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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積金可以提取多少

發布時間: 2024-11-11 01:48:49

A. 上海公積金幾個月可以提一次

上海市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如下:
1、購買首套自住房:連續繳存滿6個月後可以提取,最多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的30%。
2、支付房屋貸款:連續繳存滿12個月後可以提取,最多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的60%。
3、租房提取:連續繳存滿12個月後可以提取,最多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個月繳存額。
公積金提取的流程一般如下:
1、准備材料:持身份證、公積金卡、填寫好提取申請表、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如購房合同、醫療證明等);
2、選擇提取方式: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相應的提取方式(如購房提取、個人住房貸款提取、大病醫療提取等);
3、向公積金管理部門提交申請:將准備好的材料和申請表交到所在單位的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如申請購房提取或個人住房貸款提取,還需提供購房合同、銀行貸款合同等相關材料;
4、審核與審批:公積金管理部門會審核申請人的材料,並在審核通過後進行審批,確定提取金額並進行資金劃撥;
5、收到提取款項:根據申請人提供的銀行卡號,將提取的公積金款項打入申請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綜上所述,整個提取流程需要一定的時間,一般為5-15個工作日不等,具體時間還需根據當地的規定和實際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B. 上海公積金租房提取上限

上海公積金提取上限是60萬元。具體規定如下:
1、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公積金貸款額度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
2、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借款人有合法身份證件,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記錄良好,符合公積金貸款審核標准;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歸還款能力;具有真實購房行為,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提取流程如下:
1、按規定準備資料
想要提取公積金,需要客戶按照公積金中心的要求准備相應的資料,比如說購房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失業證明等等,具體客戶要以當地公積金中心的通知為准,不要有遺漏或錯誤的地方;
2、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客戶可以至就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這個時候就要將資料提交給公積金中心審核,如果資料存在問題,櫃台工作人員則會通知客戶當場更正或者是補充,如果不符合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則會告知申請人不予提取的理由,並且退回申請資料;
3、申請人簽字確認
如果客戶提交的資料沒有問題,公積金中心窗口審核通過以後就會要求客戶簽字確認,並且對相應的資料進行掃描存檔;
4、公積金中心安排下款
客戶申請資料存入電腦以後,公積金中心就會安排資金至客戶提供的銀行賬戶裡面,一般情況下公積金中心從審核資料到安排資金到賬需要花費1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客戶耐心等待公積金中心的通知就好了。
公積金都可以用於以下方面:
1、用於購房。若想貸款買房,那麼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利率低,可以為貸款用戶節省不少貸款利息;若不辦理貸款,那麼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房屋首付款;辦理過商業貸款購房的用戶,可以按月提取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2、用於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積金繳費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時,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由於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費用;
3、用於租房。部分城市公積金也是可以用於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積金繳費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麼可以按月提取公積金由於支付住房租金;
4、用於治療重大疾病。公積金繳費人的家庭成員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麼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醫療費用,減輕家庭負擔;
5、公積金繳費人如果離休、退休、出國定居等情況,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對於退休人員來說,一次性提取的公積金是一筆可觀的養老金。
綜上所述,在提取公積金的過程當中,需要先准備相關材料,然後向自己的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且根據所使用的用途提供相關需要的資料,由單位先進行預審之後提交到當地的公積金部門。由公積金單位對於提取額度以及可提取的次數作出審批,在核對無誤後,會發放到個人的賬戶當中。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