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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開居住證明怎麼開

發布時間: 2022-05-19 13:39:14

1. 在上海怎麼辦理居住證

居住證辦理材料

1、需要准備的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辦理地點

居住地所屬的社區事物受理中心

注意: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 個人居住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居住證明的開具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居住證明、近期相片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申報居住登記,核對無誤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請人填寫確認,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區服務機構簽發、制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3. 外地人在上海辦居住證的條件

外地人在上海辦居住證的條件,具體如下:
1、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上海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2、按照國家和上海市規定,在上海市辦理居住登記滿6個月的境內來滬人員,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到現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居住證》。
境內來滬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辦理居住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需要驗原件;
3、在滬合法居住證明為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需要驗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需要驗原件,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第三條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第四條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4. 上海昌碩居住證明申請單在哪開

到居住地所屬派出所受理點開。

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2、居住在本人所有權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購房合同;

居住在非租賃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證件、房主同意居住說明和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

居住在租賃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居住在用人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交用人單位居住證明和勞動合同;

居住在就讀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交就讀學校的居住證明和學習證明。

3、申領人所提交的證明材料應當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機關的,同時提交復印件。

5. 上海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在上海辦理居住證明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居住證申請表,身份證或戶口本的復印件,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比如在上海是租住的房子的話,那要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每個不同的省份,對外來務工人員辦理居住證都規定得有一些條件,本人要結合法定條件准備其他的材料。
一、在上海辦理居住證明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1)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二、上海居住證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三、在上海辦居住證要到哪裡?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設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受公安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登記、《居住證》辦理工作。人才服務中心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證》積分辦理工作。
居住證明需要的這些材料都非常的簡單,因為只要符合上海居住證的辦理條件,就應該能夠提供出這些證明材料。對於剛到上海參加工作的一些外地人來說,在住所和工作都特別不穩定的情況下,不可能能辦理到上海的居住證。有了上海的居住證,在很多政府公共服務項目上都跟本地的市民是一樣的。

6. 上海居住證明怎麼辦理

居住證明一般有兩種,一是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理的一種證明,包括暫住證。另一種是小區物業公司出具的證明,以上證明一般要寫本人住在什麼地方,包括戶口是否在本地、租房合同等。
居住證辦理:需要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和房屋租賃合同到當地所屬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民警將審核信息輸入微機,信息完整、證件齊全、下發居住證

7. 上海辦理居住證都需要什麼材料

上海市是較早實行居住證的一線城市,那麼在上海,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條件呢?又需要哪些材料呢?
辦理條件
(一)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3)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二)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1.來滬就業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2.來滬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3.來滬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4.來滬就讀、進修的,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辦理流程
1.受理與補齊
攜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及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2份;勞動合同原件,以及復印件1份。社會保險(養老保險)至少6個月的證明,居住證申請表。
以上材料材料齊全後,在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居住證信息系統中登記信息、拍照,並出具《居住證》受理回執。
2.材料移送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於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信息、申辦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公安部門。
對就業、投資開業和個體經營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信息移送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投靠、就讀、進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材料移送轄區公安派出所。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定
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就業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核定。
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通過居住證信息系統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經核定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出具書面意見,交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公安部門核定
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投靠、就讀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核定。
符合辦理條件的,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5.簽發、制證、領證
《上海市居住證》由市公安局統一簽發。
對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制證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居住證》製作,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1.辦理時限
上海市居住證需要通過多部門審核認定,資料齊全情況下,最多30日內可以辦理完成,領取居住證。
2.辦理費用
《上海市居住證》工本費的標准,由市財政部門、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新辦理每本25元。
辦理地點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設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受公安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登記、《居住證》辦理工作。人才服務中心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證》積分辦理工作。
附:上海居住證辦理地點有以下部門:
上海市人事業務受理中心(大木橋路123號)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中山西路620號、浦東商城路660號)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見附錄)試點區街道受理點(見附錄)居住證辦理部門
受理時間:
1、上海市人事業務受理中心為周一至周五9:00-11:20,13:30-17:00;
2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為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9:30-15:00。
(以上國定節假日除外)
3、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街道受理點見受理點的公告。
咨詢電話及網址
1、64045568*6101(上海市人事業務受理中心)2、62337506(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3、咨詢網址為www.21cnhr.com《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當場發放;《上海市居住證》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
以上內容救市上海市居住證的辦理條件和辦理所需材料,需要辦理的小夥伴們你們准備好了嗎?

8. 如何辦理上海居住證

攜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及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2份,
勞動合同原件,以及復印件1份。
社會保險(養老保險)至少6個月的證明,可以在網上下載,網站的左上角便民查詢。
注意:登陸名是身份證,密碼要去參保所屬區的社保中心辦理獲取初始密碼,如果沒有密碼,登陸後不會顯示用戶名,以及詳細信息,社區服務受理中心不認可。如果社保中心地址不詳,要去最近的街道辦問清楚,(所屬參保社區不一定是公司所在地,比如本人工作在徐匯,而獲取密碼是在普陀區志丹路8號獲取的初始密碼)。
1.在上海租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的備案證明》。去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辦理。需要房東帶上身份證,房產證(房產證上如果有兩個人,需要第二個人寫一個簡易的授權書,隨便寫在一張紙上就行)租賃合同(這個合同不用特正式,網上下載一份就可以),以及身份證,房產證,租賃合同的復印件各1份。這一步必須要房東本人在場。結束後會給一張回執,用於辦居住證用,這個回執最好復印一份,因為每年的續訂都需要辦這個備案證明,再租賃合同到期前,每次復印下就可以了,不用房東再來了。
2.在上海親戚借住的,需要提供所在居委會開具的《居住證明》,但是很多街道辦不認可居住證明,即使是借住親戚家也需要開具一個租賃合同,參見1、以上材料材料齊全後,在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並於一月後拿到《居住證》。街道辦事處工作時間周一~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15。

9. 辦上海居住證需要什麼證件材料

法律分析:1、申請表,《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身份證,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住所證明,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居住在自購住房的,須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居住在租賃住房內的,須提供由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須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4、其他材料 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要提供相應補充證明材料。

(1)來滬就業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申請當月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申請當月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的證明;

(2)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申請當月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申請當月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的證明;

(3)來滬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應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4)來滬就讀、進修的,應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