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代辦河南省的身份證
辦理條件
1、在本市居住登記或參加社會保險半年以上(申領時,已在本市連續居住登記時間滿6個月或近一年內已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6個月)
2、或在本市小學、中學、全日制大學在讀的上述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戶籍居民。
辦理材料
1、互聯網預約受理號;
2、申請人居民戶口簿扉頁(集體戶口簿無需提供)和個人頁的原件和復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
4、監護人證明材料(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等,申請人戶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關系的不需提供。)
5、居民身份證原件(僅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需提供);
6、學籍登記表或《在讀證明》(僅本市在校學生需提供)。
2. 深圳去哪裡補辦河南身份證有聯系方法嗎
深圳那都不能補辦河南的身份證,只能回自己的老家的公安局補辦。
換領身份證程序:
(一)申報范圍:換領居民身份證:公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證 ;
(二)申報材料: 1、居民戶口簿; 2、填寫《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換領申請表》(公安機關提供); 3、填寫《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公安機關提供);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本人持上述材料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換領居民身份證手續,同時可辦理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手續; 2、申請人在辦理換領居民身份證手續一個月後,憑居民戶口簿及辦證回執到受理單位領取新證。屬換領居民身份證的,還須上繳原居民身份證;註:受理時發放回執;
(四)辦理期限:換領居民身份證為一個月;
(五)收費標准:申換領20元/證。
3. 河南戶籍在深圳可以辦身份證嗎
河南戶籍可以在深圳辦理身份證,2017年7月1日全國范圍實施異地辦理身份證。2017年3月1日廣東省也公布惠民舉措,已申領過居民身份證的省內戶籍居民,其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丟失補領和損壞換領的,可直接向省內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申辦,無需回戶籍地辦理。
60天內發放居民身份證,公民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向受理地公安機關繳納證件工本費20元。
(3)在深圳如何辦理河南身份證擴展閱讀:
身份證異地辦理程序
1、申領人持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或《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到當地派出所攝居民身份證數碼照片,並現場採集指紋信息。
2、申領人領取證件時,需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派出所領取。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補領,並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7月1日全國范圍實施異地辦理身份證 60天內發放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網-丟了身份證不用回老家補辦 公安部出台這些新舉措
4. 河南人在深圳怎麼辦身份證
深圳異地辦理所需要的材料:
1、辦理異地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需先行網上預約,並按照預約時間;
2、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各類有效身份證件中的任意一種;
3、預約受理號、本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等材料前往受理點辦理。
深圳市居住登記或參加社會保險滿三個月(申領時,已在本市連續居住登記時間滿3個月或近一年內已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3個月)可在本市申請居民身份證的到期換領,丟失補領和損壞換領。
(4)在深圳如何辦理河南身份證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申請表》,並領取領證回執。其中,換證的需交驗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交工本費20元。補證的,要交驗居民戶口本或居住證,換領補領,交工本費40元。
2、審核: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接到申請人受理信息,審核簽發。
3、核發:接到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間內完成製作與核發。其中,換證的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補證的申請人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4、正常60天內發證。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60天內發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30日。有條件的地方,可視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
5. 河南人身份證馬上過期了在深圳可以辦理嗎
網上不清楚,但異地派出所可以辦理身份證,丟了的話,交40塊吧應該是
6. 在深圳市補辦河南籍二代身份證
說明你不符合異地辦理身份證的條件,只能回戶口所在地申請辦理。
7. 在深圳可以補辦河南的身份證嗎
摘要 您好 在深圳可以補辦河南的身份
8. 我在深圳,能辦河南身份證嗎身份證已丟失
可以的。
按規定可以在異地辦理補辦或身份證到期前換證,因此深圳可以辦理補辦河南身份證。
按規定異地辦理身份證必須在異地居住並持有異地居住證。
所以可以但必須持有深圳居住證,否則不可以。
9. 深圳可以辦河南的身份證嗎
可以
深圳身份證異地辦理的27個省市分別為:
粵籍非深戶、海南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蘇省,湖北省,福建省,遼寧省,黑龍江省,吉林省、浙江省、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慶、雲南、陝西、青海、河北、山東、四川、貴州、甘肅、寧夏。
居民身份證全國異地受理業務包括有效期屆滿換領、損壞換領、丟失補領三種,適用於在本市居住登記或參加社會保險半年以上(申領時,已在本市連續居住登記時間滿6個月或近一年內已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6個月),或在本市小學、中學、全日制大學在讀的上述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戶籍居民。
辦理材料
1、互聯網預約受理號;
2、申請人居民戶口簿扉頁(集體戶口簿無需提供)和個人頁的原件和復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
4、監護人證明材料(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等,申請人戶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關系的不需提供。)
5、居民身份證原件(僅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需提供);
6、學籍登記表或《在讀證明》(僅本市在校學生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