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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上海特派辦在哪裡

發布時間: 2023-01-25 09:37:44

❶ 審計署有多少特派辦

一共有十八個特派辦。分別是京津冀特派辦、太原市特派辦、沈陽市特派辦、哈爾濱市特派辦、上海市特派辦、南京市特派辦、濟南市特派辦、鄭州市特派辦、武漢市特派辦、長沙市特派辦、廣州市特派辦、深圳市特派辦、成都市特派辦、昆明市特派辦、西安市特派辦、蘭州市特派辦、長春市特派辦、重慶市特派辦。

❷ 中共中央審計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根據1982年12月4 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91條的規定,於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是國務院25個組成部門之一,在國務院領導下,主管全國的審計工作。審計長是審計署的行政首長,是國務院組成人員。
機構職責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審計署,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審計署的主要職責是:
(一)主管全國審計工作。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審計法律法規草案,擬訂審計政策,制定審計規章、審計准則和指南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國務院總理提出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國務院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省級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中央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中央投資和以中央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財務收支,中央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國務院規定的中央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國務院部門、省級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國務院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審計署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省部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審計署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國務院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省級人民政府共同領導省級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地方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地方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地方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做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管省級審計機關負責人。負責管理派駐地方的審計特派員辦事處。
(十)組織審計國家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中央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十一)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組織建設國家審計信息系統。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13個內設機構:
辦公廳(經濟責任審計司)
法規司
財政審計司
行政事業審計司
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司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
金融審計司
企業審計司
社會保障審計司
外資運用審計司
境外審計司
國際合作司
人事教育司。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派出審計局和在北京的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離退休幹部辦公室負責機關、派出審計局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另有:中央紀委、監察部駐審計署紀檢組、監察局)

直屬事業單位
7個直屬事業單位:
計算機技術中心
機關服務局
審計科研所
幹部培訓中心
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
中國審計報社
國外貸款項目審計服務中心

派出機構
派出審計局
25個派出審計局:
審計署外交外事審計局
審計署發展統計審計局
審計署教育審計局
審計署科學技術審計局
審計署工業審計局
審計署民族宗教審計局
審計署政法審計局
審計署監察人事審計局
審計署民政社保審計局
審計署財稅海關審計局
審計署資源環保審計局
審計署建設審計局
審計署交通運輸審計局
審計署農林水利審計局
審計署貿易審計局
審計署文化體育審計局
審計署衛生葯品審計局
審計署國資監管審計局
審計署經濟執法審計局
審計署廣電通訊審計局
審計署新聞報刊審計局
審計署旅遊僑務審計局
審計署科學工程審計局
審計署地震氣象審計局
審計署宣傳審計局
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
18個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京津冀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太原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沈陽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南京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武漢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鄭州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濟南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西安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蘭州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昆明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成都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長沙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深圳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長春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重慶特派員辦事處

其他
審計署主管審計署門戶網站以及《中國審計報》、《中國審計》、《審計研究》、《中國內部審計》、《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審計結果公告》等報刊雜志。

省級審計機關
吉林省審計廳
上海市審計局
河南省審計廳
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
甘肅省審計廳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
海南省審計廳
青海省審計廳
山西省審計廳
浙江省審計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審計廳
北京市審計局
天津市審計局
河北省審計廳
遼寧省審計廳
黑龍江省審計廳
江蘇省審計廳
安徽省審計廳
福建省審計廳
江西省審計廳
山東省審計廳
湖北省審計廳
湖南省審計廳
廣東省審計廳
重慶市審計局
四川省審計廳
貴州省審計廳
雲南省審計廳
陝西省審計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審計廳

主要領導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審計長:劉家義
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鄭振濤
副審計長:秦博勇
黨組成員、副審計長:孫寶厚、陳塵肇、袁野
黨組成員、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張通
黨組成員、總審計師:李曉鍾
黨組成員、法規司司長:劉正均

