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婚戶口遷移辦理程序
離婚後再結婚者遷戶口需遵循以下步驟:
1.當事人須攜帶戶籍證明及相關資料,前往遷入地市級公安機關戶政科提出申請;
2.戶政科發放《准遷證》,當事人憑此證返回原籍派出所完成遷出手續並開具遷移證;
3.持遷移證與身份證明文件至遷入地派出所落戶即可。
【法律依據】
《准遷證》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准遷證》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2. 二婚嫁上海多少年轉戶口
落戶要求
1、結婚時間不足一年就可以辦理的情況:
(1) 配偶一方是高級職稱;
(2) 配偶一方是博士;
(3) 配偶一方是獲省部級獎項者;
(4) 上海戶口方是中級職稱3年以上者;
(5) 上海戶口方是本科有學位,專業是計算機、電子、信息類專業者;
(6) 上海戶口方單位是集成電路企業者,而上海戶口方是技術崗位的;
(7) 上海戶口方是碩士,在滬工作3年以上者。
2、 結婚3年就可以辦理的情況:
(1)上海戶口方有中級職稱但不滿3年;
(2)上海戶口方是碩士,畢業3年;
3、結婚15年就可以辦理的情況:
根據上海市公安局戶籍辦規定,與上海戶籍人口結婚期滿15年的非以上人員。
3. 二婚戶口怎麼上戶口
法律分析:再婚後的戶口只能是遷移,而不能是登記。,當事人再婚的,戶口可以以夫妻投靠的方式,投靠到配偶的常住戶口所在地,也可以不隨遷。如果當事人的戶口要遷移的,可以參照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13條的規定,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本人向戶口遷出地及遷入地的派出所申請戶口投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