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社保卡去哪裡領
上海社保卡去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會保障卡申領點領取,具體如下:
1、申請人直接前往服務站申領時,服務站應當核實申請人填寫的《上海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的相關內容與申請人交驗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的信息一致;
2、通過諸鏟市級信息交換平台從市信息服務中心下載申請人的相關信息;
3、經確認,下載信息與申請人書面填寫信息一致的,服務站應當受理申領。
交社保流程:
1、對於單位員工,通常都是以單位名義辦理社保繳納業務。對此單位相關參保辦理人員會根據即定的社保辦理流程進行,個人需要填寫社保申請書,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即可。單位對根據個人工資收入情況,按一定比例來繳納各位保費。
2、對於個人來說,如果想繳納保費,則只能繳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這兩部分。具體的辦理繳納費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戶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門(通常在鄉鎮社悔拍保部門或縣社碧旁羨保局)提出申請辦理社保。
3、單位未交社保個人該怎麼辦時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以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保費和申請書等資料,就可以在社保經辦部門辦理養老保險繳納手續。
4、再辦理結束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已辦理的養老保險手續,以及上述相關證件,到當地的醫保中心辦理繳納醫療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啟陵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