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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殘保金如何計算

發布時間: 2022-05-16 20:14:03

① 上海市2018殘保金如何計算

上海殘疾人保障金計算:

應繳納的保障金=(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6%-已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1、保障金: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應當按本單位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1.6%的比例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繳納殘保金基數:以單位上一年度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為准,以應繳比例(1.6%)與單位安置殘疾職工比例之差作為實際徵收比例,計算單位實際應繳納的金額

上海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8045元,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為200人,無殘疾人,那麼,應繳納的參加人保障金=200*1.6%*78045=249744元。如果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為200人,公司有1個殘疾人,那麼,應繳納的參加人保障金=(200*1.6%-1)*78045=171699元。

也就是說,當你招用有殘疾人時,你公司的殘疾人保障金是可以獲得相應的抵扣的。

上海殘疾人保障金未繳納處罰規定

1、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2號規定:單位未按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對逾期繳納的單位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滯納金。

2、逾期拒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並可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愛員工在此提醒大家,殘保金是不能不交的,如果不繳納殘保金會受到相應的處罰的。

(1)上海市殘保金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八條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准,可以不是整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② 上海企業殘保金是怎麼繳納的急急急!!!

可登陸上海殘保金繳納系統或者到殘聯領取資料申報資料填寫

一、政策依據
《上海市殘疾人分散安排就業辦法實施細則》(滬殘聯〔2000〕第035號)
三、操作細則
1、寄發《徵收通知》
根據《上海市殘疾人分散安排就業辦法》的規定,一般每年6月底,由上海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和上海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社保中心)聯合向單位寄發《關於徵收XXXX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通知》(附:《XXXX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繳納信息》、《殘疾職工名冊》、《單位招用殘疾職工意向登記表》)。
2、單位申報
根據《上海市殘疾人分散安排就業辦法》、《關於對貫徹82號令相關問題的補充意見》的規定,每年7月,上年度已參加城鎮基本社會保險的單位,向參保所在地的區縣殘疾人勞服機構申報上年度殘疾人用工情況,並出具以下資料(原件經審核後返還,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1)《單位殘疾職工名冊》;
(2)新增殘疾職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和復印件;
(3)普通中高等院校殘疾人畢業生《畢業證書》;
(4)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出具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學歷鑒定證書》原件、復印件。
3、核定
(1)區縣殘疾人勞服機構對單位申報情況進行審核,出具相應的《核定通知書》;
(2)對上一年度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即上一年度殘疾人就業人數超過本單位職工平均人數1.6%比例的分散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非正規就業組織除外)和殘疾人就業人數超過本單位職工平均人數25%比例的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市屬福利企業除外),出具《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獎勵通知書》和《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獎勵回執》。
4、寄發《繳納通知書》
按照「按實徵收」原則,市社保中心根據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提供的單位申報情況進行數據調整,生成單位應繳信息。由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和市社保中心聯合向單位寄發《XXXX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納通知書》,通知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將資金劃入社會保險繳費專用卡帳戶。
5、集中扣款
每年8月底,市社保中心對參保單位集中扣繳殘保金,對扣繳成功的單位寄發《專用收據》。
6、超比例獎勵
(1)單位填寫《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獎勵回執》,於每年九月底前送交區縣殘疾人勞服機構。
(2)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對上一年度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實施獎勵。

