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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春節加班怎麼算

發布時間: 2022-07-13 18:19:30

① 2021年春節馬上就要到了,春節加班費如何算

2021年春節馬上就要到了,在春節的時候也要加班,所以春節加班費如何算的問題受到很多人的關注,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春節本來就要放假七天,但是因為有些單位或者是工廠因為工作需要所以不得不安排員工進行加班,尤其是今年很多人都選擇了就地過年,所以春節繼續上班的人肯定會有很多,加班期間都是需要按照節假日加班費用給員工計算工資,春節加班費用一般都是按照工資的三倍來計算,所以如果有春節照常上班的朋友可以按照這個來計算自己的加班費用。以上就是關於春節期間加班費計算的方法,一般來說用人單位都是按照這個標准來給員工計算加班費用,如果你春節期間加班但是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給你計算加班費,那麼你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進行維權,你可以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或投訴進行維權,千萬不要覺得擔心遭到單位的辭退而選擇息事寧人,任何時候都要學會用法律途徑保障自己的權益,因為這就是你的勞動所得。

② 春節深圳的基本工資是300

從2022年1月1日起,深圳提高了最低工資標准,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2360元/月;
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22.2元/小時,因此,這個春節的最低加班工資,也會有所調整,7天全部加班最低加班工資為1844.6元。2022年1月31日(星期一,除夕)至2月6日(星期日,正月初六)放假調休,共7天。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家法定節假日有三天,即2月1日到2月3日,也就是農歷的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另外有四天是周末休息日或周末休息日的調休日,即1月31日、2月4日、2月5日、2月6日。

③ 如何計算春節加班費

春節假期時間安排是怎樣的?
2021年春節共放假7天,從2021年2月11日(除夕)至2020年2月17日(正月初六)。其中,2020年2月12日至14日(農歷的正月初一至初三)是法定休假日,其餘四天為休息日。很多人會誤以為除夕也是法定休假日,其實不是的。
春節期間加班費如何計算?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首先安排其補休;補休時間不得少於加班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能用調休或者補休來替代。
「加班工資計發基數」,是指用人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勞動者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資後的工資,但是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勞動者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准工作時間,超過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用人單位應按150%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適用加班費相關規定。
案例:
舉例說明,如公司安排某員工2月11日至17日期間加班,該員工實行標准工時工作制,月工資4000元,其2月12日至14日期間的加班工資應為1655.17元(4000÷21.75×300%×3),2月11日、2月15日至17日期間的加班工資應為1471.26元(4000÷21.75×200%×4)。
用人單位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怎麼辦?
青島市人社局工作人員建議,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協商,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或投訴。因加班費發生爭議的,勞動者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④ 今年春節三倍工資是哪三天

臨近春節,很多人開始籌備回鄉過節了,但由於像護士、交警等之類的工作崗位比較特殊,需要春節期間值班,而在這期間是有3倍工資的,那2021年春節加班3倍工資是哪幾天?具體怎麼計算?

一、2021年春節是幾月幾號?

2021年春節是2月12日,正值星期五。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最新消息,2021年春節放假7天,具體是從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7天。其中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二、2021年春節加班3倍工資是哪幾天?

2021年春節加班3倍工資是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就是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其中除夕、正月初四、初五、初六屬於放假調休,若是加班只有雙倍工資。因為根據2013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表示將第二條第二項修改為:「(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所以其餘時間只能算放假調休。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除了在休息日安排加班外,不能用補休代替加班工資,因此平時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用補休代替,所以要加班的人員要注意這個問題。


除了春節初一、初二、初三加班有3倍工資外,這些節假日加班時也有三倍工資,2021年三倍工資假期表如下:

1、元旦:放假1天(2021年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三,2021年2月12日-2月14日)

3、清明節:放假1天(2021年4月4日)

4、勞動節:放假1天(2021年5月1日)

5、端午節:放假1天(2021年6月14日)

6、中秋節:放假1天(2021年9月21日)

7、國慶節:放假3天(2021年10月1日-10月3日)

三、2021年春節加班工資具體怎麼計算?

1.計算公式:

春節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8

2.公式說明:

21.75天為平均每月計薪天數。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來確定。

3.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演算法:

(1)簽訂勞動合同:法律規定是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沒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若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比如你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是4500元,那春節的加班費為4500÷21.75×300%=621元。

⑤ 2021年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
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准:
1、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3、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乘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乘200%
4、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法定節假日為元旦、勞動節、端午節和中秋節1天、春節和國慶節各3天,共計11天,而休息日一般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說的雙休日。因為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質不同,所以加班工資也不一樣,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要高於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⑥ 春節上班幾倍工資

2021年春節加班3倍工資是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就是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其中除夕、正月初四、初五、初六屬於放假調休,若是加班只有雙倍工資。因為根據2013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表示將第二條第二項修改為:「(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所以其餘時間只能算放假調休。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除了在休息日安排加班外,不能用補休代替加班工資,因此平時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用補休代替,所以要加班的人員要注意這個問題。

除了春節初一、初二、初三加班有3倍工資外,這些節假日加班時也有三倍工資,2021年三倍工資假期表如下:
1、元旦:放假1天(2021年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三,2021年2月12日-2月14日)
3、清明節:放假1天(2021年4月4日)
4、勞動節:放假1天(2021年5月1日)
5、端午節:放假1天(2021年6月14日)
6、中秋節:放假1天(2021年9月21日)
7、國慶節:放假3天(2021年10月1日-10月3日)
三、2021年春節加班工資具體怎麼計算?
1.計算公式:
春節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8
2.公式說明:
21.75天為平均每月計薪天數。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來確定。
3.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演算法:
(1)簽訂勞動合同:法律規定是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沒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若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比如你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是4500元,那春節的加班費為4500÷21.75×300%=621元。

⑦ 2021年春節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我國能享受加班工資的節假日有:春節假期,中秋假期,清明假期,五一假期,國慶假期,元旦假期,端午假期,其他的則為國家法定公休日,在節假日加班是可以得到三倍的工資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日工資基數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資基數的200%,國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資基數的300%。

⑧ 2021年勞動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計算勞動節加班工資的方法: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在勞動節當天加班的,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標准來算;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加班且不安排補休的,則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標准來算。
【法律依據】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⑨ 2021年春節加班3倍工資是哪幾天

年春節期間,法定節日是12—14日,在這三天,如果勞動者因為工作需要繼續工作的,就應該按照他本人工資的三倍來支付加班工資。如果整個春節7天期間都不休息,另外的4天因為是借用的雙休日,那麼在這4天工作,如果不能倒休,就應該按本人工資的兩倍來支付加班費。
根據有關規定,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 21.75 天折算,即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 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 = 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21.75×200%。根據上面的計算方法,只要確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就可以確定加班費。

⑩ 2021年春節加班工資表

2021春節加班工資按照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標准計算,根據《勞動法》,用人單位在春節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必須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也就是要支付給勞動者三倍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