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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順產產假多少天

發布時間: 2022-04-26 04:21:17

Ⅰ 上海產假多少天

上海市符合生育規定的婦女,除了享受98天產假外,還可享受30天生育假,共計128天。另外新婚夫妻的婚假天數為10天,配偶陪產假為10天。

Ⅱ 上海市產假時間是多少天

上海市產假的時間基本上是98天。

具體的結婚假,產假呀,這些規定可以看一下下面。,

一、婚假10天
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
所增加的婚假一般應當與國家規定的婚假合並連續使用(包括雙休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二、產前假2.5月
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產史、嚴重妊娠綜合症、妊娠合並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產前假。
此外,女職工妊娠七個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計算),應給予每天工作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三、產假98天+生育假30天
其中生育假一般應當與產假合並連續使用(包括雙休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單胞順產:98+30天,其中產前可以休息15天
流產: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
難產:增加產假15天
多胎:每多生育一胎,增加產假15天

四、授乳假
在嬰兒一周歲內每班照顧授乳。(每天勞動時間內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五、哺乳假
1.產假期滿,如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6個半月哺乳假。
2.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患有產後嚴重影響母嬰身體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其6個半月的哺乳假。
女職工在享受哺乳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產假工資(具體是指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全部工資收入)的80%發給。

女職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適應原工作崗位的,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調整該期間的工作崗位或者改善相應的工作條件。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資性收入。

Ⅲ 順產產假產假多少天

女職工順產產假為98天,還要加上各地方的生育獎勵假,比如北京市獎勵30天,上海市獎勵30天,重慶市獎勵30天,海南省增加產假3個月,山東省增加產假60日等。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Ⅳ 上海產假一共多少天

勞動法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得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即不管是一胎還是二胎,單胎順產為的產假98天,難產或多胞胎各相應增加15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對此做了進一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資料擴展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相關法律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職,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產假是一項重要的福利。

Ⅳ 順產可以休多少天產假

順產可以休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Ⅵ 產假多少天2021新規定

2021新規定產假是98天,部分地區(如北京、湖北)增加生育獎勵假60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規定: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多地生育假增至60天

11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改決定》完善生育支持措施,調整本市與生育相關的假期。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延長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產假十五日。

建立與子女數量相關的家庭養育補貼制度,未成年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納入優先分配范圍。獨生子女父母需要護理的,獨生子女每年獲得累計不超過十個工作日護理假。

湖北省亦通過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改後的條例規定,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3歲以下嬰幼兒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計10天育兒假。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具體辦法由省政府制定。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以上內容參考北青網-《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改:增加產假60天、新設10天育兒假,假期工資獎金照發

以上內容參考環球時報-北京:生育假由30天延長到60天 多舉措支持生育、養育

Ⅶ 順產產假一般可以請多少天

【法律分析】: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順產生下寶寶,一般規定是可以休息90天的,也就是三個月左右,而且在生產之前15天就可以開始休息,不過具體的休息時間也可以自行安排,如果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了意外,比如說難產的情況,就需要加長假期。
在懷孕期間需要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飲食和睡眠都要有一定的規律,多吃一些營養豐富並且容易消化的食物,比如新鮮的水果蔬菜,牛奶,雞蛋,瘦肉,雞肉,牛肉,魚肉等,還要多注意休息,保持睡眠充足。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Ⅷ 上海產假128天包括節假日嗎

上海市符合生育規定的婦女,除了享受98天產假外,還可享受30天生育假,共計128天。另外新婚夫妻的婚假天數為10天,配偶陪產假為10天。
產假128天是指自然日,也就是包括雙休日的,而且具體還區分一下兩種情況:1、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法定假日的。2、晚育假30天是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假日。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雖然《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未明確規定是否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但按立法原意,產假是按自然日計算的,包括了期間的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現有的地方規定是予以了明確。
例如:《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規定,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的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連續安排,假期內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有權向所在單位 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該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部門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女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 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這90天又分為:產前假15天、產後假75天兩部分。
所謂產前假15天,系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休產假不能提前或推後,若孕婦提前生產,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後假合並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如果(只要有醫院證明就可以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
除了90天法定基本產假天數,由於一些特殊原因,女職工能享受增加天數的產假。
難產、多胞胎的因素,有《勞動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明文規定;但是,晚育、獨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規定有所不同。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在廣東省,實行晚育者(24周歲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屬於獨生子女),增加產假35天。
有些單位在女職工產假天數問題上自行制訂標准,只要產假天數不短於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保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力度更強,應當予以認可。
至於產假期間男方能否休假照顧,在廣東省,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不論是女職工產假,還是男方看護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標准工資的標准支付假期工資。(勞動法律師團
1、產前假(孕期)
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按28周計算),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請長病假女職工不享受產前假。這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只能按預產期在產假前執行。至於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保胎假期間的工資
《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於女職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後生育時的待遇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復函》(1982年,現在有效)中規定,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因此,保胎假期間,女職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資。
根據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勞動局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知》(滬勞保發(95)83號)病假工資的計算,先按休假時間(以6個月)為標准劃分,再按職工連續工齡劃檔。具體計算方式為:
a.連續工齡<2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60%計發;
b.連續工齡≥2年且<4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70%計發;
c.連續工齡≥4年且<6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假期日平均工資的80%計發;
d.連續工齡≥6年且<8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90%計發;
e.連續工齡≥8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100%計發。
2、產假(產期)
生產女職工的產假:單胎順產90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七十五天;難產者,增加15天;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自然流產女職工的產假:妊娠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者宮外孕者,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產假45天。
產假,「工資」應全拿。
女職工產假期間一般不從單位領工資,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一)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二)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不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本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Ⅸ 順產產假多少天2020新規定

2020年順產產假98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法》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Ⅹ 上海生育假遇上法定節假日順延嗎

【法律分析】
順延。婚假、生育假、陪產假遇上春節可順延3天,產假不能順延。國家規定的產假98天,生育假有30天,上海婦女生育後可享128天的假期。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對其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生育津貼的領取金額=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產假+生育假)。工資基數指上一個社保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生育津貼高於本人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部分。注意,生育津貼是不要繳個人所得稅的。
【法律依據】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滿三周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兒假各五天。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鼓勵用人單位採取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養育。
第三十二條 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及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