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華星光電正常離職多久還能進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已經做了具體規定,2年。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❷ 華星光電辭工了多久能進
如果正常走的離職手續,單位沒有特殊規定不得再次入職,勞動者可以再次應聘求職。
如果員工自動離職,或者嚴重違反公司紀律被單位辭退,單位可能將該員工作為不予錄用人員,以後再也不能進入了。
❸ 關於華星光電與華映廠收購後離職員工多久後能進華星光電
華星光電不好進哦 特別是男孩子 ,你要是不開除的就別想了 自離的貌似也不行了 辭職的要過一個月進
❹ 深圳華星離職多久可返廠
當事人離職是否還能進去原單位,或者單位的分支機構,要看單位和本人的具體情況。
根據正常手續,當事人離職,即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在單位出具離職證明、辦理社保和檔案轉移或封存,並辦妥交接手續後,與單位的勞動關系也就解除了,如果要重新入職,和新的員工是在同一起跑線,需要按照入職程序,即求職、面試、審核、培訓、辦理入職手續等程序。
但是由於當事人是原來的員工,對於之前在單位的表現和情況,單位有一定的了解和記錄,所以再次選擇原單位,單位通常會了解當事人原來離職是何原因,本人之前的表現,個人技術和對單位的奉獻或者態度,以及為什麼要重新入職等等,通過認真的審核和評估,從而確定是否再次接納當事人。而單位這樣做,無論對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都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
因此,當事人離職後,如果要回原單位入職,首先要確認自己的求職條件和目的,將自己合理的理由、工作態度、內心想法等等,坦誠地與單位招聘的負責人進行溝通,必要時可以提供更多的資料,如情況說明、資格證書、未來工作思路或者計劃,以增加重新入職的成功率。
但是如果之前是因為自動離職沒有辦理離職手續,或者在單位表現不好、不能勝任工作甚至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被開除或勸退的,再次入職的成功率一般不大,這種情況,當事人最好先反思自己,再考慮是否繼續求職。本人作為曾經負責人事招聘的管理人員,在與同行的交流中,通常這種情況,絕大多數的單位很難接受這種返聘的員工。
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在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勞動者選擇單位,單位也選擇勞動者,彼此是雙向選擇,也是平等的。
我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了勞動合同法,並於2012年進行了修正,該法明確了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因此,作為勞動者,首先應該多了解該法律,才能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履行自己的應有義務。
相關參考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一條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❺ 為什麼工廠對離職員工返廠有限制,比如半年後才可再進
工廠對離職員工返廠有限制,與工廠內部管理機制有一定的關系。有些工廠是內部推薦的,內部推薦者有幾百到幾千的獎金,限制老員工返廠時間是為了避免反復推薦的原因之一。
管理機制,是指管理系統的結構及其運行機理。管理機制本質上是管理系統的內在聯系、功能及運行原理,是決定管理功效的核心問題。當這一概念應用於工商企業時;就成為一種廣為運用的非常重要的一個概念——企業經營機制。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大方向就是「轉機建制」,即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可見管理機制是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特點:
內在性
管理機制是管理系統的內在結構與機理,其形成與作用是完全由自身決定的,是一種內運動過程。
系統性
管理機制是一個完整的有機系統,具有保證其功能實現的結構與作用系統。
客觀性
任何組織,只要其客觀存在,其內部結構、功能既定;必然要產生與之相應的管理機制。這種機制的類型與功能是一種客觀存在,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自動性
管理機制一經形成,就會按一定的規律、秩序,自發地、能動地誘導和決定企業的行為。
可調性
機制是由組織的基本結構決定的,只要改變組織的基本構成方式或結構,就會相應改變管理機制的類型和作用效果。
❻ 華星光電離職人員資料保存多久
摘要 一般不保管,但相關信息至少應該保留兩年備查
❼ 請問我在華豐離職的,現在返廠系統上顯示不能返廠,正常離職,也沒記過過,怎麼回事,還能返 進去嗎
你是在華豐離職了,返廠系統顯示不能返廠,這是工廠沒有重新招聘你回去吧,不打算讓你再回到廠里上班了,你也只能默認吧,哪有想走就走,想回就回的單位呢。
❽ 深圳市華星光電辭職了的人還能進去嗎內部人員回答,謝謝。急急急,可以內薦的最好咯。
可以,過了半年一般都可。但是的看公司招不招人
❾ 華星光電離職流程
摘要 1.
❿ 華星光電為什麼不讓你離職
還沒有達到離職的期限。
不要打小報告
領導並不喜歡打小報告的人。而且單位里一般都會有領導的耳目。平時的話咱多做事少說話,沒准哪句話不經意間得罪了別人,到時候你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總之就是不玩搞職場斗爭,有實力才是真的。
不要太過自我
不要太過自我,或者不要表現出太過自我。你當然是以你為中心,你自己在你心裡是最重要的。但是你不能讓別人看出來。比如說跟領導匯報時不要你覺得怎麼樣怎麼樣,讓領導覺得你不把公司當回事,而要站在公司的角度,讓領導覺得你很不錯,把公司放在第一位了,值得好好培養。
要學會主動解決問題
在和別人合作的過程中,新入職人員要主動查找問題,並針對相應的問題尋找解決方式,不要指望前輩幫你解決。你和別人的合作,其實也是對你工作能力的考察,遇到問題不解決,等待別人解決,是無能的表現。
先工作再說待遇
新入職的人員,畢竟是剛入職,在工作能力和經驗上還欠缺很多,所以還是要先將工作做好,等以後做出成果後,才能談自己的待遇。否則剛沒工作多久就和老闆談待遇會被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