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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放開前超生的二胎如何處理

發布時間: 2022-06-17 09:49:41

1. 計劃生育政策2021年取消,之前超生的會追究嗎

以前超生的還是繼續處罰。

國家是在2021年元旦開始實行新的計生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位子女。在這之前生育二孩,只要沒有事先辦理二孩准生證,都屬於違反計生政策超生子女。當事人都要接受相應行政處罰,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名義的罰款。

計劃生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2001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三號公布。

根據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正。

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計劃生育

2. 以前超生二胎現在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2016年全面放開二孩的,對於這項政策出台之前超生的家庭,仍然要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 以前生二胎的現在追究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在放開二胎之前超生的,那麼還是要追究的,需要交罰款,罰款需要到當地計生辦交罰款,罰款的資金離婚雙方可協商,協商不成,由雙方共同承擔;如果是在放開二胎之後生育二胎的,那麼是不會被追究的。
法律分析
會,因為新計劃生育法啟動,即為政策落地,之後出生的二胎均屬合法生育;之前的仍按照原條例處理,繳納相應的罰款。如果是在兩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實施前不符合當時的生育政策違法生育子女的,該當事人應該作好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思想准備。這是因為雖說目前已實施兩孩政策,但當事人的生育行為如果是違反了當時的生育政策,還得接受處理,不會因為目前實施兩孩政策了,當時的違法生育子女的行為就變成了合法。對於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已經依法處理完成的應當維持處理決定;尚未處理或處理還不到位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辦法,依法妥善處理。目前雖然全面放開了二胎的生育,但是之前生的二胎還是違反國家的計劃生育法的,如果是在二胎全面放開政策之後生的二胎是不違反國家的計劃生育的,但是在二胎政策之前生育的二胎還是需要遵守計劃生育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4. 超生二孩要怎麼處理

原來超生二孩的依然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如果是二胎政策實施以後的不需要繳納,並且現在國家放開三胎政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第十九條 實行計劃生育,以避孕為主。

5. 現在全面開放二胎了,原來超生的二胎國家有什麼規定嗎還存在追究嗎

全面開放二胎政策後,原來超生的二胎國家依然會依法追究責任。
如果是在兩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實施前不符合當時的生育政策違法生育子女的,該當事人應該作好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思想准備。這是因為雖說目前已實施兩孩政策,但當事人的生育行為如果是違反了當時的生育政策,還得接受處理,不會因為目前實施兩孩政策了,當時的違法生育子女的行為就變成了合法。
國家衛計委明確表示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兩孩政策正式實施之時。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門都必須認真執行好現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維護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全面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正式落地,元旦後生育二孩都屬合法。在此之前違法生育子女的夫妻,仍需繼續交付社會撫養費,但已徵收的各省二胎罰款不會退回。
超生罰款標准並沒有一個全國統一的標准,而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省情況制定計劃生育條例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為他人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
(二)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

6. 二胎放開前生的二胎現在會被處罰嗎

法律分析:開放二胎後以前超生二胎罰款金額可以直接到當地的為生部門繳納。開放了二胎,之前超生的應該還得繳納,因為當事人違反的,是之前的生育政策。中央五中全會公報公布前,不符合所在省份《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再生育條件違法生育二孩,已經處理的,原處理決定繼續有效作處理的,將根據生育行為發生時的法規政策依法處理。中央五中全會公報公布後、我省正式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孩子的,不作實質性處理。以上為法律規定,很明顯,還需要處罰。

法律依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三條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准,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准,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收費項目,提高社會撫養費徵收標准。

7. 二胎放開前超生未處理的會怎麼樣

法律分析:在這之前生育二孩,只要沒有事先辦理二孩准生證,都屬於違反計生政策超生子女。當事人都要接受相應行政處罰,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名義的罰款。

法律依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三條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准,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准,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收費項目,提高社會撫養費徵收標准。

8. 二胎開放後以前超生二胎怎麼罰款

開放二胎以前,超生二胎是根據夫妻收入以及當地的生活水平進行罰款的。目前我國已經開始全面實行二胎政策,符合生育條件的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子女,生二胎已經不用罰款了。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9. 二胎政策開放後之前的超生會被處理嗎

法律分析:以前超生的還是繼續處罰。因為以前超生的其實已經發生了,不能拿後面出現的法律去裁判以前發生的事情。國家2016年起放開二孩政策,不是二胎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位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四十二條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

第四十三條 拒絕、阻礙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並予以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 放開二胎之前的罰款

法律分析:1、開放了二胎,之前超生的應該還得繳納,因為當事人違反的,是之前的生育政策。

2、中央五中全會公報公布前,不符合所在省份《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再生育條件違法生育二孩,已經處理的,原處理決定繼續有效;未作處理的,將根據生育行為發生時的法規政策依法處理。中央五中全會公報公布後、我省正式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孩子的,不作實質性處理。以上為法律規定,很明顯,還需要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地方可以結合實際對允許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體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