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地孕婦在上海怎麼建小卡
小卡,全稱"上海市孕產婦健康手冊",是由上海市婦女保健所發放,MM 們要建小卡必須在居住所對應的街道地段醫院辦理,之後可以轉到自己家四周的醫院授受產檢和生養。 步驟如下: 第一步:在戶口所在地辦准生證(生養服務證)和活動人口婚育證實 所需證件: 1、男方,女方戶口本 2、男方,女方身份證 3、結婚證(任意一方的均可) 4、女方一寸照1 張(生養服務證用) 程序: 資料:先填寫一張准生證申請表(需要雙方戶口所在地蓋章的,找了熟人省往這程序了) 地點:帶著所有證件,到戶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會(或社區) 備註:實在就是讓街道居委會的人證實你是該轄區的人,哪年結的婚,社區工作職員在申請表上蓋章同意申請即可. 再帶齊所有證件,到戶口居住地所在的計劃生養辦公室。再把你所有證件及前面填寫的一張申請表交給負責人就可以. 備註:這個生養服務證,可千萬少不得――這個就是你的准生證。計劃生養辦公室可同時辦理生養服務證和活動人口婚育證實綠色的小本,經驗證,這個用不上都不用收費,留著吧第二步:在上海你所居住的街道居委會或者政府計生辦,辦理〈活動人口婚育聯系卡) 所需證件: 1、照片(一寸1 張,女方) 2、夫妻雙方身份證 3、生養服務證 程序: 1、找到你現在在上海所居住的轄區居委會,假如沒有居委會的,那你就要找到你的小區所在的轄區人民政府。 2、把上面那個講到的3 個所需證件全部交給負責人,他會幫你填一的格,並問一些簡單題目(比如是否初婚等等)。隨後,就會交給你一張粉紅色的〈上海市活動人口婚育聯系卡〉。並讓你帶著這張卡,往規定的地段醫院或者街道衛生院往檢查身體。這要看具體情況,我是在閔行區春申路集心村辦理的,通知我過幾天再來拿聯系卡,先讓我先往集心村衛生所拿了一活動人口孕產婦服務手冊給我,簡單登記後叫憑這手冊往梅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小卡. 第三步:往地段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做常規檢查。所需證件: 1、身份證 2 活動人口孕產婦服務手冊(正常應該是用活動人口婚育聯系卡,每個地區不一樣) 程序: 1、到婦產科,說明你的來意,交掛號費(單子共顯示7 元,且減免,不知道什麼原因) 2、婦產科醫生便會給你開一堆的單子,需要你往檢查的。血常規、尿常規、白帶、ABO 紅細胞定型等) 3、往交費處根據要檢查的項目逐一交錢。(單子共顯示60 元,減免50 元, 不知道什麼原因) 4、交好費以後,就拿著單子逐一往檢查了。 5、待全部檢查完,便回到婦產科。醫生會給你講你檢查下來的情況,並詢問一些你懷孕以來的情況。 6、讓你某天來聽課,並給你〈上海市孕產婦健康手冊〉需要你回家看的。最後還會向你推薦(或者說傾銷)一些產品。 7、好了,現在你就可以抱著一堆的單子回家了――建小卡圓滿結束!
㈡ 上海建小卡要去居委會嗎
法律分析:小卡即孕婦聯系卡,是要到居委會登記情況,然後戶口所在地段醫院建的,小卡由媽媽自己保存。
根據本市目前的相關規定,請您在懷孕12周內至居住地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上海市孕產婦健康手冊》(俗稱小卡)(註明:12周之前必須辦理好小卡,小卡建立好要在社區中心上課),小卡建立好,然後到區域指定助產醫療機構進行產前檢查並建立產前檢查檔案(俗稱大卡)(醫院大卡10周之前辦好),從而納入規范的產檢服務流程。
小卡不是檢查的,是建檔案,但醫生也會在上面記錄簡單的孕期情況,比如孕周,宮高等。一般來說,小卡只是基本資料,大卡是進一步檢查的結果。 什麼叫建小卡?孕期的母子前往社區所在的地段醫院辦理保健手冊,就是日常生活中我們所說的建小卡。
一般情況下,查出已經懷孕了,就可以准備建小卡了,懷孕第12周內要建好小卡。
建小卡的准備材料:
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懷孕材料(B超)
建小卡時檢查的項目:
血常規、尿常規、婦科檢查、梅毒篩查(每個地段醫院檢查的項目都不相同,費用也不同,反正也就幾十塊)
法律依據:《上海市孕產婦保健工作規范》 三、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 (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開展孕前、孕產期保健健康教育和指導、孕情檢測、早孕建冊、孕產婦風險預警初篩、孕產婦隨訪和產後家庭訪規等工作;建立家庭醫生團隊參與紅色、橙色、紫色等高風險孕產婦管理制度;做好唐氏綜合征等出生缺陷產前篩查宣教、妊娠結局隨訪等工作;及時收集、記錄、上報相關信息;接受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專業機構的專業培訓、質量檢查和督導管理。
㈢ 上海建小卡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上海市孕產婦健康手冊》,簡稱「小卡」。在孕早期(13周以前)建立,本市戶籍的孕媽媽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外地戶籍的孕媽媽到居住所在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需要攜帶以下證明辦理:一、戶籍所在地1、孕婦本人戶口本原件2、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外區或外鎮戶籍1、孕婦本人戶口本原件2、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居委會證明三、外地戶籍1、孕3個月內需帶: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孕3個月以上需帶:①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居委會證明
法律依據:《關於推廣使用<上海市母子健康手冊>的通知》規定:二、落實母子健康手冊推廣使用相關工作(一)手冊發放和使母子健康手冊可在婚前、孕前、孕期和兒童期4個階段發放。由提供婚前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的服務機構向接受檢查的婦女發放手冊;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向早孕建冊的孕婦和首次接受健康體檢的新生兒父母發放手冊;由助產醫療機構向未經早孕建冊的首次產前檢查孕婦發放手冊。工作人員在發放手冊時,應詢問發放對象以往手冊領取情況,明確告知原則上每個常住人口家庭可免費領取1本手冊;耐心講解手冊的內容、作用、意義和使用方法,提醒其在後續相關檢查時攜帶此手冊,供醫務人員參閱;並做好相關信息登記工作。目前,婚前、孕前、孕期和兒童期4個階段同時發放;相關信息系統上線後手冊發放人員應通過身份證查詢當事人既往領取手冊情況。(二)信息報送和信息化建設各區要做好母子健康手冊推廣使用相關信息的記錄、匯總和報送,具體包括手冊發放和使用情況、特色工作以及遇到的困難和對策建議等(見附件),每季度第一周將上季度的手冊推廣使用相關信息報送至市婦幼保健中心。市婦幼保健中心負責對各區報送的母子健康手冊推廣使用情況進行匯總分析,並於每季度第二周將上季度匯總分析結果報市衛生計生委婦幼保健處,同時按照有關要求將季報表報送至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中心。市婦幼保健中心要依託本市婦幼信息化建設項目,開發相關服務管理系統和應用平台,為相關服務管理人員提供宣傳教育、個性指導、隨訪服務、後台管理等信息化支持,同時為市民提供自助登記、信息查詢等便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