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生育金怎麼算
生育保險金=生育生活津貼+生育醫療費補貼
其中,生育生活津貼=繳費基數×產假時間(生育醫療費補貼按上面計算,一般正常生產,就是3000元)
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二)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三)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按1個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四)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按1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生育醫療費補貼支付標准為:(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3000元;(二)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500元;(三)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300元。
(1)上海市生育金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生育保險報銷范圍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
補償標准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
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
二、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後,在領取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四、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
五、計劃生育手術費,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
2. 2016上海生育津貼計算和發放方式
一、生育津貼計算
符合規定條件生育或者流產的婦女,按照下列標准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
1、生育的,生育醫療費補貼按3600元計發;
2、妊娠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按600元計發;妊娠不滿4個月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按400元計發。
二、生育津貼發放
1、參加本市生育保險,且符合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女職工生育、流產的,可以按規定向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2、女職工生育、流產當月用人單位為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或者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9個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3、女職工生育、流產當月用人單位為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不滿12個月且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不滿9個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已繳費月數÷12後所得的比例支付,剩餘部分由女職工生育、流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先行支付;
4、用人單位為該職工累計繳費滿12個月或者連續繳費滿9個月後,可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撥付已先行支付的費用。
(2)上海市生育金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根據《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辦法》
申領生育保險待遇的婦女必須屬於下列情況之一:
(一)符合政策生育第一個子女或者第二個子女的;
(二)符合再生育條件並經衛生計生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
(三)符合生育政策但妊娠後流產的。
擬申領生育保險待遇的婦女,應當在申領生育保險待遇前,辦理上海市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情況審核。
3. 上海生育津貼如何計算
上海生育保險津貼是按生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生育津貼補貼時間來計算的。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個人繳納城鎮養老保險費不滿一年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標准按本市企業職工最低月工資標准發給。
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按1個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按1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難產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3)上海市生育金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上海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第十五條 從業婦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標准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個人繳納城鎮養老保險費不滿一年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標准按本市企業職工最低月工資標准發給。
失業婦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標准為本人或者本市同類人員當月享受的失業保險金或者失業補助金標准。
生產或者流產的從業婦女已經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不足其應享受的工資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發放,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婦女,可以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支付標准為: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2500元;
(二)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400元;
(三)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200元。
4. 上海市生育險如何計算
上海市生育保險待遇新規
一、上海市生育保險待遇新規亮點
1、對女職工:新規實施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繳費期限不滿1年的,生育生活津貼只能按2892元的最低標准計發;新規定實施後,只要生育或者流產時正常參加本市生育保險,就可以按生育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生育生活津貼,總體待遇「不降反升」。
2、對單位:對於正常參保繳費且用工規范、依法履行女職工勞動保護義務的用人單位而言,不會受到影響;但對於操作不規范、意圖「鑽空子」的單位和個人,則將受到制約和限制,這符合社會保險權利義務相對應原則,也將促進用人單位更加註重遵守女職工勞動保護有關規定。
二、上海市生育保險待遇新規適用對象
參加本市生育保險,生育或流產發生在2016年7月1日以後的女職工。
三、上海市生育保險待遇新規申領
1.申領地點:就近的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各區縣社保分中心。
2.申領時間:領取生育保險待遇無時間限制,符合條件的生育婦女生產或流產後攜相關材料辦理。
3.申領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2)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審核表》;
3)
在本市生育的,需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攜帶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註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出院小結和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在國外或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生育的,需攜帶當地醫療機構出具的註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病歷證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譯件;
4)
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上海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農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其中之一);
5)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託書和被委託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2016上海市生育津貼規定,生育津貼怎麼算的
生育保險金計算辦法:
生育保險金=生育生活津貼+生育醫療費補貼;
生育生活津貼=繳費基數×產假時間,生育醫療費補貼是統一的3000元。
生育保險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的,按照單位上年度平均社保繳費基數發放,
順產的3個月,晚育 1個月,剖宮產或難產 0.5個月,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寶寶 1個月。
例如,順產晚育的是4個月,剖腹產晚育的是4.5個月。
(5)上海市生育金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生育津貼享受條件
1、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並按規定建立個人帳戶的;
2、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准,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1、津貼:
(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 2012年的新勞動法規定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較之前90天產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勞動法中未曾出現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辦法可能會增加此假期);
(3) 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產假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 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2、生育醫療費
(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懷孕16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產科並發症按核定的數額報銷。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准,按定額標准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備注:生育津貼要在生小孩後,三個月內辦理.
參考資料:網路-生育津貼
6. 生育保險金上海生育津貼如何計算
本市戶籍,以前交過生育保險的,按最低標准計算。
外地戶籍在生育期間正常繳納社保的,按單位申報的上年度平均工資計算。生育期間停止繳納社保的,不能領取生育津貼。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7. 生育保險金 上海生育津貼如何計算
生育婦女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下列辦法計發: (一)從業婦女,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自由職業者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標准最高不超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從業婦女,其生產或者流產當月領取的生育生活津貼,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高於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而不足其繳費年度工資收入的,不足部分應當由單位發放。 (二)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內的失業婦女,按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核準的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失業保險金標准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超過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失業婦女,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本市同類人員的失業保險金標准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生育婦女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不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下列辦法計發: (一) 從業婦女,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本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二) 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限內的失業婦女,按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核準的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失業補助金標准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