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深圳資訊 » 非法營運深圳2020年怎麼處罰

非法營運深圳2020年怎麼處罰

發布時間: 2022-06-13 18:07:54

㈠ 網約車非法營運怎麼處罰多少錢2020

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五千到三萬的處罰。
非法運營侵害了乘客和其他市場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未負起相應的管理責任,為交通安全和交通運輸管理埋下隱患。交通執法部門將持續加大整治力度,嚴查網約車非法營運行為,形成對網約車平台監管的常態化機制,指導督促網約車平台落實主體責任,共同維護市場營運秩序,為市民平安出行提供良好的環境。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十條通信主管部門和公安、網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網約車平台公司非法收集、存儲、處理和利用有關個人信息、違反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關規定、危害網路和信息安全、應用網約車服務平台發布有害信息或者為企業、個人及其他團體組織發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並配合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對認定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網約車平台公司進行依法處置。公安機關、網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監督檢查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防範、查處有關違法犯罪活動。
第三十五條網約車平台公司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對每次違法行為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一)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車輛不一致的;(二)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駕駛員不一致的;(三)未按照規定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的;(四)起訖點均不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五)未按照規定將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的;(六)未按照規定製定服務質量標准、建立並落實投訴舉報制度的;(七)未按照規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調取查閱相關數據信息的;(八)未履行管理責任,出現甩客、故意繞道、違規收費等嚴重違反國家相關運營服務標准行為的。網約車平台公司不再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相關許可證件。

㈡ 深圳/關於處罰非法營運的相關法律條款或依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規范交通管理處罰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對本條例列舉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行為的處罰,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未列舉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罰。
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公安、司法機關及其他特種車輛的駕駛人員,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深圳市公安局(以下簡稱市公安局)是市道路交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其所屬的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本條例的實施。

第四條 實施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罰款處罰實行票款分離制度。

第五條 執勤的交通警察必須嚴格執法,文明執勤,著裝整齊,舉止端莊。

第六條 交通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七條 交通警察執行職務必須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市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建立嚴格的監督制度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處罰種類與運用

第八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分為下列五種:
(一)警告;
(二)罰款:二十元以上、三千元以下,合並執行不得超過五千元;
(三)弔扣駕駛證:十五日以上、三個月以下,合並執行不得超過六個月;
(四)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五)沒收:車輛、有關裝置。
罰款、沒收車輛的拍賣款全額上繳市財政部門。

第九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應當給予警告或者從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免予處罰,但應進行教育,並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十條 殘疾人因生理缺陷違反本條例規定的,不予處罰。

第十一條 對同一次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處罰。

第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章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行為與處罰

第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十元罰款:
(一)通過設有停、讓標志的路口,不按規定停、讓的;
(二)行經人行橫道、黃方格停車的;
(三)往車外拋撒物品的;
(四)駕駛和乘坐兩輪摩托車不戴頭盔或者側坐的。

第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百元罰款:
(一)進入導向車道後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的;
(二)不按規定車型分道行駛的;
(三)遇有行進方向的路口交通阻塞時,仍然進入路口的;
(四)駕駛殘疾人專用車載人、載貨的;
(五)在機動車駕駛室及前擋風玻璃范圍內懸掛、放置、張貼各種標牌或者其他物品影響操作、妨礙駕駛視線的;
(六)不按規定位置安裝或者故意遮蓋車輛號牌的;
(七)異地駕駛員未辦異地委託管理登記手續駕駛深圳營運車輛(含駐深貨運車輛)的。
違反前款第(一)項規定的,可以並處弔扣駕駛證十五日;在十七時至十九時違反的,處兩倍罰款。

第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二百元罰款:
(一)不按交通信號指示或者指揮行駛的;
(二)在劃有黃線路段或者其他禁停路段停放車輛的;
(三)軍隊、武警駕駛員駕駛地方車輛或者地方駕駛員駕駛軍隊、武警車輛的;
(四)在單實線、雙實線路段超車或者跨線行駛的;
(五)駕駛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或者人行道行駛的;
(六)駕駛客運車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或者在道路上隨意上下客、不按規定站點停靠的;
(七)在禁鳴區域內鳴喇叭的;
(八)駕駛的車輛車體殘損、機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者排放黑煙污染環境的;
(九)駕駛非營運機動車收費載客的。
違反前款第(一)、(二)項規定之一的,可以並處弔扣駕駛證十五日;十九時至次日七時違反第(一)項的,處兩倍罰款。
違反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將車輛移至指定地點並暫扣車輛;違反第(八)項規定的,應當暫扣車輛或車輛行駛證,並責令其限期改正;違反第(九)項規定的,可以暫扣車輛。
被拍照記錄闖紅燈的機動車輛,可以依據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處罰車主。

