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駕照積分什麼時候清零
駕駛證的扣分清零規則涉及多個方面,具體如下:
首先,駕駛證的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初次領取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之後每年都會重復這個周期。駕駛證的清分日期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會自動進行清分。
其次,駕駛證的記分周期是從初次領證日期零時開始計算,持續至下一個年份相同日期的24時。例如,如果初次領證日期是2015年9月x日,那麼該記分周期將持續至2016年9月x日的24時。
再次,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記分系統會在下一個記分周期開始時自動將上一記分周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後)清零。
最後,如果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扣分達到12分,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的車管所或違法行為地的車管所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對於在一個記分周期內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駕駛者,則還需要參加科目三的考試。通過考試後,才能將分數清零,否則駕駛證將無法正常使用。
② 上海居住證積分續簽可以逾期多久
上海居住證積分續簽可以逾期60天。過了換證期,居住證作廢,上海居住證積分清零。
上海居住證辦理流程如下: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法律依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五條(居住登記)
境內來滬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