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在深圳能開電動車嗎
截至2020年4月11日,深圳部分區域不能開電動車上班。
一、城市快速幹道。
鹽龍大道,寶荷大道,丹平快速路,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崗東路,泥崗西路,北環大道,春風路高架橋,濱河大道,濱海大道,月亮灣大道,龍崗大道。
二、城市主幹道。
深汕路,留仙大道,布龍路,筍崗路(含筍崗東路、筍崗西路),深南路(含深南東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
包括以下各區的部分道路: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寶安區、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
(1)深圳電車什麼時候開通擴展閱讀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三十六條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劃定區域、路段、時段,對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採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但是,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並核發專用標志的車輛除外。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專用標志。
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㈡ 2021深圳電動車上牌新規是什麼
根據《管理規定》第十一條,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制度,經市公安交管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具體登記辦法由市公安交管部門另行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目前,深圳交警正在履行《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登記實施辦法(試行)》重大行政決策流程,同時登記系統、登記點、限行路段等配套政策、設施正在緊鑼密鼓地結合《管理規定》和《登記辦法》進行完善。
在正式實施登記前,深圳交警將不以《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駕駛未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或者不按照規定安裝號牌、過渡期標識」進行查處。
電動車上牌照意義:
1、電動車上牌有助於警方去尋回那些被偷盜的電動車,能夠提高破案率,保障人人民的電動車財產安全。
2、電動車交通事故高發,電動車交通事故的發生恐怕很大程度上來自於對交通秩序的遵守上。電動車上牌照之後,對於一些仍然存在違反交通法規的電動車輛,進行罰款沒收等處罰措施,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率,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3、電動車更新換代快,老舊電動車故障頻發,上牌照方便排查故障以及需要報廢的車輛。能夠減少電動車的自故障率。保障安全。
㈢ 深圳電動車新規2020上牌
深圳電動車備案操作流程
第一步:刷臉登錄
進入「易騎行」小程序後,進行電動二輪車備案申報頁面,首先完成刷臉登錄,臉部正面對准攝像頭刷臉驗證成功後,進行下一步信息登記。
超標的電動車將不能上牌:
2020年6月15日起,寶安區和光明區超標的電動二輪車將不再予以發放黃色過渡期標識。已備案並發放黃牌標識的車輛仍可繼續使用,過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違反規定的,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應通過店堂告示、在銷售憑證中註明等一系列方式,向消費者承諾其銷售的車輛符合國家相關標准並已獲得CCC認證。
現在去買電動車符合新國標才能備案,那怎樣的電動車才符合國家標准呢?
1、查看車輛外觀、參數。根據國家頒布的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具有腳踏功能、最高速度不能超過25km/h、整車含電池在內重量不得超過55kg、電機功率最高不得超過400W、電池電壓最高不超過48V;
2、查看合格證上的整車編碼是否為15位純數字組成;
3、通過登錄(http://www.gdems.com/mgr/o2oapi/v1/ebike/preApplyfrom
=timeline&isappinstalled=0),輸入整車編碼查詢。
㈣ 深圳電動車什麼時間上路沒事
2013年3月11日,深圳市發布超標電動管理通告,對在用電動自行車以及未來電動車的技術標准進行管理,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這對於深圳市的電動車廠家與電動車使用者都必將形成一定的沖擊。全文如下: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省公安廳等部門《關於加強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公通字〔2013〕4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是指已經進入流通和使用環節,不具有人力騎行功能或者相關技術參數超出《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電動自行車國家標准(包括最高車速超過20km/h、整車質量超過40kg、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超過240w或者蓄電池標稱電壓大於48v等)的電驅動兩輪車輛。
二、即日起禁止我市任何企業或者個人生產超標電動自行車,違者由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三、自2013年6月10日起,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經舉報或檢查發現仍銷售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並依法處罰。
四、自2013年9月10日起,超標電動自行車一律不得上路行駛,即日起至8月31日為使用過渡期。我市自2012年4月1日起已對電動自行車實施限行,過渡期間內,超標電動自行車仍按既有規定進行管理。」
㈤ 2021深圳電動車還能上牌嗎
2021深圳電動車還能上牌,但上牌需等深圳交警公布具體時間。
截止2021年12月18日,具體上牌時間深圳交警還未公布電動車上牌相關消息。
2021年8月1日《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實施之日起,在深圳騎電動車需要登記後才能上路行駛。
在深圳電動自行車上牌時間出來之前,如果購買了無牌的電動自行車,可以上路,不會因沒上牌而被處罰,但違反其它交規,深圳交警將依法進行處罰。
《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
