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非深戶交養老保險13年,最後參保地在戶籍地,可以在深圳辦理退休嗎
不可以哦 要在深圳辦理退休,最後參保地要在深圳才可以呢。
⑵ 我從來沒有去過深圳怎麼社保卡的參保地是深圳
你從來沒有去過深圳,但你社保卡到參保地謙虛,深圳的話,那說明你公司的總部是在深圳
⑶ 我在深圳參加社保13年了,以後在深圳領養老金時的條件是要最後參保地一定是深圳嗎
是的,最後在那個地方參加的社保就在哪裡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深圳當然福利更好啊,養老金更高,建議不要轉移區別的地方,再堅持2年繳滿15年就可以了
⑷ 我是合肥人參保地怎麼是深圳
如果你在深圳工作,那麼你社保的繳納地址就是深圳。不是按照你的戶籍給你繳納社保的。
⑸ 非深戶在深買社保11年,合並戶口所在地的社保超過15年,且最後參保地深圳可以在深圳退休嗎
可以在深圳辦理退休手續,先把戶口所在地社保迀移到深圳社保,使二地社保累積在一起,在深圳到退休年齡時就可以去辦理退休手續領退休金了、
⑹ 非深圳戶口在深圳買社保求解
可申請延繳或躉繳。具體參見深圳社保基金管理局官網的辦事指南。
給你摘錄一段: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具有本市戶籍的參保人或按照國家和廣東省有關規定確定本市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的非本市戶籍參保人,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至累計繳費滿十五年後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延繳人員中,符合一定條件的,可申請一次性躉繳養老保險。
一、申請辦理養老保險延繳業務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廣東省戶籍的非深圳戶籍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的最後參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但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未滿足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
2.深圳戶籍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入深戶且有一個月以上的在深企業員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到帳記錄;
3.非廣東省戶籍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最後參保地為深圳,且在廣東省參加養老保險累計滿10年以上。
二、延繳人員申請辦理養老保險躉繳業務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
2.1998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並且按月繼續繳費時間累計滿1年及以上。
⑺ 把深圳的社保轉一部分在河源,最後參保地在深圳,辦退休有什麼影響
必須合並在參保地深圳辦理退休手續。按照規定,不能隨便轉移社保到非參保地。
⑻ 非深戶,以前沒有工作,在深圳買了8年社保了的,但是50歲了,到了退休年齡,社保怎麼辦
我是外地人,42歲(2011年11月)開始在深圳買社保,今年1月份就到了50周歲,深圳社保局就繳納不了了,即使單位給繳納,社保局也不收了,好像是系統自動攔截了吧,社保局回復是外地戶籍的女士40周歲以後參保的賬戶都是臨時賬戶,不能在深圳辦理退休的,後來把賬戶里的錢轉回老家的原來單位,原單位早已經解體了,還好檔案還在,又補交了之前個人欠繳的部分,在老家辦理的退休。
題主的問題正好和我同事一樣,我來回答你,因為我陪她到社保局了解了政策。但你母親首先得是廣東省戶籍,先給你貼一下這個政策
【深圳人社局】【廣東省內非深戶籍參保人,申請延繳養老保險繳費基準
】問題解答如下:分兩種情形:1、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在本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以上的,以申請延繳時我市月最低工資至所在社保年度的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之間選擇繳費基數,繳納21% ;2、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在本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0年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21% 。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12333咨詢中心】
解釋~第1條,僅限管理層人員才可繼續參保,。
第二條,非深廣東戶籍的,可按廣東省平均工資續繳,並且要自費,注意,是自費,每月一千五百多,逐年遞增,55歲才可退休。如果你母親是非廣東戶籍,那就沒辦法了。希望對你有幫助,也可打12333社保局電話咨詢。
樓主你好,我媽在深圳地區買了8年的社保,但是不是深圳的戶口,到了50歲就不給交了,不知道該怎麼辦?這種情況是這樣的,雖然說你母親在深圳地區參保了8年的社保,但是8年是不足以保證正常辦理退休的這樣的一個年限,所以說我們想要辦理正常退休必須要達到15年的繳費要求,明顯你母親是不具備這樣的條件,也就不能夠在深圳地區來辦理退休了。
但是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齡,實際上它就是50周歲,尤其是女性工人到達50周歲以後,那麼自己就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這個勞動合同關系是自動解除的,所以說你母親的勞動合同已經和所到的工作單位自動解除,所以所得的工作單位就沒有責任和義務來給你母親繼續繳納社保待遇了。
這種情況下,要麼選擇在深圳地區掛靠繳納社保,要麼就是選擇把自己的社保關系轉移回老家地區來繼續參保,我個人建議盡量還是轉移回老家地區,然後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來繼續參保,雖然說這樣的話,將來只能夠在老家地區辦理退休,但畢竟靈活就業的方式繳納社保所付出的金額付付出的比例相對來說是比較少的,對於自己的個人壓力也是能夠有所緩解的。
非深圳戶口, 在深圳買了8年社保,到了50歲就不給交了,不知道怎麼辦?這個不給交了,是用人單位不給交了,還是社保局不允許交了,問題不是很清楚,回答起來可能大家的答案都不一致。下面根據我的理解,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關於50歲的女職工是不是要終止勞動合同?
