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居住證積分怎麼申請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持證人申請積分的,應當根據《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委託其單位到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才服務中心受理後,應當將積分材料轉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審核屬實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按照《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積分,並告知申請人積分情況。
上海居住證積分辦理7步驟
1.向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領取居住證滿3日,且滿足120分後,就能向單位提交積分申請。
2.只要在上海正常注冊,並納稅的公司,都有申請上海居住證積分的資格。
3.個人、及個體工商戶無法申請上海居住證積分。
4.單位注冊賬號,並填寫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5.單位網上審核,材料提交人才中心
6.受理通過,簡訊通知
初審:
對於單位遞交的積分材料,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並出具收件憑證;材料不齊,當場告知用人單位補齊材料。
審核:
受理材料後,對申請人的工作經歷、學歷經歷、學歷證書等進行審核。
核定:
審核屬實的,區人力資源會在20個工作日內進行積分核對,並告知持證人積分情況。
期間可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查詢本人積分狀態。
7.列印積分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