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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如何查詢招調員工時間

發布時間: 2022-07-08 15:40:43

㈠ 我審請了招戶口招調,現在到什麼環節,在那能查到,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能不能看到招調信息情況,有沒有

根據情況,你應該是參與深圳的招調吧,請注意辦事流程,對比你自己到那一步了吧。
辦理招調工的一般流程:
(一)簽訂代理協議擬招調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個人申報代理機構審查後雙方簽訂《個人委託市外招調工代理協議》。
(二)申報信息個人申報代理機構認為擬招調員工符合個人申報基本要求的,擬招調員工應當如實填寫《個人申報市外招調工信息採集表》,個人申報代理機構受理並進行網上申報。
(三)信息預審通過並下達信息預審號個人申報代理機構網上申報後,系統會自動預審通過並生成信息號。個人申報代理機構將以簡訊方式通知擬招調員工。擬招調員工收到信息預審通過的手機簡訊後,應與個人申報代理機構聯系,需要調檔的,請主動說明並向指標發放窗口索取調檔函調檔。然後按照材料清單所列項目准備材料(參閱擬招調員工個人材料的送審要求)。
(四)材料審核擬招調員工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材料及各種證件原件交個人申報代理機構材料審核窗口審核。審核通過的,個人申報代理機構材料審核窗口將暫時調取擬招調員工提交的各項材料,然後送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事窗口。
(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員接收書面申請材料之日為受理申請之日。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收申請材料後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或電話告知個人申報代理機構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個人申報代理機構按照告知要求補交申請材料的,受理申請之日從補齊材料之日起重新計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同意引進的決定。如在審批過程中存在需要進一步核查的事項,審批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六)辦理結果招調通知(調令)和入戶指標卡下達後,個人申報代理機構將通過簡訊通知擬招調員工前來領取。
(七)後續事項 :
1、擬招調員工憑《招用員工通知》或《員工調動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和《招調員工情況登記表》(表四)到深圳市各區公安分局領取《戶籍准予遷入證明》。如果本人及父母、配偶在深圳沒有房產,可將戶口掛靠落入個人申報代理機構集體戶口本上。個人申報代理機構地址:福田區八卦二路612棟5樓,屬福田公安分局管轄(地址:福田區福民路123號福田區委大院,轄區派出所名稱:八卦嶺派出所)
2、擬招調員工憑《招用員工通知》或《員工調動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和《戶籍准予遷入證明》回原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屬調工的,還需回原工作單位辦理工作關系和社保關系的轉移手續。
3、擬招調員工憑《戶口遷移證》、身份證數碼照回執、2張身份證照片、招調通知第四聯及本人原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交個人申報代理機構統一辦理入戶手續。調入人員須在當年度內辦理報到及入戶手續。《深圳市入戶指標卡》當年度有效,跨年度失效。

註:超齡調入人員需按以下流程領取調令和指標卡:1. 個人申報代理機構通知擬招調個人到市、區社保部門辦理相關核實和補交擬調人超齡社保費手續;2. 個人申報代理機構憑市社保部門開具的《社會保險費用專用收據》或無需繳納超齡社保費用的相關證明,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領取招調通知和指標卡,轉交擬招調人員個人。
時 限: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應完成。

㈡ 深圳辦理招調工手續(公司給我辦)個人要准備哪些資料,在什麼地方辦

系統將會根據每個擬招調人員的申報情況自動生成個性化的材料清單。擬招調人員應當按照清單要求結合本指引准備送審材料。
(一)《深圳市招工審查表》
註:此表為招工人員提供,由網站申報生成,登記表中所填內容須與提交的書面材料信息一致,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二)《深圳市招工登記表》
註:此表為招工人員提供,可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或從本指南匯編復印,由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或鄉鎮政府)辦理審核簽章手續。
(三)失業人員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註:此項為招工人員提供,如果戶籍地無此證,可提供戶籍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失業證明(原件1份)。(符合條件的農業戶口人員不需提供)
(四)《深圳市調工審查表》
註:此表為調工人員提供,由網站申報生成,登記表中所填內容須與提交的書面材料信息一致,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五)《深圳市調工登記表》
註:此表為調工人員提供,可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或從本指南匯編復印,由調出單位辦理審核簽章手續。
(六)工作檔案及在戶籍地繳納社會保險的清單或證明
註:1.此項為調工人員提供。2.社保證明應有起止時間、用工類別等內容。
(七)半年內《深圳市招調人員入戶體檢表》
註:體檢表應貼本人照片,並由體檢醫院填寫體檢結果,體檢結果應為合格,詳見《深圳市招調人員入戶體檢指引》。
(八)學歷、學位證書
註: 1. 學歷證書應是畢業證,中專以上學歷需審核畢業證書、學籍檔案及驗證證明書。中專學歷須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大專以上學歷需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全國統一印製、統一編號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有學位的,應當同時提供學位證書和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驗證證明》(上述證件驗原件,收復印件);如檔案遺失,可復印存放在學校的學籍檔案並附加蓋學校公章,並由畢業學校開具證明。
2.境外學歷須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憑驗證書。
3.高級技工學校畢業生,用人單位應當對其學歷進行發函核實並提供《關於核實高級技工學校學歷的復函》(具體式樣見本指南匯編附表)。
4.高中畢業證書已遺失的,可提供由畢業學校和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具體樣式見本指南匯編附表)。
(九)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和居住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註:1.擬招調人員須提供本人的戶口簿(含首頁)和身份證。
2.屬集體戶且無法取出原件的,可提供該人集體戶中戶口頁復印件(需加蓋公安部門公章),或由其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具體樣式見本指南匯編附表)。
3.如果戶口本上的身份證號碼與身份證上的號碼不一致的,需提供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應當說明同一個人為何出現兩個不同身份證號的原因,並且將其所有戶籍資料統一為一個有效身份證號。
4.對擬引進人員有社保繳納年限要求的,需提供本人一年以上有效居住證。
(十)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註:1. 擬招調員工持有專業技術資格的,經全國統考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應提供含發證審批部門意見的考試合格人員發證登記表,如持有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人員,應同時提供含資格審批部門意見的檔案材料(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資格呈報表或專業技術資格認定通知等)。持有廣東省外非全國統考取得的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當提供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
2.擬招調員工持有職業資格證書的,應當提供證書原件以及證書照片頁和等級頁的復印件。在深圳市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考試、成績合格且已在網上公布、但未領到證書的擬招調員工,可在網上列印成績單,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十一)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註:由戶籍地派出所出具。
(十二)投資納稅遷戶資格條件審核證明書
註:投資納稅遷戶人員需提供。由公安部門出具。
(十三)婚姻、配偶及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註:1.已婚人員須提供結婚證,離異人員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如夫妻雙方有前次婚姻的,需提供前次婚姻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
2.根據我市計生部門管理規定,遷戶人員應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材料,詳見《遷戶過程中計劃生育審核須知》;
3.已婚人員須提供配偶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及現實表現和政治鑒定(由配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居委會出具),如已婚人員配偶為外籍或者香港、澳門、台灣人士,須提供配偶的護照和未參與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組織和活動的個人申明。
(十四)隨遷子女政策說明及材料
註:根據市公安部門入戶規定,擬引進人員的18周歲以下子女(大中專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齡在20周歲以下且仍在中學就讀的子女可申請隨遷,隨遷子女戶籍需與本人在同一戶口本上。隨遷年齡在16—20周歲仍在中學就讀的子女需提供在校學生證明書。
註: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技師及以上職業等級資格的可辦理異地隨遷子女,但須提供隨遷子女戶口簿(含首頁)及出生醫學證明。
(十五) 「農轉非」附加材料。
註:需辦理「農轉非」手續的招工人員提供。
申報材料中,招工適應條款所要求的主要材料需提供復印件二份(如:以專業技術或職業資格申報的需提交專業技術或者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二份;以投資納稅申報的須提供近三年注冊登記信息查詢單復印件)。
(十六)其他資格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註:提供相關條件的證明材料。如屬於廣東省和國家部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或深圳市科技進步獎的項目主要完成人、深圳市高層次人才等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要准備這些資料。不是公司給你辦嗎,在什麼地方辦他應該清楚。
來自深圳捷順培訓學校

