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勞務派遣的利潤怎麼樣真的是暴利行業嗎
勞務派遣起源於20世紀的資本主義國家,是國外比較常見的一種用工方式,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然後把勞動者派向實際用工單位,再由實際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勞動者報酬和派遣管理費。90年代初,我國用工體制改革,大量國企下崗職工,為安置下崗職工再就業,勞務派遣這一用工形式開始在我國被廣泛採用。隨後勞務派遣用工量開始野蠻增長,由於派遣公司長期的不規范操作,派遣相關法規,制度的不健全,主管部門監管不力等因素,勞務派遣這一用工形式被「智慧」的中國企業及人力資源派遣公司「玩壞了」,變成了壓榨勞動者的一種手段,從此,勞務派遣背上了「坑爹」「黑心」的罵名。
B. 勞務派遣公司大量倒閉會導致什麼
法律分析:勞務人員並不是跟工作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突然取消會使大量的勞務派遣公司被迫關閉,大量的勞務人員也將會失去工作。
法律依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四條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前款所稱用工總量是指用工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人數與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人數之和。
計算勞務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單位是指依照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
C. 上海智眾勞務公司倒閉嗎
上海智眾勞務公司沒有倒閉,現在是在正常營業的狀態,因為這個勞務公司是一個正規的勞務公司,而且在上海是一個大城市,所以它需要勞務派遣的人也是比較多的,而且他這個勞務派遣公司的業績也是比較好的,所以現在是沒有倒閉的。
D. 勞務派遣公司要被取消了嗎
法律分析:短時間內取消勞務派遣用工還是不可能的。大家都知道,勞務人員並不是跟工作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突然取消會使大量的勞務派遣公司被迫關閉,大量的勞務人員也將會失去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 上海的勞務派遣發展前景是否可觀
是否可觀取決於以下幾個大的方面:
第一,上海政策是否對「同工同酬」做更嚴格的解釋。不但是工資報酬相同,而且做到同待遇,也就是我們所稱的福利待遇相同。比如銀行,不但要和銀行正式職工的同崗位工資相同,還有有享受銀行超高企業年金和補充公積金、補充醫療保險、各種過節費、旅遊等福利待遇。如果這樣你認為銀行還會使用勞務派遣嗎?無形中多出一筆人力資源管理費。
第二,「三性」的監督力度。「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
臨時性非常明確的「6個月」,也就是說如果僅臨時性而言,才是回歸了勞務派遣的本來面目,勞動者和勞務公司簽訂合同,然後勞務公司根據自身的信息優勢,將勞動者派遣到需要臨時需要員工的地方,一個地方可能做4個月,然後回勞務公司,再去另一個地方做5個月,舉個典型的例子,超市要盤點,工作量很大,時間緊,光靠自身人力無法按時完成,不可能專門養一批盤點工,可以請勞務派遣,就干3天。
輔助性,這個也很好理解,勞務派遣從事的是幫助實現主營業務的輔助,可能實際中五花八門,但舉個典型的例子可以幫助理解,一個正式工是汽車修理工,勞務派遣是專門負責上下班工具整理,在工作遞遞工具,擦擦機油的角色。
替代性,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比如說財務,暫時頂替下去休產假的財務是非常典型的替代性的表現。
如果嚴格按照國務院的文件執行,您認為上海的勞務派遣發展前景可觀嗎?