《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定》)中明確了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制度,只有經市公安交管部門登記後的電動自行車,才可以上道路行駛。電動自行車是否都能予以登記,答案是否定的,只有符合國家現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且具備強制性認證證書及產品合格證的電動自行車才可以登記。
目前市面上有許多拼裝和改裝的電動自行車,時速遠遠超過了國家規定的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具有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管理規定》禁止對出廠後的電動自行車實施加裝、改裝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或者更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加裝、改裝車篷、車廂、座位等裝置影響安全的;拆除或者改動限速處理裝置等。
因為電動自行車不同於普通的自行車,駕駛也是有一定的風險,《管理規定》要求電動自行車的駕駛人要年滿16周歲;隨車攜帶行駛證,不得故意污損、遮擋或者不按照規定安裝號牌或過渡期標識,不得飲酒後駕駛,不得超速駕駛;不得違反交通信號指示。
以上內容參考 深圳政府在線-《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發布 8月1日起施行
㈥ 深圳電動車新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深圳市的相關規定,電動車駕駛人需要佩戴安全頭盔,攜帶行駛證,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如駕駛人不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會對駕駛人處200元的罰款處罰。
法律依據:《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
第二十六條 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人應當年滿16周歲,並攜帶行駛證;
(二)不得在機動車道上行駛;
(三)不得飲酒駕駛;
(四)不得逆向行駛;
(五)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六)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七)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八)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九)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
(十)不得進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
(十一)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1.2米以下兒童;
(十二)載物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十三)駕駛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駕駛安裝有固定安
全座椅附載兒童的,應當確保乘坐人佩戴安全頭盔;
(十四)法律、法規關於交通安全的其他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對駕駛人處二百元罰款。
㈦ 2021深圳電動車還能上牌嗎
深圳電動車上牌最新消息,根據《管理規定》第十一條,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制度,經市公安交管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具體登記辦法由市公安交管部門另行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目前,深圳交警正在履行《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登記實施辦法(試行)》重大行政決策流程,同時登記系統、登記點、限行路段等配套政策、設施正在緊鑼密鼓地結合《管理規定》和《登記辦法》進行完善。
預計將在9月中上旬,正式開展登記上牌工作,具體時間,將另行通知。
溫馨提醒:
在正式實施登記前,深圳交警將不以《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駕駛未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或者不按照規定安裝號牌、過渡期標識」進行查處。
微信搜索並關注【深圳本地寶】微信公眾號,在聊天對話框發送【電動車】即可獲取電動車備案入口、備案指南、備案截止時間、帶牌銷售網點地址、電動車禁行限行路段、違章處罰處理入口等資訊。
㈧ 深圳電動車8月1日起施行什麼規定
法律分析:為加強電動自行車的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試行期限為3年。
法律依據:《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電動自行車的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試行期限為3年。
㈨ 深圳電動車什麼時候可以上牌
2020年4月8日後,在深圳新購買的電動二輪車必須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方可實施備案,對新購買的電動摩托車一律不得實施備案。注:電動摩托車整車編碼首位字母為「L」。
買電動車需要注意什麼:
買電動車需要注意的是電動車的電車外觀、續航能力、剎車性能、電瓶性能等等,同時還有查看電動車是否符合國家標准,是否可以上牌,電動車是否有3C強制認證,以及電動車的主要部件的保修期是多久等等。
買電動車首先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電車外觀,購買自己心儀的電車時要注意查看電車外觀的油漆、做工是否有缺陷。
查看電動車續航能力,根據自身的出行長短需求選擇續航能力合適的電車。可以試騎想要買的電動車,檢查剎車性能有是否有問題,還可以體驗騎行的感覺是否舒適。
騎電動車的注意事項:
戴上頭盔
騎電動車的時候一定要戴上頭盔,不管是騎車的人還是坐車的人都要戴好頭盔,可以更好的保障個人的安全,在發生意外的時候能夠將自己的危險降到最低,千萬不要怕麻煩或者其他原因不帶頭盔。
不隨意改裝
我們不要在電動車上安裝其他的物品,比如說防曬的,防雨的。由於電動車本來就很小,安裝這些物品視線就更差了,而且會影響電動車的功能,特別是在冬天安裝擋風的裝備很容易影響腳剎車,很容易導致交通事故。
遵守交通規則
我們在騎電動車的時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能因為電動車不會被拍照,就不遵守交通規則。上路的時候一定要走電動車專用的道路。紅燈停綠燈行,一定不能搶紅綠燈。昭通你我他,幸福千萬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