㈢ 深圳招調工政策--招調員工條件

招調員工條件
第九條 擬招調人員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城鎮戶籍(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註:非城鎮也可以,但要符合第十五條規定。最簡單的辦法考兩個高級證書;
(二)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當年公布的《深圳市招調員工職業工種目錄》中對學歷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深圳市招調員工職業工種目錄》】
註:也就是說最低學歷必須為高中或中專。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註:這個很多超過35歲的朋友要著急了,其實政策規定了,有年齡放寬政策,具體可以參考【2009年哪些人群可放寬招調年齡限制】
(四)已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註:這是今年招調工新增的一條,提醒大家需要辦理招調工的盡快找公司核實,看是否辦理!
(五)所從事的職業或所學專業與用人單位擬安排的職業對口;
註:這里是「或」,即並不是要學什麼就一定要做什麼才給調,比如,我學電子,但是我從事編輯工作,同樣可以;
(六)申報招調前在本單位連續繳納工傷保險費滿半年以上;
註:這點非常重要!也是勞動局今年一個狠招。什麼叫「工傷保險」,其實就是包含在我們每個月的社保裡面;之所以要求這個,有兩個原因:一是個人必須在這個單位繳滿半年社保,並且社保裡面有工傷保險一項,勞動局是規定企業必須給員工交的,但如果企業耍手段不交,那就別想調了。二是對於那些社保不夠,想補交的人,也麻煩了,工傷保險是按月交的,所以再想掛靠其他公司調,估計也不行了。
(七)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八)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
(九)身體健康。
註:如果是個人身份申報,還需要到指定的醫院體檢。(具體醫院請留意個人招調的板塊信息)
已婚的擬招調人員,其配偶須為非失業人員並同時符合前款第(一)、(二)、(三)、(七)、(八)、(九)項規定或者符合我市有關公務員、職員招調政策規定的條件。
註:「配偶須為非失業人員」是多年的要求,需提供社保證明,不一定是要在深圳繳納的。
本辦法第十條第(十)項至第(十四)項規定的擬招調人員、第十一條第(六)項以及第(十六)項至第(十九)項規定的擬招調人員不受本條第一款第(四)、(六)項規定的限制,第十一條第(八)項、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的擬招調人員不受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限制。
註:也就是說納稅型的個人,不需要辦理就業手續,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要求。
<先了解核准和審批的區別?>
第十條 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擬招調人員,核准下達計劃指標:
(一)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
註:注意是技師
(二)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在深圳繳納養老保險費滿3年以上的;
註:必須考的是深圳市的社會化工種。有朋友咨詢我,說政策規定養老保險一定要3年。注意了,這里是只是核準的要求,每年有80%以上的人都是通過審批辦理的。
(三)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以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舉辦的技能競賽中獲獎的;在廣東省、深圳市勞動保障部門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
(四)獲得我市、廣東省或國家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的項目主持人;
(五)具有發明專利,獲國家專利證書,且作為知識產權入股本市企業的;
(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
(七)具有工程技術類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在深圳繳納養老保險費滿2年以上的;
(八)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並獲學士以上學位,在深圳繳納養老保險費滿2年以上的;
(九)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優秀保安員及先進工作(生產)者;
【註:第(一)項至第(九)項屬技術技能招調入戶條件】
(十)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且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企業的法定代表(負責)人;
(十一)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的企業主、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的稅額累計在60萬元人民幣以上;
(十二)在深圳就業的個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累計在24萬元人民幣以上;
(十三)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額累計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上;
【註:第(十)項至第(十三)項屬投資納稅招調入戶條件,第一款第(十)項至第(十三)項規定的企業法定代表(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主,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必須連續3年在同一單位,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十四)隨軍家屬。
【註:第(十四)項屬政策性招調入戶條件。】
第十一條 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擬招調人員,審批下達計劃指標:
(一)持有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的;
(二)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
(三)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
(四)參加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考務並監管的勞動保障部或廣東省勞動保障廳統考且獲得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
(五)參加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的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獲得兩個工種模塊中級以上合格證書的;
(六)經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技術工人交流而引進的;
(七)持有非我市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參加我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的技能鑒定相應等級的綜合水平測試合格的;
(八)持有高級技工學校學歷和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技校畢業生(持雙證的高級技工學校畢業生);
(九)在本市區級勞動部門組織的技能競賽中獲獎的;
(十)經市勞動保障部門確認競賽方案並按方案規定可享受招調員工優惠政策的深圳市各行業和各企業組織舉辦各類技能競賽中, 獲獎的;
(十一)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不含應屆畢業生);
(十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學歷,在深圳繳納工傷保險費滿2年以上的;
註:這是09年政策中的一個重大放寬政策,即,「大專學習不需要考試了」。但是提醒大家,不能片面的理解。這里給予說明:
A、全日制普通大專指:經過全國高考統考入學,參加全日制大專學習的院校。自考、函授、夜大、電大、或經成人高考讀取的各類大專等需要考試;
B、如果符合全日制大專要求,但只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則仍需考試,且如果選擇計算機類的工種,需考兩門高級:a.是農村戶口 b.有小孩隨遷 c.如果是調工,年齡35歲以上,40歲以下 d.配偶是農村戶口;
(十三)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
(十四)經市勞動保障部門同意,由企業組織考評,考評成績合格並公示無異議的本企業員工;
(十五)參加我市技能水平測試合格的;
【註:前款第(一)項至第(十五)項屬技術技能招調入戶條件】
(十六)立戶企業中個人出資2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出資時間一年以上的投資者,或注冊資本2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任期一年以上的立戶企業法定代表人;
(十七)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均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立戶企業法定代表人;
(十八)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均在8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人和個人獨資企業主;
(十九)在我市注冊,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均在8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個體工商戶。
前款第(一)項至第(十五)項屬技術技能招調入戶條件,第(十六)項至第(十九)項屬投資納稅招調入戶條件。
第一款第(十六)項至第(十九)項規定的企業法定代表(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主、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必須連續3年在同一單位,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第十二條 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政策性夫妻分居擬招調人員,優先審批下達計劃指標:
(一)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人員的配偶;
(二)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高級職業資格人員的配偶;
(三)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人員的配偶;
(四)本市機關、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副處級以上人員的配偶;
(五)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的配偶;
(六)立戶企業中個人出資200萬元人民幣以上投資者的配偶;
(七)本人符合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核准下達計劃指標條件之一的人員;
(八)其他具有高級以上職業資格,或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中級職業資格,或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夫妻分居人員,進行統一計分排序,按計分高低下達計劃指標。
第十三條 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條件,且在深圳繳納工傷保險費滿2年以上的下列條件之一的擬招調人員,可以由代理機構代理辦理個人招調手續:
(一)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緊缺急需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
(二)深圳市高等職業技術院校、高級技工學校畢業並同時取得我市勞動保障部門頒發的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
(三)在市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由市勞動保障部門授予「深圳市技術能手」稱號或由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主辦行業部門授予「深圳市**行業技術能手」稱號的;
(四)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並獲學士以上學位的;
(五)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
(六)具有工程技術類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
(七)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且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企業的法定代表(負責)人;
(八)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的企業主、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的稅額累計在60萬元人民幣以上;
(九)在深圳就業的個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累計在24萬元人民幣以上;
(十)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額累計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上。
前款第(一)項至第(六)項屬技術技能招調入戶條件,第(七)項至第(十)項屬投資納稅招調入戶條件。
第一款第(七)項至第(十)項規定的企業法定代表(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主、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必須連續3年在同一單位,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第十四條 以招工方式辦理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其年齡限制可適當放寬(屬已婚的,其配偶年齡可相應放寬):
(一)在深圳繳納工傷保險費滿2年以上,且屬於緊缺急需的高級工,其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二)屬於緊缺急需的技師、高級技師,其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第十五條 以調工方式辦理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其年齡限制可適當放寬(屬已婚的,其配偶年齡可相應放寬):
(一)具有高級職業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二)具有技師職業資格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三)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8周歲;
(四)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
(五)獲得我市、廣東省或國家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的項目主持人員的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
(六)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以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舉辦的技能競賽中獲獎的;在廣東省、深圳市勞動保障部門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優秀保安員及先進工作(生產)者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七)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並獲學士以上學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八)符合本辦法第十條第(十)項至第(十三)項投資納稅調工入戶核准條件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主,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其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納稅額超過第十條第(十)項至第(十三)項規定納稅額一倍以上的投資者,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
(九)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六)項至第(十九)項審批條件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投資者,其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十)以夫妻分居條件調入的,擬調入人員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第十六條 擬招調人員現已在我市工作的,在扣除其本人在我市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累積年限後,其招調年齡未超過本辦法規定的相應年齡的,可以申報招調,但符合審批條件的擬招調員工在招工、調工時的年齡不得超過48周歲。屬超齡調工的,還需按規定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
第十七條 下列人員在辦理招工時,屬於農業戶口的,可申請辦理「農轉非」手續;已婚的,其配偶不受戶籍類別的限制:
(一)符合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擬招調人員;
(二)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二)、(四)、(七)、(八)、(九)、(十)項條件中具有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擬招調人員;
(三)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五)項條件中兩個工種模塊均為高級合格證書的擬招調人員;
(四)在深圳繳納工傷保險費滿2年以上,且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條件中緊缺急需工種的擬招調人員。
詳情請諮詢高級技工學校

