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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回遷房趨勢如何

發布時間: 2022-06-28 18:46:02

㈠ 深圳嚴禁炒作回遷房、安置房 嚴禁信貸資金買賣小產權房

8月19日,據深圳本地媒體報道,深圳市住建局發布了一則文件,內容是《關於加強對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交易查處的通知》。
通知發布起,更新項目、土整項目需核實確認物業權利人,防範更新項目、土整項目進行回遷房、安置房炒作;將對違規發布違法建築交易相關信息的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網站、公眾號等進行查處;嚴禁信貸資金買賣小產權房、回遷房等住宅類歷史違建。
對未開展物業權利人核實且尚未確認實施主體的更新項目,由各區政府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組織補充開展物業權利人核實,防範城市更新過程中回遷房炒作。城市更新市場主體與未經核實確認的物業權利人簽訂的搬遷補償協議不予備案。
對已完成實施方案審批的土地整備項目,由各區政府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組織補充開展物業權利人核實,防範土地整備過程中安置房炒作。
以下為政策全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於加強對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交易查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規劃土地和房地產市場秩序管理,加大打擊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交易行為的力度,遏制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投機炒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社區股份合作公司不得為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交易材料加蓋公章或者出具相關證明。各區政府(含新區管委會,下同)應當加強對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確認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物業權利人行為的監管。
二、公證機構、律師事務所不得為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交易行為提供公證或者見證服務。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公證機構、律師事務所的公證或者見證服務的監管,對違法違規提供公證和見證服務的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三、城市更新項目納入更新單元計劃前,各區政府應按規定組織開展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物業權利人核實工作;對未開展物業權利人核實且尚未確認實施主體的更新項目,由各區政府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組織補充開展物業權利人核實,防範城市更新過程中回遷房炒作。城市更新市場主體與未經核實確認的物業權利人簽訂的搬遷補償協議不予備案。
四、土地整備項目在區政府審批實施方案前應開展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物業權利人核實工作;對已完成實施方案審批的土地整備項目,由各區政府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組織補充開展物業權利人核實,防範土地整備過程中安置房炒作。除本通知發布前已公示的補償安置協議外,與未經核實確認的物業權利人簽訂的補償安置協議不予備案。
五、市場監管、網信、網警、通信管理、城管部門應當對違規發布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銷售相關信息的行為進行查處。通過網站實施前述行為的,相關部門出具違法違規行為認定書,由通信管理部門予以查處;通過戶外廣告實施前述行為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予以查處;通過印發傳單和街頭廣告實施前述行為的,由城管部門予以查處;通過微信公眾號等實施前述行為的,由網信、網警部門予以查處。
六、各區應當組織轄區街道辦事處加大巡查力度,重點巡查小區物業管理處、沿街門店等場所,對於日常巡查、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的為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提供服務的行為,嚴厲查處;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不得參與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相關交易,住建部門對提供服務的採取約談、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從業資格、提請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措施。
七、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禁止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交易的宣傳,在所在街道的小區、社區的顯著位置張貼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交易的重大風險提示。
八、深圳銀保監局應嚴格規范轄內商業銀行與房地產中介機構的業務合作,加強信貸業務內控合規管理,依法追究違法違規人員責任,防範信貸資金違規流入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領域。
九、市、區住房建設、規劃土地監察、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市場監管等部門發布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交易舉報熱線與郵箱,廣泛徵集線索,對發現的違法違規交易行為及時進行查處。
十、各相關部門要密切協同、加強聯動,形成查處合力,對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交易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典型案件,發揮警示和震懾作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1年8月12日

