當事人協議離婚。直接起訴有很多弊端,不僅要花費較多的時間和財力,訴訟本身的風險也是重要的因素,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特殊情況一般法院很難直接做出離婚判決,往往會給雙方一次緩和的機會。 因此,律師在接到離婚案件之後,首先會根據不同的個案進行分析,制定案件處理步驟和方法,分析完成後與對方進行聯系,在近3年內,律師與對方要求見面極少被直接回絕,大部分案件在訴訟之前(如果無法協議離婚)均能與對方當事人見面並有效溝通。 一般律師出面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議離婚的時間是半個月至一個月,律師出面協商本身就意味著如果不能協議離婚,必然要走上法庭,所以很多當事人對律師是認真對待的,能夠比較誠懇地協商問題。當然,如果雙方差距過大無法協議離婚,訴訟是最終的解決手段。《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❽ 離婚要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
30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實施後協議離婚需要經過三十天的冷靜期。起訴離婚的程序為:第一階段:起訴階段,第二階段:答辯階段,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❾ 離婚證辦理需要幾天
【法律分析】:一、協議離婚資料准備齊全,到民政部門即可辦理,一般需要2個小時左右。
二、通過訴訟離婚的案件審理時間如下:
1、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二審: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三、一般來說,離婚案件一審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離婚官司可以有一審、二審,還可能有發回重審的時候,所以在不同的階段判決的期限都是不同的。想知道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還要看所處的階段規定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❿ 辦離婚證要多久拿證
【法律分析】:協議離婚需要時間:7天-30天左右。協議離婚是最快的離婚方式,如果雙方協商完畢,雙方攜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往往在半小時內全部搞定。專業的婚姻律師接受委託後,從來不會直接向法院起訴,而是促成雙方當事人協議離婚。直接起訴有很多弊端,不僅要花費較多的時間和財力,訴訟本身的風險也是重要的因素,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特殊情況一般法院很難直接做出離婚判決,往往會給雙方一次緩和的機會。有一種協議離婚需要法院判決方能解決,比如在涉外離婚中,雙方已經就離婚以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達成一致意見,但是一方在國外無法回國親自辦理離婚手續,由於婚姻登記必須要雙方當事人均到場親自辦理,在一方無法回國的情況下,國外一方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對方到法院應訴後同意離婚,這種情況下,法院處理起來一般非常快。所需時間為:辦理外交認證:5天理郵寄手續:7天院判決:15天。合計:30天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