㈣ 2006深圳招調工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印發《深圳市企業招調員工實施
辦法》的通知
(2006年4月27日)
深勞社〔2006〕67號
為規范深圳市企業單位招調員工工作,積極引進所需技術技能人才,促進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深圳市關於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深府〔2005〕125號)的規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企業招調員工實施辦法》現已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企業招調員工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深圳市企業單位招調員工工作,積極引進所需技術技能人才,促進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深圳市關於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深府〔2005〕125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企業單位招調入戶我市的員工,適用本辦法,但按計劃接收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幹部身份人員調入除外。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招調員工包括招工和調工。對在深圳市外已就業、有工作關系且已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按調工辦理,其他人員按招工辦理。
第四條 招調員工工作應遵守依法、公開、公平的原則,並依照有關規定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條 招調員工實行全市統一政策、統一信息管理系統、統一職業技能鑒定和實操測試。
第六條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勞動保障部門)、區勞動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勞動部門)依照市、區勞動管理事權劃分原則分別辦理我市招調員工有關工作。
第二章 企業立戶條件

第七條 在本市注冊的法人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且經工商年檢合格的,可以申請辦理招調員工立戶:
(一)上一年度納稅額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
(二)上一年度出口創匯額2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
(三)經市相關主管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先進技術企業,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專利產品的企業;
(四)具有我市重大建設項目或高新技術開發項目需要招調相關人才的企業。
第八條 未達到立戶條件的企業或其他用人單位,需引進持有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員工以及其他企業生產急需的特殊人才的,可向市勞動保障部門、區勞動部門舉辦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申請代理引進。

第三章 招調員工條件

第九條 擬招調人員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城鎮戶籍(本辦法第十四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當年公布的《深圳市招調員工職業工種目錄》中對學歷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所從事的職業或所學專業與用人單位擬安排的職業對口;
(五)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六)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
(七)身體健康。
已婚的擬招調人員,其配偶須為非失業人員並同時符合前款第(一)、(二)、(三)、(六)、(七)項規定或者符合我市有關公務員、職員招調政策規定的條件。
第十條 以調工方式調入我市的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其年齡限制可適當放寬(屬已婚的,其配偶年齡可相應放寬):
(一)具有高級職業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二)具有技師職業資格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三)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8周歲;
(四)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
(五)獲得我市、廣東省或國家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的項目主持人員的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
(六)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以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舉辦的技能競賽中獲獎的;在廣東省、深圳市勞動保障部門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優秀保安員及先進工作(生產)者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七)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並獲學士以上學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八)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投資納稅調工入戶核准條件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主,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其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納稅額超過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納稅額一倍以上的投資者,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
(九)符合本辦法第十三條審批條件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投資者,其調工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但仍需按深府〔2003〕56號文的規定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
(十)以夫妻分居條件調入的,擬調入人員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第十一條 擬招調人員現已在我市工作的,年齡可從寬計算,在扣除其本人在我市依法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累積年限後,其年齡未超過本辦法規定的相應年齡的,可以申報招調,但符合審批條件的擬招調員工在招工、調工時的年齡不得超過48周歲,屬調工的,還需按深府〔2003〕56號文的規定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
第十二條 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擬招調人員,核准下達計劃指標: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技術技能招調入戶人員:
1.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
2.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參加深圳社會養老保險滿3年以上的;
3.獲得本市、廣東省或國家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的項目主持人;
4.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以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舉辦的技能競賽獲獎的;在廣東省、深圳市勞動保障部門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優秀保安員及先進工作(生產)者;
5.在符合我市產業發展要求的優勢傳統產業領域工作,具有我市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在深圳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的;
6.具有發明專利,獲國家專利證書,且作為知識產權入股本市企業的;
7.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
8.具有工程技術類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參加深圳社會養老保險滿2年以上的;
9.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並獲學士以上學位,參加深圳社會養老保險滿2年以上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資納稅招調入戶人員:
1.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且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企業的法定代表(負責)人;
2.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的企業主、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的稅額累計在60萬元人民幣以上;
3.在深圳就業的個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累計在24萬元人民幣以上;
4.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額累計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上;
上列企業法定代表(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主,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必須連續3年在同一單位,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三)隨軍家屬。
第十三條 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擬招調人員,審批下達計劃指標:
(一)持有國家規定的執業資格證書的(具體執業資格目錄見附件);
(二)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
(三)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
(四)經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參加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或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統考獲得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
(五)經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技術工人交流而引進的;
(六)持有非我市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參加我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的技能鑒定的實操測試合格的;
(七)持有高級技工學校學歷和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技校畢業生(持雙證的高級技工學校畢業生);
(八)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不含應屆畢業生);
(九)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
(十)在本市區勞動部門組織的技能競賽中,獲得前三名的;
(十一)寶安、龍崗兩區具有常住戶籍5年以上的居民,其工作地點和住房在特區內,申請招調入特區的;
(十二)立戶企業中個人出資2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出資時間一年以上的投資者,以及注冊資本人民幣2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任期一年以上的立戶企業法定代表人;
(十三)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均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立戶企業法定代表人;
(十四)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均在8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人和個人獨資企業主;
(十五)在我市注冊,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均在8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個體工商戶;
(十六)經市勞動保障部門同意,由企業或行業組織考評,取得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或由企業考評,考評成績合格並公示無異議的本企業員工;
(十七)夫妻分居的。
第十四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第(二)、(四)、(六)項條件中具有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擬招調人員,在辦理招工時,屬於農業戶口的,可申請辦理「農轉非」手續;已婚的,其配偶不受戶籍類別的限制;同時,其未成年子女,可選擇隨父或隨母遷入。

第四章 計劃指標審批原則

第十五條 審批計劃指標採用綜合評價用人單位納稅及擬招調人員個人條件,實行擇優下達的辦法。
第十六條 對積極安置隨軍家屬就業,配合政府促進困難失業人員就業的企業,進行指標獎勵。
第十七條 對高新技術、先進技術,各類政策性扶持的企業及市級重大項目(或高新項目),招調員工指標給予重點保證;對菜籃子工程以及公交、能源、基礎設施等行業的企業,以及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專利產品的企業給予指標傾斜;對政府鼓勵發展的支柱型產業給予指標扶持。
第十八條 簡化大企業招調工手續,其檔案材料、繳納社會保險等資料由企業人事部門審核,勞動保障部門抽查核實;優先滿足大企業招調工需求,確保大企業及時招調所需技能人才。
第十九條 對有特殊專長、特別貢獻的技能人才,可優先下達計劃指標。
第二十條 對政策性安置人員,按相關規定下達計劃指標。
第二十一條 對符合核准條件的擬招調員工,以及符合審批條件且其子女符合隨遷條件的擬招調員工,在下達計劃指標的同時,一並下達子女入戶指標。
第二十二條 市勞動保障部門、區勞動部門在下達計劃指標時,優先滿足符合下列條件的夫妻分居人員:
(一)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人員的配偶;
(二)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高級職業資格人員的配偶;
(三)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人員的配偶;
(四)本市機關、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副處級以上人員的配偶;
(五)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的配偶;
(六)立戶企業中個人出資200萬元人民幣以上投資者的配偶;
(七)本人具有高級以上職業資格,或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中級職業資格,或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夫妻分居人員,進行統一計分排序,按計分高低下達計劃指標。

