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市內戶口遷移需要哪些手續
深圳市內戶口遷移需要辦理人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到其戶籍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出戶口的遷移證,再持遷移證、身份證再回到原籍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深圳市內戶口遷移申報人根據個人情況攜帶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辦理。申報人非本市戶籍的,需提供申報人的身份證。
(1)深圳遷集體戶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戶口遷移市外遷出時,辦理市內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需要注意的是,國有土地向集體土地投靠父母的子女必須是未成年子女,所需材料有:
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雙方《居民戶口簿》;
2、未成年子女與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② 深圳集體戶口遷移手續
有房的直接遷到自家房產地址即可,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就可以辦理。
③ 轉深圳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至45周歲。2、大專本科學歷入戶,需要帶上畢業證原件。3、申請者身體健康,需到三甲級醫院體檢。4、根據法律,在深圳繳納社保。5、符合深圳計劃生育規定,有生育小孩要開生育證明。6、不得參與非法活動,無犯罪記錄。戶口遷入流程:一、申請深圳落戶的個人,需要攜帶相關的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派出所進行辦理,這里需要的要求有:1、申請者需親自到場,即便是由直系親屬辦理都是不行;2、深圳大中專院校的新生戶口,可在學校管理員處辦理;3、整戶辦理遷移的,需由管理員辦理。二、申請者要是符合戶口遷入的,且准備齊全了辦理材料,就可以直接辦理常住人口登記表的檢驗和簽署了,這時會將原有的戶口本或者頁蓋注銷掉,並發布新的戶口本。但是由於單位地址變更,則需要申請轉移集體戶口,需要由單位管理向新單位所在派出所申請。三、申請者辦理了遷入房產,並且自立門戶的,則由戶籍民警和社區民警進行聯系, 對於沒有規范的門牌要事先確認清楚,之後在到現場進行核實辦理。若是出現問題的,需要進行整改,等整改完畢之後,在辦理好剩餘的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深圳市戶籍制度改革暫行規定》第三十九條 深圳經濟特區持藍印戶口者年齡在45周歲以下,寶安、龍崗兩區持藍印戶口者年齡在50周歲以下,有良好藍印戶口記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轉為常住戶口:(一)持藍印戶口滿三年以上;(二)大專文化程度,或有助理級專業技術職稱,或有本市勞動局頒發的中級技術等級證書,持藍印戶口滿兩年以上;(三)大學本科文化程度,或者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有本市勞動局頒發的高級技術等級證書,或國家行政處級幹部,或在藍印戶口期間獲得本市市委、市政府授予的榮譽稱號,持藍印戶口滿一年以上。
④ 深圳戶口遷移需要准備什麼證件
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所需資料:
一、設立家庭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合法住宅用途的房產證(是指市政府或市國土及住宅管理部門發放的住宅用途房產證,對商住兩用、商務公寓、酒店式公寓,
也可認定為住宅用途房產)或相關證明材料及業主身份證及戶口簿;
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的,以一個月內有效的房屋產權信息查詢單(市、區房屋登記中心出具,下同)代替;
房產證正在辦理中的,以房款繳交票據復印件(核驗原件)代替,另收取入伙通知書或兩個月內的水(電)繳費清單。
申請在政府公共租賃房屋立戶的,需收取租賃合同。
二、設立集體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集體戶管理有關事項申請表》;
2.單位授權專管員的委託證明(介紹信)及其身份證;
3.單位有效營業執照副本或注冊登記文件;
4.單位的房屋產權證明(條件中第二條第(二)、(三)款規定的單位,可以房屋租賃合同代替);
5.單位在職人數證明。屬企業、非企業單位的收取30名以上在職人員近一個月內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清單,其他單位由其人事部門出具證明;
6.對市、區政府「直通車」企業,需收取直通車企業證或相關證明文件,非法人企、事業單位,需收取組織機構代碼證。
三、遷入家庭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2.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戶口簿;
3.申請人現婚姻法律文書(戶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關系的除外);
4.如攜帶有未成年子女一並遷移,收取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材料,屬收養的收取收養登記證明材料(戶口簿可直接反映雙方關系的除外);
5.在本人或親友房產立戶的需提供相關房產證件證明;
6.遷至親友房產立戶或掛靠的,還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或《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遷入父母(成年子女)家庭戶的需提供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材料;
7.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粘貼於《常住人口登記表》上)。
四、遷入單位集體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2.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戶口簿;
3.申請人現婚姻法律文書;屬喪偶的,收取死亡證明材料;
4.如攜帶有未成年子女一並遷移,收取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材料,屬收養的收取收養登記證明材料;
5.申請人現單位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復印件上註明申請人與單位的人事關系及同意遷入意見並蓋章,配偶(子女)一並遷入的,應同時註明;
6.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屋產權信息查詢單;
7.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五、遷入代管戶的應收取如下材料:
1.代管戶成員辦理戶政業務(出生登記、辦理身份證除外)時,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三個月內的房屋產權查詢信息單,對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無房屋產權信息的,給予辦理戶政業務;
