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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證有什麼用

發布時間: 2022-04-19 18:54:30

⑴ 上海居住證有啥用

上海居住證的作用如下:
1、持證人可以為其同住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由居住地的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安排就讀;
2、積分達到標准分值的持證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醫療保險,享受相關待遇;
3、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上海車牌;
4、持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本市公共租賃住房。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居住證採用CPU晶元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證的以下社會服務功能:
1、金融服務,可以綁定銀行賬戶,利用居住證查詢賬戶余額以及省內外銀行間匯款、支付業務。
2、公交服務,可以「刷證」乘坐貼有居住證服務標識的公交車輛。
3、電子政務,通過自助申報平台,在申領居住證以及申請居住證項目變更、續期等功能的自我實現。
4、小額消費,通過載入電子錢包功能,居住證可以在商戶POS終端上進行小額消費。
5、電信充值服務,可綁定移動、網通、電信號碼,並對該號碼隨時進行充值,可以自動獲得消費積分。
6、公共服務,持證人可以預訂地鐵、火車以及飛機航班票務。
7、門禁應用,通過載入門禁功能,可以有效識別小區居住人口。居住期滿,自動阻斷持證人在小區的出入。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⑵ 上海居住證滿120分有什麼用

《居住證》積分管理是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的持證人進行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分值

《居住證》總積分標准分值為 120 分

持有《居住證》且達到標准分值 120 分有以下待遇:

  • 隨遷子女異地中考、異地高考(必須達到 120 分)

  • 可以申請辦理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配偶及同住子女也可申請)(必須達到 120 分)

  • 居住證轉戶口

  • 入學

  • 住房(申請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 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考駕照)

  • 申請汽車牌照

  • 異地辦理出入境證件及簽注(護照、港澳通行證、台灣通行證等)

  • 其他(基本公共衛生;計劃生育;資格評定、考試和鑒定;參加評選)

特別注意:當持證人積分低於標准分值的,將中止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

另外,下面將介紹上海市居住證的積分規則:

一、基礎指標及分值

(一)年齡

持證人年齡在 56-60 周歲,積 5 分;年齡每減少 1 歲,積分增加 2 分

最高分值 30 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 110 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 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 50 分

  • 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 60 分

  • 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 90 分

  • 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 100 分

  • 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 110 分

(三)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 140 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 15 分

  •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 30 分

  •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 60 分

  •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於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 100 分

  •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 140 分

(四)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並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二、加分指標及分值

(一)創業人才

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人才,積 120 分

(二)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 120 分

(三)緊缺急需專業

持證人所學專業屬於本市緊缺急需專業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積 30 分

(四)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

持證人在本市投資創辦的企業,按照個人的投資份額計算

最近連續 3 年平均每年納稅額在 10 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在 10 人及以上

每納稅 10 萬元人民幣或每聘用本市戶籍人員 10 人積 10 分,最高 120 分

(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指標最高分值 120 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 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 36 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80% 低於 1 倍的,積 25 分

  • 持證人最近 4 年內累計 36 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1 倍低於 2 倍的,積 50 分

  • 持證人最近 4 年內累計 36 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2 倍低於3倍的,積 100 分

  • 持證人最近 3 年內累計 24 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3 倍的,積 120 分

(六)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

持證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每滿 1 年積 4 分,滿 5 年後開始計入總積

(七)遠郊重點區域

持證人在本市重點發展的遠郊區域工作並居住,每滿 1 年積 2 分,滿 5 年後開始計入總積分,最高分值 20 分

(八)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持證人為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生,積 10 分

(九)表彰獎勵

  •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可積分,最高分值 110 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 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專項性表彰獎勵,積 30 分

  • 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綜合性表彰獎勵,積 60 分

  • 持證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積 110 分

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政府表彰獎勵項目目錄,按照市政府批准並公布的表彰獎勵目錄執行