第三,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這個比例就奧妙了,勞務派遣佔80%也是一定比例,佔10%也是一定比例。這個比例的多少直接決定了前景的可觀與否,當然監察力度也是關鍵,就算10%沒有人查等於白說。查出沒有處罰力度等於白查。
綜上所訴,上海的勞務派遣發展前景是否可觀,敬請期待上海的政策。
個人推測,以前勞務派遣怎麼紅火,以後還怎麼紅火,可能表面上收斂點,底下有無數的漏洞可以利用的。
F. 勞務派遣公司倒閉了派遣員工怎麼辦
法律分析:將職工退回派遣單位。公司倒閉後對於勞務派遣的職工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勞務派遣的職工與單位建立的不是勞動關系,只需要將職工退回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G. 勞務派遣公司破產原因
是勞動力的供給過大造成的。
這種現象的出現,從根本上來說,是與我國的勞動力的供給過大,而經濟吸收能力較小之間的矛盾導致的。
勞務派遣過程中,高素質的派遣員工權益相對來說容易得到保證,而低素質的體力型勞務派遣員工的權益往往受到損害。這就導致勞務派遣公司會虧損。
H. 勞務派遣公司招工很難,是為什麼
傻逼才會通過勞務派遣做臨時工,通過勞務派遣進工廠做臨時工沒有醫保沒有社保沒有住房公積金,什麼福利都沒有,就是為開派遣工的老闆賺了錢,就好像去買菜,經過了菜菜販子的菜肯定要比自己去菜批發市場買要貴一樣的道理,工廠老闆把工廠要給正式工的工資年終獎加班費社保費等等的算上給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公司賺的就是那些加班費社保費等等的費,三十五歲以下還可以做臨時工這里做做走別處做做,一旦到了四十歲再想固定下來已經再沒有工廠再要了又只通繼續做臨時工了,再到四十二歲最多四十五歲就是做臨時工都沒工廠要了,而那時候就後悔當初做臨時工沒社保了,女的到五十男的六十就只能眼睜睜看著當初別人選擇做正式工人領退休金了。
首先,衷心祝願你表弟的勞務公司關門大吉。
再說說勞務派遣公司的問題。很多人一聽到勞務派遣就像聽到瘟疫一樣。躲都來不及,為什麼?
我接觸的環境很單純,但是也聽到了各種各樣關於勞務派遣公司的種種吐槽。
第一:勞務派遣等於販賣人口
很多勞務派遣都是輸送到國外,尤其是馬來西亞、泰國、越南、柬埔寨等國家,輸送的地方要麼治安環境不好,要麼各種黑各種坑,別說賺錢了,能活命都算不錯了。
我認識一個朋友,本來是外派到韓國的,出發前告訴他一個月保底工資1萬,結果,在海上幹了三個月,最後被暴打一頓,能活著已經算他命大了。
第二:勞務派遣公司就是黑中介
外甥開勞務派遣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賺工廠和工人的介紹費,或者和工廠合作,工廠直接把錢給你表弟,由你表弟發工資,但是呢,一般的黑中介比烏鴉還黑。各種理由各種扣,到工人手上的人很少了,而且工人維權難。
第三:勞務派遣等於組織婦女從事性工作
現在人心都比較黑,為了錢什麼事都能做出來,有的勞務公司為了賺錢,專門招攬婦女,通過利益誘惑輸送到國外。到國外後,一般有三種結果:1、被迫賣淫,2、組織販賣毒品,3、代孕。即便如此還拿不到錢,基本沒有好下場。
我記得十年前我們豫北的勞務派遣公司是非常有誘惑力的,那時候,農村的大牆上到處貼的都是「招工啟示」的海報,有出國的、下海的、電子廠的、搞武裝押運的等等,多得很,沒有工作想找工作的年輕人也特別多,包括一些技術院校,只要給勞務公司這個「媒婆」和「包工頭」交一筆中介費,就可以通過這個途徑的「傳媒」介紹,確實能掙到比較滿意的錢。
現在勞務派遣公司出現招工難的現象,我是這樣分析的,任何行業的出現都有其興盛和衰敗。勞務公司畢竟只是一個「媒婆」和「包工頭」,當年通過勞務公司找到工作安頓下來的,已熟悉了用工單位的情況,合適的話,本人也會替用工單位找人,再不用勞務公司出頭了,也免去了多花的冤枉錢;不合適的話,自然早就「拜拜」了。
這是其一。其二,現在待業的年輕人確實少多了,新生代人員少之又少,行業卻增多了,從事的職業五花八門,掙錢的門路多的是,再也不用通過勞務派遣公司了。
勞務派遣公司經歷到現在,出現招工難,也是很正常的,就像淘汰下來的農機具,一點也不稀罕。
不妥之處,敬請指正。
我是具有18年工作經驗的HR總監,請關注我,為你解答職場困惑。謝謝!
