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如何辦理入台證
法律分析:1.大陸居民赴台,應向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
2.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或者淘寶網,提交相關材料,支付費用,代辦入台證等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條 中國公民往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公民往來大陸與台灣地區,應當依法申請辦理通行證件,並遵守本法有關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 我的戶籍在外地,可以在上海辦理台灣通行證嗎
可以的。
下列外省市人員通過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電子政務平台可自助生成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格,其受理業務范圍為: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首次申請、換發、失效重新申領、補發、旅遊簽注業務。
1、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證》的外省市人員。
2、在滬就業並最近一年連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外省市人員。
3、在滬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的外省市人員。
4、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本市戶籍配偶和未滿十六周歲的子女。
5、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本市戶籍父母和年滿十六周歲的子女(辦理個人旅遊簽注除外)。
(2)上海哪裡辦台灣通行證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首次申領、換發、補發、失效重新申領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人須親自辦理。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除提交規定的相應材料外,陪同人還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的委託書。
2、已持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再次辦理單獨簽注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人須出具委託書,被委託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在台灣地區的,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3、十六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申請出入境證件,均應當採集或者核驗指紋,因指紋缺失、損壞原因無法採集指紋除外;對十六周歲以下的,根據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
4、「連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是指申請人自申請日開始往前推算,在本市由單位連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不短於12個月,補繳、未繳均不視為連續正常繳納。
5、本市高等院校名單可在上海市教委網站查詢,《在讀證明》有效期為一個月。
3. 上海哪兒能辦理入台證
在民生路1500號上海出入境管理局辦理。
4. 上海台灣通行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上海台灣通行證辦理材料一覽:
一、上海戶籍居民
二、外省市戶籍居民
1、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本市戶籍配偶、子女、父母
2、持《上海市居住證》的外省市人員
3、在滬就業的外省市人員
4、在滬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的外省市人員
5、外省市居民「全國通辦」
咨詢電話: 021-28951900
注意事項:
1、首次申領、換發、補發、失效重新申領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人須親自辦理。
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除提交規定的相應材料外,陪同人還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的委託書。
2、已持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再次辦理單獨簽注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人須出具委託書,被委託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在台灣地區的,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3、十六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申請出入境證件,均應當採集或者核驗指紋,因指紋缺失、損壞原因無法採集指紋除外;對十六周歲以下的,根據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
4、換發、補發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換、補發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簽註:
(1)往來台灣通行證損毀、遺失或者被盜搶的;
(2)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者短於擬申請簽注有效期的;
(3)持證人身份信息發生變更的;
(4)持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換發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的;
(5)其他確需換發、補發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情形。
5、申請被盜、遺失補發,須在申請表內註明,並填寫《申辦出入境證件確認書》。申請換發往來台灣通行證,原持證須一並遞交,由受理民警核驗後,當場剪角發還。
6、「連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是指申請人自申請日開始往前推算,在本市由單位連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不短於12個月,補繳、未繳均不視為連續正常繳納。
7、本市高等院校名單可在上海市教委網站查詢,《在讀證明》有效期為一個月。
5. 上海辦理台灣通行證旅遊簽注地點在哪裡
上海台灣通行證旅遊簽注辦理地點:1、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東新區民生路1500號)、2、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辦公室。註:華僑及軍人必須在市局(浦東新區民生路1500號)辦理。辦理時間:市局: 周一~周六 9:00~17:00;分局:詳見各公安分局出入境辦事大廳對外公告。
上海出入境機構地址時間一覽表
大廳名稱: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廳
詳細地址:浦東新區民生路1500號
咨詢電話:021-28951900
拓展內容:
上海台灣通行證旅遊簽注費用
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80元/證;
一次簽注15元/件;
多次簽注80元/件。
上海台灣通行證旅遊簽注辦理時間
本市戶籍居民:
單獨申請簽注的:本市戶籍居民申請資料齊全後,5個工作日內辦結(自助機受理除外)。
外省市戶籍居民:
1、「全國通辦」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簽發出入境證件;使用自助簽注機單獨申請赴台團隊旅遊簽注,可當場取證。
