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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學位如何算分

發布時間: 2022-06-22 20:28:08

㈠ 南山學位積分怎麼算

南山區積分入學項目及分值標准

一、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 (滿分為30分)

1.深圳戶籍分為3類

A:學生是學區內戶籍(指學生戶籍地址在本校學區圖紅線范圍內且戶主是學生父母)——30分

B:學生是南山區戶籍——26分

C:學生是南山區以外本市其他區戶籍——20分

2.非深圳戶籍(含港澳籍適齡兒童)分為4類

D:父母雙方一方是深戶,另一方持有居住證(含父母雙方是深戶)——20分

E:父母雙方均辦理了居住證——18分

F:父母雙方只有一方辦理了居住證(含父母單方是深戶,另一方無居住證)——0分

G:學生父親或母親是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20分

二、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 (滿分為40分)

1.學區內購房分為8類

A:購房3年或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40分

B:購房3年以下2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後至2017年8月31日之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38分

C:購房2年以下1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後至2018年8月31日之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 ——36分

D:購房1年以下(2018年9月1日後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 ——34分

E: 購房,父母產權佔30%(含)至51%(不含)的 ——30分

F: 購房,父母產權佔30%(不含)以下的——20分

G: 購合法集資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辦證明) ——20分

H:購單位自建房(需提供單位內部買賣合同)——15分

溫馨提示:購安居型商品房的,請對照選項ABCDEF,選擇對應的一項。

2. 學區內租房分為7類 ( 溫馨提示:提供紅本「租賃憑證」的才能積分,提供藍本「房屋租賃信息」的不能積分;深戶兒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沒有購房的享受加分:①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內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12分;②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外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7分 )

I: 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轉房(轉租戶不能申請)——20分

J: 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不在一起——20分

K:單位宿舍。居住2年(含2年)以上(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入住)——9分;居住2年以下(在2017年5月1日之後入住)——7分

L:租房5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4年4月30日前簽訂)——15分

M: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4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之間簽訂)——12分

N: 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6年5月1日-2017年4月30日之間簽訂)——9分

P: 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之間簽訂)——7分

溫馨提醒:非深戶兒童家庭居住時間連續不滿1年的,不具備申請學位資格;深戶兒童家庭居住時間連續不滿1年的,可以申請學位,但本項不積分(說明:連續居住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時為基點向前倒算)。

三、申請入讀學生計劃生育情況 (滿分為20分)

A:獨生子女——20分

B:政策內或全面二孩——18分

C: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10分

D: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數據有誤——0分

四、申請入讀學生父母繳納社會保險情況 (滿分為10分)

1.申請入讀學生為深圳戶籍的(無需查驗父母就業情況)——10分

2.申請入讀學生非深圳戶籍的需查驗父母有無社會保障卡,分為2類

A:雙社保(單親家庭按雙社保計分,但需查驗相關法定證件或文書)——10分

B:單方社保——5分

㈡ 深圳入學積分怎麼算的

深圳目前的積分入學錄取方法有兩類:

(1)直接對比積分

各項加起來的積分進行比對,由高到低錄取。

(2)類別加積分

按照戶籍、房產情況進行分類,先類別後積分,同類別比對積分。

也就是說:假如分1,2,3三類,學校錄取時先錄取1類的學生,按積分高低次序錄取,1類錄完還有空餘學位則錄取2類;假如在1類已經錄滿則不再錄取2、3類。這也就是大家「口口相傳」的「先類別,後積分」。

舉個例子:如果同時有1類80分和2類92分的兩個同學,那麼在錄取過程中會優先錄取1類80分的同學。

一般情況下,無論是不是按純積分錄取,類別(學位類型)都更重要。


各區的錄取方法

1、類別+積分

羅湖、龍華、坪山、光明,是按「先學位類型,後積分」確定錄取的,最後錄取線都會表示為XX類XX分。

2、純積分

福田、南山、龍崗、鹽田、寶安、大鵬、深汕,其實也是有劃分學位類型的(南山區例外,不分類別),但都是折算成積分,越高的類別折算積分越多,最後錄取線則表示為XX分。

目前大多數區積分項大體類似,孩子是深戶靠居住時間積分,孩子是非深戶靠父母社保繳納時長加分。

另外,各位家長還要注意:居住時間按房產證/租賃憑證簽發日期截止到入學前月份累計,社保繳納需要參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納的時間。