這個問題由於涉及到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有兩種不同的表述。勞動合同法的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表述是「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表述是「勞動者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由於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存在兩種不同的表述,那麼究竟該以哪種表述為准呢?由於勞動合同法是屬於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從法大於實施條例的精神來說,應該以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來執行更有權威性;從時效性來講,勞動合同法最新修訂時間是2013年7月,而實施條例自2008年9月發布以來,沒有根據修改後的勞動合同法及時進行修改,因此對於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表述不一的,應該以勞動合同法的表述為准。如果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依法領取基本養老金才符合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要依法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兩個條件,即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達到15年。根據這兩個條件,勞動者只是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而養老保險繳費沒有達到15是不符合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的。
第二,關於年滿50歲的女職工單位還需不需要繼續為其交社保?
雖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媽媽已經50歲,但是社保只繳納了8年,明顯不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對於達到法定的退休條件,養老保險還沒有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的,可以繼續繳費至滿15年再辦理養老金的領取手續。這個繼續繳費可以是單位來繼續繳費,也可以是個人來繼續繳費。那麼雖然已經年滿50周歲,只要還在用人單位繼續上班,用人單位就有責任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即使用人單位是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來終止勞動合同,但是只要勞動者還在上班,也應當為勞動者繼續繳納社保。
第三,關於年滿50歲的女職工,能否繼續在深圳繳納社保?
按照深圳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具有本市戶籍的參保人或者按照國家和廣東省有關規定確定本市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的非本市戶籍參保人,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至累計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後,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由於你媽媽只在深圳買了8年的社保,不符合將深圳確定為待遇領取地的條件,但只要繼續在公司上班並繼續繳納2年養老保險,就可以將深圳市確定為養老保險的待遇領取地,只要在深圳繳費滿10年,就可以以個人身份在深圳繼續繳費至滿15年以後,在深圳辦理退休。
第四,如果你媽媽不在用人單位繼續上班,可將社保關系轉回老家或是在深圳辦理退保。
如果因為你媽媽已經年滿50歲,用人單位不再聘用的,由於沒有深圳戶籍,又沒有達到將深圳確定為退休地所需要的養老保險繳費滿10年的規定,因此無法以個人身份在深圳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只能將社保關系轉回老家繼續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繳費至滿15年,年齡可能要達到57歲才能辦理退休;如果轉到老家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則需要60歲才能辦理退休。由於已經年滿50歲,符合在深圳辦理退保的條件,可在深圳退回自己繳納的個人賬戶的資金和本金,退保後回老家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次性補交15年以後,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規定來領取基本養老金也是一種比較務實的操作方式。
綜上所述,像你媽媽這種情況,在廣東深圳一帶比較多,由於每個人的情況不同,處理起來是非常棘手的,如果繼續在單位上班,可由單位繼續繳納社保,離開單位的由於不符合將深圳作為退休地的條件,可轉回老繼續繳納,也可以申請退保後,回老家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規定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
