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1年發布的最新通知【(滬人社規〔2021〕18號)】,上海月最低工資標准為25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3元。其中, 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法律依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一、月最低工資標准從2480元調整到2590元。下列項目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二)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三)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四)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從22元調整為23元。小時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三、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Ⅱ 上海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上海將從2021年7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月最低工資標准從2480元調整到2590元,增加1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從22元調整到23元。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辦、局,各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各有關用人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從 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准從2480元調整為2590元。下列項目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二)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
(三)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四)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從22元調整為23元。小時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三、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Ⅲ 上海最低時薪是多少
法律分析:上海人社部門表示,上海將從7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月最低工資標准從2480元調整到2590元,增加1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從22元調整到23元。2021年最低工資標准上調至每月2320元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從8月1日起,上海市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其中,月最低工資標准從2200元調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5.3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59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通常應當包含以下三個部分: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的生活資料的費用。2、勞動者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准和專業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Ⅳ 2022年上海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22上海市最低工資標准:
月最低工資標准:2590元/月
小時最低工資:23元/小時
下列項目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二)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及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
(三)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四)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問:本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范圍是什麼?
答: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的月工資不能低於月最低工資標准。
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即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問: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項目?
答:本市月最低工資標准不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用人單位另行繳納。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及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以及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也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