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市工資最低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上海市月最低工資標准: 2190元上海市月最低工資標准將從2020元調整到2190元,增加170元。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
② 上海落戶最低工資標准
上海落戶1、月最低工資標准:從1820元調整為2020元;
2、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從17元調整為18元;
3、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二、上海市最低工資標准規定: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企業應另行支付:
1、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2、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3、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4、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職工勞動保險、福利待遇、不得列入最低工資。
三、上海市工資發放規范:
1、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貨幣支付工資。
2、在職單位與勞動者具體約定。遇法定假或休息日,不得推遲支付。
3、離職辦妥手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4、實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兌現工資的勞動者,單位每月按不低於最低工資標准預付,年終或考核周期期滿時結算。
5、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可以代扣工資:
(1)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費用。
(5)單位無故拖欠(剋扣)工資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