㈢ 深圳龍崗小學積分入學是怎樣計算的

龍崗區小學積分入學按照學校招生計劃人數、家長填報的志願順序和學區積分高低順序錄取,錄滿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願錄取,即當學生的學區積分低於第一志願學校的錄取積分線、未能被第一志願學校錄取時,其積分達到第二志願學校的,可被第二志願學校錄取,以此類推。

2、同一志願同一積分的,按優享學區---學區戶籍---龍崗戶籍---深圳市其他區戶籍---非深圳戶籍順序錄取。

3、同一志願同一積分同一戶籍類型的。(1)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錄取,其餘的以在學區連續居住時間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購房合同按照備案時間,學區戶籍按照申請人父母戶籍遷入學區時間)。(2)非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錄取,其餘的以繳納的社保時間的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如繳納的社保時間相同,優先錄取使用房屋租賃憑證的;同一積分社保時間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優先錄取備案時間早的。

4、無法按志願錄取的非深戶籍,家長可自主聯系我市其它民辦學校或選擇回原籍就讀。

龍崗區積分類型及加分項



(一)有關加分項具體說明(所有加分項累計最高不超過10分):

1、居住時間計算方法

①、計算起始日期:提交房產證申請材料的是房產證發證日期;提交房屋租賃憑證申請材料的是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日期(如備案時間早於起租時間,按照起租時間開始積分);提交特殊住房申請材料且申請人戶籍在所申請學區內的是申請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該學區的日期;房屋租賃信息、人口居住登記信息不計算居住時間。

②、計算截止日期:2020年4月1日。

2、社保加分計算方法

以申請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繳納的社保(養老險和醫療險同時繳交月份的累計月數)為准。2020年因疫情影響,按照上級要求,將只驗核養老險累計繳交月數來計算加分。

計算方法:社保計算時間截至2020年4月1日,總月數減去12個月後,每個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計雙方,只計算填寫的一方。

3、計生加分

①申請人如需申請計生加分,請於網上預報名前進行計生信息的確認。

②計生信息通過市衛健委信息系統進行驗核,市衛健部門對申請入學兒童、少年的家庭計劃生育信息核驗結果為獨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況不加分。

4、優享加分

①、試點學區

2020年,在麓城外國語小學--怡翠實驗學校--南京師范大學附屬龍崗學校共享學區、賢義外國語學校--信義實驗小學共享學區試行優享學區,即在共享學區內為每所學校再劃定一個優享學區(優享學區具體范圍見本指南「小學招生地段」)。

②、計分方法

家長可選擇所屬共享學區內任意一所學校作為第一志願學校,若第一志願選擇對應的優享學校,可獲得2.5分優享加分(優享加分僅在共享學區內有效)。

(二)、有關積分復核具體說明

家長申請學位審核合格並有核定學區積分後方可參加學位排隊。審核不合格、無核定學區積分的,家長可向學校提出復核申請。因以下原因確認不合格的,學校不受理其復核申請:

①、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或查無此人;

②、房產證證件號碼不存在,或過期,或產權人不是監護人(或祖輩);

③、房屋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證件號碼不存在,或租賃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房面積不是整套;

④、登記的居住信息登記地址和填報的居住地址不符;

⑤、社保目前已中斷繳費或電腦號不存在。

㈣ 龍崗學位積分怎麼算

龍崗學區積分由 基礎分和加分 兩部分構成, 滿分為110分

一、 基礎分

(以下戶籍均指孩子戶籍)

