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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何解決招聘人才住房問題

發布時間: 2022-07-06 05:58:57

① 在深圳怎麼申請人才保障性住房

法律分析:1.申請人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切換區域和部門依次選擇為各區住房和建設局,找到高層次人才住房安居業務進入「立即辦理」,按照系統要求填寫或上傳申報資料。2.網上接件人員2個工作日內(不計入承諾時限)對材料進行網上預審,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預審通過;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駁回。3.申請人接收到網上系統或簡訊提示預審通過後,按照要求將紙質材料(原件、復印件)提交到行政服務大廳的綜合服務窗口。4.現場接件人員確認申請人網上申請已預審通過,則當場對紙質材料進行初審。申請人網上申請已預審通過,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網上申請未預審通過,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駁回或要求補齊補正。5.住房和建設局業務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需30個工作日。6.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各項資助或相關保障,按規定和程序審批,需經上會程序,為70個工作日。7.辦結(即時)。8.經審批決定予以資金補貼的項目,補貼項目、住房項目由區住建局專欄(http://www.szlhq.gov.cn/bmxxgk/zfhjsj/dtxx_124333/tzgg_124335/)公示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不計入承諾時限)。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按規定和程序進行資金撥付。9.決定預計資金補貼的項目,按規定和程序進行資金撥付;其他事項由各部門負責落實(不計入承諾時限)。

法律依據:《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的傑出人才,可以通過用人單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免租金租住建築面積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第十二條 傑出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應當簽訂租賃合同,免租金期限累計不超過10年。免租金期限屆滿後可以續租3年,但應當按照公租房租金標准繳交租金。承租人不得轉租住房。租賃期間發生的物業管理、水電氣等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負擔。承租人未按時繳交的,由用人單位先行墊付。承租人離職的,原用人單位應當自離職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市住房保障部門。承租人離職未退房的,自離職之日起至被本市新用人單位錄用之日止,按照公租房租金標准繳交租金,1年後仍未被本市新用人單位錄用的,按照市場指導租金繳交租金。

第十三條 傑出人才簽訂免租金住房租賃合同後,在本市全職工作滿10年,貢獻突出並取得本市戶籍的,可以通過其用人單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贈與所租住房。經審核符合贈與條件的,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提交市人才安居工作聯席會議審定。經審定同意贈與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門與傑出人才簽訂住房贈與合同。

② 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市住房保障部門和市人力資源部門應當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各區政府建立全市統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系統,逐步實現全市人才的身份、戶籍、婚姻家庭、社會保險、住房和住房保障情況等信息共享,逐步實現人才安居網上申請、受理、查詢、公示、投訴、監督等功能。規劃國土、公安、稅務部門負責根據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的核查申請,在10個工作日內分別提供房屋產權登記、戶籍、納稅等信息。需要由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資源部門提供的相關核查信息,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提供。

法律依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第一條 為加快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優化人口結構和創新創業環境,提高城市競爭力,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使用財政資金和政府籌措的其他資金、實物,對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各類人才實行的安居活動。

第三條 市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全市傑出人才、領軍人才的人才安居申請的受理、審核、分配及監管;負責市級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監管;負責定期向社會公布人才安居實施情況;負責提供人才租住公租房情況以及由其負責的購房優惠情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以下簡稱市人力資源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申請的受理、審核、發放及監管;負責提供人才社會保險、人才認定證書以及享受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情況。市財政部門負責審核本市人才安居年度貨幣補貼預算和決算,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負責根據住房保障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的撥付申請,在10個工作日內撥付補貼款。

第四條 市住房保障部門和市人力資源部門應當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各區政府建立全市統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系統,逐步實現全市人才的身份、戶籍、婚姻家庭、社會保險、住房和住房保障情況等信息共享,逐步實現人才安居網上申請、受理、查詢、公示、投訴、監督等功能。規劃國土、公安、稅務部門負責根據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的核查申請,在10個工作日內分別提供房屋產權登記、戶籍、納稅等信息。需要由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資源部門提供的相關核查信息,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提供。

③ 深圳人才住房需要什麼條件才可以申請

以下可作為參考

一、傑出人才:

1、申請人為經市人力資源部門認定的傑出人才;

2、申請人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

3、申請人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二、領軍人才:

1、申請人為經市人力資源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

2、申請人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擁有商品住房、未領取過領軍人才租房補貼;

3、申請人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4、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須具有本市戶籍。

註:在用人單位全職工作是指人才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請單位與其勞動合同簽訂單位、社會保險繳納單位、納稅申報單位一致。社會保險或者納稅申報中斷的,視為該人才已離開用人單位。

④ 關於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問題

根據您的情況應該是不可以的。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1、學歷條件:
必須為本科以上學歷,具體以辦理深圳人才引進手續的學歷為准。
2、年齡條件:
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和新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
如果為新引進在職人才,本科學歷不得超過30歲,碩士不得超過35周歲、博士不得超過40周歲
3、發放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有深圳市戶籍,從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未享受過公租房政策、未享受過政府發放的租房補貼。
除此自外,還需同時累計在深圳繳納社保滿3個月。
本科學歷15000/人,碩士學歷25000/人,博士學歷30000/人。
注意:必須在各種人才引進入戶材料日期的一年內提出申報租房補貼,超過一年期限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填寫的個人基本信息和聯絡信息一定要是自己真實有效的信息。
另外個人名下還需擁有一張金融社保卡。為了保障資金安全,補貼金直接發放到個人名下的金融社保卡內。