1、採取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主要是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建築行業和國企或事業單位的輔助崗位。派遣員工從事的工作主要流水線工作和輔助性的工作。
2、現在許多的家庭情況不錯,而且許多年輕人都是獨生子女,家裡並不缺錢。勞務派遣公司多數是把人員派遣到工廠工作,而工廠的工作環境,他們並不願去適應,父母也不支持。其次許多工廠大多數在郊區,需要吃住在廠區,這也是問題。工廠的工作時間兩班倒的比較多,需要加班熬夜,許多人不願上夜班。工資雖然比較高,但工作時間和環境的不適應造成不願意到工廠上班。
3、互聯網的發展造成人們的工作方式發生較大的改變,年輕人可以通過網路擇業、就業和創業。收入也比較可觀。現在經濟發展,年輕人的背後有父母和家庭經濟做支撐。他們喜歡安逸的生活,不求工資很高,差不多就行。
給大家普一下常識,很多人不知道勞動派遣公司是怎麼賺錢的。有的人只知道勞務派遣公司很黑,但是不知道是怎麼個黑法。接下來我就給大家分享一下其中的一些貓膩。勞務派遣公司,也就是我們俗稱的中介公司。由於現在很多公司招人很難,所以說就誕生了很多中介公司,以這些企業進行合作。這些中介公司專門負責招人,然後輸送到這些企業。基本上是以大廠為主,小產,基本上中介公司不與他合作。然後再說說,中介公司是怎麼賺錢的。比如說今天某個中介公司招了10個人。然後把他推薦到A廠裡面去上班。然後a廠給到這10個員工的。待遇是底薪比如說是3200。加班費是每個小時20塊。每個月按加班60個小時來算。總加班費就是20×60等於1200。所以正常來講,一場實際給員工支付的工資等於4400元。然而實際上員工並不能拿到這么多。員工所能拿到的工資。約等於。底薪3000元左右加加班費每個小時18塊錢左右。所以這個員工這個月可以拿到4080塊錢左右。也就是說,這個中介公司每周一個人每個月大約可以給中介公司創造三百二十塊錢左右的利潤。乘以10個人也就是3200塊。這種中介公司還算是比較正規的。下面介紹一下a公司與中介公司的工資結算流程。首先中介公司會要求a公司把這10個員工的工資全部打入中介公司的賬戶。然後由中介公司再發放給這10個員工。這里就說到重點了。正規的中介公司可能會把這個工資發給員工,不正規的這時候就可能攜款逃跑了。這里只舉了10個員工,其實實際上每一家中介公司都不止10個,至少有幾十個,幾百個甚至上千個的都有。所以可以看到這里可以算一下,一年下來平均每個員工可以給中介公司創造多少利潤,如果把所有的加起來,可以算一下這個蛋糕有多大,裡面有多少油水。
愛上職場很高興為您回答這一問題!
當前招工難、招聘難的現實情況,不單單局限於勞務派遣行業這塊,其它大部分行業同樣遇到這一難點問題,這是當今 社會 的一個共性問題!當今的 社會 發展太快了,讓人眼花繚亂!變得也太快了,讓人目不暇接。在這里我就簡單的分享一下,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喜歡分享交流的朋友關注下哦!
1、網路信息的高速發展——工作方式變化。
1)十幾年前信息閉塞,需要勞務派遣公司做為中介上下溝通傳遞
2)網路發達:年輕一代待業減少,職業五花八門掙錢路子廣,網路溝通便捷,大部分不用中介介紹
2、人口年齡結構的變化——人口紅利。
1)十幾年前,人多活少,年輕人只能背井離鄉通過勞務派遣公司去國外打工,從事粗笨的行業。
2)當前老齡化嚴重,獨生子女增多,年輕人可選擇性變大,不願從事密集型體力工作。
3、對勞務派遣行業——信任度缺失。
1)部分勞務派遣公司職業操守缺失:將人利誘出國後,組織販毒、賣淫、走私等,讓人談虎色變。
2)勞務派遣缺乏保障---販賣人口:多年來時有勞工被販賣情況發生,使得大部分人不敢以身犯險。
3)勞務派遣公司等同黑中介:以訛傳訛讓人失去信任,怕被黑,不敢去派遣公司應聘。
1、 外派工作主要是粗放型、密集型加工、建築企業為主
2、 現在年輕人都喜歡網路擇業、創業等,很少選擇密集型的加工建築等行業,又成為勞動派遣公司招聘難的主要因素。
1、 勞動派遣公司中間提成費用過高
2、 勞動派遣公司招聘要求鬆散,招聘人員濫竽充數、良莠不齊,時間一長,沒有好企業接收,形成惡性循環。
3、 無正規合同,保險、福利等無保障,出現問題血本無歸。
4、 勞動派遣公司派遣的勞務人員地位低,沒晉升空間。
1、80後以前的幾代年輕人:法律意識淡泊,有百分之一的希望都想試-試、闖一闖。
2、現今年輕人,風險意識增強,網路信息靈通,無端冒險的事情不想去做、不願去做,又成為了勞動派遣公司招工難的主要因素。
環境在變化、 社會 在崛起、一切都在進步,一個行業的衰敗就會有一個行業崛起,只要我們用心觀察、踏實做事,就一定會收獲成功,希望我的分享能幫助到大家!