㈡ 深圳繼續對樓市出拳,全鏈條打擊小產權房、回遷房交易

小產權房、回遷房交易正在受到政策更高維的監管。
8月19日,網傳一份深圳市住建局和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強對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交易查處的通知》(下稱「《通知》」)。
第一財經記者從接近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人士處獲悉了《通知》的真實性。
《通知》有多處關涉到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核心內容有四點:社區股份合作公司不得為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交易材料加蓋公章或者出具相關證明;公證機構、律師事務所不得為違規交易行為提供公證或者見證服務。
通知發布起,更新項目、土整項目需核實確認物業權利人,防範更新項目、土整項目進行回遷房、安置房炒作。將對違規發布違法建築交易相關信息的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網站、公眾號等進行查處。防範信貸資金違規流入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領域。
《通知》所替及的歷史遺留違法建築,即深圳官方對村集體內部成員在所控制的土地上自行興建的各類用於出售或出租的房屋的專稱,其中就包含大量住宅,也就是小產權房、回遷房等非商品房。這些住宅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予備案,因而不能合法流通,也無法從銀行融資、抵押、貸款。
與全國其他城市不同,深圳是全國小產權房存量最多的城市,體量龐大。據深圳相關部門公布的數據顯示,深圳市的違法建築數量約40萬棟,建築面積高達4.2億平方米,占深圳總建築面積的49.27%。直到現在,深圳仍有一半左右的人口居住在小產權房中。
自2020年底以來,小產權房炒作嚴重,特別是715 208雙政策打壓之下,深圳新房 二手房市場驟然降溫,樓市迎來橫盤期。然而,作為比肩商品房市場的小產權房因為熱錢湧入,疊加人為炒作,出現50%-100%的普遍漲幅,一房難求的現象屢見不鮮。
除了小產權房外,深圳炒房客也有炒作回遷房、安置房的現象。由於回遷房、安置房不受深圳限購政策影響,即使家庭已經購買2套,個人已經購買1套,仍可以通過購買城市更新項目、土整項目的回遷、安置指標,來獲得不受數量限制的房產,進行炒房。
《通知》對於回遷房、安置房也做了要求:城市更新市場主體與未經核實確認的物業權利人簽訂的搬遷補償協議不予備案;除本通知發布前已公示的補償安置協議外,與未經核實確認的物業權利人簽訂的補償安置協議不予備案。
未經核實確認的物業權利人簽訂的搬遷補償協議、安置協議不能備案,意味著,購房者即使購買到回遷房、安置房指標,但是因為沒有經過核實確認而無法備案。
整體而言,《通知》從小產權房、回遷房的交易源頭、交易過程、交易渠道和資金等進行管控。這意味著小產權房、回遷房等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遭到政策的全鏈條正面圍剿。
這並非深圳首次對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進行高壓監管。今年4月以來,小產權房整治風暴席捲深圳。比如深圳龍華區、寶安區等片區小產權房密集的片區,均有發布內容涉及暫停小產權房交易的通知《關於小產權房問題的通知》等文件。深圳市律師協會隨即也發布了《關於轉發深圳市司法局〈關於嚴禁為違法建築銷售行為提供公證和律師見證服務通知〉的通知》,禁止為違法建築提供公證、見證等。
此次,深圳市住建局和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聯合發布《通知》,也被認為主管部門從更高層面精準打擊小產權房、回遷房等投機炒作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深圳經濟特區城市更新條例》(下稱「《更新條例》」)正式實施。其中,《更新條例》針對新立項項目,要求六個月內完成確權並禁止再交易。《通知》則提出,對未開展物業權利人核實且尚未確認實施主體的更新項目,由各區政府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組織補充開展物業權利人核實,防範城市更新過程中回遷房炒作。
合一城市更新集團董事總經理羅宇認為,《通知》較《更新條例》范圍更全面,由「新立項的城市更新項目」延展到各階段的城市更新類村改項目。這種界定對象范疇的擴大在土整項目上同樣有體現,確權要求延伸到各階段的土地整備村改類項目。這有助於更全面地打擊城市更新、土地整備村改類項目中的投機炒賣行為。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也表示,深圳對於房地產調控的政策,開始進入高頻率的打補丁、補漏洞。政策更加精細化、系統化。在堵住商品房市場投資炒作的同時,將城市更新市場的漏洞也同步堵住,從源頭上降低城市更新的成本,控制房價倒逼式上漲的局面。

㈢ 深圳崗廈城回遷房深圳崗廈城需要購房資格嗎

摘要 1、購房者在深圳有連續五年個人所得稅的納稅證明或在深圳有連續滿五年的社會保險證明。

㈣ 深圳的回遷房為什麼那麼便宜

具體原因如下:

1、很多回遷房沒有房產證現在很多回遷房是沒有房產證的。一是由於之前被拆掉房子在集體土地上,那就是小產權房,所以即便是賠償的回遷房也是一樣,即使買到手沒有房產證,也是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的。

2、而這種房子以後無論是租賃又或是轉手都是不行的,重要的是,沒有房產證的回遷房沒有辦法在銀行申請貸款,所以你在購買這樣的房子時候必須要全部付清,這相比起了商品房的負擔更大。

3、很多回遷房無法過戶即便有的回遷房有房產證,但一般房產證的辦理速度都會很慢,業主很長時間手裡有的只是回遷協議。這也就意味著即便是你出錢買了房子,這個房子也無法過戶到你的名下,一直沒有過戶的房子,拿在手上也不安心。

㈤ 深圳回遷房算不算限購指標

回遷房也屬於紅本商品房,也就是可以交易的,能在市場流通還受法律保護的。 所以還是會佔用名額。
需要買什麼樣的房子,可以找WO 188!1855!5741

㈥ 深圳有回遷房指標,對購買商品房有影響嗎

摘要 您好,如果說你是買了回遷房拿到房產證了,其實就跟普通的商品房性質一樣。然後你再購買商品房,肯定是算第二套了,在深圳就不能打新了。

㈦ 買回遷房靠譜嗎

買回遷房的問題也不算大。唯一的問題就是房證的問題。買回遷房的證辦理起來很麻煩。有可能短期內無法辦理。但是唯一好處就是。如果證辦理下來了。您所購買的房屋可能會有很大的好處。只要房產證能在5年內辦理下來。買回遷房您會得到很大的好處的。您自己考慮吧!!