根據申請人在學區的 戶籍類型和居住情況 ,設立七個類型的基礎分。

每個申請學生可對應相關條件取得一個基礎分。

第一類型: 基礎分為100分

條件是 龍崗戶籍,學區購房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該學區合法產權,且產權份額大於50%);

學區戶籍,學區祖屋

第二類型: 基礎分為95分

條件是 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購房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該學區合法產權,且產權份額大於50%);

第三類型: 基礎分為90分

(註:民辦學校不設置第三類型)

★ 條件是 學區戶籍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學區有特殊住房 (自建房、集資房、集體宿舍、軍產房等);

★ 條件是 學區戶籍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學區 租房 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擁有學區合法產權房且產權份額大於50%的商品房。

該類型中如使用 房屋租賃憑證、房屋租賃信息或祖輩商品房 作為申請材料的,需提供國土部門出具的家庭成員在 深圳市無房證明 無法提供者以第五類型基礎分計算 ;

第四類型: 基礎分為80分

條件是 非深戶籍,學區購房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該學區合法產權,且產權份額大於50%);

第五類型: 基礎分為75分

條件是 龍崗戶籍,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

第六類型: 基礎分為70分

條件是 深圳其他區戶籍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

第七類型: 基礎分為60分

條件是 非深戶籍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PS: 家長可挨個對比,看看屬於 哪一類 ,記下相應基礎分分數。

二、 加分

加分標准分兩種,分別為 深圳戶籍學生加分標准和非深圳戶籍學生加分標准

累計加分不得超過10分。

深圳戶籍學生:

①居住加分:

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來加分,居住 每滿1個月加0.05分。

計算已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 是:

提交房產證申請材料的是房產證發證日期;

提交租賃憑證申請材料的是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日期;

提交特殊住房申請材料的是學生家長戶籍遷入該學區的日期。

計算居住時間 截止日期為學位申請當年4月1日

房屋租賃信息不予加分

②計生加分:

獨生子女加1分 政策內 或全面 二孩加0.5分 ,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 加0.25分

非深圳戶籍學生:

①社保加分:

按申請學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繳納社保( 養老險 累計繳費月數和醫療險連續 繳費月數 中, 時間長的險種月數 )的時間來計算加分, 在已繳納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月加0.05分。

計算方法是:

如果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計雙方,只累計填寫的一方。

社保中「養老+醫療保險」累計時間到學位申請當年4月1日為止,少於12個月的(含12個月)不加分;

多於12個月的 ,總月數減去12個月後, 每個月加0.05分

②計生加分:

獨生子女加1分 政策內 生育 二孩加0.5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0.25分

優享加分

①試點學區

2019年,在 麓城外國語小學-怡翠實驗學校(原中海怡翠學校)-南京師范大學附屬龍崗學校共享學區 賢義外國語學校-信義實驗小學(原信義假日名城小學)共享學區 試行優享學區,即在共享學區內為每所學校再劃定一個優享學區。

②計分方法

家長可選擇所屬共享學區內任意一所學校作為第一志願學校,若第一志願選擇對應的優享學校,可獲得 2.5分 優享加分(僅第一志願有效)。

PS: 家長可挨個對比,看看自己哪些可以加分,記下相應 加分分數

最後,將 基礎分+加分 得出的便是 龍崗學區積分 啦。

㈤ 深圳幼升小積分怎麼算2022

按學位申請人屬於深圳戶籍人口和學位申請人非深圳戶籍人口,以及申請人家庭用於申請學位的房產情況對應分值來計算幼升小的積分。

㈥ 深圳龍華區積分入學如何計算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後

深圳龍華區積分入學如何計算?