第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三百元罰款:
(一)前方受阻,駕駛機動車輛不按規定排隊等候,爭道行駛的;
(二)逆向行駛的;
(三)駕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相符合車輛的;
(四)學習駕駛員單獨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的;
(五)未申領教練車號牌或者不按指定時間、路線在道路上進行駕駛教練的;
(六)持境外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的。
違反前款第(一)、(二)項規定之一的,可以並處弔扣駕駛證一個月;違反第(三)項規定的,可以並處弔扣駕駛證二個月。

第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百元罰款:
(一)前方無障礙而故意在道路上慢駛、停駛或者以其他方法阻塞交通,不服從指揮的;
(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機動車輛或者將機動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四)持挪用、轉借的機動辦事處證或者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的;
(五)使用塗改、失效、偽造的機動車牌證的;
(六)違反規定安裝、使用警報器或者警燈的;
(七)駕駛擅自更改機動車發動機號碼或者車架號碼的機動車輛的;
(八)駕駛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的;
(九)駕駛私自拼裝的機動車輛的;
(十)不按規定超速行駛或者強行超車的;
(十一)使用塗改、失效、偽造的駕駛憑證駕駛機動車輛的。
違反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之一的,並處弔扣駕駛證三個月;違反第(二)項至(四)項規定之一的,可以依法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違反第(五)、(六)、(十一)項規定之一的,收繳無效的機動車牌證及駕駛憑證,沒收非法安裝的警燈、警報器;違反第(七)項至第(九)項規定之一的,並處沒收車輛、收繳號牌及行駛證。
違反第一款第(四)項至第(九)項規定之一的,可以暫扣車輛。

第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每超載一噸,處一百元罰款;機動車載人,每超載一人,處五十元罰款,並責令其立即改正。

第十九條 非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責令其改正,可以處警告或者二十元罰款:
(一)駕駛牌證不全或者無牌證的非機動車的;
(二)駕駛有機械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的;
(三)在機動車道行駛或者違反交通信號行駛的;
(四)自行車載物超高、超寬、超長的;
(五)非機動車逆行或者騎自行車載人的。
違反前款第(一)項規定的,暫扣車輛,對不能提供合法來源的,予以沒收;違反第(二)項規定的,沒收動力裝置。

第二十條 行人、乘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責令其改正,可以處警告或者二十元罰款:
(一)違反交通信號通過人行橫道的;
(二)翻越、鑽越交通隔離護欄的;
(三)在機動車道行走或者兜售物品的;
(四)乘車人往車外拋撒物品或者妨礙駕駛員操作的。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責令其立即改正,限期恢復原狀;情節較輕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一)損壞或者擅自移動交通安全設施或者以其他方式影響交通安全設施正常使用的;
(二)道路施工現場周圍未按規定設置安全圍欄和警示標志的;
(三)道路上的收費站未開足通道,影響道路暢通的;
(四)未經公安交管部門批准,佔用道路或者在道路上設置路障、廣告、招牌、交通標志、標線的;
(五)在道路上傾倒、撒落垃圾、沙石、余泥渣土等妨礙交通安全物品的;
(六)未經公安交管部門批准,擅自挖掘道路、開設路口或者未按限定期限恢復原狀的;
(七)未經公安交管部門批准,擅自改變車身顏色或者車容外觀的。

第四章 執行程序與監督

第二十二條 本條例規定的處罰,按下列許可權行使:
(一)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二十元以下罰款的,由執勤的交通警察當場決定並執行;
(二)處警告、一千元以下罰款、弔扣駕駛證三個月以下、沒收有關裝置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所屬的交通警察大隊決定並執行;
(三)處一千元以上罰款、弔扣駕駛證三個月以上、拘留、沒收車輛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決定並執行。
前款第(二)項處罰許可權,市公安交管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直接行使。

第二十三條 執勤交通警察當場決定並執行罰款的,須二人以上,並應當出具違反交通管理當場處罰決定書和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罰款收據。
暫扣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的,應當出具暫扣憑證,並在二十四小時內交回交通警察大隊。
暫扣車輛的,應當出具暫扣憑證,並在六小時內交回交通警察大隊。

第二十四條 公安交管部門作出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公安交管部門對當事人作出二千元以上罰款、沒收機動車輛的處罰決定之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依法舉行聽證。

第二十五條 公安交管部門對暫扣的機動車輛,應當在違法行為處理完畢後即時返還;對當事人超過三個月不接受處理或者經通知不認領的,應當登報公告;對公告後一個月仍不認領的,應當上繳市財政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六條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當事人,應當在收到的公安交管部門的《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通知書》上簽名。拒絕簽名的,可以暫扣其駕駛證。
當事人或者車主受到罰款處罰的,應當在收到上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銀行交納罰款。逾期未交納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被暫扣車輛的當事人應當承擔車輛拖吊費、停車費。

第二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交管部門可以注銷其駕駛證和異地委託管理登記證:
(一)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接受對其違法行為處理的;
(二)年度審驗期內,被記錄闖紅燈十次或者違反本條例規定二十次以上;
(三)被暫扣、弔扣駕駛證後,假報被盜、遺失補領駕駛證的。.....