㈧ 深圳龍崗回遷房可以投資不,龍崗回遷房哪個地段好

深圳回遷房優缺點
缺點:
1、回遷周期確實比期房長。當然,前提還是深圳比深圳,因為深圳樓蓋到2/3以上才能開始申請預售,大概到封頂的時候基本才能開盤出售,而回遷物業是處於拆遷階段的物業,還需要在期房的基礎上多1-2年拆遷和2年的新建時間。
2、沒有杠桿。全款支付確實讓很多人感覺心力交瘁,甚至很多人想出眾籌的想法。即便在深圳首付四五百萬稀鬆平常,但大家利用金融工具獲利一定更多這也毋庸置疑,不過各有各的游戲規則,沒有杠桿也是回遷房的大缺點之一。
優點:
1、 安全性。這一點算半個優點吧,畢竟市場上的確存在回遷糾紛的案例,但這個我們不展開論述,有興趣大家可以自行下載關於深圳城市更新的幾個文件,《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實施細則》、《深圳市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更新實施工作的措施》。不過大家大可不必研究,費神費腦還容易錯過機會,我們從簡單意義上講,我們選擇標的物投資邏輯非常簡單:歷史遺留+開發商確權+住建委備案。現在很多會員問是否安全,當然如果連開發商和住建委都信不過,我們俱樂部也無能為力,畢竟開發商和住建委尤其住建委比起俱樂部還是更可靠。至於是否原地回遷(北京上海基本都是異地回遷,深圳基本都是原地回遷),用地性質等等這個要看具體補償合同的細則,在回遷房這個細分市場,筆者還是堅持不懂不碰的原則。當然,俱樂部目前簽約的都是原地回遷+大產權商品房+住宅。
2、回報。說實話,康老師是學數學出身的,筆者也學過精算,過去做投資也天天算算算,所以對於回報一定非常敏感。筆者深深地知道,今天選擇不同的投資產品和金融工具,在未來5年後會有天差地別的結果。但所有問過筆者的會員都知道,筆者對回報率隻字未提,這是為什麼?因為筆者明白,對於高回報的產品,提回報率容易讓人過於興奮而忽略其他不利因素,雖然成交量多了,雖然俱樂部也更賺錢了,但並不利於會員朋友的資金統籌規劃和安排。今天同樣我也不想把這筆賬算給大家,畢竟這個睡後收入(睡一覺起來的收入)除了租賃補償還有確定的利差+時間增值的迭代。那麼為什麼不利於會員朋友的資金安排,因為大家會忽略或者忘記游戲規則中的不利因素,周期和杠桿因素。回遷房的游戲規則就是資金有3年多的沉默期,這三年期間每個月只有1000多元的租賃安置補償,無法在公開市場變現,主要是沒人敢買,怕在交房的時候賣方變卦反悔。不過話說回來,房子本身的投資周期都在3-5年,指望今年買明年或後年就能翻倍賣出,我想不遇大行情這種想法不太現實,所以選擇投資房產,就應該做好3-5年的投資准備,天天幻想明年翻倍賣出既不理性也不現實。因此在筆者看來,即便存在周期因素,也是正常的投資周期,唯一的區別就是在這個周期內能不能變現。
拆遷戶的回遷房又是怎麼變成當下的投資熱門品種的呢?請記得一個真理,只要是城市發展,就一定有紅利出現,只要是跟土地有關的事情,就一定有投資機會。
先看下面一張簡單的圖片,城市更新的上游利益關系。政府、開發商、和權利人。政府負責規劃,開發商負責拆和建,權利人簡單來說就是回遷戶們,需要安置需要賠償。
首先,那麼多回遷房是哪裡來的?答案是深圳城市更新。舊城改造是趨勢
政府和開發商是固定的關系,萬年不變,但是權利人可以是農民伯伯、可以是投資客、也可以是你或者我。回遷房投資就是投資「權利人」應有的紅利,就是享受這個「權利人」應該有的各種權利。
所以在城市更新過程的下游,衍生出投資人跟回遷戶之間利益關系,或者一些自住的剛需跟回遷戶之間的利益關系。總是就是那些,想以低於商品房市場價買房的人,從回遷戶手裡接過房子,這其中的利益關系。同時在這個凡事需要都信用背書的年代,中介是一個必不可少的角色,況且買回遷房本身有一定的敏感性和爭議性,所以中介的角色更加必不可少。
下面深入思考一個問題,為什麼涉及政府、開發商、村委、拆遷戶,而投資人卻能在回遷房投資上游刃有餘,難道政府不理嗎,開發商不會有異議嗎,農民伯伯不會中途反悔嗎。
政府,或者叫做城市更新管理中心,他們的職責是,把破舊的深圳村落,改造成現代化大都市,不要那些破牆爛瓦,我要的是城市霓虹。這屬於國家大計,屬於城市發展的宏偉藍圖。至於下游的利益,到底這個回遷戶是誰,是張三或者李四,這在城市發展面前,這重要嗎,有什麼關系呢。關系理一下就出來了
開發商的利益。有人會說,你看我一介書生,斯斯文文帶著眼鏡,我去當回遷戶,跟開發商簽合同,我一看就不像農民伯伯啊。只能說你內心戲太多了,在拆遷進度面前,開發商沒有精力思考你的來歷。如果不是深圳沒有土地可拍了,誰願意做拆遷工作,平地上建房子多省心省力啊。但是無奈,開發商要繼續在資本市場上逐利,那就先盤活土地,再建房子,再賣房子,這才有利益。為了盡快完成拆遷進度,為了盡快開工以及盡快賣商品房,所以開發商對回遷戶這些行為視
而不見。所以更有

