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美國L1簽證的辦理流程是什麼樣的
1、L-1簽 證的申請必須首先由准備調派雇員的外國母公司在美國的分支機構向移民局提出陳情申請。這些在美國的分支機構可以是公司分部、子公司、分公司或合資公司,但 其同海外母公司必須有前述隸屬關系。如果海外母公司在美沒有分支機構,則可成立新公司,以該新成立的美國公司作為陳情人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包括美 國公司的有關材料、海外母公司的有關材料、兩者隸屬關系的證明材料以及申請人個人材料這四類。
2、所需申請文件均一式兩份,全套寄往移民局的地區服務中心進行審核。
3、美國公司向移民局的陳情申請獲准後,將發出I-797批准通知,申請材料全套副本將由全國簽證中心寄往I-129表上指定的海外使領館。
4、申請人即可憑移民局的批准件及有關材料向境外使領館申請入境簽證。
5、申請人在當地使領館進行簽證面試, 領事在審核簽證申請時,考慮的重點是申請人的海外母公司的狀況和申請人是否具備在美國公司工作的能力。
6、如果領事在這兒方面感到滿意,簽證即可獲准。
7、簽證申請獲准後,即可赴美工作。簽證有效期一般同批准件的有效期相同,第一次通常不超過2年。
B. 我想申請L1簽證,請問辦理L-1簽證有什麼要求嗎
辦理L1簽證需要具備以下先決條件:必須在美國設立分公司。必須擁有美國分公司51%-100%的股份。固定的辦公地點和一份詳細的公司發展計劃。要向美國的分公司注資。L-1簽證的申請人在過去的三年當中必須在國外的總公司工作過一年。申請人在美國公司中的職位是經理/主管等管理人員。以上由陳丹虹律師解答。
C. 如何辦理美國L1簽證,有什麼好處
L1簽證申請人的主要條件:必須是中國企業的領導人或相當於經理級的行政人員(包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或公司某部門的經理,如財務部經理、業務部經理等等)。只要這些人員在申請L-1簽證之時,已在中國公司內部擔任以上職位一年以上,而公司又有意開始在美國做生意,即可開始辦理L-1的申請。
L1簽證允許申請人有移民傾向,所以簽證官不會以此為理由拒簽。另外,自己的配偶可以在美國合法打工,子女可以享受免費教育和福利。
D. 怎麼辦理L1簽證
辦理L1簽證,主要有2個流程:
提交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到移民局,移民局批准後,發放797批函。
申請人拿著797批函和提交的材料復印件到領館,申請L1簽證。
L1簽證的三大基本要求:
i.申請人在提交L1申請的前三年內至少有一年是在中國公司擔任高管或經理職務;
ii.中國公司與美國公司存在一定的股權關系;
iii.申請人將被調往美國公司擔任高管或經理職務。
注意:美國公司可以是剛注冊和建立的,或者收購的,只要滿足中美兩公司股權關系即可。
E. 我的港澳簽證時L簽 我想在深圳辦理簽注的話 需要什麼文件
辦理《往來理港澳通行證》:
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到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事務處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1年二次簽注,15個工作日完成。每次在香港或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簽注種類:
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不管自由行或跟團,每次在香港或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如果你不是十年期的《深圳居住證》,還未能住滿一年的,或者你是廣東省內戶口,你就要回原來公安廳辦理,當地辦理。
如果,你是外省戶殖,有十年期的《深圳居住證》,住滿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深圳公安部,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表需公司/企業法人簽字,並蓋公章。
給你一個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政務服務網:http://www.gdcrj.com/
L簽可以過關的。
L簽可以申請離團,你到了關口後,可以另後一個旅行社帶你過關,只是支付一些費用,面議,一般幾至一百不等。過了關後,就是你的自由行了,你自己安排你的行程。
團體簽還是個人簽只有大陸海關才查看,香港不管,回來可自由選擇關口同交通工具,如:坐火車、坐飛機、坐渡船。
F. 美國L1簽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美國L1簽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美國L1簽證,又叫跨國公司高級經理人簽證。是一種非移民類別簽證,主要發給外國公司在美所設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從字面上看感覺門檻很高,現實操作中,實際門檻並不高。只要有正經注冊經營的公司,一般不低於3年時間。按正確的方法操作,一般都能成功。申請人可以選擇L-1A和L-1B兩種簽證: L-1A 簽證:總經理,高管,經理,市場部經理等等; L-1B簽證:專業技術人員,建築師,工程師,律師,醫生,老師,不僅限於這些職業。
美國L1簽證申請條件:
1、美國公司必須是中國公司的分公司;;
2、申請人必須在中國總公司全職工作1年以上;
3、申請人的工作必須是經理級的高管人員(L-1A)或者是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L-1B);