第五章 企業考評

第二十三條 企業或行業特有工種,由企業或行業協會提出申請,報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認定後,企業或行業協會可以組織技能考評,考評合格者,由市勞動保障部門頒發相應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四條 對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或屬市政府公布的產業導向目錄中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的企業急需的技能人才,其所從事的職業工種,若目前暫未納入社會化職業技能鑒定工種范圍,有能力組織考評的企業可提出申請,經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認定後,由該企業組織考評,考評成績應張榜公示。
第二十五條 在下列企業工作的高級技工學校畢業生和國家計劃內統招的全日制大專畢業生,在深圳工作3年(在申報企業工作1年以上)並已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的,可由所在企業按市勞動保障部門制定的考試規則組織考評。考評成績應在企業內張榜公示。
(一)政府公布享受便利直通車服務的大企業;
(二)市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市投資控股公司系統企業;
(三)政府認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的企業;
(四)政府認定的勞動關系和諧企業。

第六章 招調員工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 市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招調員工工作,並對各區勞動部門招調員工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 市勞動保障部門、區勞動部門應建立和完善招調員工工作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按全市統一的要求辦理招調員工業務,為企業和員工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認真審查本單位擬招調員工的有關材料,由單位經辦人到市勞動保障部門、區勞動部門辦理本單位招調員工業務。
第二十九條 市勞動保障部門、區勞動部門在招調員工審核工作中實行經辦人簽字負責制,簽字人為直接責任人。工作人員違反有關規定的,經查實後按下列情況予以處理:
(一)不嚴格審查招調材料,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批評教育並調離審核工作崗位;
(二)參與弄虛作假或不按規定辦理的,調離審核工作崗位並酌情給予紀律處分;
(三)受賄索賄、徇私舞弊的,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確保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在招調員工報批過程中實行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人事負責人和單位經辦人共同簽字負責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勞動保障部門、區勞動部門不予辦理該單位招調員工業務,並建議用人單位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經辦人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空掛辦理招調員工的;
(二)偽造或故意提供虛假招調員工材料的;
(三)行賄、受賄或者索賄的。
第三十一條 擬招調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招調手續,已調入者由有關單位退回原單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虛假材料的;
(二)由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和實操測試的;
(三)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市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全市社會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變化等情況,調整年度《深圳市招調員工職業工種目錄》。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所指數字均包含本數。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勞動保障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深圳市企業招調員工管理規定》(深勞社〔2005〕31號)同時廢止。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我市2006年用人單位招調員工工作
有關事項的通知
(2006年4月27日)
深勞社〔2006〕68號
為做好我市2006年度用人單位招調員工工作,根據《深圳市企業招調員工實施辦法》(深勞社〔2006〕67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調員工手續辦理
(一)全市勞動保障系統統一使用招調員工網上辦公系統,並按統一的辦事程序和要求審核招調員工材料。
(二)2005年度已立戶且上年度未違反招調員工規定的用人單位,憑年審合格的工商營業執照和上年度納稅證明領取《深圳市2006年市外招調員工辦事手冊》和《2006年市外招調員工文件及辦理招調手續的相關政策依據》辦理立戶手續;新立戶的用人單位按《實施辦法》的立戶條件提供相關材料辦理立戶手續,並領取《深圳市2006年市外招調員工辦事手冊》和《2006年市外招調員工文件及辦理招調手續的相關政策依據》。
(三)立戶辦理時間為2006年5月8日至10月31日。申報招調工個人計劃的時間為2006年5月8日至11月15日。
(四)特區內下列用人單位到市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招調手續:
1.市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市投資控股公司系統企業;
2.注冊資金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1000萬元人民幣)的企業;
3.中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駐深單位;
4.生產基地在特區外,但生活基地在特區內的市屬大型企業。
特區內上列單位以外的其他用人單位到所在地的區勞動(人力資源)部門辦理招調手續。
(五)寶安區、龍崗區內用人單位依照《實施辦法》招調員工的,到所在地的區勞動部門辦理招調員工的有關事宜。
(六)對於符合核准條件的擬招調員工,電腦會自動下達計劃指標,對其他人員則根據指標下達與獎勵的原則分批進行鎖定,審批結果在網上公布。
(七)勞動保障部門在計劃指標下達後的有效期限內受理擬招調員工個人材料。用人單位應在計劃指標有效期內送審擬招調工員工個人材料。
(八)經審核同意招調的人員,應於12月31日之前領取《員工調動通知》或《招用員工通知》和《深圳市2006年入戶指標卡》,並到公安部門辦理戶籍遷移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二、指標審批及獎勵
市(區)勞動保障部門實行安置隨軍家屬及困難失業人員與招調工指標審批下達相結合的辦法,市勞動保障部門按下列方法進行指標審批及獎勵:
(一)以納稅額定企業基本指標:納稅5—50萬元人民幣(含50萬元)的,下達1個指標;納稅50—100萬元人民幣的,下達2個指標;納稅額增加50萬元人民幣,則增加1個指標。
(二)創匯立戶企業,下達1個指標。
(三)以安置困難失業人員就業多少確定獎勵指標,每安置1名困難失業人員就業(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獎勵3個指標,但虛假安置騙取指標的,取消企業立戶並記入黑名單,3年停辦招調工業務。安置隨軍家屬1名上崗就業(簽訂勞動合同2年以上),獎勵6個指標。
(四)用人單位招聘困難失業人員,請到深圳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登記招聘(地址:八卦二路612棟6樓13、14號窗口,電話82132811)或自行招聘。簽訂合同後,到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就業登記備案(地址:八卦二路612棟6樓4號窗口,電話82132850),我局勞動力資源管理處憑就業登記備案,落實獎勵指標。安置隨軍家屬就業請到就業管理處登記,我局可直接對有能力安置隨軍家屬的單位下達安置任務,對於拒絕完成隨軍家屬安置任務的單位停止辦理該單位的招調工業務,對於積極安置的,則給予獎勵。
(五)直通車企業、高科技企業及其他政策性扶持企業可優先下達指標。
(六)各區勞動(人力資源)部門可根據本區立戶企業的具體情況自行制定納稅及獎勵的辦法,在本區內執行。
三、職業技能鑒定及企業考評
(一)擬招調員工如需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的,職業技能鑒定標准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中級以上職業標准執行,可選擇的工種范圍一般應在《2006年度深圳市招調員工職業工種目錄》(以下簡稱《職業工種目錄》,見附件1)之內。
(二)《職業工種目錄》中的「職業技能鑒定工種」,是列為今年招調工范圍且我市已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工種,所註明的等級為符合招調工條件起點等級,技能鑒定時間安排和要求見《關於公布2006年深圳市職業技能鑒定考期安排的通知》(深勞社〔2005〕170號)。
(三)符合自行組織考評條件的企業,按我局相關規定執行。
(四)企業按《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申請組織企業考評的,一般應同時具備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員工100人以上、納稅50萬元以上,對達不到上述條件,而又確需自行考評的,報我局勞動力資源管理處審定通過後,由工考辦組織實施。
四、我市優勢傳統產業和支柱產業
《實施辦法》中所稱的優勢傳統產業具體是指機械、服裝、鍾表、傢具、印刷包裝和黃金珠寶六大優勢傳統產業;
支柱產業具體是指高新技術產業、金融產業、物流產業、文化產業。
根據我市產業發展的方向,對相關大企業中從事相關專業多年的人員,在下達指標時予以適當照顧。
五、其他
(一)在市外取得的非統考類職業資格證書,其工種與《職業工種目錄》中的鑒定工種相同的,應當參加深圳市的實操測試。
(二)具有高級職業資格的擬招調人員,其子女16周歲以下(或16—18周歲且為在校中學生的)且與擬招調員工在同一戶口簿上的,可同時辦理「農轉非」及隨遷手續。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我局2005年3月31日發布的《關於我市2005年用人單位招調員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深勞社〔2005〕32號)同時廢止。
附件:1.2006年度深圳市招調員工職業工種目錄
2.執業資格目錄
附件1
2006年度深圳市招調員工職業工種目錄
(一)職業技能社會化鑒定工種
序號 工種代碼 工種名稱 等級 備注
1 03-002 攝影師 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
2 03-048 製冷設備維修工 中級、高級
3 03-051 辦公設備維修工 中級
4 03-055 鍾表維修工 中級、高級
5 03-127 眼鏡驗光員 中級、高級
6 03-801 展示工程技術師 中級、高級
7 03-802 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員 中級
8 03-804 眼鏡定配工 中級、高級
9 03-953 服裝工藝師 中級、高級
10 03-954 服裝紙樣設計師 中級、高級
11 03-955 服裝設計員 中級
12 03-956 助理服裝設計師 高級
13 03-957 服裝設計師 技師
14 04-001 調酒師 中級、高級
15 07-001 農藝工 中級、高級
16 07-002 果樹工 中級
17 07-065 獸醫防治員 中級
18 07-802 茶藝師 中級、高級
19 07-953 水產養殖工 中級
20 09-015 鉗工 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
21 09-018 車工 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
22 09-019 銑工 中級、高級、技師
23 09-021 磨工 中級、高級、技師
24 09-029 電工儀表修理工 中級
25 09-030 電工 中級、高級
26 09-033 電焊工 中級、高級、技師
27 09-041 加工中心操作工 中級、高級
28 09-801 數控銑床操作工 中級、高級
29 09-802 數控車床操作工 中級、高級
30 09-803 數控機床維修工 中級
31 09-804 沖壓模具工 中級、高級
32 09-805 液壓氣動控制工 中級
33 09-806 電火花機操作工 中級、高級
34 09-807 線切割機操作工 中級、高級
35 09-809 注塑模具裝配工 中級
36 13-001 木工 中級、高級
37 13-008 建築油漆工 中級
38 13-011 防水工 中級、高級