歷任領導
審計長
於明濤
呂培儉
郭振乾
李金華
審計法規

審計署關於印發《審計署聘請外部人員參與審計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2006年修訂)
《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
《審計機關審計重要性與審計風險評價准則》
《審計機關分析性復核准則》
《審計機關內部控制測評准則》
《審計機關審計抽樣准則》
《審計機關審計事項評價准則》
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
《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計劃管理辦法》
中國國家審計准則序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准則
審計署關於嚴禁通過社會審計組織獲取非法收入的通知
審計署辦公廳關於國家工商總局同意將審計機關列為查詢企業檔案不交費單位的通知
審計署辦公廳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隱匿銷毀會計資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問題的批復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開展審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准則
審計機關審計檔案工作準則
審計機關審計人員職業道德准則
審計機關公布審計結果准則
審計機關專項審計調查准則
審計機關審計復核准則
審計機關審計報告編審准則
審計機關審計工作底稿准則(試行)
審計機關審計證據准則
審計機關審計方案准則
《審計機關審計復議的規定》
《審計機關審計聽證的規定》
《審計機關審計處理處罰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准則》
《中國國家審計准則序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審計署、公安部關於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和加強工作協作配合的通知
審計署關於審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的暫行規定
審計機關審計統計工作的規定
審計機關指導監督內部審計業務的規定
審計機關指導監督社會審計機構的規定
審計機關審計行政應訴管理的規定
審計機關公文處理的規定
審計機關審計信息工作的規定
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的規定
審計署關於駐國務院部門派出機構管理的規定
審計機關審計行政強制性措施的規定
審計機關審計管轄范圍劃分的暫行規定
審計機關對社會捐贈資金審計實施辦法
審計機關對社會保障基金審計實施辦法
審計機關對行政經費審計實施辦法
審計機關對事業經費審計實施辦法
審計機關對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實施辦法
審計機關對農業專項資金審計實施辦法
審計機關對國有商品流通行業財務審計實施辦法
審計機關對國有工業企業財務審計實施辦法
審計署關於國有金融機構財務審計實施辦法
審計署關於中央銀行財務審計實施辦法
審計機關計算機輔助審計辦法
審計機關審計事項評價准則
審計署關於貫徹執行審計規范的通知
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
審計署關於審計機關辦理交辦事項的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❸ 審計署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的行政級別是什麼啊

全部為正廳級別。它們都位於中國18個主要城市。
1.審計署的地方特派員辦公室是審計署的直屬機構,與審計署和審計署沒有任何關系。這些機構可以稱為地方審計機關,有的地方審計機關還設立了地方分支機構,但是什麼樹生什麼樹掛與國家審計署無關。
2.審計署地方審計署與省、地區審計署同級。
拓展資料:
一.審計署特派員辦事處的職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審計省級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務收支;
2. 審計地方政府分支機構、中央派出機構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務收支情況;
3. 審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地方分支機構的財務收支;
4. 審計隸屬中央政府的地方機構和社會組織的財政收支;
5. 審計中央國有企業和中央國有資本占控制或支配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 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政收支進行審計。
二.審計署特派辦18個省:
審計署轄下18個辦事處:居民京津冀特別辦公室,太原常駐辦公室辦公室,常駐辦公室在沈陽,哈爾濱,常駐辦公室,常駐辦公室在上海,南京,武漢,常駐辦公室特殊的辦公室,常駐辦公室在廣州,鄭州、濟南居民,居民的辦公室,一位居民在西安市一、蘭州、昆明辦事處、杜辦事處、長沙辦事處、深圳辦事處、長春辦事處、重慶辦事處。
三.審計處具體規章制度
1. 在外派期間只有周日休息,有但時候周日也要加加班;平常會正點下班,忙的時候晚上也會工作到八九點,有時候熬個通宵也不奇怪;
2. 待遇方面,會有出差補助,東部地區比地方單位工資稍微低一點,差不多是地稅的五分之四;中部地區跟地稅差不多。
3. 碩士需要先干七年科員,有空缺可以競聘領導職務;本科好像要干夠十五年才可以競聘。
如果您不想出差,最直接的辦法是一是你可以當上副廳級以上領導。

