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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離婚程序怎麼走

發布時間: 2022-07-12 04:40:16

① 深圳離婚登記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1、登錄深圳民政局官網,在導航欄業務之窗中選擇婚姻登記;2、在選擇網上預約;3、根據所需業務選擇業務辦理;4、填寫相關信息和選擇預約時間、地點;5、在預約的規定時間內前往預約地點進行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② 深圳辦理離婚的最簡單流程

北京天馳君泰宋律師團隊為您解答:
全國各地離婚程序基本相同,最簡單的方式是協議離婚。先去民政局申請,30天後再去辦手續。《民法典》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應當具備的條件:1、夫妻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現役軍人可以在出具證明的團以上政治機關駐地婚姻登記處或非現役軍人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2、雙方應共同申請、共同領證,不能委託辦理。3、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應齊全。3、雙方不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離婚登記申報材料:1、雙方有效戶口簿或有效戶籍證明;2、雙方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3、雙方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4、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離婚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一式三份(須在辦理現場簽字);5、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證件照;6、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提交:①《軍人婚姻登記證明》;②《軍官證》或《文職幹部證》、《學員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軍人身份證件;③《居民身份證》。

③ 2021年深圳離婚流程怎麼走

離婚之後也是需要走相關程序的,有人就詢問到2021年深圳離婚流程應該如何走,其實必須要按照相關規定來走下去,這樣的話才能夠正常進行辦理,而且辦理的速度也會比較快。婚姻本來就是每個人的自由,所以離婚之後也是有一定的程序需要走的。
2021年深圳離婚流程應該怎麼走?
如果大家已經決定離婚,那麼首先就應該提出離婚申請,然後雙方需要簽訂協議,需要協議離婚的夫妻必須要簽訂好書面的離婚協議,也就是說夫妻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對於魂內的財產以及子女撫養問題等等都達成了一致這樣的話,夫妻雙方就可以簽訂一份離婚協議書,然後就可以提出離婚申請了。之後就可以把離婚申請書提交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會進行審查。
具體的操作
雙方當事人把離婚申請書提交到當地的民政局,然後有關人員會對這個文件進行相應的審查。如果審查之後符合相關條件的話,就會發給雙方當事人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然後就會進入到離婚冷靜期,也就是說夫妻雙方需要確定是否真的無法挽回了,如果已經決定了離婚,那麼30天之後,雙方要攜帶好有關證件,夫妻雙方要一起前往當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並且發放離婚證。所以總體來說就是受理申請,然後進入到冷靜期,之後大家就可以去登記辦理了。
以上就是給大家介紹的關於2021年深圳離婚流程的具體操作步驟,總體來說,其實並沒有太大的改變,如果大家真的決定離婚了,那麼按照相關的步驟走就可以了,而且辦理的手續也並沒有那麼難。其實新出來的民法典,對於離婚方面的規定有了更大的改變。

④ 深圳離婚需要什麼手續流程

辦離婚需要申請、等待、審查、登記等手續。證件需要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等。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自願離婚的還需要簽訂書面離婚協議。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⑤ 深圳法院離婚登記流程是怎樣的

深圳起訴離婚程序是:
1、起訴,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帶上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等材料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
2、調解,人民法院依法對雙方進行調解;
3、調解成功,製作調解書;
4、調解無效,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
5、判決,判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⑥ 深圳辦理離婚的最簡單流程

辦理離婚的最簡單流程是雙方當事人自願協議離婚,並且直接去民政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規定,協議離婚的條件是: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離婚是有夫妻關系的當事人夫妻關系的解除。因此 ,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夫妻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是協議離婚的最重要的條件,其他有關離婚的事宜,包括離婚後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的處理,夫妻可以在自願離婚的前提下,本著互諒互讓、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協商,妥善解決。3、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離婚事關婚姻家庭關系的重大變更,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對離婚行為而言,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時,才能進行登記離婚。4、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協議離婚必須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即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如果不具備這一條件,則不能通過行政程序而只能通過訴訟程序離婚。從協議離婚的條件來看,協議離婚必須要有離婚協議書,如果夫妻雙方離婚達不成成協議,那就不能協議離婚,只能訴訟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⑦ 深圳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1、申請。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後,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4、撤銷。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並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婚姻關系當事人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協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應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達到離婚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