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航空公司的職位哪些
1、機長
民用航空器運輸機長(以下簡稱機長)在飛行中最高的法律地位和至高無上的權力,航空活動中機長對航空器和旅客的安全負有直接的也是最終的責任。
我國《民用航空運輸機長職責》中規定機長是依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取得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並被航空運輸企業聘為機長的飛行員,並明確了機長的十二條職責。
2、地勤
機場地勤為自有航空運輸服務以及各大航空站(機場)建設營運以來,出現在各級民用、軍用航空站的一項重要附加服務,和航空站的運作息息相關且不可或缺。
3、空姐
空姐,即女空中乘務員,泛指民航客機上從事旅客服務的女性工作人員,年齡一般在20-50歲,身高1.63-1.75米,要求端莊、秀麗,面容姣好,具有空中服務方面的專業修養。
主要職責是在民航飛機上確保乘客旅途中的安全和舒適(例如為乘客供應飛機餐等餐飲),指導乘客使用機上安全設備以及在緊急情況下組織乘客逃離飛機等等。飛機客艙服務是民航運輸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直接反映了航空公司的服務質量。
4、簽派員
簽派員(DISPATCHER)是一個航空公司不可或缺的人員。他們的主要工作是搜集飛行信息、制定並申請飛行計劃,與機長共同放行每個航班。屬於非常重要的工種,可以根據情況推遲、調配甚至取消航班。
5、機務
航空機務,也就是(飛機檢修),保障航空機務系統飛行安全,機械、航電設備等原因飛行事故萬時率控制在0.1以下,飛機完好率始終保持在80%以上。維修質量高、保障能力強的安全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