序號 工種代碼 工種名稱 等級 備注
39 13-015 測量放線工 中級
40 13-022 管道工 中級
41 13-035 樁工 中級
42 13-036 電梯安裝維修工 中級、高級
43 13-055 水質檢驗工 中級、高級
44 13-085 花卉工 中級
45 13-209 建築裝飾裝修幕牆安裝工 中級、高級
46 13-210 建築裝飾裝修幕牆製作工 中級、高級
47 13-211 裝飾鑲貼工 中級、高級
48 13-212 裝飾塗裱工 中級、高級
49 13-213 精細木工 中級、高級
50 13-214 手工木工 中級、高級
51 13-802 廠內機動車駕駛員 中級、高級
52 13-804 園林施工員 中級、高級
53 13-805 插花員 高級
54 18-371 玉寶石鑒別工 中級
55 18-379 首飾製作工 中級
56 18-400 塑料注塑工 中級
57 18-486 瓦楞紙箱成型工 中級
58 18-805 包裝設計繪圖員 中級
59 18-806 鍾裝配工 中級、高級
60 18-807 手錶裝配工 中級、高級
61 20-001 汽車駕駛員A 高級、技師
62 20-017 汽車維修工 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
63 20-021 汽車維修電工 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
64 20-022 汽車維修漆工 中級、高級
65 20-024 汽車維修鈑金工 中級、高級
66 20-854 集裝箱牽引車駕駛員 中級、高級
67 21-057 用戶通訊終端維修員 中級
68 22-002 化妝師 中級
69 22-009 裝飾美工 中級、高級
70 22-801 電腦美工 中級、高級
71 22-802 卡通動畫師 中級、高級
72 22-804 影視後期製作師 中級
73 29-007 電腦照排工 中級、高級
74 29-019 平版曬版工 中級、高級
75 29-035 平版印刷工 中級、高級
76 30-023 化學檢驗工 中級、高級
77 30-242 食品檢驗工(糖果糕點檢驗) 中級
78 30-243 食品檢驗工(乳及乳製品檢驗) 中級
79 30-244 食品檢驗工(白酒果酒黃酒檢驗) 中級
80 30-245 食品檢驗工(啤酒檢驗) 中級
81 33-089 微生物檢定工 中級、高級

序號 工種代碼 工種名稱 等級 備注
82 33-192 醫葯商品購銷員 中級、高級
83 33-198 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員 中級、高級
84 33-199 葯物制劑工 中級、高級
85 33-903 護工 中級
86 33-906 葯物檢驗工 中級、高級
87 33-907 葯品經營員 中級
88 33-908 助理葯品經營師 高級
89 34-008 中葯購銷員 中級、高級
90 36-003 無線電調試工 中級、高級
91 36-007 電子儀表檢定修理工 中級、高級
92 36-018 家用電子產品維修工 中級、高級
93 36-026 計算機調試工 中級 大專以上學歷
94 36-028 計算機系統操作工 中級、高級 中級須大專以上學歷
95 36-029 計算機軟體工 中級、高級 中級須大專以上學歷
96 36-064 程式控制交換機調試工 中級、高級
97 36-805 激光加工設備安裝維修工 中級、高級
98 36-806 智能卡系統維護員 中級
99 36-807 電子工程計算機輔助設計員 中級、高級
100 36-808 電子圖像處理工 中級、高級
101 36-809 文圖製作工 中級、高級
102 36-810 行動電話機維修員 中級
103 46-006 中式烹調師 高級、技師、高級技師
104 46-007 西式烹調師 高級
105 46-008 中式面點師 高級、技師、高級技師
106 46-009 西式面點師 高級
107 46-011 美發師 高級、技師
108 46-012 美容師 高級、技師
109 46-100 保安員 中級、高級
110 46-105 室內裝飾設計員 高級
111 46-106 室內裝飾設計師 技師
112 46-109 廣告設計師 中級、高級
113 46-110 營養配餐員 高級
114 46-5

㈤ 深圳戶口

深圳市2005年市外招調員工辦事手冊

深圳市2005年市外招調員工辦事手冊

基本概念

1、調工、招工
對在深圳市外已就業、有工作關系且已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按調工辦理,其他人員按招工辦理。

2、分居調工、分居招工
夫妻一方屬特區內戶籍(龍崗、寶安區夫妻分居條件為夫妻一方屬龍崗、寶安戶籍),另一方在深圳市外已就業、有工作關系且已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按分居調工辦理,其他分居人員按分居招工辦理。

3、投資者、法人
是指符合文件規定的,個人出資人民幣200萬元以上且出資時間一年以上的或注冊資金人民幣200萬元以上且任期一年以上的立戶企業法定代表人。

辦理市外招調工業務相關單位常用的電話及網址
1、職業技能鑒定或技能實操測試報名中心電話:12333;
2、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人技術考核辦公室(深圳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咨詢電話:12333;
3、深圳市職業技能訓練中心勞資員培訓電話:83119020,83119025;
4、市勞動保障局:深圳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西廳58—62號窗口(網址:www.gdsz.lss.gov.cn),電話:12333;
5、福田區勞動局:新洲南路沙尾工業區309棟福田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業務窗口),電話:83456512;
6、羅湖區勞動局:文錦中路羅湖區管理中心大廈511房,電話:25666506;
7、南山區勞動局:南山勞動大廈4樓2-4號窗口,電話:26660524;
8、鹽田區人力資源局:新區委大樓4樓426房,電話:25228220,25228426;
9、寶安區勞動局:寶成22區新安三路65號勞動辦公大樓調配窗口,電話:27664440;
10、龍崗區勞動局:中心城龍翔大道27號606房,電話:28917217。

一、申辦立戶
(一)申辦立戶時間:2005年4月8日——2005年10月31日
(二)申辦立戶所需提供的材料:
1、《深圳市2005年市外招調員工辦事手冊》首頁(從深圳市勞動保障信息網下載);
2、2004年度的納稅證明或創匯證明(屬市列重大建設項目、高新技術(項目)、先進技術等政策性扶持企業的只需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認定文件或證書);
3、2004年度工商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
4、屬機關事業單位的需提交擬招調人員的編制卡。

第一步:登陸深圳市勞動保障信息網(http://www.gdsz.lss.gov.cn),進入下載專區,下載「深圳市2005年市外招調員工辦事手冊首頁」(一式兩份),根據要求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一份交市勞動保障部門或區勞動部門,另一份在經上述部門簽章後貼在辦事手冊上。
第二步:登陸深圳市勞動保障信息網,點擊首頁左側菜單欄:網上辦公系統——勞動業務網上申報系統,輸入組織機構代碼和密碼;(密碼的獲取方式:去年已開通網上申報的用戶,密碼保持不變,為了你單位信息資料的安全,請定期修改密碼;新用戶請攜帶單位機構代碼證和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市勞動保障部門或區勞動部門辦理開戶手續,並領取密碼。)點擊招調工申報,錄入招調單位信息,確認無誤後點擊「保存並提交」;
第三步:將立戶所需材料備齊按市、區事權劃分的原則到市勞動保障部門或區勞動部門審核,經審核符合立戶條件的單位給予立戶通過。

