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居住證積分辦理時間需要多久 居住證積分辦理時間多長
1、居住證積分辦理時間需要多久?
居住證積分是當前大多數城市對外來人口進行管理的一種方式。一般情況下,需要在當地警察局進行辦理。關於居住證積分的辦理時間,主要還是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1.辦理材料准備的時間
在辦理居住證積分時,需要准備一些相關證件和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證、工作地點的相關材料等。在這些材料准備不充分時,如果還需要進行補充材料的話,之後的辦理時間都將被拖延。
2.當前所在的城市居住證繁忙程度
每個城市的居住證積分辦理需求會有所不同,一些龍頭和重要城市來說,非常繁忙。在這些情況下,有些城市可能需要等待2-3個月來辦理居住證積分,使得居住證辦理時間非常長。
2、如何縮短居住證積分辦理時間?
雖然在當前社會中,居住證積分辦理時間會有所不同,但是一些有效的方式可以幫助您縮短時間。
1.提前做好材料准備
提前做好辦理所需要的材料,可以大大縮短辦理時間。在提前1-2周內將所需的材料排好,這樣就可以准時地進行申請。
2.網上預約
在很多城市,值得稱贊的是,他們的居住證積分辦理申請時間已經可以在網上預約。通過在線操作您的申請,可以輕松解決多個申請的流程。這樣,您就能夠避免了排隊的時間,還可以更快地完成申請處理程序。
3.找『人走後門』處理
雖然不推薦這種方式,但是與傳統繞路方式相比,有時候這種方式是有可能縮短辦理時間的。但是,在選擇這種方式時,需要格外小心。
3、部分城市辦理時間統計
每個城市的居住證積分辦理時間都有所不同。這里,我們概括了一些主要城市的辦理時間,以供您參考。
北京:預約時間約為1-2個月左右,每個主要區在不同的日期安排辦公時間。
上海:約需要1-2個工作日到1個月的不等時間。
深圳:僅需2-3個工作日。
廣州:需要約兩個工作日。
杭州:需要約5個工作日。
4、結論
綜上所述,每個城市的居住證積分申請時間都不相同。當你開始准備申請時,提前做好相關的材料,預約一下時間,縮短辦理時間是非常關鍵的。另外,我們還提醒大家,居住證積分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不能輕易將申請工作交由不信任或不熟悉的人辦理。如果您在申請過程中,遇到麻煩或有不確定的地方,請及時前往相關部門咨詢和求助,獲得必要的幫助。
㈡ 上海積分申請需要多長時間辦好
20個工作日。
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需要的時間是在積分材料沒問題交上去後,會有20個工作日的審核期。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規定,持證人申請積分的,應當根據《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委託其單位到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才服務中心受理後,應當將積分材料轉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審核屬實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按照《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積分局慧,並告知申請人積分情況。
上備臘旅海居住證積分申請條件
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條件有以下幾項:
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的居住證持證人,在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時,申請當月應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可通過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滿足標准分值的人員可委託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3.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於積分申請對象。
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經認可的其他職業資格證書,也可以作為申請的依據,相關職業資格目錄另行公布。
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材料有哪些
上海居住證積分持證人和受委託的用人單位須提交的基本申請材料包括:
1. 持證人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2.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3. 勞動(聘用)合同;
4. 持證人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
5. 持證人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6. 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磁卡。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仿凳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㈢ 辦理上海居住證的積分需要多久能審批出來
積分材料沒問題交上去後,一般在20個工作日的審核期。
申請流程如下
1、來滬人員向現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上海市居住證》。
2、來滬人員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積分模擬打分。
3、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時,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4、未通過審核的用人單位,首次申請時應按照《<</SPAN>上海市居住證>申請積分用人單位注冊登記須知》進行注冊審核。
5、已審核通過的用人單位登錄上網,為持證人進行網上注冊,並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注冊時將取得個人賬號和密碼,供今後持證人後續申請積分和網上查詢使用)。
6、單位為持證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審核無誤的,列印《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並點擊「提交申請」按鈕。
7、單位將持證人的申請積分相關材料遞交至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
8、如材料齊全,受理點將受理相關材料,並出具收件憑證。
9、受理點調閱申請人檔案,將學歷學位證書送專門機構驗證。調檔及學歷學位驗證後,進入審核程序。
10、積分核定完成後,將通過簡訊形式通知單位或持證人積分情況。單位也可以通過上網登錄,了解積分申請進度和結果。
11、根據受理點通知的時間和地址,單位人事專員持介紹信和有效身份證件或持證人持有效身份證件領取《<</SPAN>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材料
除特殊說明外,所有積分申請材料均須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須提供):
1、單位人事專員介紹信、身份證;
2、持證人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3、《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網上列印、表格上加蓋單位公章);
4、持證人有效身份證件;
5、持證人戶籍證明(家庭戶口可提供戶口簿,需提供具有詳細地址頁的首頁及本人信息頁;集體戶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提供具有詳細戶籍地址的集體戶口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6、一年期及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合同離截止日期應還有2個月以上有效期;事業單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單位提供勞動合同,具有資質的人才派遣機構派遣的,還需提供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派遣協議、派遣崗位協議);
7、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或非企業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二、積分材料(對應積分指標,申請人可自願提供):
1、學歷、學位證書(需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學位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的聘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1)用人單位所聘崗位與專業、工種需相符
(2)需要注冊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需注冊並在有效注冊期內
(3)在外省市獲得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證書,通過本市復評或驗證的,視同在本市獲得
(4)國家級技能鑒定機構頒發的行業特有的技能類職業資格證書,相關國有大企業提供的,予以認可;其他單位提供的,需提請設在本市的鑒定機構予以驗證
(5)通過考試取得的職稱或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應提供《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通過評審取得的職稱資格,應有評審表(無需提供,但檔案中應有相關材料)
3、最近6個月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4、配偶為本市戶籍的,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配偶戶口簿;
5、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積分所需材料;
(1)持證人在本市投資企業的驗資報告
(2)工商檔案機讀材料
(3)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的納稅明細
(4)用人單位出具的最近連續3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名單(須連續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
6、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證書(持證人申請表彰獎勵加分的,由表彰獎勵主辦單位向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後可獲得加分)。
三、持證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積分相關待遇所需材料:
1、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
2、配偶有效身份證件;
3、配偶和子女戶籍證明(家庭戶口可提供戶口簿,需提供具有詳細地址頁的首頁及本人信息頁;集體戶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提供具有詳細戶籍地址的集體戶口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4、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5、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父母雙方均為獨生子女且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計生部門出具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雙胞及以上的只需出具出生醫學證明;符合其他計劃生育政策的出具計生部門出具的准生證);
6、滿16周歲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讀的同住子女,還需提供就讀證明和學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