❹ 想知道: 上海市 審計署上海特派辦地址 地鐵 在哪

來面試的?2號線地鐵中山公園站,單位在中山西路77號(蘇州河橋下),中山商務樓

❺ 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是什麼級別

審計署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是審計署的正廳級地方派出機構。

❻ 審計師《法律知識》講義:審計機關的派出機構

導語:審計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置派出機構。哪一級審計機關可以設置派出機構法律沒有限制。實踐中,地市級以上政府的審計機關有設置派出機構的情況,縣級政府的審計機關設置派出機構的情況還不多見。

本節以審計署為例,對審計機關的派出機構進行介紹。審計署的派出機構分為兩類,一類是派出審計局,一類是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

一、派出審計局

審計署除設置12個司以外,還設有派出審計局。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審計署於1998年6月13日印發的《關於審計署向國務院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派出審計機構的通知》的規定,審計署派出25個審計局,對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及其在京的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其名稱為審計署某某審計局,如審計署外交外事審計局等。派出審計機構的編制為190人,由審計署垂直領導,人、財、物等由審計署直接管理。派出審計局對審計長負責並報告工作,具體工作事項同審計署有關司局對口聯系,並接受其業務指導。

這25個派出機構是:審計署外交外事審計局、審計署發展計劃審計局、審計署經濟審計一局、審計署經濟審計二局、審計署貿易審計局、審計署國防工業審計局、審計署教育審計局、審計署科學技術審計局、審計署政法審計局、審計署民族宗教審計局、審計署監察人事審計局、審計署資源環保審計局、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局、審計署建設建材審計局、審計署交通運輸審計局、審計署信息郵政審計局、審計署農林水審計局、審計署文化體育審計局、審計署衛生葯品審計局、審計署海關審計局、審計署經濟執法審計局、審計署新聞通訊審計局、審計署旅遊僑務審計局、審計署科學工程審計局、審計署地震氣象審計局。

根據1998年10月21日《審計署關於派出審計局開展審計工作的暫行辦法》的規定,派出審計局對國務院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進行審計,其審計通知書、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由審計署直接下達。對各部門下屬單位的審計,審計通知書、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由派出審計局根據審計工作計劃或審計署審計業務會議決定下達,報審計署備案。

二、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

根據《審計法》第十條的規定,審計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在審計管轄范圍內派出審計特派員。審計特派員根據審計機關的授權,依法進行審計工作。審計機關是按照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隸屬關系或者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關系確定審計管轄范圍的,而不是按照地域確定審計管轄范圍。比如,某單位地處某市,但其財務關系隸屬於中央,那麼,該市審計局對該單位就沒有審計管轄權,不能審計,只有審計署對該單位擁有審計管轄權,有權審計。但由於人力、財力所限,審計署不可能對遍布全國各地的中央直屬單位都進行審計,這樣就需要派出審計特派員並在特派員領導下設立辦事處進行審計。哪級審計機關可以派出審計特派員,《審計法》沒有規定,也就是說沒有限制。從目前情況看,主要是審計署和省級審計機關有派出審計特派員的做法,地、縣審計機關還沒有設立審計特派員的'情況。

