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謝通祥經典案例
謝通祥律師在刑事辯護領域展現了卓越的業績,他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他在多個法律領域,如刑事辯護、重大經濟犯罪、暴力型犯罪及重大民商事糾紛中表現出色。以下是他的幾個經典案例:
1. 李有斌綁架致人死亡案:原判死刑的李有斌,在謝通祥律師的二審辯護下,因其立功表現,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6年改判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 中俄特大跨國販毒案中,謝律師為李菲辯護,成功爭取到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此案成為兩國禁毒合作的標志性案件。
3. 李輝殺人搶劫案中,謝律師以其妻子的線索和被害人過錯為辯護點,成功使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死刑,改為死刑緩期二年。
4. 韓明坤合同詐騙案中,謝律師的上訴辯護導致原判決被撤銷,韓明坤最終無罪釋放。
5. 劉清春濫伐林木案中,謝律師的上訴使劉清春被認定無罪釋放。
6. 李海軍殺人罪案中,死刑判決被撤銷,反映了謝通祥律師對案件事實和量刑的精準把握。
7. 馬士坤與張寶喜的協議糾紛經謝律師申訴,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審,體現了他對法律原則的堅守。
8. 在行政復議中,謝律師代理的陳寶妹等7人案,國務院採納其意見撤銷了浙江省政府的決定書,顯示出他在行政法律領域的深厚功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