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煤氣費是多少每立方
對於有關管道煤氣價格調整問題,經歸納,現解答如下:
1、這次管道煤氣銷售價調整涉及哪些范圍?
調價范圍限於由上海大眾燃氣有限公司、上海燃氣市北銷售公司供應的管道煤氣。本市浦東或其他地區供應的管道天然氣、液化氣等,均不屬這次調整價格的范圍。
2、管道煤氣價格調整幅度是多少?
從4月1日起,本市各類用戶包括居民及非民用煤氣銷售價格每立方米均提高0.15元。其中:
居民生活用煤氣由現行每立方米0.90元調整為1.05元。為鼓勵居民用戶多用氣,提高設備利用率,同時考慮到不過多增加用戶負擔,對居民用戶每表每年度煤氣消費量在600立方米以上部分,仍按原價每立方米0.90元收取。
工業、營業、事業用煤氣繼續實行季節價格。每年4月份至11月份為淡季,銷售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1.20元調整為1.35元;每年12月份至次年3月份為旺季,銷售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1.50元調整為1.65元。上述月份均為抄表月。
機關、團體、單位食堂用煤氣由現行每立方米1.30元調整為1.45元。
列入環保部門的燃煤鍋爐改造計劃、改用煤氣的,執行政府指導價,現行中准價由每立方米1.10元調整為1.25元,浮動幅度為±5%。
3、600立方米以上部分氣量不調價,該如何計算?
居民用戶年度耗用量在600立方米以上部分的計價問題,作如下安排,凡是4月份抄表的,以這次抄見數為基數,到2004年4月份的抄表日為一用氣年度,在這一用氣年度內累計用氣量超過600立方米的,超過部分仍按每立方米0.90元結算。2004年4月份的抄見數則為下一周期的基數。凡5月份抄表的,則以5月份抄見數為基數至次年5月份的抄表日為一周期,結算辦法同上。新用戶按實際用氣月份分攤年度用氣基數。
『貳』 家用 天然氣和煤氣 都是什麼價格有沒有初裝費多少錢一公斤還是一立方啊
各地的價格差異較大,工業和民用價格也有所不同。以上海市居民為例,天然氣的價格為2.5元/立方米。而煤氣的價格則為1.25元/立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天然氣和煤氣時,有些地方還會收取初裝費。不過,具體收費情況還需根據所在城市的具體政策來決定。在上海市,是否收取初裝費以及具體的費用標准,建議直接咨詢當地的燃氣公司。
此外,天然氣和煤氣的計量單位也有區別,天然氣通常以立方米計費,而煤氣則以立方分計費。對於消費者而言,了解這些基本信息有助於更好地規劃家庭開支。
在使用過程中,天然氣和煤氣的使用量可能會受到季節性變化的影響。通常,在冬季,由於家庭取暖需求增加,使用量可能會有所上升。而在夏季,使用量則可能會下降。
為了節省開支,消費者可以採取一些措施,如定期檢查管道是否泄漏,合理規劃家庭用氣量,以及利用節能設備等。
此外,選擇合適的燃氣公司也很重要。不同公司的服務質量、價格以及售後服務可能有所不同,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選擇。
總的來說,了解天然氣和煤氣的價格、計量單位以及相關費用,有助於消費者更好地管理家庭開支。同時,合理使用燃氣,選擇合適的燃氣公司,也能為家庭節省一定的開支。
『叄』 目前上海的水電煤是如何收費的啊
上海市水、電、燃氣收費標准: 一、居民生活用電: 0.61/ 千瓦時;谷時 0.30 元 / 千瓦時。 二、居民生活用水: 1、由市自來水公司供水的居民水費 1.03 元 / 立方米;排水費(按用水量 90 %計)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 , 每戶每表每月用水量基數為 15 立方米 , 按年累計用水量 180 立方米 , 基數以內為 0.90 元 / 立方米 , 超過基數的部分為 1.00 元 / 立方米;兩戶及多戶合用水表的居民用戶 , 暫按 0.90 元 / 立方米收費。 2、由本區鎮級水廠供水的居民水費 1.10 元 / 立方米;排水費(按實際用水量計) 0.60 元 / 立方米。 三、居民生活用燃氣:管道煤氣 1.05 元 / 立方米;管道天然氣 2.10 元 / 立方米;計劃外瓶裝液化氣價格根據市物價局的規定適時調整,現行價格 83 元 / 瓶( 14.5 公斤)。 以上數據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