(十)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

持證人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結婚每滿 1 年積 4 分,最高分值 40 分

三、減分指標及分值

減分指標包括提供虛假材料、行政拘留記錄和一般刑事犯罪記錄等指標

(一)申請積分時提供虛假材料

持證人 3 年內有提供身份、學歷、就業、職稱職業資格、婚姻、表彰獎勵等方面虛假材料的,每次扣減 150 分

(二)行政拘留記錄

持證人 5 年內有行政拘留記錄的,每條扣減 50 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記錄

持證人 5 年內有一般刑事犯罪記錄的,每條扣減 150 分

四、一票否決指標

持證人有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記錄或嚴重刑事犯罪記錄的,取消申請積分資格

更多相關資料可點擊下方鏈接,進入上海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查看,或撥打 021-12345 政府服務熱線查詢

    資料來源: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

⑶ 外地人在上海辦理居住證有什麼用

法律分析:持證人可以為其同住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由居住地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安排就讀;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的,享受相關待遇;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本市公共租賃住房;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持證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享受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的預防接種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免費享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注冊登記;參加各類非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國家職業資格鑒定;可以參加本市有關評選表彰。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⑷ 上海居住證有幾種分別有何用處

上海居住證只有一種居住證,為上海市居住證,原來的臨時居住證(暫住證)已經在2015年被取消。上海居住證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證明;可以用於辦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個人相關事務,查詢相關信息。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五條 境內來滬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

第八條 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4)上海市居住證有什麼用擴展閱讀: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公安部門通過本市實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對申辦材料進行信息比對;必要時,可以將有關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等相關部門核驗。

第十二條《居住證》由公安部門簽發。對符合辦理條件的,公安部門應當自受理日起15個工作日內製作《居住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的,制發《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居住證》製作完畢後,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⑸ 在上海刷居住證有什麼好處

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明確,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一)子女教育
1、持證人可以為其同住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由居住地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安排就讀。
2、持證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參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全日制高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
3、積分達到標准分值的持證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二)社會保險
1、持證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的,享受相關待遇。
2、積分達到標准分值的持證人,其配偶和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享受相關待遇。
(三)證照辦理
1、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
2、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各類簽注。
(四)住房
1、持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本市公共租賃住房。
2、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五)基本公共衛生
持證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享受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的預防接種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六)計劃生育
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免費享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七)資格評定、考試和鑒定
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注冊登記;參加各類非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國家職業資格鑒定。
(八)參加評選
持證人可以參加本市有關評選表彰。
(九)其他待遇
持證人可以享受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待遇。
這9個方面影響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見,居住證積分是很有用處的,需要你細心經營。

⑹ 上海居住證有哪些好處

上海居住證作用:可以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服務;免費享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享受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類免費培訓;按規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持證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享受下列便利:
(一)辦理出入境證件;
(二)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三)機動車登記;
(四)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五)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或者考試、職業資格考試;
(六)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七)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便利。

⑺ 辦理上海居住證有什麼用處

辦理上海居住證的主要功能:

(1)作為《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證明;

(2)記錄持證人基本情況、居住地變動情況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關信息;

(3)辦理和查詢個人積分,辦理衛生計生、社會保險、教育等方面的個人相關事務。

《居住證》的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近期照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簽發日期和簽注有效期限等。

(7)上海市居住證有什麼用擴展閱讀:

申辦《上海市居住證》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⑻ 上海市居住證有什麼好處

《上海市居住證》在子女就讀、證照辦理等方面至少有八大市民功能;此外,引進人才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還可以享受行政機關聘用、子女參加上海高考,繳納城鎮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等多項特別功能。

根據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號發布的《上海市居住證暫行規定》有關內容,居住證主要是作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證明,用於辦理或者查詢衛生防疫、人口和計劃生育、接受教育、就業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個人相關事務和信息。主要記錄持有人基本情況、居住地變動情況等信息。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證》有效期限內,為其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由居住地的區(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按規定安排就讀。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居住證》持有人隨行的十六周歲以下子女,或者十六周歲以下的《居住證》的持有人,可以按規定享受本市計劃免疫等傳染病防治服務。

《居住證》持有人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參加綜合保險或者其他社會保險的,享受相關待遇。

《居住證》的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實施其發明創造專利的,可以申報上海市發明創造專利獎;可以按規定申請認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參與科技項目招標投標,申請科技人才計劃資助或者科技項目資助,申報科技獎勵。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規定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可以按規定參加各類非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國家職業資格鑒定。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參加本市勞動模範、三八紅旗手等的評選,並享受相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