審計署在全國16個城市派駐有審計特派員,在特派員領導下設立了16個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其級別為正司級,其名稱一般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駐某地特派員辦事處(簡稱特派辦),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駐南京特派員辦事處,領導人稱特派員。只有駐天津的例外,稱審計署京津冀特派員辦事處,其領導人也稱特派員。其他14個城市是:哈爾濱、沈陽、濟南、鄭州、武漢、長沙、上海、廣州、深圳、昆明、成都、西安、蘭州、太原。16個特派辦的編制為1500人,由審計署垂直領導,其人、財、物等由審計署直接管理。特派辦根據審計署的授權,對省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對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中央國庫駐地方的分支機構的財務收支,對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有金融機構、證券公司駐地方分支機構的財政財務收支以及國有中央企業、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等進行審計監督。一個特派辦管兩至三個省(或者計劃單列市),如南京特派辦管江蘇省和安徽省,上海特派辦管上海市、浙江省、寧波市。特派辦可以在審計機關授權范圍內發出審計通知書,出具審計意見書,作出審計決定。

❼ 問一下審計署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的情況

我在某特派辦工作了幾年。超級恐怖啊!
(1)常年在外出差,每月回家一次,回家只能住2-3天。在外期間每天可得70-80元補助(如果節余工作好的好,否則可能50-60吧)。
(2)工作壓力超大,每年審計署對特派辦、對各司局都有信息上的考核硬指標,必須有多少多少信息被國務院領導批示。所以,在外期間周末基本不休,而且每晚早說也要折騰到9點以後,不加班就是開會研究工作,研究怎麼查人家,怎麼寫信息能夠引起上邊關注。
(3)工資與駐地公務員工資基本持平(2007年套改前對地方有一定的優勢,後來被套改沒了),基本沒有灰色收入,因為紀律要求很嚴,一旦違反「八不準」被查實(比如吃了人家一頓飯,或是收了一張面額未必很大的購物卡,收錢就更不必說了),輕的就是以後基本不提拔重用,重的就是警告、通報批評、行政降級、開除等處分。
(4)出口很窄。自身是垂直領導、特派辦沒有下屬部門不說,審計署從2008年開始實施一個規定,審計署(不包括地方審計機關)人員不可以到自己所在部門(司、處)分工審計的部門去工作(組織推薦調動除外)。但是除了個別的司局長或者審計長,誰有機會得到組織推薦到被審計單位工作呢!所以,這個規定基本上就是禁止人員流動。
(5)很難靠工作關系交朋友。總搞交叉審計,審計對象不固定,這次審計過後,下次說不定什麼年月了。在審計過程中,為了出成績,查出大案要案,往往把人家整的很慘。你也不是年年審計人家,手又下的這么重,誰跟你交朋友啊!

❽ 審計署 特派辦 18個省 哪18省的最新相關信息

審計署駐地方18個特派員辦事處:京津冀特派員辦事處、太原特派員辦事處、沈陽特派員辦事處、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上海特派員辦事處、南京特派員辦事處、武漢特派員辦事處、廣州特派員辦事處、鄭州特派員辦事處、濟南特派員辦事處、西安特派員辦事處、蘭州特派員辦事處、昆明特派員辦事處、成都特派員辦事處、長沙特派員辦事處、深圳特派員辦事處、長春特派員辦事處、重慶特派員辦事處。

❾ 審計署特派辦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審計署特派員辦事處是國家審計署的派出機構,屬於國家行政機關編制的單位(屬於國家機關,國家審計署現有18個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京津冀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太原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沈陽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南京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武漢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鄭州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濟南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西安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蘭州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昆明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成都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長沙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深圳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長春特派員辦事處

審計署駐重慶特派員辦事處

❿ 審計署特派員辦事處是干什麼的

1.審計署特派員辦事處是隸屬於審計署的政府部門。
2.審計署特派員辦事處是隸屬於審計署的政府部門,是國家審計署的派司機構,屬於國家行政機關編制的單位。特派辦根據審計署的授權,依據法律法規和審計署的規定,履行下列職責:審計中央所屬駐地方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審計中央投資和以中央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中央國有企業、中央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審計中央金融機構、中央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駐地方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承辦審計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審計署特派辦有哪些和審計局的區別:審計局主要負責地方政府各部門和所有企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工作。審計局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國家、省審計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審計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監督各級審計機關的業務。
2)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議。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資金使用效益;市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外財政資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