勞務派遣工,最初是在上世紀70年代末出現的,當時是國家政府出於安全考慮派往各駐華領使館的工作人員。
改革開放後,很多外企陸續來華辦廠,於是很多人才中介便順勢開啟了勞務派遣工的服務模式。剛開始興起時,確實受到過用工單位和求職人士的青睞,特別是一些企業因訂單有淡季和旺季之分時,會依賴中介公司的派遣工,主要是方便快捷,隨叫隨到,不要時,聯系退回,只是多支付一部分管理費而已,卻避免了勞務糾紛。而一些技能學校可提供大批有素質的學生工,因此,供需雙贏!
不過,隨著形式發展,很多90後和00後不願意進工廠,中介公司只能在 社會 上招聘,良莠不齊,濫竽充數,一股腦兒的丟給企業,甚至犯罪人員也夾雜其中,所以企業很頭疼,一些好的知名外企,像佳能等直接去一些技工學校去招了,這樣一來,好的企業進不去,更加讓勞務派遣難招工了,名聲不好了!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由於計生原因,年輕人員本來就減少了很多,又加上第三產業,物流快遞,大型超市及 娛樂 中心的興起,年青人選擇空間大了,所以人員就難招了!
最後一條,也是最關鍵的原因,勞務派遣管理混亂,沒有與時俱進,且賺取大量黑心錢,所以沒有人願意去做勞務派遣工。
豈止是勞務派遣公司招工比較難,現在哪個企業招工不難呢?
這其中有個供需矛盾的問題,年輕人不願意做那些重復性體力勞動,覺得沒有價值;而公司需要的就是這種人,想找也找不到。
勞務派遣公司的出現本來是為了緩解這種情況,但是目前看來緩解的並不好。
核心還在於,企業的競爭壓力越來越大,人是當中最不穩定的因素。減少不穩定因素的方法有很多,比如說乾脆不擴大規模或者用機器取代人,或者乾脆關門總值,現在沒有招聘起來比較容易的公司,無論是派遣公司還是用人公司。
看一下富士康就知道了。
招工難,今年尤其難,這和勞務派遣公司的盈利模式、招聘年齡限制、、人口紅利的消失、快遞行業和外賣行業的發展都有很大關系。
什麼是勞務派遣?勞務派遣就是A公司招聘大量的人員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形成了僱傭關系,但是並不發生事實的勞動關系。
這時B公司正好需要大量的人員,於是就與A公司達成協議,把A公司的人員派遣到B公司,B公司全面負責人員的管理工作。這就是整個派遣的過程。
那它是怎樣盈利的呢?A公司收取管理費,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人頭費。比如B公司是按照每人每小時18元發放工資的,等工資到了A公司時,A公司就會按照每人每小時13到15元的標准發放工資的,中間的3到5元就是它們收取的管理費。
鑒於這樣的盈利模式,無形之中就降低了勞動者的薪資待遇,這也是很多人不願意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找工作的原因。
勞務派遣公司主要對接的是電子廠、服裝廠、 汽車 零部件生產廠等工廠,由於這些工廠都基本是12小時工作制,年齡太大的身體承受不了如此強度的工作,所以很多工廠招聘都把年齡限制在40歲之前,這就導致了很多四五十歲想進工廠打工的進不去。
而現實是我國老齡化嚴重,老年人口不斷增多,現在獨生子女有多,所以年輕人現在又不願意進廠工作了。所以招不到人很正常的。
春節過後大量媒體報道快遞員和送外賣月薪過萬不成問題,甚至報道出送外賣送快遞的都買車買房了,這對躁動的年輕人刺激很大。
大家看到新聞後大批量的求職人員選擇了送外賣送快遞,想想我們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工廠每天都加班,每月工資也不過五六千塊錢,而且每天都是車間、食堂、宿舍三點一線的生活,完全不合符年輕人的生活態度了。
再加上工廠管理方式比較粗放,現在的年輕人那能受得了這樣的委屈啊。
相比工廠,送外賣送快遞就完全不一樣了,管理比較鬆懈,自由度也比較大,每天都可以碰到不同的人,發生不同的故事,依然生活也就豐富多彩了些。
關鍵是自己每月掙五六千塊錢不用十幾個小時了,每天只需要八九個小時自己就能掙到五六千塊錢,而且自己就算加班辛苦,但是自己掙錢了,每天工作十二個小時每月就可以掙到七八千啦,為什麼還去工廠啊。
所以,自己有機會打破三點一線的生活,錢掙得又多,幹嘛要回去啊。
總之,隨著年輕人需求的不同,新行業的出現或發展,正在擠壓勞務派遣公司的生存空間,唯一的出路就是和對接的工廠一起做出改變。
I. 上海的勞務派遣公司這么坑,就沒有人可以管嗎
中介都是吸入血的。所以。沒有辦法。少接觸就好了。
J. 上海取消勞務派遣工嗎
國家並沒有取消勞務派遣工的計劃,勞務派遣工在國家發展現階段而言,依然有著其獨特的存在價值,截至目前為止,國家尚未有取消勞務派遣工的打算,但是根據相關部門公布信息,取消的是井下勞務派遣用工。一、取消勞務派遣工了嗎?
國家並沒有取消勞務派遣用工,取消的是井下勞務派遣用工。勞動派遣用工有一定的存在價值,對用人單位有積極的意義,如果取消的話會導致企業成本費用上升,所以截止到目前,國家尚未取消勞務派遣用工。
(二)勞務派遣是什麼意思?
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二)派遣工的待遇
1、實行勞務派遣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定《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務協議》,用人單位與勞動人員之間只有使用關系,沒有聘用合同關系。勞動者與其工作的單位不是勞動關系,而是與另一人才中介等專門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再由該人才機構派到用人單位勞動,用人單位與人才機構簽訂派遣協議。
2、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准,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5)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二、勞務派遣合同範本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
電話:
地址: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電話:
地址: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年月日起派遣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年,試用期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於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鑒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2)費用的標准: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准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准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准: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准中任選一種。(√×)
I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II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4一次性費用標准為: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准/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准。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託形式,委託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託書面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後,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月、季)支付,由甲方於將當(月、季)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並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權利
