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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如何領生育津貼

發布時間: 2022-05-06 07:29:43

A. 上海生育津貼去哪裡申請領取

上海生育金領取地點為各區縣社保中心,具體如下:浦東新區社保中心浦東南路3993號,徐匯區社保中心徐虹北路80號,長寧區社保中心定西路1016號9F,普陀區社保中心武寧路1032號,閘北區社保中心滬太路711號。」
如果是外地戶籍的女性可以在上海領取生育金要符合下列三個條件:
一是符合政策生育的,符合政策生育是指在懷孕初期應該到居委會(或村委會)做個登記,再到街道(或鎮)衛計委領取生育聯系卡;
接著到社區衛生中心建小卡,再到准備生寶寶的醫院建大卡(以後孕檢也在這家醫院)。
二是以前繳納過上海社保五險的,繳納上海社保五險是指正常繳費,按規定女性在孕期和產假期間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也就表明這段時期單位是要按月繳納社保五險的;
因為領取生育金與單位上報的職工平均工資是直接相關的,所以一旦繳費不正常就可能會有麻煩。這和交了多少個月的社保沒有關系,只要正常繳納就能領取。
三是關鍵:在生育期間也必須正常繳納社保五險,在生寶寶的那個月停止繳費的是肯定領不到生育金的。
拓展資料
生育保險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通常由現金補助和實物供給兩部分組成。現金補助主要是指及時給予生育婦女的生育津貼。
享受生育保險的對象主要是女職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對比較窄。隨著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有些地區允許在女職工生育後,給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顧妻子,並發給假期工資;還有些地區為男職工的配偶提供經濟補助。
待遇享受條件各國不一致。有些國家要求享受者有參保記錄、工作年限、本國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中國生育保險要求享受對象必須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按婚姻法規定辦理了合法手續,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等。
無論女職工妊娠結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規定得到補償。也就是說無論胎兒存活與否,產婦均可享受有關待遇,並包括流產、引產以及胎兒和產婦發生意外等情況,都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生育期間的醫療服務主要以保健、咨詢、檢查為主,與醫療保險提供的醫療服務以治療為主有所不同。生育期間的醫療服務側重於指導孕婦處理好工作與修養、保健與鍛煉的關系,使她們能夠順利地度過生育期。
產前檢查以及分娩時的接生和助產,則是通過醫療手段幫助產婦順利生產。分娩屬於自然現象,正常情況下不需要特殊治療。
產假有固定要求。產假要根據生育期安排,分產前和產後。產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遲使用。產假也必須在生育期間享受,不能積攢到其他時間享用。各國規定的產假期限不同。中國規定的正常產產假為128天,其中產前假期為15天,產後假期為113天。
生育保險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間的經濟補償高於養老、醫療等保險。生育保險提供的生育津貼,一般為生育女職工的原工資水平,也高於其他保險項目。
另外,在我國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而是由參保單位按照其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

B. 上海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准

法律分析:上海生育保險申請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並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要求。
從業婦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標准:
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從業婦女生產或者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發;低於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發;但低於人力資源社保局要求的生育生活津貼最低標準的,按最低標准計發。從業婦女生產或者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單位補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C. 上海生育津貼怎麼領流程

法律分析:生育津貼一般在婦女分娩後三個月內由單位出示相關證明向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申領手續,然後生育津貼先打到單位的賬戶再由單位給個人。但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政策規定,有的地區是要求員工自己去辦的,單位是不負責辦理這個的,所以具體的申領流程及時間應該咨詢單位。
上海生育保險待遇有兩大塊:
一是生育醫療費補貼,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3000元。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500元。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300元。
二是生育生活津貼,按照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應享受的產假天數計發,所需資金由本市城鎮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1、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
(註:假期天數,各地區細則規定不同,以各地區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D. 上海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上海市符合條件的生育婦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貼:(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二)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三)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按1個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四)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按1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按照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的生育婦女,還可以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一)難產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二)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增加一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從業婦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標准,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從業婦女生產或者流產前12個月內因變動工作單位繳費基數發生變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按其生產或者流產前12個月的實際繳費基數的平均數計發。從業婦女繳納城鎮養老保險費不滿一年的,或者雖滿一年但繳費基數低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貼,按最低標准計發。失業婦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規定的最低標准計發。

法律依據:《上海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

第十四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生育婦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二)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三)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按1個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四)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按1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按照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的生育婦女,還可以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一)難產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二)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增加一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第十五條 從業婦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標准,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從業婦女生產或者流產前12個月內因變動工作單位繳費基數發生變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按其生產或者流產前12個月的實際繳費基數的平均數計發。