⑤ 明確申請及租售細則 深圳即將出台人才房管理辦法

什麼樣的人是人才? 怎麼申請人才房? 申請了人才房要接受怎樣的管理? 深圳市正在擬定之中的《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即將舉行立法聽證會。深圳市住建局近日發布了該部《管理辦法》的內容,並向社會徵集市民參加7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將舉行的網上聽證會。此次聽證會將通過「深圳司法」微信公眾號平台舉行。

是不是人才要認定

自2018年8月《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正式實施,深圳啟動「二次房改」後,深圳的保障房和政策性住房體系構建工作進入了快車道。下一步將出台的這部《管理辦法》也將是深圳住房保障政策體系的重要組成之一。

什麼樣的人算是人才,有資格申請人才房?這是人才住房的首要問題。在這部《管理辦法》中明確了人才的基本定義,即「人才是指在本市就業或者自主創業,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事業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高技能、社會工作、黨政等方面人才:一是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含教育部 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二是屬於符合深圳市產業發展需要的技師(指取得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核發的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或專項能力證書的人員,或按照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引進我市的人員);三是經深圳市人民政府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以及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特殊需要的人才。」其次,《管理辦法》還明確了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是人才認定的主管部門,並授權各區政府在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的指導下,可以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在執行上述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制定差異化的人才認定政策。

人才住房租金和售價為市場價六成

人才住房的分配包括面向用人單位配租以及面向個人配租配售兩種,實行按批次供應方式。此外,《管理辦法》還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人才住房管理制度,將其入住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報送住房和建設部門備案,實現信息共享,接受監督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人才住房的配租建築面積標准為:單身人才、兩人家庭35平方米左右;三人家庭70平方米左右;四人及以上家庭90平方米左右。人才住房的配售建築面積標准以不超過90平方米為主。

考慮到出租的人才住房主要用於解決人才在深就業或者創業初期的住房困難問題,《管理辦法》規定面向個人配租的人才住房,最長租賃期限不得超過10年。其中,前6年按照人才住房租金標准繳交租金,後4年需要繼續租住人才住房且符合條件的,按照市場租金標准繳交租金。

為了支持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的可持續發展,對於面向用人單位定向配租的人才住房,不設租賃期限,但是人才入住定向配租人才住房的租賃期限累計最長不得超過10年。同時,符合條件的人才在租賃期間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或者安居型商品房,或者向住房和建設部門申請租購人才住房,申請成功後應當退出用人單位人才住房。

人才住房租售價格由市發展和改革部門會同市住房和建設部門擬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人才住房的租金、售價為屆時同區域同類型市場商品住房租金、售價的60%左右。同時可以根據本市人才經濟承受能力、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物價變動水平以及房地產市場發展狀況,對上述標准進行適時調整。

增值收益與購房人在深服務年限掛鉤

《管理辦法》對人才住房封閉流轉的具體情形、封閉期間轉讓價格的確定原則、交易程序、增值收益計算規則以及封閉期間的繼承等問題作出了具體規定。

應繳增值收益計算規則涉及購房人的切身利益,在借鑒新加坡、香港、上海等地經驗的基礎上,《辦法》明確了應繳增值收益的計算公式,具體如下:

應繳增值收益=取得完全產權時該套住房市場評估價格×(1-原購房時基準銷售價格/原購房時市 場價格-1%×折扣系數×與產權單位簽訂買賣合同購買人才住房的申請人在深累計納稅申報年限)-相關費用。具體折扣系數由市主管部門另行制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取得完全產權時,按照上述公式計算應繳增值收益為0或者負數時,購房人無需向政府繳納增值收益,政府也無需向購房家庭支付任何費用。

退役軍人的服役年限計入在深累計納稅申報年限。

上述計算公式將應繳增值收益與購房人在深服務年限掛鉤,有利於鼓勵購房人持續為本市作貢獻。同時,考慮到不同片區住房價格存在差異,為體現公平原則,在設計該公式時增設了折扣系數對應繳 增值收益進行調節。

為加強人才住房監督管理,《管理辦法》中還提出要採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加強對人才住房建設籌集、分配、流轉等工作規范化管理;並將建立信用管理機制,有關當事人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及《 辦法》規定行為的,除依法進行處罰外,還將其納入不良行為記錄,對其徵信構成影響。

據悉,網上聽證會將於7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通過「深圳司法」微信公眾號平台舉行,主要圍繞四個重點議題展開:人才住房的適用對象有哪些;如何合理規定人才租購人才住房的條件;為了實現有限資源的公平善用,什麼條件下需要退出人才住房;可以採取哪些措施,更好地加強人才住房監督管理。

⑥ 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區人民政府,在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的指導下,可以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在執行上述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制定差異化的人才認定政府,本辦法所稱人才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積、租售價格和處分條件等,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配租配售的住房。人才住房可租可售,以租為主。出售的人才住房在一定年限內實行封閉流轉。

法律依據:《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人才,是指在本市就業或者自主創業,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事業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高技能、社會工作、黨政等方面人才:(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含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二)屬於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需要的技師(指取得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核發的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或者專項能力證書的人員,或者按照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引進我市的人員);(三)經市人民政府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以及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特殊需要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