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自己交社保怎麼交
一是由單位代理繳費。
就是單位與個人一起繳費,這樣以來單位繳納和個人各繳納一部分,按照個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資收入,按一定比例繳納。個人部分將按照個人的上年月平工資8%交納養老保險,2%交納醫療保險,0.5-1%交納失業保險。
二是個人以自由職業者身份交納社會保險。
按照規定的繳費基數((數百至數千,當地各有規定),按一定比例交納,各地規定不同,一般養老保險在18--28%的比例繳費,醫療保險一般按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6--10%繳費。
B. 上海社保可以個人自己繳納嗎
上海社保可以個人交。一般情況下,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可以自己繳納的社會保險當中,包括有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相結合的生育險和失業險,是不能夠由自己來進行繳納的。上海社保是可以個人繳納的,對於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的自由職業人員可按規定辦理養老、醫療保險手續,繳納養老、醫療保險費。自由職業人員應同時參加養老和醫療保險,有關手續統一由戶口所在地的街道代為辦理,並向自由職業人員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醫療保險辦公室辦理養老、醫療保險登記手續,繳納養老、醫療保險費。
一、上海社保可以個人交嗎?
上海社保可以個人交,一般自己能交的社保只有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像其他的生育險,失業險之類的自己是不能交的。
1、去戶口所在區的社保局辦理,最好去之前打電話當地的社保局。
2、需要帶的資料: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
3、一般每月交多少錢,在辦理的時候工作人員會給算好,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個體工商戶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養老保險時,將按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4、養老保險最少要累計交滿15年。必須等到退休的時候,才可以申請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是多繳多得。
二、醫療保險自己要如何交
1、 如果是城鎮居民的話,購買城居醫療保險,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寸彩照一張到戶口管轄的社區居委會或者社保所繳費登記,即可購買。
2 、農村居民可以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一般村委會會通知什麼時候交,會統一辦理。
3、 如何是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
企業破產後,不能及時就業,又沒有申請自謀職業的,如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則可以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企業破產後,其原有職工可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一部分職工在企業破產前或之後及時找到新工作,實現再就業,這部分人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第二,國有企業破產時,一部分職工申請自謀職業,不再保留國有企業職工身份,對這份人發給一次性安置費,不能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第三,只有在企業破產後,既沒有及時重新就業,又沒有申請自謀職業,同時又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的,才能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社會保險一般情況下都是由用人單位代為繳納,這也就意味著用人單位會繳納一定比例的費用和勞動者本人也會繳納一定費用,但是在這里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一些,可能有一些情況之下會導致個人需要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C. 上海個人醫保怎麼交
上海個人交醫保,一般通過單位或者找第三方代理機構進行繳納,如果是上海戶籍也可以通過個人去繳納。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條 國家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