③ 2011年上海市殘疾人保障金如何計算,如何繳納

(公式:當年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末在職職工總人數×1.7%-在崗殘疾職工人數)×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數)每年的平均工資數都不一樣,一年比一年高了,是當地政府公布出來的基數。希望可以幫到你哈 (這上面的1.7%是企業應安排殘疾人數,如果沒安排的話就按照這個比例交嘍,以上是北京地區) 還有就是如果你們公司的員工在別的城市上了社保的話也可以不用交
如果你是一定要交的話,那我告訴你,你可以先去殘聯或地稅所在區的服務大廳(應該在你們地稅網上站能查到都有哪幾個地方可以核定殘保金的)去核定一下你要按幾個人的標准交,每個人交多少,應該帶著個人所得稅申報表(6月和12月份的就可以)或工資條原件復件印再或者是企業所得稅年報表(附表裡面有一頁是企業年平均人數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復印件,公章,他核定以後會有張表給你,上面會有你應該交多少錢,按幾個人交的,還有,如果你企業從成立起一起沒交,如果現想交的話,要從成立那年開始交連續的,核定表是每年一張的, 然後拿著核定表在旁邊應該就有稅務人員,他會按照核定表列印稅票出來,再就是拿著稅票直接去你們開戶行交就可以啦,估計現在還不能在網上申報呢,倒是可以直接在銀行戶上扣款,也可以去別的銀行交

④ 上海社保繳納基數怎麼算的

一般是政府定好比例,大家按照實際工資擬定繳費基數繳費基數 x 繳費比例 = 應繳金額最低基數(即當地平均工資的40%)≤ 實際工資基數 ≤ 最高基數(即當地平均工資的300%)工資低於或高於了最低/最高基數,比如最低基數是3000,而工資只有2000,那也按3000計算。最高也是一個道理。

補充知識:

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止,上海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為31014元/月,下限:5975元/月;繳費比例:公司27.16%,個人10.50%。

按照最低繳納基數為5975元計算,社保費用是2345.8元,職工個人部分需繳納627.4元。

其中職工個人需要繳納的費用比例分別是:失業保險的0.2%——29.9元,醫療保險的2%——119.5元和養老保險的8%——478元,共計627.4元。

而企業部分需要繳納的費用比例分別是:失業保險的0.5%——29.9元,工傷保險的0.26%——15.3元,醫療保險的9.5%——567.7元,養老保險的16%——956元,生育保險的1%——59.8元,殘保金1.5%——89.7元,共計1718.4元。

⑤ 上海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基數怎麼計算

每個單位,按本單位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1.6%的比例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徵收標准

1、人數要求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北京為1.7%,上海為1.6%)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殘保金。

2、僱傭要求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3、費用計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5)上海市殘保金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六條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第七條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第八條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准,可以不是整數。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第九條保障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徵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保障金徵收機關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第十條保障金一般按月繳納。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徵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並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條保障金徵收機關應當定期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發現用人單位申報不實、少繳納保障金的,徵收機關應當催報並追繳保障金。

第十二條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應當配合保障金徵收機關做好保障金徵收工作。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如實向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未在規定時限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審核後,確定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並及時提供給保障金徵收機關。

第十三條保障金徵收機關徵收保障金時,應當向用人單位開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或稅收票證。

⑥ 上海市五險一金怎麼算

2021年的上海社保繳費按照最低繳納基數為5975元計算,社保費用是2345.8元,職工個人部分需繳納627.4元。

其中職工個人需要繳納的費用比例分別是:失業保險的0.2%——29.9元,醫療保險的2%——119.5元和養老保險的8%——478元,共計627.4元。

而企業部分需要繳納的費用比例分別是:失業保險的0.5%——29.9元,工傷保險的0.26%——15.3元,醫療保險的9.5%——567.7元,養老保險的16%——956元,生育保險的1%——59.8元,殘保金1.5%——89.7元,共計1718.4元。

擴展閱讀:2021年上海社保比例調整了嗎?如何規定的?

⑦ 殘保金平均人數怎麼算

殘保金計算中在職職工人數是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是按照全年平均職工人數算的。

殘保金的適用范圍是全國。除了北京其他的省市也會徵收。

根據減免政策,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殘保金。

殘保金費用計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

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舉例:北京地區殘疾人保障金的徵收標准:應繳納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7%-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⑧ 殘保金按工資總額的多少計算

殘保金一般按上年度交社保的工資總額的1.5%(上海市為1.6%)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