4、申請人的職位要和他的教育跟工作經驗關系,需提交證明;
5、申請人要將在美國全職工作1年以上;
美國L1簽證辦理流程:
1、填寫評估表格,評估申請人L1簽證可行性
2、簽定辦理合同
3、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
4、國外注冊公司提出L1申請
5、收到面簽通知
6、公司對申請人進行面簽前培訓
7、大使館面簽
8、體檢下發L1簽證
9、公司正常運營一年後,在向移民局提交EB1C移民簽證
10、成功拿到移民簽證
G. 如何申請L1簽證
首先,L1簽證對國內公司和申請人都有一定的條件限制,申請人的公司在美國有分公司或是有母公司,且滿足一定的條件。申請人需在中國公司任管理崗位一年以上,滿足條件後大多數的申請人都是在國內提出申請,在得到申請批准書I-797之後, 去使館面簽,面簽成功後就可拿著簽證去美國。當然,有的人事持旅遊簽證去的美國,在美國後也可提出轉身份,向移民局遞交資料,審核後會拿到I-797的文件,這種情況是不需要面簽的。申請L1簽證程序復雜,建議找專業機構工聯移民協助辦理。
H. 想辦理美國l1工作簽證,在哪可以辦
可以在鷹飛國際辦理,不過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 辦理L1簽證對公司的要求
任何外國公司只要具備一定的經營規模和一定數量的員工,同時有經濟能力支持其已在美國的分支機構的正常營運或建立新的分支機構並使其正常營運,即可調派其符合資格的雇員以L-1身份進入美國在其已有分支機構工作或建立新的分支機構。這些在美國的分支機構包括:公司分部,其所有權,經營權,財務等屬同一公司,只是經營地點不同。
子公司,指同一公司在另一公司擁有股權的公司,其股權可能是100%,但最少不得低於50%。
分公司,指在海外的公司和美國境內的公司這兩個公司的50%以上的股權為作為第三者的同一個人或機構擁有。
合資企業,指兩個或多個公司合作的企業、項目或貿易活動, 國際會計師事務所
上述幾種分支機構只要從法律上構成了其海外母公司控股股權關系,而不論其在美國的業務范圍,只要是合法經營,同時有支付雇員工資的能力及保持公司運轉的資金,即符合申請L-1簽證的條件。
如果海外公司在美國沒有分支機構,或者已有分支機構但仍打算新開公司,也可以為其調派人員申請L-1簽證。
二、 雇員的申請資格
符合申請L-1簽證資格的海外公司可以調派其雇員赴美國之分支機構工作。這些受調派的雇員必須是母公司自己的雇員,在過去3年中至少有1年的時間在該母公司工作,其工作職務可以是總經理、副總等,必須至少是經理、行政主管或者專業人員。
經理、行政主管及專業人員是指具有下列職權者:
經理至少需有以下職權之一:
1、掌管該公司或該公司的一個部門,
2、監督指導其他主管、專業人員或行政人員的工作或掌管該公司的重要職能部門;
3、對下屬人員有人事解僱權或擔任公司高層管理職務,
4、在自己的管轄范圍內有日常工作的決定權。管理普通工人的基層主管,不能列入經理人員。
行政主管 其職權包括下列之一:
1、指導公司或公司主要部門的管理工作;
2、制訂公司整體或部分目標與政策;
3、具有許多事務的自行決定權;
4、只對上一層行政主管、公司董事會或股東負責並接受其一般性指導。
I. 辦理L1簽證都需要什麼
a. 美國公司: i. 辦公室租約 ii. 辦公室照片:包括辦公大樓的外觀、公司招牌、公司內部、公司設備等 iii. 銀行月結對賬單 iv. 公司章程及公司成立的董事會會議記要 v. 公司聯邦稅號申請表 vi. 公司所在地市政廳頒發的營業執照或營業許可證 vii. 最近月份電話帳單或電話安裝單據 b. 海外公司: i. 營業執照或其他營業許可證 ii. 稅務登記證 iii. 營業場所的照片(原件):應反映里外結構及公司門牌號碼,包括辦公大 樓的外觀、公司招牌、公司內部、公司設備等 iv. 組織結構圖及雇員表,應反映雇員姓名、人數,職務及工種。 v. 雇員工資表 vi. 公司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vii. 銀行對賬單和其他有關資產的證明材料 viii. 公司稅單或稅務交納證明:包括營業稅、所得稅、工資稅或其他稅務證明 ix. 證明公司正常運作的文件: 貿易往來傳真信函、合同、項目規劃、貨運單、 產品或公司的宣傳簡介、有關公司或產品的報刊文章或照片,等等 ; x. 公司董事會紀要 xi. 母公司關於設立該美國子公司的決議(原件,律師事務所協助提供樣本) xii. 母公司直接或者間接向子公司投資的匯款證明 xiii. 中國公司營業場所的購房或租房合約 xiv. 公司宣傳冊 c. 申請人: i. 護照首頁復印件; ii. 工作證明; iii. 工作調派令;
J. 什麼是美國L1簽證
美國L1簽證是指跨國公司內部被調動的經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的職員所具有的簽證或者身份。以中國來講,即在中國擁有一定規模企業的商人,在美國擁有分公司,其本人和即將調往美國分公司就職的高級管理人員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職員均可申請L1簽證,法律允許這個申請人的家屬隨行。美國L1簽證申請者,可以在美國輕松開公司;全家迅速赴美國;子女免費讀書;配偶合法工作;開拓中美商機;一年申請綠卡。(「綠卡」實際上是一種大眾稱謂,我國關於外國人永久居留的規定,是參考了國際上的「綠卡」制度。永久居留資格是依據本國的法律規定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外國人在本國永久居留,而不受居留期限限制的一種資格,現在通稱叫「綠卡」。這個規定跟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基本上是一致的。
這是唯一一種非移民類型的簽證,但是允許有移民傾向,並可以轉綠卡。L1簽證允許申請人有移民傾向,所以簽證官不會以此為理由拒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