這個問題的回答是

深圳市龍華區積分入學解析

積分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新生招生學位排序錄取的依據,只在同一學位類型的學生之間進行排序,不同學位類型的學生之間不排序。根據「先類別後積分」的原則,按照學位類型1至6類依次錄取,同一學位類型學生則按照積分從高到低錄取,至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

深圳市龍華區學位類型劃分

第一類:龍華區戶籍,學區內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內商品房,且產權份額≥51%,提供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下同)、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股權證》、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區居委會證明,下同)、安居型商品房(提供安居型住房合同或房產證,下同)。

第二類: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內商品房、祖屋或保障性商品房。

第三類:龍華區戶籍,學區內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租房且經過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下同)、公共租賃房、其他類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下同)。

第四類: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內租房、公共租賃房、有其他類住房。

第五類:非深圳戶籍,學區內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第六類:非深圳戶籍,學區內租房、公共租賃房、其他類住房。 其他類住房說明: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 祖屋類住房說明: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股權證》、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區居委會證明 學區內租房說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租房且經過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 學區商品房說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內商品房,且產權份額≥51%,提供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

深圳市龍華區積分入學方法

A、龍華區戶籍

學區內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商品房

積分標准: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學校字區內購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產權份額在51%以上),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1分。

2.加分項目:獨生子女加6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倍息有誤不加分。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

B、深訓其他區戶籍

學區內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商品房。

積分標准: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學校字區內購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產權份額在51%以上),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1分。

2.加分項目:獨生子女加6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倍息有誤不加分。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

C、龍華區戶籍

學區內租房、公共租賃房、其他類住房。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字校字區內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賃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技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登記備案曰期每滿1個月積1分。

2、加分項目:拄生子女加6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倍息有誤不加分。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

D、深訓其他區戶籍

學區內租房、公共租賃房、其他類住房。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字校字區內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賃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技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登記備案曰期每滿1個月積1分。

2、加分項目:拄生子女加6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倍息有誤不加分。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

E、非深圳戶籍

字區內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

1、按照申請字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繳納社會保險(所購買險種必須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時間長一方繳納時間計箕積分,選擇養老或醫療保險時間長的險種為積分,每滿1個月積1分。

2、加分項目:獨生子女加6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倍息有誤不加分。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

F、非深圳戶籍

學區內租房、公共租賃房、其他類住房。

1、按照申誚字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繳納社會保險(所購買險種必須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時間長一方繳納時間計箅積分,選擇養老或醫療保險時間長的險種為積分,每滿1個月積1分。

2、加分項目:獨生子女加6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信息有誤不加分。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

㈦ 寶安區新生學位類型劃分和具體積分規則

(一)學位類型劃分為8類

第1類:學生為寶安戶籍,學區購房(或祖屋,或父母享受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下同)。

第2類:學生為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購房。

第3類:學生為寶安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提交無房證明。

第4類:學生為非深圳戶籍,學區購房。

第5類:學生為寶安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無房證明。

第6類:學生為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提交無房證明。

第7類:學生為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無房證明。

第8類:學生為非深圳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二)積分計算方法

1.深圳戶籍學生:按照在學區居住時間積分

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來積分,居住每滿1個月積1分,不滿一個月的不積分。

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產權證明材料的,以發證日期為准;提交租賃備案憑證(合同)的,以辦理租賃憑證(合同)的落款日期為准;提交特殊住房證明材料的,以社區或所在單位和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為准。計算居住時間的截止日期是:2015年3月31日。積分不封頂。比如:某學生提交的房產證發證日期是2012年3月20日,到今年3月31日滿36個月,所以他的積分是36分;某學生提交的租賃備案憑證登記日期是2014年9月1日,到今年3月31日滿6個月,所以他的積分是6分。

2.非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社保或經營時間及計生情況積分

非深圳戶籍學生的積分包括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與計生積分兩項,兩項積分之和為其有效積分。

(1)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提交社保或營業執照,任何一種均可。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繳納社保的,按在本市繳納工傷險的累計時間計算積分,提交父母任何一方的社保資料均可,父母雙方社保不累加;屬於經商辦企業未繳納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入股或企業設立時間計算積分(孩子的父母須為股東、合夥人、投資人,不能僅僅是法定代表人)。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戶籍的,經申請人申請,可以以父母戶籍遷入深圳的時間計算積分。每滿一個月積1分,不滿一個月的不積分,時間計算到2015年3月31日為止。積分不封頂。