二、申報擬招調人員信息

(一)申報時間:2005年4月8日——2005年11月15日
(二)申報需知
1、立戶完成後,仍按上述方式登錄進入系統,點擊「招調人員申報」填報擬招調人員的信息資料。
2、人員信息填報完成後,在不能保證填報的信息是否准確和真實的情況下,先選點「保存」鍵,然後選點「列印」鍵,將擬招調員工的個人信息列印出來交由其本人復核,經其本人簽字確認後才正式「提交」擬招調員工的信息資料。
3、對於符合核准、免試、夫妻分居、政策性安置和其他等不需要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或技能實操測試的,應在工種目錄范圍內選擇相同或相近的工種。
4、信息一提交,就會傳輸到網上審批系統。對於符合核准條件的人員,系統會自動通過信息預審,生成信息號;對於非核准人員,工作人員會按申報的時間先後和條件高低分期分批鎖定信息,進行信息預審,預審通過的會生成信息號。如果所錄入的信息資料沒有進入鎖定審批狀態,用人單位仍可自行在電腦上更改已發現填報有錯誤的信息。
5、所申報的信息資料經過審查後,信息預審及調配審批的結果可以通過「勞動業務網上申報系統」中「招調工申報」菜單下的「招調工辦理查詢」子菜單進行查詢,或通過手機簡訊息的形式告知用人單位經辦人。個人憑身份證號碼也可以在深圳市勞動保障信息網上查詢。
6、信息預審通過後,企業經辦人員送審擬招調人員個人材料前發現擬招調員工或配偶或子女的信息有誤時,可立即在網上直接修改相關的信息,原生成信息號取消,重新進入信息預審環節,待信息預審通過後,報送材料。
7、擬招調人員個人材料送審後,仍需修改信息的,可在網上申報系統中直接修改相關的信息,重新進入信息預審環節,或通過專題報告程序修改。

三、分居計分排序及子女隨遷

(一)夫妻分居計分排序
符合分居條件的擬招調人員,在申報人員信息後,按其分居排分的情況擇優預審通過並生成信息號。夫妻分居人員招調員工計分辦法如下:
1、分居時間:每分居1個月計2分(計算分居時間的最後截止月份統一為2005年12月)。
2、擬招調者本人學歷:大專以上8分,中等職業學校(中專、中技、職高)6分,高中4分。
3、擬招調者本人技術等級及職稱:助理級職稱10分,員級職稱5分,初級技術等級5分。
(二)小孩隨遷的原則
1、1998年7月22日以後出生的子女,且戶口與擬招調員工在同一戶口本上的,可隨擬招調員工隨遷。
2、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子女,且不滿16歲(或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子女,但屬在校中學生)的,一般應隨母遷入,但如果父親 獲得高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職業目錄范圍內)且與父親在同一戶口本的,可隨父遷入。

問題補充: 四、煤礦、歸難僑安置等政策性安置

屬煤礦、歸難僑安置的擬招調人員,辦理立戶時,提供安置單位2004年度工商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和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局、僑辦審核的屬政策性安置人員的文件、證明。申報個人信息後,根據相關文件的名單,實行專項下達指標。

五、送審招調員工個人資料

(一)用人單位自行商調、調檔和審檔
我市用人單位決定從市外招調員工後,向擬招調員工所在地相關單位和部門發出《深圳市招調員工聯系函》(表一)和《深圳市商調(招用)員工登記表》(表四),對擬招調員工進行商調和調檔,《深圳市招調員工聯系函》(表一)不需深圳市勞動保障部門或區勞動部門加蓋公章。擬調入人員需由調出單位辦理審核簽章手續;擬招入人員由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或鄉鎮政府)辦理審核簽章手續。辦完簽章手續後,有關資料連同檔案一並發回我市用人單位。
(二)報送個人材料
在獲得信息預審通過的信息後,進入「審查表列印」菜單,查詢出該信息,錄入條形碼號碼,保存後列印「材料清單」和《深圳市招調員工審查表》,貼上條形碼。用工單位的勞動保障管理員備齊材料送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對所送審材料的詳細要求見本手冊的「八、送審招調工材料需知」。
用人單位從事招調工作的勞動人事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審查報送材料,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和准確性,協助勞動保障部門共同提高辦事效率,減少更改信息的工作量。
電腦系統自動記錄企業報送材料後修改信息的次數,對提出修改要求次數過多的勞動人事工作人員給予提醒、批評,對明顯屬勞動人事幹部不認真核對而多次出現錯誤的,勞動保障部門有權向用人單位發出更換工作人員的建議函。
(三)審核材料及批准時限:10個工作日(如系在深圳辦理農轉非手續的則在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局批量審批後的10個工作日)

六、領取《招用員工通知》或《員工調動通知》和《深圳市入戶指標卡》

在規定的辦理時限內,審批結果會在「勞動業務網上申報系統」顯示並通過手機簡訊息的形式告知。如果通過審核,由單位的勞動保障管理員憑本手冊及由「勞動業務網上申報系統」上列印出的經單位蓋章的《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表五)到勞動保障部門領取《招用員工通知》或《員工調動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
如屬超齡調動的,應在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按規定補交超齡養老保險費後,憑補交單據及上述資料領取《員工調動通知》和《深圳市入戶指標卡》。

七、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一)憑《招用員工通知》或《員工調動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表五)到深圳市公安部門領取《戶口准遷證》。
(二)屬調工的,憑《員工調動通知》 和《戶口准遷證》,回原單位辦理工作關系和社保關系的轉移手續,回原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屬招工的,憑《招用員工通知》和《戶口准遷證》回原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憑「戶口遷移證」到深圳市公安部門指定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八、送審招調工材料需知

