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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辦理居住證在哪裡辦理

發布時間: 2023-01-10 05:44:05

『壹』 上海市的居住證如何辦理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上海市居住證是在上海居住的證明。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申領。

辦理流程: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貳』 上海哪裡租房可以辦居住證

上海辦居住證可以在網上辦理、至社區服務中心或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
1、可以去居住證辦理實有人口登記處,位於上海市浦東新區靈岩南路海陽新村。
2、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叄』 上海暫住證在哪裡辦理,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當事人需要辦理上海市的居住證的,需要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辦理居住證需要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肆』 上海市居住證怎麼辦理

現居住地辦理登記,滿半年,申請居住證。
辦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線下申請需填寫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原件(線上無需提交,通過數據核驗核實)
3、在滬合法居住證明(擇其一提供,能通過數據共享獲取相應材料數據的可免於提交紙質材料):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需提供近親屬關系證明,可用《親屬關系承諾書》代替,《親屬關系承諾書》在窗口直接填報。
辦理流程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五條 境內來滬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十條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同時將材料移送公安部門;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公安部門通過本市實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對申辦材料進行信息比對;必要時,可以將有關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等相關部門核驗。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居住證》由公安部門簽發。對符合辦理條件的,公安部門應當自受理日起15個工作日內製作《居住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的,制發《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居住證》製作完畢後,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伍』 上海怎麼辦居住證

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

辦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5)上海辦理居住證在哪裡辦理擴展閱讀: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陸』 上海怎麼辦居住證

辦理條件: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一、辦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二、辦理流程: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三、辦理地點:

外灘街道居住證受理網點

電話:021-63295235

地址:河南中路568號

天平街道居住證受理網點

電話:021-34230237

地址:衡山路17弄1號

虹橋街道居住證受理網點

電話:021-62087381、32230434

地址:中山西路1030弄51號

四、辦理時限:

(1)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申辦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辦材料後,應當在6個工作日內,通過信息系統進行後台比對完成核定。

(3)對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申領條件之一的,公安制證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製作。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公安部門製作的《居住證》後,會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申請人領證時應交回《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和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境內來滬人員首次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免收工本費。

(6)上海辦理居住證在哪裡辦理擴展閱讀

上海市居住證規定:

一、制度

對於在本市居住、工作的人員,逐步實行《居住證》制度。

二、載明內容

《居住證》載明持有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別、簽發日期、有效期限、身份證編號或者國籍(地區)等內容。

三、有效期限

《居住證》的有效期限目前只有1年期期限。

四、主要功能

1.作為《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證明;

2.記錄持證人基本情況、居住地變動情況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關信息;

3.辦理和查詢個人積分,辦理衛生計生、社會保險、教育等方面的個人相關事務。

『柒』 如何辦理上海居住證

該項在當事人在居住地擬居住6個月或者以上的:

1、可以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房屋租賃合同(房產證)、勞動合同、或者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2、去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暫住登記(居住6個月以後,再憑上述證件及暫住登記證明辦理居住證);

3、該項在《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8--15條中有明確的規定,當事人應遵照辦理。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號):

第八條(受理機構)

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

第九條(申辦條件和材料)

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