(2)計生情況積分:獨生子女積60分,其他政策內子女積30分,政策外子女本項目不積分。

比如:某學生提交的父親購買工傷保險的累計時間是5年5個月,到今年3月31日是65個月,社保積分就是65分,同時該生屬於獨生子女,計生積60分,所以他的最後積分是125分(社保65分加上計生60分)。

(三)職能部門核定積分

相關職能部門分別進行相關信息的審核確認,以職能部門審核結果作為確定入讀資格、學位類型、最終積分和錄取順序的依據。

(四)按照先類別後積分的順序錄取

按照從第1類到第8類依次錄取,同一類學生則按照積分從高到低錄取。公辦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數,按照符合資格的各學位類型的人數和積分高低依序擬定擬錄名單,街道學校報街道教育辦審核錄取,區直屬學校和新安街道學校報區教育局審核錄取,招生計劃錄滿為止。未錄取到公辦學校的學生,由家長在錄取名單公布後一周內選擇到政府委託的民辦學校申請學位,過期不到民辦學校申請學位的,將無法保證學位。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8-2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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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南山學位類型怎麼劃分

南山區比較特殊,是深圳唯一一個不劃分學位類型的區

其他區用來確定類別的 住房和孩子戶籍 ,南山區是直接是 用來換算相應的積分 。

一、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

(滿分為30分)

1.深圳戶籍分為3類

A:學生是學區內戶籍(指學生戶籍地址在本校學區圖紅線范圍內且戶主是學生父母)—— 30分

B:學生是南山區戶籍—— 26分

C:學生是南山區以外本市其他區戶籍—— 20分

2.非深圳戶籍(含港澳籍適齡兒童)分為4類

D:父母雙方一方是深戶,另一方持有居住證(含父母雙方是深戶)—— 20分

E:父母雙方均辦理了居住證—— 18分

F:父母雙方只有一方辦理了居住證(含父母單方是深戶,另一方無居住證)—— 0分

G:學生父親或母親是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 20分

二、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

(滿分為40分)

1.學區內購房分為8類

A:購房3年或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 40分

B:購房3年以下2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後至2017年8月31日之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 38分

C:購房2年以下1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後至2018年8月31日之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 —— 36分

D:購房1年以下(2018年9月1日後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 —— 34分

E: 購房,父母產權佔30%(含)至51%(不含)的 —— 30分

F: 購房,父母產權佔30%(不含)以下的—— 20分

G: 購合法集資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辦證明) —— 20分

H: 購單位自建房(需提供單位內部買賣合同) —— 20分

溫馨提示:

購安居型商品房的,請對照選項ABCDEF,選擇對應的一項。

2.學區內租房分為7類

溫馨提示:

提供紅本「租賃憑證」的才能積分 ,提供藍本「房屋租賃信息」的不能積分;

深戶兒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沒有購房的享受加分:

①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內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 12分 ;

②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外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 7分

A: 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轉房(轉租戶不能申請)—— 20分

B: 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不在一起—— 20分

C:單位宿舍。

居住2年(含2年)以上(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入住)—— 9分

居住2年以下(在2017年5月1日之後入住)—— 7分

D:租房5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4年4月30日前簽訂)—— 15分

E: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4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之間簽訂)—— 12分

F: 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6年5月1日-2017年4月30日之間簽訂)—— 9分

G: 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之間簽訂)—— 7分

溫馨提醒:

非深戶 兒童家庭居住時間連續不滿1年的,不具備申請學位資格;

深戶 兒童家庭居住時間連續不滿1年的,可以申請學位,但本項不積分。

(說明:連續居住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時為基點向前倒算)

㈨ 深圳入學積分如何計算

  1. 深圳戶籍學生:按照在學區居住時間積分

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來積分,居住每滿1個月積1分。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產權證明材料的,按發證日期計算;提交租賃憑證(合同)證明材料的,按照租賃憑證(合同)載明的登記備案日期計算;提交特殊住房證明材料的,按照社區或所在單位和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計算。計算居住時間的截止日期是: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積分不封頂。

