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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上海公租房

發布時間: 2022-02-17 08:31:38

1. 上海公租房怎樣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上海公租房申請需要滿足四大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兩年以上,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含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年以上;

2、已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

4、申請時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請公租房,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提出申請。申請對象主要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運營機構提出申請,也可向本市戶籍所在地的運營機構提出申請。

2、提交材料。申請對象應如實填報申請表,按要求提交戶籍證明或居住證、身份證、勞動或工作合同、住房狀況等資料。

承諾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有效性負責,經申請對象所在單位蓋章確認,交運營機構審核。

3、資格審核。運營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需要對住房面積審核的,可委託政府指定的機構審核。審核通過的,運營機構應出具登記證明,報區(縣)住房保障機構備案。

4、抽查監督。區(縣)住房保障機構應對申請審核情況進行抽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向運營機構提出整改意見,運營機構應當及時落實整改。

5、輪候供應。對符合條件的對象,根據房源供應等情況,可實行輪候供應制度。

2. 上海公租房在哪裡申請的

上海公租房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申請條件才能申請。上海公租房申請要求是申請人必須符合法律所規定的申請主體;申請人的收入必須符合申請的標准;外來人員需要申請公租房的,還需要滿足就業達到申請要求規定的年限並且有居住證。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3. 上海市民如何申請公租房

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和資料 。

一:身份證
二:暫住證
辦暫住證需要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
2、租房合同:合同上需要寫上你和房東姓名,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等相關信息。
3、街道辦事處居委會開具的入住證明。
三:公租房申請表
當地房管額公租房申請表,可以拿來填。也可以在網上下載,自己列印,再填表。
公租房申請分幾種,比較常見的有兩種:
1、「適用於企事業單位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拿到公司或單位蓋章。
2、「靈活就業人員」:需要到居委會辦事處蓋章,可以和暫時證需要的證明一起辦,不用跑兩趟。
四:戶口本
1、已婚人士需要提供結婚證,戶口本。
2、未婚人士需要把你個人戶口簿帶上。
上面所說的材料都准備齊全了,就可以去當地房管所提交資料了。然後就等待審核吧!

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和資料要先了解清楚,才會少走一些冤枉路的。那麼怎麼申請公租房,這里也來聊一聊吧!
1、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的,要給予受理,並出具相關憑證。
2、初審。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復審;不合格會把理由以書面形式告知。
3、復審。市公租房管理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復審意見。合格的會進行公示;不合格會把理由以書面形式告知。

4、公示。復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租房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的相關信息,時間要低於七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可實名舉報,會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核查異議成立的,要以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輪候。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申請人輪候庫,申請人在公租房信息網可以進行查詢的。輪候期間, 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要主動提出,並重新審核。

4. 上海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和資料

上海申請公租房需要條件如下: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可合並計算)且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1年以上;
2、與本市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3、在本區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因結婚分室居住有困難的人均面積可放寬到20平方米,住房面積的計算標准,按本市相關規定執行;
4、申請時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
公租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公租房申請材料如下: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單身/離異/喪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房屋財產分割證明(法院判決);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有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申請社區發放)+近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註明:單位地址、電話、聯系人);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區+街道核實後蓋章;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在校證明(註明:入學時間,全日制/自修,大專/本科,學制年限);就業年齡段居民,均須出具有無繳納社保、醫保憑證;
6、房產證明。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5. 上海申請公租房條件是什麼

上海申請公租房的條件一般如下:申請人通常需要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可以支付租金。並且符合政府規定的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是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進城務工和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6. 上海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等。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7. 上海市公租房在哪裡申請要什麼條件

各區住房保障機構或其委託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機構、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機構。

《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審核實施辦法》第四條 (申請條件)

申請本市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主申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與本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二)持有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達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可合並計算),在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一年以上,且與本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三)持有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在滬繳納社會保險金,與本市單位簽訂二年以上(含二年)勞動合同,且單位同意由單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申請本市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全體成員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二)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策。

(7)如何申請上海公租房擴展閱讀:

《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審核實施辦法》第十二條 (隱瞞虛報行為的認定)

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在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審核過程中,應當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戶籍、居住證、婚姻、住房、繳納社會保險、工作單位等基本信息,據實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相關個人或者單位為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出具證明材料的,應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偽造人口、戶籍、居住證、婚姻、住房、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合同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認定為隱瞞虛報行為。

《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審核實施辦法》第十三條 (隱瞞虛報行為的處理)

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有隱瞞虛報行為的,除按照租賃合同約定處理外,區受理機構應當向區住房保障機構通告,由區住房保障機構按照以下規定對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主申請人)予以處理。

在適當范圍公開通報其隱瞞虛報行為;記錄其不良信用信息,並按規定納入上海市個人信用聯合徵信系統,供有關社會主體依法查詢使用;取消其五年內再次申請本市各類保障性住房的資格;涉嫌犯罪的,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審核實施辦法》第十四條 (虛假證明的處理)

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對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個人或者單位按規定記錄個人或者單位的不良信用信息,並按規定納入上海市個人或者企業信用聯合徵信系統,供有關社會主體依法查詢使用。

向稅務、工商等部門通報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單位,建議相關部門及時檢查該單位的勞動工資、財務管理等情況;涉嫌犯罪的,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

8. 在上海怎麼可以申請到公租房

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區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的申請人應當符合以下標准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與本區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

2、具有本區常住戶口,且與本市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

3、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2年以上(含2年),在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1年以上(含1年),且與本區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

4、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滬繳納社會保險金,與本區單位簽訂2年以上(含2年)勞動合同,且單位同意由單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除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本區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全體成員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區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2、未享受本市其他保障住房政策;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可以優先申請:

1、對本區社會事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單位,如:醫療、教育、文化、科研等機構;

2、符合本地區產業發展導向,政府重點扶持的現代服務業、美麗健康產業、新能源產業、新材料產業、戰略新興產業和四新經濟類企業;

3、因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引進各類緊缺急需特殊人才的單位,可以優先申請。

(8)如何申請上海公租房擴展閱讀:

續租和退出:

(一)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仍需租賃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2個月前向區公租房運營公司提出申請,區公租房運營公司應當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准許續租。

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承租人,租賃期滿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退的,區公租房運營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二)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1、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2、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含動遷安置房),並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3、租賃期內,承租或者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續租,確實有特殊困難,無法按約定返還該房屋的,區公租房運營公司可給與不超過3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租金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繳納。

(三)承租人未按租賃合同約定支付租金,且累計拖欠租金超過6個月的,應當騰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

(四)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可以解除承租行為,但應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區公租房運營公司及本人所在單位,承租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 上海廉租房怎麼申請

摘要 你好,親,上海廉租房申請條件

10. 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25周歲以上單身人士可獨立申請)必須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並居住、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85元以下、家庭人均資產低於7萬元且家庭資產總額低於28萬元、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雖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內面積低於10平方米、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提出申請時未享受住房保障、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未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自有住房、符合以上第1至5項、第7項條件的申請人,因本人或家庭成員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經濟條件特別困難,雖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曾轉讓住宅建設用地或自有住房的,經提供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專科醫生診斷證明材料,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可以申請住房保障。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