㈢ 非法營運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非法運營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㈣ 深圳市小轎車非法營運處罰是多少錢

深圳的處罰還是非常嚴厲的,3萬元。。。

《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關於營運牌照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運政管理機關對行為人予以處罰:(四)無計程車營運牌照、道路運輸證的小轎車及微型汽車從事載客業務的,市政管理機關可以暫扣車輛,並處罰款三萬元

可參考如下新聞:

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08-09/09/content_6686033.htm

㈤ 深圳非法營運車被扣,罰款3萬,怎麼辦

不服處罰,可以申請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㈥ 非法營運求解!深圳

這位朋友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從你的情節上來看已經構成了非法營運,因為你的私家車屬於非營運車輛,是沒有取得道路運輸證件的。雖然還沒有收取錢,但是談定價款就已經構成口頭協議,執法人員在你未來及收錢就查獲了你,雖然終止了你收錢的行為,但是不視為你非法營運的行為無效。你還沒來及收錢就屬於該條款中所說的違法所得沒有或者不足2萬的條件。非法營運的處罰額度確實比較高,在一般的執法中都不會真罰那麼多的。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的相關規定,當事人符合一些情節的可以減輕處罰,其中就有當事人積極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的,另外,你還可以讓你的社區或者單位出具一些收入及家庭困難的證明,然後憑這些東西書寫減輕行政處罰申請,提交處罰機關,這樣是可以在條例幅度內再減輕的。我們單位就對條例規定額度以下的罰款對象要求提供這些東西。不過現在的社會其實你能找到熟人的話就直接能少罰款了。最後我需要特別提醒你的是,你材料中提到的是交警部門處罰你非法營運並扣你駕證,你可一定要搞清楚真是交警要罰的嗎?據我所知道路運輸管理工作是國家直接授權運管機構實施的,非法營運的打擊和管理也是運管部門的職責,不屬於交警職責范圍,超越職權的行政處罰是無效的。故此建議你咨詢當地政府或者法制機構,你們那裡是如何劃分許可權的,一般來說全國都執行一樣的政策是一致的,如果真是越權執法,你可以向上級交警部門提出行政復議,或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㈦ 深圳寶安區運政以非法營運查扣車輛怎麼處理能否不要壓駕駛證壓呀

非法營運一般是扣車,駕駛證不屬於要扣的物品。
非法營運是比較嚴重的違法行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處3萬以上10萬以下罰款。

㈧ 深圳市麵包車非法營運了幾個客.被運政部門扣了.請問最高罰款是多少

我們這邊的運證也是土匪似的,無論你是自己家的貨物也好,送朋友去上下班也好,除非沒逮到逮到就之死定了。罰3W至於10W,我們這邊的車主很氣憤的,遇到這樣強行攔車,就閉上眼睛撞上去當看不見,我們這邊的車都配有靠,我們這邊的運證也是土匪似的,無論你是自己家的貨物也好,送朋友去上下班也好,除非沒逮到逮到就百份之80死在那裡的。。罰3W至於10W,,我們這邊的車主都很氣憤的,,遇到這樣強行攔車,就閉上眼睛撞上去當看不見我們這邊的車都配有辣椒水電擊棒,對於釣魚執法,以暴治暴下次再遇到就能閃就閃 閃不了就撞上去,他不死你就死了,3W至10W對於 一個打工仔來說何年何月才賺到啊如果是我就乾死他,我就說我近視看不清啊

㈨ 請問深圳對駕駛無牌無證的機動車非法營運的怎麼樣處罰

非法營運在深圳也被稱為藍牌車,普通的藍牌車營運被抓以後,處以3萬——10萬罰款,車輛暫扣,憑交罰款的單據可以取車(有些舊車很少有人再去了),但是如果你的車屬於被盜搶車輛的話,司機要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但這也有漏洞,如果明知是被盜搶車輛還購買就會被處理,但是沒有人會說自己知道還買的,所以處理的可能性很小!主要是非法營運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