2.非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社保或經營時間及計生情況積分

非深圳戶籍學生的積分包括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與計生積分兩項,兩項積分之和為其有效積分。

(1)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申請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在深圳市有繳納社保的,按在本市繳納社保的累計時間計算積分;屬於經商辦企業未繳納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入股或設立時間計算積分(社保或營業執照二選一即可,社保提交父、母任何一方即可)。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戶籍的,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以父母戶籍遷入深圳的時間計算積分。每滿一個月積1分,時間計算到學位申請當年的2013年3月31日為止。積分不封頂。

(2)計生情況積分:獨生子女積60分,其他政策內子女積30分,政策外子女本項目不積分。

(9)深圳學位如何算分擴展閱讀:

根據深圳市教育局2013年4月初發出的《關於做好2013~2014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除了深圳戶口外,是否擁有學區住房以及在學區租房的年限,是不是獨生子女等事項也成了影響孩子入學的重要指標,並且被折算成具體分數進行統一排名。

非深戶籍適齡兒童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基礎分以申請人在學區的住房情況和入戶情況為基礎,分為5種類型,每一類型上下相差5分,其中第一類型最高,為90分,其要求為「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住宅用途商品房,兒童及監護人合法產權在51%以上),兒童入戶在該房產,最低的是監護人在學校報名地段租房或居住於其他類型住房 的第五類型,70分。

多種情況可加分。申請人是獨生子女與羅湖區不同,可加3分,租房戶能提供無房證明的加2分,租房戶還可按租賃憑證在街道租賃所登記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加0.1分(累計不超過10分),而能提供證明申請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實際居住的連續扣費證明(如水電費、煤氣費等),可以每滿1個月加0.1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2013年申請福田區小一或初一學位,家長可填報三個志願。其中第一志願為居住地地段所屬學校,為固定志願;第二和第三志願由家長自由選擇填報,學校錄取時先錄第一志願,如全未完成招生計劃,再錄取第二志願,以此類推。

填報志願時,家長必須對是否服從調劑作出選擇。選擇不服從調劑的學生,若未被填報的志願學校錄取,區教育局不再安排公辦學校,家長需自行聯系民辦學校接收。同時,27所中小學將實行學位申請房政策,如果某套住房住戶的小孩已經申請過某小學(或初中)的學位,在該小孩上學期間,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該套住房向該學校申請學位。

㈩ 深圳入學積分是用社保計算還是醫保計算

深圳入學積分是用社保計算。

深圳入學積分由基礎分、附加分和扣減分三部分組成。

基礎分指標包括個人素質、工作經驗和居住情況三項內容。

附加分指標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急需人才、專利創新、獎勵榮譽、慈善公益、投資納稅、計劃生育、衛生防疫、登記管理、個人信用十項內容。

扣減分指標包括「違法犯罪」和「其他違法行為」兩項內容,要求流動人員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10)深圳學位如何算分擴展閱讀

具體加分細則:

1、根據深圳市教育局2013年4月初發出的《關於做好2013~2014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除了深圳戶口外,是否擁有學區住房以及在學區租房的年限,是不是獨生子女等事項也成了影響孩子入學的重要指標,並且被折算成具體分數進行統一排名。

2、非深戶籍適齡兒童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

3、基礎分以申請人在學區的住房情況和入戶情況為基礎,分為5種類型,第一類型最高,為90分,其要求為「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兒童入戶在該房產,最低的是監護人在學校報名地段租房或居住於其他類型住房 的第五類型,70分。

4、、多種情況可加分。申請人是獨生子女與羅湖區不同,可加3分,租房戶能提供無房證明的加2分,租房戶還可按租賃憑證在街道租賃所登記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加0.1分,而能提供證明申請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實際居住的連續扣費證明(如水電費、煤氣費等),可以每滿1個月加0.1分。

參考資料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4-2015

網路-積分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