2、其他辦證身份類別人員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簽發出入境證件,通過「網上預約」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外省市居民辦證時限可縮至10個工作日;使用自助簽注機單獨申請赴台旅遊簽注,可當場取證。
上海台灣通行證旅遊簽注辦理流程
6. 怎麼辦理上海去台灣旅遊通行證
提前准備。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入台證,國際學生證(如果是學生的話…辦這個可以省一部分錢),國際青年旅舍會員卡,看個人喜好了是否辦理。
大通證、G簽辦理所需材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面A4上)。
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戶主頁、本人頁 ,均需復印件)。
3、兩寸近期白底彩照兩張。(照片為3.5X4.5公分,一般出入境管理中心就有拍照的)。
大通證辦理條件:
1、戶籍在以上47個開放城市的居民,其合法配偶及16周歲以下的子女也可申請。
2、在以上47個開放城市工作,有暫住證+近期內連續繳納社保滿一年的證明。
3、在以上47個開放城市讀書,有出發前一個月內開具出的在讀證明或者有效期內的學生證。
注意:台灣的插座都是2插,一般需要自備一個電源轉換器。銀聯卡取款需要十元左右手續費,但在支持銀聯卡消費的商店刷卡不需要手續費,手機卡最好買本地電信卡…移動在台灣開漫遊,打回大陸,1元/分鍾。
7. 怎麼辦理上海去台灣旅遊通行證
一般只需帶上您的要身份證和戶口簿,在民生路出入境管理局大廳填寫申請表即可,其他如特殊崗位人員所需證明在申請表上有說明。
8. 上海楊浦區哪裡辦理護照和港澳台通行證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楊浦分局)地址: 淞滬路605號。
交通線路:61、99、168、329、406、966、538、749、910、937、942淞滬路政立路站。
本市居民《中國公民電子普通護照》申領、換發、補發、加註業務。
本市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申領、換發、補發、簽注(個人旅遊、團隊旅遊)。
本區/縣戶籍居民赴港澳探親(限探港澳永久居民)、定居業務。
本市居民《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申領、換發、補發、簽注(個人旅遊、團隊旅遊)。
本市居民港澳旅遊簽注自助業務。
本市居民赴台個人旅遊再次簽注自助業務。
本區/縣戶籍居民赴台灣探親、定居業務。
短期出國人員恢復戶口業務。
本區/縣港澳居民及華僑暫住證的申請、延期、變更。
收費業務。
發證業務。
外省市居民《中國公民電子普通護照》申領、換發、補發、加註業務。
外省市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申領、換發、補發、簽注(個人旅遊、團隊旅遊)
外省市居民《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申領、換發、補發、簽注(個人旅遊、團隊旅遊)
周一至周六,8:30—17:00。自助系統現場取證:周一至周五,9:00-16:00。
9. 上海在哪裡能辦理港澳台通行證
上海辦理港澳通行證
1. 受理點—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浦東民生路1500號(近迎春路) 聯系電話—28951900
2.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4:30
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 辦理時限
申請資料齊全後,10個工作日內辦結;再次申請7個工作日內辦結。
4. 申辦手續
i) 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為白色)的《上海市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和相同規格照片2張。
ii) 申請人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再次申請可免交);
iii) 下列(特定身份)人員還需提交單位意見:
(1) 在職和退(離)休的市管幹部;
(2) 各級機關包括工、青、婦等人民團體和各民主黨派機關中處級領導幹部;
(3) 涉及國家政治、經濟、完全、商業秘密以及金融、財稅、科研、教學等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重點崗位工作人員;
(4) 參照以上規定的在滬中央直屬單位,外省市自治區駐滬單位的工作人員。
特定身份人員在通行證有效期內再次申請,可免交單位意見。
5. 入境有效期
一次入境有效訪問簽注,有效期為3個月,停留期為7天;
二次入境有效訪問簽注,有效期為3個月,每次停留期為7天;
6. 申請人
首次申請,申請人須親自辦理。再次申請,可委託親屬代辦申請。16周歲以下和60周歲以上申請人可由親屬代辦。
7. 收費標准及依據
往來港澳通行證100元/證;一次有效簽注20元/件;二次有效簽注40元/件;手續費5元/人次。
如果參加旅遊團,往來港澳旅遊簽注手續由旅行社代辦。旅遊簽注分往返簽注和單程簽注兩種,往返簽注(即由香港去澳門再返回香港),單程簽注(從香港去澳門,由澳門經珠海拱北海關回內地)。
10. 在上海的外地戶口如何辦理台灣通行證
外省市戶籍居民在上海首次申請台灣通行證,辦理方式如下:
一、申請材料
1、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本市戶籍配偶、子女、父母
2、持《上海市居住證》的外省市人員
3、在滬就業的外省市人員
4、在滬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的外省市人員
5、外省市居民全國通辦
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注意事項:
1、首次申領、換發、補發、失效重新申領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人須親自辦理。
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除提交規定的相應材料外,陪同人還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的委託書。
2、已持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再次辦理單獨簽注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人須出具委託書,被委託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在台灣地區的,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3、十六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申請出入境證件,均應當採集或者核驗指紋,因指紋缺失、損壞原因無法採集指紋除外;對十六周歲以下的,根據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 。
二、辦理地點:
1、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上海浦東新區民生路1500號
2、上海各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黃浦區:蒙自路701號
徐匯區:南寧路999號徐匯行政服務中心一樓
長寧區:古北路788號2號樓
靜安區:漢中路188號二樓
普陀區:大渡河路1913號
虹口區:中山北一路1230號柏樹大廈一樓
註:華僑及軍人必須在市局(浦東新區民生路1500號)辦理。
三、辦理時間:
市局: 周一~周六 9:00~17:00
各分局:周一~周六 8:30~17:00
四、咨詢電話:
021-28951900 (全市統一咨詢電話)
投訴電話:021-68547109
五、辦理流程
1、申請人遞交申請;
2、窗口受理、初審。(對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請,並一次告知補正內容)
4、申請人繳費;
5、審核、審批簽發;
6、製作證件;
7、領取證件。
六、送達方式
1.窗口自取 (可委託他人憑辦理回執前往辦理地點領取)
2.物流寄送
七、收費標准
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80元/證;
一次簽注15元/件;多次簽注80元/件。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17)118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