從業婦女繳納城鎮養老保險費不滿一年的,或者雖滿一年但繳費基數低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貼,按最低標准計發。

失業婦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規定的最低標准計發。

生產或者流產的從業婦女已經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不足其應享受的工資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發放,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婦女,可以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支付標准為:

(一)生育的,生育醫療費補貼按3600元計發;;

(二)妊娠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按600元計發;

(三)妊娠不滿4個月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按400元計發。

E. 上海市生育保險金如何領取

2016上海生育津貼報銷流程。
領取條件:
1.在上海有固定工作並繳納生育保險的新媽媽,不管你是上海戶籍還是非上海戶籍(農村戶籍除外,另有規定),在生好寶寶以後就可以申請領取生育津貼(兩個部分)
2.如果是上海戶籍的新媽媽,即使沒有工作,只要交過社保也可以領取生育津貼,不過只能按照最低標准領取生育生活津貼(每個月2892元),醫療津貼不受影響
辦理地點:各區社保中心,可跨區就近辦理,不需要在戶口所在區辦理
生育生活津貼的發放標准:生育保險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的,按照單位上年度平均社保繳費基數發放,順產的3個月,晚育1個月,剖宮產或難產0.5個月,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寶寶1個月。例如,順產晚育的是4個月,剖腹產晚育的是4.5個月。如果在過去一年換過單位的,則按照前面兩個單位的繳費基數加權平均來計算基數。
注意有兩個特殊情況:
如果你所在單位的平均工資超過去年社平工資3倍的,生育保險支付300%的部分,超過部分由單位補足。比如你所在單位的平均工資2w,生育保險只按去年社平工資3倍支付給你,多出來的部分由單位補給你。
如果你的工資超過你們單位的平均工資,並不要求單位補足。比如你的工資是1w,你們單位交金基數是7000,你就只能按7000領取生活津貼。
生育醫療津貼的發放標准:正常生育的統一是3000元。
需要准備的資料:
1.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3.《生育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注意不是寶寶的出生證明哦)
4.雙方的戶口原件和復印件
5.本市開戶的銀行卡或者存摺原件和復印件
6.如果是外地戶口的還需要帶准生證或者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登記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原件和復印件
7.如果在外地或者國外生孩子的,需要其他的相關證明,可以提前咨詢社保中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F. 上海生育津貼怎麼領,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一)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從業婦女,其所在單位已經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並按規定建立了個人帳戶的;

(二)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失業婦女從業時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並按規定建立了個人帳戶的;

(三)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自由職業者、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人員,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並按規定建立了個人帳戶的;

(四)其他在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並按本市城鎮社會保險規定的繳費比例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生育婦女。

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生育婦女,可自生產或流產後90天內向單位或個人繳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申請手續。其中失業婦女應到戶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申請手續。

法律依據:《2020年上海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第一條 根據生育保險政策規定,與本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生育保險期間計劃內生育,且在按規定設置產科、婦科的醫療機構生產的,可按規定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女職工生育當月用人單位為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或者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9個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G. 上海領取生育津貼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下同);
2、《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
3、尚未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提供結婚證和夫妻雙方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外省市戶籍生育婦女還應提供《上海市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登記證明》或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允許生育的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
5、本人在本市開立的實名制銀行結算賬戶卡(折)原件及復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上海銀行、浦發銀行、農業銀行、郵儲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建設銀行、上海農商銀行之一〕;
6、根據個人的不同情況,還應分別提供下列材料:
①對於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供委託書和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對於在外省市生育的婦女,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註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出院小結和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③對於男方為軍人的,應提供有效《士兵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對於符合計劃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本市戶籍生育婦女應提供經市或區人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再生育子女告知書》、《再生育子女補辦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外省市戶籍生育婦女應提供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允許再生育的證明;
⑤參加本市農村社會保險的生育婦女,應提供其賬戶所在地區(縣)農保經辦機構出具的《生育保險待遇申領表(農保)》,外商投資企業中生育婦女還應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從業人員繳費基數明細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H. 上海市生育津貼怎麼領,需要符合哪些標准

上海生育津貼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2、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審核表》或《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情況證明》;

3、在本市生育的,需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

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攜帶衛生行政部門證明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註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出院小結或者病歷和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在國外或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生育的,需攜帶當地醫療機構出具的註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病歷證明等材料;

4、本人在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上海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農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其中之一);

5、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託書和被委託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註:提供的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蓋翻譯機構印章的中文翻譯件。

I. 上海生育津貼怎麼領

法律分析: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生育婦女辦理申領手續並提供必要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