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高溫補貼是多少
法律分析:上海高溫補貼是每月300元。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本市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本市夏季高溫津貼標准從200元/月調整為300元/月。
二、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
對於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形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B. 上海高溫費發放標准2022
2022年上海高溫津貼發放是300元/月。
上海市夏季高溫津貼標准從200元/月調整為300元/月,執行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個月。通知要求,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
C. 上海市高溫補貼發放標准2022
上海市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300元一個月。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補貼數額是每月300元。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說明情況,讓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進行改正。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准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與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用人單位整改或者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
D. 上海高溫補貼發放標准
上海的高溫季節津貼標准為每月200元,
執行時間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勞動者共可領取800元的高溫津貼。企業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費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起,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