2.申請人戶口簿、現婚姻法律文書。申請人屬未成年人的,還需收取出生證明材料;
3.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本市房屋產權信息查詢單;
4.勞動年齡段申請人的待(失)業證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無業證明;
5.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未設立集體戶的證明及申請人近三個月的社保單據;
6.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4)深圳遷集體戶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流程:
一、各受理點已啟通戶政交易網上預定平台,辦理業務請登岸戶政預定平台或者撥打114舉行預定後辦理。
二、遷入家庭戶,操持步驟:
1.申訴人依據部分狀況攜戴相干證件說明資猜測擬遷入地派出所操持。申訴人非本市戶籍的,需供給申訴人的身份證。
關於申訴人的央求:
(1)在自己房產或者在自己承租的公同廉租房立戶,請求人應加入操持;
(2)在夫婦(後代)享有勝過50%產權的衡宇立戶的,請求人應加入操持,產權人沒有需加入;
(3)在親朋房產立戶的,請求人(即戶主)及衡宇產權人應加入;
(4)遷入夫婦、父母或者成年後代家庭戶的,請求人應加入操持,隨遷的嫡派支屬沒有需加入;夫婦屬2011年9月1當前掛靠他人家庭戶的,還需戶主加入操持;
(5)掛靠親朋家庭戶的,請求人及戶主應加入,隨遷的嫡派支屬沒有需加入;
(6)整戶遷徙應由戶主加入操持。掛靠在他人家庭戶內,如該戶操持戶口遷徙,應與戶主一並遷徙,掛靠成員沒有需加入。
2.關於遷入房產立戶的,戶籍民警應通聯社區民警,確認該房產有典型的門樓牌後馬上批准操持;
3.吻合前提、資料完全的,戶籍民警馬上操持,挨印《常住人丁備案表》,接請求人核閉於並簽字,收繳本戶口簿或者在當事人頁蓋刊出章,簽發戶口簿,依據當事人須要操持身份證。
三、遷入單元普遍戶,操持步調:
1.申訴人攜戴相干證件說明資猜測擬遷入地派出所操持。
閉於申訴人的央求:
(1)部分申辦的,自己應加入操持,隨遷的嫡派支屬可沒有加入;
(2)本市大中博院校當選的鼎盛戶口遷徙可由書院管制員一致操持;
(3)整戶遷徙的,由單元管制員操持。
2.吻合前提、資料完全的,戶籍民警馬上操持,挨印《常住人丁備案表》,接請求人核閉於並簽字,收繳本戶口簿或者在當事人頁蓋刊出章,證明刊出時候,簽發新戶口簿,依據當事人的須要操持身份證。因單元備案備案地方變換等請求普遍戶整戶遷徙的,由單元管制員到新單元地方地方轄區派出所提出請求,民警考查後操持;
3.閉於於遷入房產立戶的,戶籍民警通聯社區民警,確認該房產有典型的門樓牌後馬上批准操持。
四、遷入派出所代管戶,操持步調:
1.請求人或者有閉當事人到戶籍地方地派出所提出請求;
2.吻合前提、資料完全的,戶籍民警馬上操持,挨印《常住人丁備案表》,接請求人核閉於並簽字,收繳本戶口簿或者在當事人頁蓋刊出章,證明刊出時候,依據當事人的須要操持身份證。閉於代管戶職員簽發普遍戶口卡,並在卡右上角空缺處加蓋「派出所代管戶」字樣章。沒有收取證件工本費。
⑤ 深圳辦理集體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在當事人符合戶口遷入地的准入政策(如:積分達到當地的入戶要求),並且戶口遷入地的集體(如:學校、用人單位等)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可以參照如下辦理相關手續:
1,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等證件及資料;
2,去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戶口遷移的證明;
3,戶口接收地的集體(用人單位等)出具同意接收戶口的證明;
4,帶上上述證件及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遷入戶口,領取戶口「准遷證」;
5,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
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⑥ 深圳市內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流程
法律分析:(一)立戶的辦理程序:1、預約後(點擊進入預約),申請人及產權人根據個人情況攜帶相關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戶政窗口辦理。2、在本人房產立戶,配偶或成年子女可代為辦理;遷入親友房產立戶,所有產權人和申請人應一並到場,其中遷入父母或成年子女房產立戶,因特殊情況父母不能到場的,申請人須提供不動產權登記證和產權人身份證原件(核原件,不收復印件)、《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及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材料到場辦理。3、在非本人房產立戶,對房屋產權的認定:在申請人親友的房產立戶,僅限在產權登記部門備案且已發放不動產權登記證的房產。民警收取不動產權登記證復印件,經所有產權人書面聲明同意並到場簽署《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在他人房產立戶後,變更戶主需房屋產權人持產權登記證一起到場辦理。(二)遷入家庭戶的辦理程序:1、預約後,申請人及戶主根據個人情況攜帶相關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戶政窗口辦理;2、掛靠親友家庭戶,戶主及申請人應到場,隨遷人員不需到場;整戶遷移,原戶主和新戶主應到場,原掛靠成員一並遷移不需到場。父母或成年子女為戶主,申請相互投靠,其中一方到場即可,還應收取親屬關系證明材料;(三)遷入集體戶的辦理程序:申請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個人申請的,本人應到場辦理,隨遷的直系親屬可不到場;本市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新生戶口遷移可由學校集體戶管理員統一辦理;整戶遷移的,由單位集體戶管理員辦理。(四)遷入派出所代管戶的辦理程序:1、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民警核查申請人房產及社保繳交等情況;2、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當場辦理,列印《常住人口登記表》,交申請人核對並簽名,收繳原戶口簿或在當事人頁蓋注銷章。3、對代管戶人員簽發集體戶口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⑦ 深圳集體戶口遷移問題
交違約金咯,公司培養你也是花金錢的,還幫你解決戶口的問題,大大的節約你自己去跑的時間加金額了。你都跳槽了,相信有更好的工作條件,何必再乎5000塊錢呢!!5千在深圳也不算很多,關鍵是解決一一下重要的事,我覺得5千值得給。退一步想,如果你的戶口還在老家,而你現在又要為戶口的事情跑個七八趟,車費都不止5000了。何苦呢。
⑧ 深圳集體戶口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上大學,高校會要求你把戶口遷過去,這就是學校的集體戶口;2,畢業後,戶口就直接遷移到用人單位,這是單位的集體戶口;3,如果單位不具備立戶條件,那麼就要把戶口掛靠到人才服務中心,這是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