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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證如何積分

發布時間: 2022-02-25 11:26:14

① 居住證積分要怎麼辦理

目前採用居住證積分制度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成都等,每個城市的積分條件、具體積分指標、分值等都不同,但辦理流程都大致如下:

1、本人至現居住地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本市《居住證》。

2、登錄本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積分模擬打分。

3、模擬積分分值滿足標准分值時,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4、用人單位首次申請時應按照本地《居住證申請積分用人單位注冊登記須知》進行網上注冊,並至單位注冊地區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審核單位信息。

5、已審核通過的用人單位登錄上網,為申請人進行網上注冊,並填寫《居住證積分申請表》(注冊時將取得個人賬號和密碼,供申請人後續申請積分和網上查詢使用)。

6、單位為申請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審核無誤的,列印《居住證積分申請表》,並點擊「提交申請」按鈕。

7、單位將積分申請材料遞交至單位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區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

8、如材料齊全,受理點將受理相關材料,並出具收件憑證。

9、受理點調集申請人檔案,以學歷申請積分的,需進行教育經歷的核實,隨後進入審核程序。

10、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核定完成後,將通過簡訊形式通知持證人積分情況。單位也可以通過上網登錄,了解積分申請進度和結果。

11、根據通知的時間和地址,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可持《居民身份證》至區人才服務中心領取《居住證積分通知書》,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機構使用《居住證》積分列印設備自助列印。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第十六條

②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怎麼領

上海居住證申請積分需要申請人登錄本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積分模擬打分,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用人單位進行網上注冊,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審核;審核通過填寫積分申請表,核定完成後遞交至單位工商注冊地;領取居住證積分通知書。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持證人申請積分的,應當根據《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委託其單位到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才服務中心受理後,應當將積分材料轉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審核屬實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按照《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積分,並告知申請人積分情況。

③ 上海居住證積分細則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上海居住證積分細則是: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每滿1年積3分;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④ 上海居住證如何積分

通讀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全文,並查閱相關資料,上海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尚未公布,管理辦法到2013年的某個時間才開始施行。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等指標組成,各指標項目中根據不同情況劃分具體評分標准。該積分指標體系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發展改革、教育、衛生、公安、工商、稅務、住房保障房屋管理、人口計生、經濟信息化等部門制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後,通過政府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意見稿還規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可以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人口服務管理的需要,會同相關部門對積分指標體系進行適時調整,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向社會公布。

⑤ 請問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是怎麼積的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將於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根據新辦法,上海將實行居住證積分制度,對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的持證人進行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的分值。持證人積分達到標准分值,可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同住子女可在上海參加中考高考,符合條件的仍可以申請「居轉戶。

上海市居住證總積分標准分值目前為120分。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細則如下:

  1. 年齡指標的分值最高30分

  2.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定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相應積分

  3.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相應積分

  4. 在本市工作並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3分。

  5. 持證人所學專業屬於本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積30分

  6. 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指標最高100分

  7. 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指標最高100分

  8. 持證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後開始計入總積分,積分管理辦法試行期領域服務范圍是指環衛領域

  9. 持證人在本市重點發展地遠郊區域工作並居住最高分值20分,積分管理辦法試行期間,遠郊重點區域是臨港地區

  10. 持證人為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生,積10分

  11.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可積分,最高分值110分

  12. 獲得本市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專項性表彰獎勵,積30分

  13. 獲得本市委辦局等市級機關綜合性表彰獎勵,積60分

  14. 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的表彰獎勵,積110分

  15. 持證人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指標最高分值40分

⑥ 上海居住證積分怎麼算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的計算分為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達到積分標准121分的居住證持有者,所享待遇與上海戶籍居民基本相同。簽注過期,積分同時失效。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第五條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
第十條
基礎指標和加分指標中,同一單項指標的積分不重復計算,取該單項指標的最高分。減分指標中單項指標的扣減積分,按照扣減項目進行累計扣減。
第十一條
持證人的總積分等於基礎指標與加分指標積分之和減去減分指標的累計扣減積分,總積分的最低分值為0分。基礎指標中的"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兩項指標,選擇其中一項進行積分。加分指標中的"投資納稅""投資帶動本地就業"兩項指標,選擇其中一項進行積分。
第十二條
《居住證》總積分標准分值為120分。

⑦ 上海居住證積分是怎樣的

上海居住證積分細則是: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每滿1年積3分;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第五條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
第十條
基礎指標和加分指標中,同一單項指標的積分不重復計算,取該單項指標的最高分。減分指標中單項指標的扣減積分,按照扣減項目進行累計扣減。
第十一條
持證人的總積分等於基礎指標與加分指標積分之和減去減分指標的累計扣減積分,總積分的最低分值為0分。基礎指標中的"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兩項指標,選擇其中一項進行積分。加分指標中的"投資納稅""投資帶動本地就業"兩項指標,選擇其中一項進行積分。
第十二條
《居住證》總積分標准分值為120分。

⑧ 上海居住證積分公積金怎麼積分

上海申請辦理居住證積分需要申請人登錄本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積分模擬打分;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用人單位進行網上注冊,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審核;審核通過填寫積分申請表,核定完成遞交至單位工商注冊地;領取居住證積分通知書。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持證人申請積分的,應當根據《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委託其單位到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才服務中心受理後,應當將積分材料轉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審核屬實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按照《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積分,並告知申請人積分情況。

⑨ 上海居住證積分如何申請

滿足以下就可以,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的居住證持證人,在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時,申請當月應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可通過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滿足標准分值的人員可委託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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