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報生育保險需要多久才能到賬
生育津貼一般需要20個工作日才能報下來,在生產完之後可以憑單據進行報銷,只要審核通過之後會直接打入您的卡內,生育保險需要辦理的步驟和到賬的時間: 1、自生育之日起90日內持報銷所需資料到參保所屬的經辦機構申報
2. 上海生育金什麼時候拿到
拿到出生醫學證明,並且連續2個交社保,就可以申請,申請後15天內到賬
3. 報生育保險需要多久才能到賬
生育津貼一般需要20個工作日才能報下來,在生產完之後可以憑單據進行報銷,只要審核通過之後會直接打入您的卡內,生育保險需要辦理的步驟和到賬的時間:
1、自生育之日起90日內持報銷所需資料到參保所屬的經辦機構申報;
2、窗口工作人員審核資料;
3、資料審核無誤後受理申報並書面登記;
4、窗口工作人員在4個工作日內生成撥付單據;
5、單位經辦人或個人5個工作日後領取撥付單據;
6、領取撥付單據後5個工作日後撥付金額劃轉至單位或個人的銀行賬戶。
4. 上海生育津貼到賬時間
上海生育津貼到賬時間直接就進到各區縣社保中心(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0-4:30)領取,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生育婦女辦理申領手續時需在櫃台填寫《辦理生育保險申請表》並提供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填好後領一個號碼,等叫到號碼後去相應的窗口辦理。工作人員會審核資料,之後算出生育保險金的金額,大約兩個星期後錢就會匯入帳戶。
5. 2017年的生育險什麼時候到賬
根據生育保險政策規定,生育津貼必須由用人單位進行申領。
企業必須在女職工生育次月的20-25日,在社保中心財務部扣款後攜帶規定資料前往當地社保機構辦理申領手續。
一般在申領月份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貼款項到達單位賬戶上,再由單位支付給個人。
簡單來說就是辦完生育津貼申領手續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貼能報下來,能到賬。
6. 上海領取生育金多久可以到賬
各地區的生育津貼支付期限一般與產假期限相一致,在90-180天之間。錢直接就打在社保卡上。
參保職工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
3、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用,當事人攜帶結婚證、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開具的計生證明到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貼,需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孩子的)、出院小結等材料,於每月1-10日之間的工作日前往市醫保中心生育科辦理申報手續。(相關手續應在分娩後一年內辦理)
(6)2017年上海生育金多久到賬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生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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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生育金多久到賬上海
生育津貼一般在婦女分娩後三個月內由單位出示相關證明向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申領手續,然後生育津貼先打到單位的賬戶再由單位給個人。但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政策規定,有的地區是要求員工自己去辦的,單位是不負責辦理這個的,所以具體的申領流程及時間應該咨詢單位。
8. 生育金多久到賬
您好,各地區的生育津貼支付期限一般與產假期限相一致,在90-180天之間。
辦理程序: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8)2017年上海生育金多久到賬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
第五條女職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第六條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葯費(含自費葯品和營養葯品的葯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由本人或所在企業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第八條生育保險基金由勞動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收繳、支付和管理。
生育保險基金應存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開設的生育保險基金專戶。銀行應按照城鄉居民個人儲蓄同期存款利率計息,所得利息轉入生育保險基金。
第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提取管理費,用於本機構經辦生育保險工作所需的人員經費、辦公費及其它業務經費。
管理費標准,各地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人員設置情況,由勞動部門提出,經財政部門核定後,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管理費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過生育保險基金的百分之二。
生育保險基金及管理費不征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