㈨ 深圳嚴堵小產權、回遷房炒作,「控制房價倒逼式上漲局面」

針對近日網路流傳的《關於加強對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交易查處的通知》,8月24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確實了該文件的真實性。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對澎湃新聞表示,文件屬實,由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共同印發。
據悉,《通知》旨在進一步加強深圳市規劃土地和房地產市場秩序管理,加大打擊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交易行為的力度,抑制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投機炒作。
深圳中原研究中心指出,這意味著,除了小產權房不能買賣外,炒房客想「鑽限購的空子」,炒作回遷房、安置房的漏洞也被堵住了。
《通知》指出,社區股份合作公司不得為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交易材料加蓋公章或者出具相關證明。各區政府(含新區管委會,下同)應當加強對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確認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物業權利人行為的監管。
此外,公證機構、律師事務所不得為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交易行為提供公證或者見證服務。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公證機構、律師事務所的公證或者見證服務的監管,對違法違規提供公證和見證服務的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業內人士指出,此舉是對於原村集體私下裡為違法建築交易背書的行為進行打擊,並從源頭上界定和控制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初始權利人,從源頭打擊在城市更新拆遷補償方案出台前,布局投資小產權房的市場行為。
此次《通知》明確提出防範城市更新過程中回遷房炒作,要求城市更新項目納入更新單元計劃前,各區政府應按規定組織開展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物業權利人核實工作;對未開展物業權利人核實且尚未確認實施主體的更新項目,由各區政府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組織補充開展物業權利人核實,防範城市更新過程中回遷房炒作。
同時,城市更新市場主體與未經核實確認的物業權利人簽訂的搬遷補償協議不予備案。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指出,將拆遷補償權利人嚴格界定在違法建築初始權利人的范圍之內。並通過界定工作前置,即納入更新單元計劃前,就推進界定工作,由區政府推進界定工作,增加投資炒作不確定性的預期。對於前期在拆遷補償和回遷階段確立的新的物業權利人,但初始材料並未認定的,可能會受到一定的打擊,投資資金可能會損失,但這是其必須要承擔的責任,從源頭建立防止回遷小產權房炒作的長效機制。
防止安置房炒作方面,《通知》指出,土地整備項目在區政府審批實施方案前應開展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物業權利人核實工作;對已完成實施方案審批的土地整備項目,由各區政府在《通知》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組織補充開展物業權利人核實,防範土地整備過程中安置房炒作。
按照規定,除本通知發布前已公示的補償安置協議外,與未經核實確認的物業權利人簽訂的補償安置協議不予備案。
李宇嘉指出,土地整備項目對於拆遷補償權利人的界定工作節奏,也開始前置。總之,深圳對於房地產調控的政策,開始進入高頻率的打補丁、補漏洞。政策更加精細化、系統化。在堵住商品房市場投資炒作的同時,將城市更新市場的漏洞也同步堵住,從源頭上降低城市更新的成本,控制房價倒逼式上漲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