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房產稅 上海房產稅如何徵收
在上海買了房子的或想要買房子的朋友比較關心上海房產稅如何徵收的。那麼,下面小編具體跟大家介紹一下上海房產稅是怎麼徵收。
如今房產稅的徵收規則是以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2011年初上海和重慶房產稅試點開始實施,根據地區的具體情況制定各自的標准。由此,上海市可以根據自己的實情制定房產稅的方案,進而導致上海房產稅實施細則的產生。
一、上海房產稅如何徵收之對象
上海房產稅徵收對象分為兩類: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從此徵收對象喚乎中可以看出對本地居民有首套免徵優勢,也有限購規定。要多買可以,但是得繳納房產稅!
二、上海房產稅如何徵收之標准
針對房產稅徵收對象,上海市又做出3類免徵標准:
1、對本市居民家庭換購住房給予優惠。
【優惠方案】本市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唯一住房,因為改善居住條件而新購住房的,該居民家庭新購住房先按規定核定征免房產稅,當其在新購住房後的一年內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對新購住房已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2、對本市居民家庭正鬍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購房需求給予優惠。
【優惠方案】對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且屬該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
3、對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購房給予優惠。
【優惠方案】對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且屬於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對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三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且屬於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三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規定徵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從這些標准可以看出上海房產稅實施細則的以人為本思想,規定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和人文性。
三、上海房產稅如何計算之依據
1、計稅依據: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
2、稅率:實行0.4%~0.6%差別化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
3、征稅面積:對本市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扣除。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他住房面積的總和。
因而,上海房產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面積*新購房單價*70%*稅率
總之,上海新試點的房產稅徵收規定,在一定層度上說比較適應當地的房產行情。當然具體的效果怎樣,肯定需要一定時間來檢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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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上海房產稅徵收標准及計算方法
上海房產稅如何計算
1、免徵點:60平方米/人
2、稅率:房產稅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適用稅率0.6%。對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當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3、房產稅徵收標准計算公式:上海應稅住房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築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
三、納稅人
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
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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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六、稅收減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後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襪明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待持告拿告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敏冊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