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浦東機場停車幾天怎麼收費或者附近有什麼正規點的停車場
正常來說是要停在P4的,P4是5塊/小時,24小時封頂60塊,13號早上7點到17號5點的話,是94個小時,收4個24小時就可以,共240塊。P4收60一天其實還算合算的,要是想再經濟一點,可以搜索s淘r車t位試試看,一條大概20到30這樣,比較合適停3天以上的情況,要是停時間短的話,還是p4更加合適。
② 上海浦東機場停車費是多少
截止於2020年7月7日,上海浦東機場停車費首2小時:10元/小時;超2小時後:5元/小時;24小時內計費:上限10小時, 最高60元;
上海浦東機場有P1、P2兩個停車場,連續停放超過8小時,計費上限時間就會調整,但8小時以內的短停收費標准不變。第一天停滿24小時,按10小時收費,60元,第二天當天的收費14小時封頂,即80元,第三天及以後,每天20小時110元封頂。
如果需要長時間在機場停車,那麼建議不要選擇浦東機場的停車場,選擇周邊的停車場可以節省不少錢。惠民停車場:位於機場,距離機場5公里,5天停車費是120元。海天五路停車場:浦東機場領航路靠近海天五路的一個露天停車場,5天停車費不超過100元;
(2)上海浦東地下停車場停一天多少錢擴展閱讀:
上海浦東機場停車介紹如下:
浦東機場P1、P2停車樓近日正式上線停車付費「無感支付」服務。駕車旅客可通過二維碼掃碼或直接進入支付寶「車主服務」綁定車號,開通免密支付功能即可實現「無感支付」。
開通後,出庫車輛在到達浦東機場P1、P2停車樓收費口時,系統將自動識別車牌並從車主支付寶賬戶中扣取停車費。據介紹,使用此項服務後,車主繳費時間平均不到3秒,效率較傳統收費方式提升80%。
③ 上海市小區停車費標準是什麼
【算一算你家裝修要花多少錢】
上海是我國最為繁華的城市之一,每天都是處在車水馬龍的狀態,人們對停車位的需求與日俱增,可是很多小區和地段的的停車位都是非常高的,為了讓您對「上海市小區停車費標准」有個認知,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供參考。
上海市小區停車費標准
上海市小區停車費標准為:小型車一小時一元,大型車/貨車的話一小時在兩元到三元,特種車一小時按照四元收取。不足一小時的按照一小時猛銷計算,超過一個小時的按照小時遞增。在八個小時以上不超二十四毀知局小時的按照八小時計算。(僅供參考)
上海部分區車位收費價格標准
1、 閔行區
閔行區的臨時停放收費標准為停放1小時內就不收取費用。超過1個小時未超8小時的每輛收費5元每次。超8小時未超24小時的車輛收費10元一次。如果是超出24小時的,就按上述重新計價。
2、 虹口區
在露天場地臨時停放車輛的,1個小時內不收費用,一個小時到8個小時每輛車輛收費5元。8小時到24小時的收費為10元。
3、浦東新區
浦東新區停車庫收費標准:普通住宅臨時停車的未超過兩個小時的收費標准在6元每輛,超過2個小時的收費標准在10元以上。長期停放的車輛,每個月收費標准在250元,。高標准住宅的2個小時則在10元每輛,停車超過2小時的話,收費標准在25元以上。長期停放車輛每個月收取600元停車費。
編輯總結:上文就是上海市小區停車費標准,如果在上海遇到停車費收費太離譜的話,可打962121的投訴電話進行舉纖讓報會有人專門人員受理,區物價局也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來進行查處。
【輸入面積,免費獲取裝修報價】
④ 上海浦東機場周圍有停車場嗎
這幾年浦東機場附近有不少的停車場專門做這塊的,包接送跟低價是他們的服務特色,不過就是距離機場有點遠,大概5到10公里這樣的,就是價格比較誘惑人,機場60一天,他們大概20到30一天這樣,看個人需求吧,如果能預留出機場到停車場的這段路的時間,那樣的話,可以節省不少錢。如果說時間比較緊的話,個人覺得還是P4比較合適一點,不過P4在節假日容易爆滿,附近停車場比較多,空位大概率也有。這種停車場需要在平台預約的,我一般用淘/車/位進行預約。
⑤ 上海小區停車費標准
法律分析:1、 閔行區:閔行區的臨時停放收費標准為停放1小時內就不收取費用。超過1個小時未超8小時的每輛收費5元每次。超8小時未超24小時的車輛收費10元一次。如果是超出24小時的,就按上述重新計價。2、 虹口區:在露天場地臨時停放車輛的,1個小時內不收費用,一個小時到8個小時每輛車輛收費5元。8小時到24小時的收費為10元。3、浦東新區:浦東新區停車庫收費標准:普通住宅臨時停車的未超過兩個小時的收費標准在6元每輛,超過2個小時的收費標准在10元以上。長期停放的車輛,每個月收費標准在250元,。高標准住宅的2個小時則在10元每輛,停車超過2小時的話,收費標准在25元以上。長期停放車輛每個月收取600元停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