特別提示:
1、用人單位在信息預審通過後,准備個人檔案和下列材料送交勞動保障部門業務辦理窗口;
2、以下為申報招調工所需材料,請用A4紙復印清晰(有公章的材料,公章要復印清楚),並按下列順序排列,裝訂整齊。材料不齊或與申報信息不符的,不能收材料,且不予審批;
3、各項所需材料都已註明注意事項,請仔細研讀如下內容。
1.《深圳市招調員工審查表》(表三)
注意事項:
(1)此表應從「深圳市招調員工信息系統」生成並列印出,並貼上照片和條形碼,否則無效;
(2)本人應在本人承諾處簽名,無簽名,表無效;
(3)招調單位必須在此表上加蓋單位公章;
(4)勞動保障管理員、人事負責人、單位負責人都必須在此表上簽名,否則無效;
(5)如招調單位無主管部門,主管部門簽章處可為空白。
2.《深圳市商調(招用)員工登記表》(表四)
注意事項:
(1)此表可從「深圳市勞動保障信息網」上下載,也可復印本手冊上的樣表;
(2)填寫此表必須認真閱讀該表背面「表格使用說明」後再填寫。
3.擬招調人員的學歷證書
注意事項:
(1)學歷證書必須提供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結業證書、學業證書、肄業證書無效。工作人員審查原件,收復印件。(中專及以上學歷的,還需審查學籍檔案);
(2)如高中畢業證書已遺失,可提供由畢業學校和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具體樣式見附表中的「畢業證明」;
(3)對不能立即作出判斷的畢業證書,工作人員可以要求辦事人員提供驗證證明或者借用該證書,在作出判斷後再予以處理;
(4)學籍檔案遺失的,必須由畢業學校和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主管部門開具證明,並附加蓋學校公章的學籍檔案復印件 。
4.擬招調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注意事項:
(1)如果在擬招調人員信息中有職稱的信息,必須提供考試、評審認定證書原件和專業技術職稱等級頁的復印件,工作人員審查原件,收復印件;
(2)廣東省外評審的中級職稱證書必須提供深圳市人事局職稱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驗證證明。
5. 擬招調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
注意事項:
(1)如果在擬招調人員信息中有職業資格等級的信息,必須提供證書原件以及證書照片頁和等級頁的復印件,工作人員審查原件,收復印件;
(2)對不能立即作出判斷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工作人員可以要求企業辦事人員提供驗證證明。
6.戶口本和身份證
注意事項:
(1)必須同時提供本人、配偶、小孩的戶口本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小孩如無身份證,可不用提供),審原件,收復印件;
(2)必須同時提供雙方戶口本的首頁、本人頁、配偶頁以及小孩頁的復印件和身份證的復印件;
(3)如為集體戶,且無法取出原件,在提供集體戶中該人戶口頁的復印件(加蓋公安部門公章)同時必須提供由其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全國統一格式的戶籍證明,具體樣式見本手冊第21頁的「戶籍證明」樣板,窗口收原件。
(4)如果戶口本上的身份證號碼與身份證上的號碼不一致的,需提供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上還必須說明同一個人為何出現兩個不同身份證號的原因,並且將其所有戶籍資料統一為一個身份證號。
7.在校中學生證明
注意事項:
(1)隨遷子女如系16—18周歲的,必須提供;
(2)隨遷子女在深圳上學的,可由深圳就讀的學校開具;
(3)「在校中學生證明」可以在「深圳市勞動保障信息網」下載,也可復印本手冊上的樣表。
8.婚姻證明
注意事項:
(1)未婚者提供《擬招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表六)作為未婚證明,此表可下載或復印,窗口收原件;
(2)已婚者提供《結婚證》原件和證書照片頁和姓名頁的復印件;
(3)離婚者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原件和復印件,審原件,留復印件;
(4)再婚者提供《結婚證》和原離婚的相關材料;
(5)喪偶者提供公安部門喪偶證明材料。
9.計劃生育證明(如有變動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注意事項:
(1)按照該表說明如實填寫《擬招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表六),窗口收原件。
(2)屬只生育一子女的,必須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只收養一個子女未生育的,必須提供《收養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有二個子女,屬雙方均是再婚,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現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必須提供雙方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屬喪偶的,必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喪偶證明材料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上核原件,收復印件;其他有二個子女的,必須由擬招調單位所在區計生局出具審核證明,窗口收原件;
(4)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的已婚擬招調女性必須提供深圳市、區計生中心的婦檢證明,窗口收原件。
10.失業員工證(待業證)或辭職證明
注意事項:
(1)此項材料只限招工者提供;
(2)失業員工證(待業證)審原件,收復印件;
(3)如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已經取消上述兩證的辦理,也可用當地勞動保障部門開具的失業(待業)證明,收原件;
(4)開具辭職證明的單位必須在擬招調員工的個人檔案中有體現。
11.配偶方的學歷證書
注意事項:除不用提供學籍檔案外,其他與第3項的注意事項相同。
12.配偶方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
注意事項:與第4、5項的注意事項相同。
13.招工或調工(干)通知書
注意事項:
(1)此項僅要求屬夫妻分居招調的人員提供;
(2)必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審原件,收復印件。
14、材料清單
注意事項:「材料清單」由「深圳市勞動業務網上申報系統」中列印出。
15、其他材料
注意事項:
(1)所有擬招調人員在網上填報有辦理勞務工時間的信息,工作人員可視情況需要要求提供勞務工手續材料(因身份證號碼有誤,審批系統無法提取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需提交繳納社會保險的清單);
(2)擬招調人員屬立戶企業法定代表人、投資者或個體經營者,必須提供《核准內資有限責任公司注冊登記的有關資料》(工商部門出具)等能夠證明招調人員經濟身份的相關材料。

附深圳市市外招調工常用樣表及填表說明:
1、《深圳市招調員工聯系函》(表一)
2、《擬招調人員信息表》(表二)
3、《深圳市招調員工審查表》(表三)
4、《深圳市商調(招用)員工登記表》(表四)
5、《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表五)
6、《擬招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表六)
7、《畢業證明》
8、《在校中學生證明》
9、《戶籍證明》
10、《招用員工通知或員工調動通知和深圳市入戶指標卡領取登記表》

相關表格及具體辦理程序下載:http://www.shenzhen.molss.gov.cn/download/22.doc

信息來源: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更新日期:2005.04.06

㈥ 深圳2011招調工辦理具體流程

辦事流程
(一)簽訂代理協議
擬招調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個人申報代理機構審查後雙方簽訂《個人委託市外招調工代理協議》。
(二)申報信息
個人申報代理機構認為擬招調員工符合個人申報基本要求的,擬招調員工應當如實填寫《個人申報市外招調工信息採集表》,個人申報代理機構受理並進行網上申報。
(三)信息預審通過並下達信息預審號
個人申報代理機構網上申報後,系統會自動預審通過並生成信息號。個人申報代理機構將以簡訊方式通知擬招調員工。
擬招調員工收到信息預審通過的手機簡訊後,應與個人申報代理機構聯系,需要調檔的,應主動向代理機構說明,辦理調檔手續。然後按照材料清單所列項目准備材料。
(四)材料審核
擬招調員工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材料及各種證件原件交個人申報代理機構材料審核窗口審核。審核通過的,個人申報代理機構材料審核窗口將暫時調取擬招調員工提交的各項材料,然後送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事窗口。
(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員接收書面申請材料之日為受理申請之日。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收申請材料後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個人申報代理機構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個人申報代理機構按照告知要求補交申請材料的,受理申請之日從補齊材料之日起重新計算。
所補材料需於業務受理截止時間11月30日之前補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同意引進的決定。如在審批過程中存在需要進一步核查的事項,審批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六)辦理結果
如系在深圳辦理「農轉非」手續的,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批准並下發《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指標卡》。招調通知(調令)和入戶指標卡下達後,個人申報代理機構將通過簡訊通知擬招調員工領取。
這就是具體流程,詳細的可以問問 深圳捷順培訓學校 客服。