感謝邀請,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我們都知道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齡是50歲,所以說過了50歲這樣一個年齡,那麼這個勞動合同關系是自動解除的,所以說,既然勞動合同關系已經解除所在的工作單位確實是可以不承擔,社保待遇,甚至是跟員工這個解聘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當然50歲的年齡到的話,自己的社保如果沒有交夠15周年,那麼需要繼續繳納自己的養老保險,才可以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既然是非深圳戶口,那麼,唯一的辦法就是要求原單位繼續承擔個人的社保,哪怕個人的社保,由自己來全額承擔,就是單位所承擔的比例和個人所承擔的比例全部由自己來承擔,並且和這個公司簽訂一個勞務合同,那麼這樣一來的話就可以繼續享受社保的待遇。
因為如果說你不在深圳繼續交,可能在深圳地區就無法辦理退休,所以說對於一個人的損失是比較大的,因為我們都知道深圳屬於一線城市,它的社會平均工資相對來說較高一些,所以說最終能夠選擇,在深圳地區辦理退休實際上獲得的這個退休金待遇,還是要高於自己戶籍所在地的一個退休金待遇的,所以說我們還是要盡量選擇在深圳地區,繼續交納自己的養老保險有合適的。
樓主你好,上個星期我就同樣的問題,打了電話向深圳社保局咨詢。若是廣東省內非深戶(我家人就屬於這種情況),首先,最後參保地務必在深圳,最後,有連續五年的養老保險繳納記錄。滿足這兩個條件,等到退休年齡就去社保局提交對應的資料,可以進行自己繳費。如果是廣東省外的,建議樓主打電話去社保局咨詢,選擇人工服務,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謝謝。
路人蟻的世界:聊 社保侃商保,專業答疑
結論:退休年齡到了,社保繳費年限不足的,非深戶和廣東省內的是可以申請一次性補繳和延期繳費的
女性職工退休年齡
1一般來說女性到50歲或者55歲就到了退休年齡了。一般來說女性退休,根據職業類型,存在三種情況:
第一種是一般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是五十歲、社保繳費累積達到十五年、就可以正常辦理退休手續。實現50歲退休,領取養老金,享受退休生活,卸下家庭重擔
2、第二種情況就是,如果從事特殊工種,屬於特殊職業的,工齡十年以上人員、那麼就可以實現在法定退休年齡前五年,提前辦理辦理退休手續。實現提前退休 ,領取退休養老金。同樣養老金繳費要滿十五年才可以領取。
3、第三種情況就是,如果你是屬於個體戶、女幹部、或者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保保障體系的的、那就需要在五十五歲,才能辦理退休手續而且社保繳費必須在15年以上。
題主媽媽應該是屬於第一種情況,到了50歲退休年齡,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再繼續承擔社保,而繳費工齡才8年,沒有達到最低的15年,無法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的。
深戶和廣東省內社保延繳和一次性補繳條件
一般有兩種處理 方式,第一種繼續選擇單位繳費滿15年或者掛靠財務公司等自己負擔社保繳費,完成15年繳費要求,第二種方式一次性補繳社保,達到15年要求,然後辦理相關手續,領取養老金。
根據深圳辦事社保繳費的相關條件要求,如果你媽媽是非深戶但是是廣東省內非深戶參保人員。繳費未滿15年的是可以申請延期繳費和一次性補繳。延期繳費條件為必須在深圳已經繳納社保滿5年以上,第二種情況是非深戶,同時也不是廣東省內的,社保繳費在深圳必須達到10年以上,才能申請延期繳費
還有一種是已經滿足延期繳費,但是要一次性補繳,必須是廣東省內戶籍才能採用一次性補繳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而且需要在深圳繳費滿10年以上社保,並且申請延期繳費後,按月繳費滿一年以上的,但是是退休年齡60歲才可以這樣一次性補繳,對於社保法之前參保的,延遲繳費5年後任然不滿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
很簡單,你只需要拿上你媽的身份證和金融社保卡到深圳任何一個社保局,上櫃員機上列印資料(證明資料)然後到窗口找工作人員蓋好社保公章(每個窗口都可以),寄回給你媽,然後你媽就可以在戶囗所在地社保局續保了!。如果你媽還在外打工,她只要拿出這份列印資,繼續在打工地續保就可以了,不受停交社保錢的影響!十分方便!。
⑼ 外地人在深圳交社保十年以上和十年以下,性質有什麼不同
眾所周知,深圳是我們四大一線城市之一,深圳的社會平均工資居全國前列,而社會平均工資是退休工資計算的一個重要依據。換句話說,就是在深圳辦理退休比在國內其它地方(非一線城市)辦理退休,退休待遇要高。
在深圳參保滿十年。外地人(非深圳戶籍)要想達到退休年齡後,在深圳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退休費用,其前提條件之一就是在深圳要能夠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10年以上;就是說,只要你在深圳交滿了10年,後面那5年既可以在深圳交,也可以選擇在其它城市交,只要最後在退休前轉到深圳來合計滿15年以上即可,當然要確保最後參保地在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