1)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2)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於3日後退回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在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3)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准;
4)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5)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6)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1)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2)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若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託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4)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後,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5)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6)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1)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2)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鑒證,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2)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3)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4)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准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並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復印一份給甲方。
5)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6)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7)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2)本合同期滿前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1)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方各執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乙方:
,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
1.雙方營業執照(社團法人證書)、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託授權書等資質證明資料。
2.《勞務派遣人員清單》。
3.其他必要資料。
三、如何認定勞動派遣無效?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三章 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的訂立和履行
第五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
第六條 勞務派遣單位可以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勞務派遣單位與同一被派遣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第七條 勞務派遣協議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派遣的工作崗位名稱和崗位性質;
(二)工作地點;
(三)派遣人員數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的勞動報酬數額和支付方式;
(五)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事項;
(七)被派遣勞動者工傷、生育或者患病期間的相關待遇;
(八)勞動安全衛生以及培訓事項;
(九)經濟補償等費用;
(十)勞務派遣協議期限;
(十一)勞務派遣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和標准;
(十二)違反勞務派遣協議的責任;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納入勞務派遣協議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
(一)如實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的事項、應遵守的規章制度以及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
(二)建立培訓制度,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上崗知識、安全教育培訓;
(三)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相關待遇;
(四)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合同約定,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並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五)督促用工單位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七)協助處理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糾紛;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雖然很多人認為勞動派遣工不公平,應該取消,但是勞動派遣工的存在依然有著其特有的優勢,可以簡化用人單位的管理程序,降低企業用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