㈦ 深圳招調戶口的流程是什麼

個人申報招調工辦事步驟

一、個人代理資格審核
(一)技能入戶。經深圳市勞動保障部門技能鑒定獲得緊缺急需高級以上(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需符合以下工種范圍:
高級工及以上等級:製冷設備維修工、服裝設計定製工、會展設計師、調酒師、鉗工、車工、銑工、磨工、電工、電焊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數控銑床操作工、數控車床工、電火花機操作工、線切割機操作工、電梯安裝維修工、精細木工、手工木工、服裝裁剪工、汽車維修電工、汽車維修漆工、汽車維修鈑金工、家用電子產品維修工;
技師及以上等級:汽車維修工、中式烹調師、中式面點師、室內裝飾設計員。
需審核以下主要材料:
畢業證、職業資格證、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就業登記)、社保清單等。
已婚的還須提供結婚證、配偶畢業證、身份證。兩個子女以上的須到深圳市擬落戶所在區計生局出具計生證明等方可申報。
本人或配偶學歷為中專以上的,均須先通過學歷認證,中專學歷須通過廣東省教育部門的認證,大專以上學歷須通過國家教育部門的認證方可申報。高中、職高、中技不須學歷認證。
(二)高技、高職雙證入戶。深圳市高等職業技術院校、高級技工學校畢業並同時取得我市勞動保障部門頒發的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需審核以下主要材料:
高技(高職)畢業證、職業資格證、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就業登記)、社保清單等。
已婚的還須提供結婚證、配偶畢業證、身份證。兩個子女以上的須到深圳市擬落戶所在區計生局出具計生證明等方可申報代理。
高技畢業證須通過畢業學校認證方可申報。高職畢業證須通過國家教育部門認證方可申報。配偶學歷為中專以上的,均須先通過學歷認證,中專學歷須通過廣東省教育部門的認證,大專以上學歷須通過國家教育部門的認證方可申報
(三)技術能手入戶。在深圳市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由市勞動保障部門授予「深圳市技術能手」稱號或由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主辦行業部門授予「深圳市XX行業技術能手」稱號的,需審核以下主要材料:
「深圳市技術能手」稱號證書、畢業證、職業資格證、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就業登記)、社保清單等。
已婚的還須提供結婚證、配偶畢業證、身份證。二個子女以上的須到深圳市擬落戶所在區計生局出具計生證明方等可申報。
本人或配偶學歷為中專以上的,均須先通過學歷認證,中專學歷須通過廣東省教育部門的認證,大專以上學歷須通過國家教育部門的認證方可申報。高中、職高、中技不須學歷認證。
(四)學歷入戶。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並獲學士以上學位的,需審核以下主要材料:
本科畢業證(專升本的同時提供大專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就業登記)、社保清單等。
已婚的還須提供結婚證、配偶畢業證、身份證。二個子女以上的須到深圳市擬落戶所在區計生局出具計生證明等方可申報。
本科以上學歷須通過國家教育部門的認證,學士以上學位須通過市人才交流中心認證方可申報。
配偶學歷為中專以上的,均須先通過學歷認證,中專學歷須通過廣東省教育部門的認證,大專以上學歷須通過國家教育部門的認證方可申報。
(五)中、高級技術職稱入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具有工程技術類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需審核以下主要材料:
畢業證、職稱證(中級、高級)、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就業登記)、社保清單等。
中級專業技術職稱限工程類,高級職稱不限類別,但均為通過評審取得,以考代評不屬此列。外省評審取得的中高級職稱須通過深圳市職稱管理辦公室確認並出具確認證明後,方可申報。廣東省評審取得的中高級職稱不須確認。
已婚的還須提供結婚證、配偶畢業證、身份證。二個子女以上的須到深圳市擬落戶所在區計生局出具計生證明等方可申報。
本人或配偶學歷為中專以上的,均須先通過學歷認證,中專學歷須通過廣東省教育部門的認證,大專以上學歷須通過國家教育部門的認證方可申報。高中、職高、中技不須學歷認證。
(六)納稅入戶。企業法定代表(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主、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依據納稅入戶條件申報的,必須連續3年在同一單位,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並將納稅證明先交市公安局人口處415室審核通過後向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提交如下主要材料:
畢業證、最近連續3年的納稅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就業登記)、社保清單等。
已婚的還須提供結婚證、配偶畢業證、身份證。二個子女以上的須到深圳市擬落戶所在區計生局出具計生證明等方可申報。
本人或配偶學歷為中專以上的,均須先通過學歷認證,中專學歷須通過廣東省教育部門的認證,大專以上學歷須通過國家教育部門的認證方可申報。高中、職高、中技不須學歷認證。
二、受理申報
個人代理資格經過初審(審原件留復印件)符合基本要求後,如實填寫《個人申報市外招調工信息採集表》,審核通過後,由本人提出申請與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簽訂《個人委託市外招調工代理協議》;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受理並申報計劃指標。
個人申報情況可通過深圳勞動保障網查詢:在深圳勞動保障網「招調工辦理查詢」欄,輸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即可查詢。
三、指標下達
指標審批原則為擇優下達,時間有不確定性。
指標下達後,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以簡訊方式通知領取,領取指標時須交100元代理申辦費。
領取指標後,擬招調員工應認真核實招調審查表上的各類信息,發現問題應及時更正。
領取指標的同時,會發放一份材料准備清單,應嚴格按照清單所列項目准備材料(參閱擬招調員工個人材料的送審要求)。
需要調檔的,請主動說明並向指標發放窗口索取調檔函調檔。
四、材料審核
審核材料時,請按材料清單順序進行整理排序,1、2、3項為表格,4項後為各類證件復印件。證明類如:戶籍證明、學歷(高中)證明、失業證明、計生證明等證明原件須附於審核材料之中。
上報材料整理完成後,將材料及各種證件原件交材料審核窗口審核,初審合格後,填寫《證件收據》,將審核材料、各種證件及檔案交審核窗口留存上報。
原件留存期一般為1到2周,經市勞動保障局相關部門審核完成後,以簡訊方式通知領取。
五、辦理通過
招調通知(調令)下達後,由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通過簡訊通知擬招調員工前來領取。
領取招調通知書和入戶指標卡時,須交1100元代理費並簽訂檔案託管協議。
招調人員持招調通知書、入戶指標卡和《招調員工情況登記表》(表四)到擬落戶所在區公安分局辦理戶口准遷證。如果本人及父母、配偶在深圳沒有房產,可將戶口掛靠落入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集體戶口本上(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地址:福田區八卦二路612棟5樓,轄區派出所名稱:八卦嶺派出所),需帶齊資料直接到福田公安分局(地址:福田區福民路123號福田區委大院)辦理戶口准遷證後回原籍辦理戶口遷出手續,返深後將戶口遷移證、身份證數碼照回執、2張身份證照片、招調通知第四聯及本人原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交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統一辦理入戶手續。
六、信息反饋
在辦理的過程中,由於申報人申報信息的不完整、條件缺失等原因,可能出現申報、審核受阻及材料退還重審等情況,一旦出現問題,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將通過簡訊進行通知,並請申報人積極配合進行處理或材料補充。
為提高辦事效率,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通過發送信息的方式及時通知擬招調人員有關事宜,該號碼可供回復簡訊(收到請回復確認),但不具備回拔電話功能,可撥打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聯系電話確認。

個人申報招調工條件

根據《深圳市企業招調員工實施辦法》規定,為加快我市高技術、高技能、高學歷人才引進,經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授權,深圳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被指定為我市唯一的個人申報代理機構,代理個人市外招調工手續。
一、招調員工基本條件
1、具有城鎮戶籍(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2、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當年公布的《深圳市招調員工職業工種目錄》中對學歷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4、已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5、所從事的職業或所學專業與用人單位擬安排的職業對口;
6、申報招調前在本單位連續繳納工傷保險費滿半年以上(深圳市高等職業技術院校、高級技工學校畢業並同時取得我市勞動保障部門頒發的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擬招調人員不受此規定限制);
7、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8、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
9、身體健康。
二、個人代理條件
在我市企業或其它用人單位(民辦性質)工作,且在深圳繳納工傷保險費滿2年以上的下列條件之一的擬招調人員,可以申請代理個人市外招調手續:
1、經深圳市勞動保障部門技能鑒定獲得緊缺急需高級以上(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招、調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屬於緊缺急需的技師,其招、調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屬已婚的,其配偶年齡可相應放寬,下同);

2、深圳市高等職業技術院校、高級技工學校畢業並同時取得我市勞動保障部門頒發的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應屆畢業生不受申報招調前在本單位連續繳納工傷保險費滿半年以上的限制);
3、在市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由市勞動保障部門授予「深圳市技術能手」稱號或由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主辦行業部門授予「深圳市XX行業技術能手」稱號的;
4、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並獲學士以上學位的(調工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5、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調工年齡可放寬至48周歲);
6、具有工程技術類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調工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7、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且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企業的法定代表(負責)人;
8、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的企業主、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的稅額累計在60萬元人民幣以上;
9、在深圳就業的個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累計在24萬元人民幣以上;
10、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額累計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上。
第1項至第6項屬技術技能招調入戶條件,第7項至第10項屬投資納稅招調入戶條件。
第7項至第10項規定的企業法定代表(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主、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必須連續3年在同一單位,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調工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
三、有關要求
1、招工。指在戶籍所在地未就業、無工作關系,符合深圳招入條件的,按招工辦理。
2、調工。在深圳市外已就業、有人事檔案、有工作關系且已繳納社會保險的工人,按調工辦理。調出單位所在地與調工人員戶籍所在地相符。個人申請辦理調工的,原本人身份必須是工人。是幹部身份的,不可辦理調工手續。
3、已婚擬招調人員,其配偶須為非失業人員並同時符合深圳市招調工的基本條件(即具有城鎮戶籍;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身體健康)。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周一至周五辦公,
節假日除外)
受理時間:2009年3月10日到2009年10月30日
受理部門:深圳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勞動事務代理部
受理地址:深圳市八卦二路612棟勞動就業大廈五樓
咨詢電話:12333或82132919
查詢網址:深圳勞動保障網 www.sz12333.gov.cn (內容包括:
招調工政策、辦理情況查詢、個人申報一本通、辦事
流程、緊缺急需工種目錄、表格下載、填表說明、企
業代理辦事指南)
體檢醫院:深圳市第四人民醫院,即福田人民醫院(體檢時間:
上午8:00-11:00,聯系電話:83986290);
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電話:83366388-2124)。
溫馨提醒:請按規定到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辦理;慎防被不法分
子蒙騙。

㈧ 深圳入戶調令查詢問題

應該在15天左右就可以下來的,我的是10月25日上交的,11月9號下達了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